大陸就學 可列扶養親屬免稅額
發佈: 2011-11-05 20:05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74次
針對家中有年滿二十歲以上、目前還在對岸就讀的學生家長,是否也能把子女列入「扶養親屬免稅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六九二號解釋。
財政部認為,大陸學歷並未經過教育部認可,因此不適用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把子女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不過,大法官會議審理後,認定財政部「限縮」所得稅法的適用,增加法律所沒有的租稅義務,已經明顯違憲,要求這項規定不得再援用。
因此從即日起,只要家中有子女在大陸就學,就算教育部不認可學歷,父母還是可以把子女列為「扶養親屬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