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3.15截止申請
發佈: 2011-3-01 15:32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3次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為協助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教育部於100年2月15日至3月15日辦理99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台灣本島、金門縣及連江縣就讀國小至大專院校低收入戶學生皆可提出申請。
99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由台中縣私立僑泰高級中學代辦,負責全國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審核、彙整、撥款等相關作業;國中小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指定承辦中心學校辦理。
教育部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每學期可申請1次,補助標準國小生每人1千元;國中生每人2千元;公立高中、職業學校及五專前3年每人3千元;私立高中、職業學校及五專前3年每人5千元;公立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2年每人5千元;私立大學、專科學校及五專後2年每人1萬元。採書面與網路登錄同時申請,相關表格請學生自行上網下載,網址:http://203.68.3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