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亞寶社區 >> 資訊 >> 旅遊飲食 >> 詳細內容 在線投稿

蟄居雪梨公寓 惱人蟑螂大閱兵

發佈: 2008-5-31 20:11 |   來源: udn  |  查看: 65次

【文/李昱宏】

(攝影/李昱宏)

後來我們搬家了,新租的公寓離原先的住處並不算是太遠,雪梨的超市有一個好處,這個好處是當你搬家時你可以到超市去借推車,其實在雪梨的超市購物後你也可以推著推車回到住處,關於這點我初到雪梨時總感到不習慣,因為推著推車回到住處似乎有點像是偷竊的行為,至少我在英國沒見過這樣的情事,儘管有些英國人真的把推車推回家,但這種例子並不常見,而且也不算是合法,但是在雪梨這種事情卻是司空見慣,這是因為超市會派車到大街小巷裡回收推車,這或許是雪梨超市的一項便利服務吧!另一項便利服務是送貨到家,不過這項服務大多數超市都已經停止運作了,據說是因為不敷成本。

住在雪梨還有一個好處是凡是路邊的東西一律屬於路人的,許多雪梨市民將不想要的傢俱與電器就擺在路邊予人任取,因為那些傢俱與電器若是丟棄也是可惜,於是慷慨的雪梨人便將那些傢俱與電器放在路邊供人資源再利用,我的同學的電視與沙發就是這麼撿來的,我也曾經撿過曬衣架與啤酒箱,啤酒箱在雪梨非常管用,不僅搬家時可以用到,平常時候也可以拿來當椅子使用,我也曾見過有人站在啤酒箱上看同志大遊行與新年煙火的,除了小型的傢俱與電器之外,我還看過狀況還算不錯的床墊與大型書櫃被棄置在路旁,只不過我們實在沒那個需要,再者我們只是蟄居於雪梨,我們並不算是雪梨的市民,畢竟在雪梨的我們是標準的無產階級。

我們後來住進的公寓屬於一個廣大的社區,居住其間的多半是印度人、華人與本地人,這些人多半也是學生,他們就讀的學校不是雪梨大學就是雪梨科技大學,因為社區剛好介於兩者之間,因為外國學生多,因此不時可以聽見大陸口音的國語,或是難懂的印度方言,據說之前住在這個社區的多半都是臺灣留學生,但是時代的演變把臺灣人置換成了大陸人;公寓的本身算是舊的,二房東是個印度年輕人,他已經是個永久居民(PR-Permanent Resident)並且即將拿到公民的身份,他也是個會計,似乎所有的印度人所選讀的全都是與會計相關的科目,因為那都是加分的科目,對於想移民澳洲的外國人而言往往所欠缺的可能就是那十分的差距,而會計就是加上十分的科目,因為一般的科目是五十分,而會計則是六十分,如果讀的不是加分項目的科目則往往會另選一個碩士繼續攻讀,比如媒體或是教育與翻譯,因為這兩種課程彼此相連,而澳洲政府規定若選讀的不是加分的科目則要在澳洲求學至少兩年,而這兩年所讀的科目又必須符合相關的性質,我就認識幾個這樣繼續讀碩士的留學生,只是這到底適不適切就難有標準去衡量,倒是年齡不到三十歲的留學生多半都會選擇申請PR,或許因為那始終是個機會。

吸引我住在這個公寓的還是因為地點鄰近我就讀的雪梨科技大學,雖然地點不似之前那般的接近,但徒步也只需要十五分鐘罷了,因此我完全不用考慮交通的問題,不過這公寓並不算是新穎,已經破舊的地毯將它的蒼老表露無遺,不過年輕的印度二房東喜歡玩任天堂,於是他買了一台大尺寸的液晶螢幕,那大概算是唯一可以讓舊公寓蓬蓽生輝者,由於水電加上網路費用全都含在房租內,儘管房間很小,但是我們並沒有多做考慮就決定搬家,但這竟成了錯誤的直覺;之前我就曾經聽過同學抱怨住處的蟑螂,一開始我並不在意,因為即使之前那兩位英國及愛爾蘭室友如此邋遢,但我卻從未在那裡見過蟑螂,倒是偶有蒼蠅、蚊子之流飛進公寓裡為害,不過當我們搬進這新住處時,才發現貌似厚道的印度二房東隱藏了一件事實,那就是這公寓的蟑螂多不可勝數如恆河之沙,之所以說他貌似厚道也是因為他最後竟然在我們臨走的前一晚從押金裡扣住了一個星期的房租,那確實是不可理喻,他在我們臨走的前一晚竟然振振有辭地說著他的無理,他是預謀的,因為當我在兩周前告知他我們要搬家時,他還喬裝成惋惜的模樣,或許是因為我真的無知而無法識破他的陰謀,他卻強詞奪理地在最後一晚東扯西扯地說著莫名的理由,因為兩周是公認的周數,若是與房地產商簽約的話則是三周,但那是根據法律(by law),所以儘管大多數的房地產商態度欠佳,但對於金錢方面卻難有挑剔之處,因為畢竟有法律保障著。

