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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性侵犯出獄 前2月通知警

發佈: 2011-3-28 18:36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2次

雲林少女遭姦殺案震驚社會,立法院司法委

員會針對性侵犯刑後列管空窗的問題質詢法

務部、內政部等官員,法務部長曾勇夫強調

,性侵犯出獄前1個月通知警政單位的做法

,目前將提早為2個月,不過當立委問及目

前類似高危險性侵犯報到狀況時,發現主管

單位還是狀況外。連續性侵犯林國政姦殺雲

林國二女生案,讓性侵犯刑滿出獄後的管控

問題成為立院司法委員會上的質詢焦點,出

獄前2個月通知,但目前類似的高危險性侵

犯,出獄後真的已經無縫接軌了嗎?刑後控

管機制多頭馬車。

而林國政91年犯案,不適用95年修法後的強

制治療規定,法務部擬用保安處分的方式補

救,對其施以治療,立委邱毅再提化學去勢

性侵犯案件越來越多,衍生出的社會問題不

容忽視,主管單位再不亡羊補牢,恐怕難擋

悲劇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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