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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說法:吳淡如假名就醫 北醫涉違法

發佈: 2009-7-01 16:21 |   來源: udn  |  查看: 0次

吳淡如生女不順,今天有媒體報導指吳淡如使用「鄭小如」假名,住進北醫,還使用健保。但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今天上午不願回應,只表示「還在了解中」。衛生署則表示,北醫可能違反醫療法,但吳淡如沒有法律責任。

因吳淡如的醫療費用還沒有申報至健保局,該月費用通常會到次月才向健保局申報。健保局員工私下表示,北醫只要宣稱吳淡如都是自費就醫,即可解套,不需受健保局監督。今天傳出,吳淡如赴北醫就診時,還未在婦幼辦好出院手續,就以「鄭小如」名義在北醫就診,直指「吳淡如違法開刀」。對此,北醫不願回應,僅表示一切還在了解中。鄭丞傑今天早上也以忙於門診為由,拒絕媒體採訪。

健保局醫管處副理林阿明指出,吳淡如離開婦幼醫院,只要在北醫一刷健保卡,就視同自動從婦幼出院,因此沒有重複住院的問題。若是病患真的有就醫需求,北醫也不能拒絕病人就醫,吳淡如沒有違法問題。萬一吳淡如冒刷他人的健保卡,是否違法?林阿明指出,核對身分是醫院的責任,病患本身無法律責任。若是北醫明知吳淡如冒用他人身分就醫,可能會被健保局違規記點,同時不予支付該筆費用。

不過,北醫卻可能違反醫療法,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已指示台北市衛生局進行調查。他說,若醫院、醫師在知情的情況下,登載不實病歷,可依違反醫師法第十二條,可處2萬到10萬元。醫院違反醫療法第67條,可處1萬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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