我其實為那貌似厚道的印度人感到可悲,因為他的理由薄弱地讓我想發笑,他甚至把我對他的客氣拿來舉證成我在法理上的畏縮,我從此輕賤這位可悲的印度人。我們從未嫌他生活習慣糟,而且隱匿屋內有著成百蟑螂的事實,他卻在我們臨走之前耍這樣的花招,總之,或許前人說得有理,因為雪梨的留學生經常與屋主起衝突,尤其是與二房東之間的糾紛也多如恆河之沙,因為房客與二房東之間並無契約的關係存在,雙方依賴的只是互信;比較而言,當房客與房地產商簽訂合約之後,如無糾紛他們無論如何必須歸還房客的押金,因為那筆押金是由政府代管,房地產商無權挪用,儘管雪梨的每所大學都有免費的法律服務應付這種層出不窮的糾紛,但是其實效果很有限,因為免費的法律服務很少願意熱忱地服膺正義的原則,以我的例子而言便是如此,澳洲人的行政效率與辦事態度我多半不能苟同,這也是為何大家會說千萬不要對澳洲人示弱的道理,而這裡的澳洲人當然是指政治上的澳洲人,而非種族上的澳洲人。我無法接受貌似忠良者的託辭,他的行為比蟑螂的苟且更不如,我只能說自己的運氣差,兩次的租屋經驗都讓我倒盡胃口。

回歸蟑螂的主題,後來我想起我的同學所說的故事,她說他們因為受不了永遠除不盡的蟑螂,於是只好打電話請除蟲公司的人過去滅蟲,除蟲公司的人向他們表示他們的公寓可能有二千隻蟑螂,對於這個數字,我始終覺得未免過於不可思議,那太令人無法置信了,有趣的是除蟲公司在完成除蟲之後還提供一年的保固期限,他們保證一年內蟑螂絕跡,我原先只是抱著輕鬆的心情去聽這軼事,但是當我們深陷其中之後我就輕鬆不起來了,因為那廚房的蟑螂可能真有成百上千,這數字絕對不只是個可怕的數字而已,因為它代表了無時無刻的騷擾,很難想像半夜時成打的蟑螂在廚房垃圾桶附近大快朵頤,也很難想像他們就躲藏在廚房的櫥櫃裡聚會,連烹調時都能見到他們在爐火邊遊蕩,吃飯時他們會在餐桌上與我們打招呼,他們也會在半夜潛進房間內,何以致知?因為當我在夜半寫作時總會與他們不期而遇,後來他們更大方地在房間內繁衍後代,洗澡時他們也會在洗手臺邊流連,甚至他們可以躲藏在冰箱裡,不過當然是下層的冰箱而非上層的冰庫,因為我當真做過實驗的,蟑螂的確可以耐住攝氏四度左右的低溫,但至於能存活多久我便沒有詳加調查,但是當我將蟑螂趕進上層冰庫後,沒多久他們便會昏厥,接著便一命嗚呼哀哉,尚饗。

於是我每晚半夜總要固定進行滅蟑的工程,原以為幾日之後蟑螂便會清除殆盡,不過沒想到幾周之後,蟑螂仍舊固定他們在夜間的閱兵,而且規模猶勝於以往,這是我百思不解之處,後來我終於知道原因何在,原來小蟑螂便已經具有繁殖能力,這是我在臺灣時無法想像的,在這公寓神出鬼沒的蟑螂小至芝麻般大小,大則約莫大姆指指甲的大小,至於街上所見的「成蟲」蟑螂我在這裡只見過兩次,一開始我使用殺蟲劑進行滅蟑的聖戰,但彈盡援絕之後蟑螂依舊猖獗,於是我只好改採拖鞋的速戰速決策略,原來「蟑螂怕拖鞋」這順口溜其實也不見得放諸四海皆準,至少這裡的蟑螂懂得聽音辨位,當拖鞋的大纛舉起時他們早就逃之夭夭,他們會繼續在稍後灼灼其華,原本假定的拖鞋之速戰速決策略沒多久也退出戰場,後來我的澳洲朋友告訴我說雪梨的環境造就了蟑螂大行其道,因為雪梨溫熱,即使在冬天也不至於太冷,雪梨的氣溫適合蟑螂拓展他們的領地。

