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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公車摔癱瘓 業者判賠71萬

發佈: 2007-10-11 18:34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93次

台北縣五股一名陳太太,2006年5月搭公車,半路上,公車司機為了閃避前方車輛,急踩煞車,準備下車的陳太太,反應不及,跌落公車樓梯底下,脊椎重創癱瘓,得靠輪椅代步,憤而提告。不過法官判決司機無過失責任,不過公車上沒貼警示標語,反倒依消保法,對公車公司開罰71萬元。一年多來,陳太太歷經兩次脊椎手術,背上留有20公分長長傷痕,下半身漸漸失去知覺,出入得靠輪椅代步,只不過是搭個公車,怎麼會傷成這樣?每天復健,不見好轉,家裡山產店,無法繼續做生意了,陳先生心疼太太,於是怒告公車公司與駕駛。法官認為,駕駛為閃避前方機車才剎車,沒有過失責任,不過公司要付71萬元民事賠償,沒貼警示標語,成為國內一第樁以消保法開罰的公司。只不過,搖晃的公車上,何時發生意外,誰都不敢保證,乘客也只好時時抓穩把手,小心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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