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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換現金 商店涉詐欺重利

發佈: 2007-10-12 18:22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67次

刷卡向店家買東西很正常,但是如果刷卡之後換的不是商品而是現金,這樣可是犯了詐欺罪,高雄市警方就逮捕了4名專門從事刷卡借現金的集團,以假消費的方式換現金還抽佣,成了變相的地下錢莊。高雄市警局十三分隊幹員,率隊突擊這家菸酒洋行,商店內擺了滿滿的菸酒,只是這些商品可能都淪為裝飾品,因為老闆就是刷卡借現金的成員,不賣商品,反而專門換錢抽庸。嫌犯大膽在報紙上登小廣告,警方表示,刷1萬抽1千,借款人只拿到9千,至於還不還錢就由銀行來承擔。4名嫌犯還充當牛頭帶人去大賣場刷卡,連大賣場都有嫌疑,警方還要查,因此可別以為刷卡事後繳錢就好,詐欺重利可是跑不掉。(民視新聞黃揚俊、洪進吉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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