之後又有一位突尼西亞籍的主廚搬進我們的住處,倒楣的是他與那印度人是沆瀣一氣,他們的飲食習慣非常糟糕,之所以多了一位住客是因為雪梨的房租瘋狂地調漲,竟然一次多漲了六十澳幣,若是一周多漲六十澳幣那也只不過是反應資本主義的貪婪罷了,但澳洲與英國一樣以周計價,這就令人無法忍受,但澳洲政府顯然與資本家站在同一陣線,他們完全任由地主及地產仲介商哄抬租價,這也是雪梨最令人訾議的地方,許多公寓一漲便漲了上百澳幣,但是因為雪梨有幾乎四分之一的人口都是外移人口,於是房市成了賣方市場,租屋者成了待宰的肥羊,而政府選擇視而不見,因為政府也在哄抬物價,可笑的是那些地主及地產仲介商往往不管房子的狀況便任意漲價,許多承租戶聯合起來訴願,那些地主及地產仲介商才悻悻然整修房子,不過也有厚道的房東每周僅漲個五元澳幣,這等美事就被我同學遇到了。

貌似厚道的印度房東沒辦法也只好將自己的房間與人分租,那突尼西亞的廚師顯然單純地與我們剛搬進來時是一樣的,某夜他將未吃完的匹薩就放在廚房的餐桌上,那些蟑螂豈會放過這樣隆重的祭品?當晚他們通宵達旦地狂歡,我甚至可以聽見他們敲鑼擊鼓的熱烈聲響,似乎他們正高聲讚美主廚的恩典,隔日一早那主廚就被整個連隊的蟑螂精銳嚇昏了,他瞠目結舌地看著一盒到處逃竄的蟑螂而久久不能回過神來,他或許未曾見過那番異常的風景,即使是在他掌廚的廚房內。

不過與我的方式不同的是主廚採用了堅壁清野的戰略,某日我回到住處之後聞到了刺鼻的消毒藥水的味道,可想而知的是那是主廚誤以為的殺手絕招,不過蟑螂固定的閱兵當然也沒有就此消失,他們只是短暫休兵罷了,他們顯然不願意示弱,時機一到他們照例地在廚房內集結,我猜想這場戰爭人類是無法取勝的,於是我也只能採取妥協的態度,或者說是一種駝鳥心態,後來又因為諸多的原因,我們最後搬離了那公寓,臨走之前我似乎聽見蟑螂大軍的洒笑,似乎他們正列陣歡送著我這個落敗者,而我開始尊敬生命力旺盛的蟑螂,我必須承認我是打從心底尊敬著他們,至於那兩隻龐大的蟑螂我則是打從心底地鄙視他們。

後來我為了押金的事上了法院告那印度人,三個月後法庭判決那印度人敗訴,那印度人從頭到尾並沒有出庭,因為他知道自己必然敗訴,最可悲的是他將法院的書信視為無物,因此我除了連本帶利的要回所有錢外,那該死的印度人還付上了我的訴訟費用,最令人快意的是法院強制從那印度人的銀行及他的薪資戶頭裡償還所有該賠給我的錢,我原還可以用更為強制的方式請警察去查封他的財產,但我並沒有這麼做,他身為一個會計,但卻在道德上不誠實,他所損失的恐怕不只是錢,而是他的信譽,印度本來就不是一個法制國家,沒想到這印度阿三天真的以為澳洲的法律也是參考用的,而我猜他不會是初次耍這種詭計,只是他的算盤打錯了,因為我的厚道不會用錯地方。

.李昱宏的個人網誌:http://blog.udn.com/leeyuhung

打印 | 收藏此頁 |  推薦給好友 | 舉報
上一篇 下一篇
 

評分:0

發表評論
查看全部回復【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