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航班客運機艙載貨 兩岸27:2
發佈: 2009-4-30 02:30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63次
(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北京28日電)海基會和海協會簽署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台灣除了桃園和高雄為定期航點外,松山等6個點都是包機,而包機機艙不能載貨,不像大陸27個點是定期航點,客機機艙能載貨。
兩會所簽的這項補充協議,航路和班次都增加,但台灣只有桃園與高雄機場可經營客運和貨運定期航班,其他台北松山、台中、澎湖(馬公)、花蓮、金門、台東等還是包機。
儘管在補充協議中未就包機機艙能否載貨做出新規定,但據接近海基會人士表示,包機機艙是不能載貨。
反觀大陸方面,增加6個城市為客運直航定期航點,連同原來的21個城市,共有27個城市為定期航點。
按照補充協議,雖然大陸也只有上海(浦東)和廣州可以經營貨運定期航班,但是客運定期航班機艙可以載貨,所以大陸的27個直航點客機機艙都能載貨。
這樣,在客運機艙載貨方面,兩岸出現不均等的局面。
台灣方面的航空業者對此頗表無奈,他們希望兩岸空運類似上述問題最好是由業者根據市場競爭機制自行調適。98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