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收中小學代辦費 研議101學年度起實施
發佈: 2011-2-15 11:09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3次
立委林淑芬指出,國中小巧立名目收取代收代辦費,去年已遭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卻決議從101學年度起停止收取班級費、齲齒防治費等代收代辦費,相當不合理,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鄭來長強調,國中小雜費與代收代辦費是屬於地方權責,教育部已與各縣市學校開會,停止收取部分不合理的代收代辦費,但是因為地方縣市認為,100學年度預算已編列完成,要停止收取有困難,因此建議從101學年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