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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恩埔欠租 市府修償還辦法

發佈: 2011-2-28 14:45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3次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新北市原民局25日於三峽客家文化園區,召開「新北市三峽文化部落滯繳戶清償辦法說明及協調會」,邀集隆恩埔國宅(三峽文化部落)居民、社福單位至善基金會、新北市議員到場協商表達意見,找出合理的償還租金方式。

至善基金會代表、隆恩埔國宅自救會義工陳涵光說,外界長期以來認為住在隆恩埔的原住民族人不願意交房租,或是故意長久積欠租金;但經社福單位挨家挨戶拜訪了解,無法交租金的每一戶家庭背後都有原因,這些原因並非單純是「不努力、不工作」這樣簡單。

陳涵光說,有許多族人在外工作,以打零工維生,經常碰到老闆落跑、領不到薪水;一個家庭只有一個人有工作能力,卻要養6、7個以上的人口。

但最大的問題在於,文化部落族人都是低收入戶或者被安置進去,並不適用「台北縣政府分期繳納積欠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實施要點」,此要點再加上契約中高達追繳20%的違約金,實在不是低收入戶或沒有工作的族人能夠負擔的。

自救會表示,如今欠租金的族人,每個月都在利上加利,違約金、強佔費、房租、滯納金,加起來是一筆驚人的費用,也是不合理的計算方式,期盼新北市政府盡快修改還款方式,並且在研議修改期間先讓族人找到「止血」方式,別再讓欠租金額繼續擴大。

至善基金會也建議,當初以安置身分進入隆恩埔國宅的原三鶯部落族人,應另案處理。

新北市議員夷將‧拔路兒說,要族人做好心理準備,完全不還是不可能,外界觀感也差,最重要是找出如何還款的方式。他也要求原民局了解每一戶的狀況,應去各別家訪,理解無法還出款項的原由為何。

新北市原民局長汪秋一強調,族人按照法規與要點,和政府簽約,此為既定事實,應償還租金。但原民局希望能找出合理償還辦法,讓族人按月還款。

召開協調會前,局中曾有討論,希望族人按月清償的金額每個月在1萬元左右。

汪秋一說,在族人所表達的違約金、強佔費、滯納金不合理,房租過高、保證人制度不合時宜等問題,新北市府升格後,應再做檢討改變。局中也已經在14、16兩日召開跨局處會議研議。

原民局社會福利科科長陳健秀說,目前隆恩埔有123戶居住,欠租者有64戶,欠租金額從1萬到26萬不等,欠租日期最長超過10個月。

關於保證人問題,陳健秀說,財政局目前正在修改此一規定,未來應可放寬或刪除此限制。

在強佔費部分,原民局則認為,簽約時已經簽訂,強佔費用還是必須要付,滯納金也是同樣。租金的高低,原民局會再斟酌,參考其他地方原住民國宅收費標準,降低目前租金。

夷將‧拔路兒替族人反映:「入住時沒聽說過有違約金、強佔費、滯納金!」許多族人都說,頂多只知道繳不出房租會被沒收保證金,卻不曉得會衍生出違約金、強佔費、滯納金等多重收費標準。

有族人更質疑,原民局既然知道「租房子要保證人制度」不合理,為何要在族人找不到保證人的狀況下,收取強佔費?

違約金的規定更招致批評,按照《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專案出租住宅租賃契約書》上規定:「未依約定繳納租金,扣除保證金後,已達一個月以上金額,自逾期日起,縣府得按月要求住戶給付積欠租金2%計算之違約金,最高追繳20%。」

現場來了近60位隆恩埔住戶,有人是低收入戶、原三鶯部落居民、以租代購方案進入隆恩埔者。

族人共同訴求,希望政府儘速幫大家止血止痛,當初進入國宅已經有「被騙入住」的感覺,現在只盼望問題能早日解決,不要一天到晚活在收到「強制驅離」公文的噩夢中。

原民局長汪秋一承諾,將族人問題帶回,會在一個月內推動修改「台北縣政府分期繳納積欠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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