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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或是操弄

發佈: 2011-3-23 21:44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13次

■黃洛斐

如果陸一特求償案建立在為國家為土地奉獻的青春,要得到共同體的肯認與回報,蔡同榮立委所謂「老芋仔」與「大陸妹」的發言,就是對這種邏輯的最無恥的踐踏。

▲陸一特老兵13日發起「上凱道、爭公道」集會,隊伍從立法院群賢樓出發遊行到凱達格蘭大道,要求陸一特補償。(圖文/中央社)

如果按1949年當時兵役法之規定5年就該退伍,但是當局為了防衛台灣安全,還曾發起了自願留營以軍作家的運動,半強迫性的讓軍中有過戰鬥經歷的年輕士兵留在部隊,1959年更公佈實施《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及《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將當年尚稱青壯的士兵晉升為「士官」,而服務年限也相應延長,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這就是讓台灣人印象深刻「老士官長」的由來。

這些有戰鬥經驗的老兵,負擔起部隊最基層的運作、技術與戰鬥經驗的傳承,為維護台灣的安全與台海的和平,貢獻了自己的青春與人生,與「老士官長」相處經驗,是許多人軍旅生涯深刻的回憶。

合理化退俸制度

全世界對於退伍軍人,都有各種就學就業的特別照顧,這是回報軍人必要時要以生命捍衛國家的血酬,榮民就養金1萬3千多元並不是台灣特別獨厚外省籍退伍軍人,也並非所有榮民都可領取。必須要符合61歲以上、曾因公或作戰受傷、未領取月退俸、沒有工作能力、身心殘障者、家戶平均所得未超過1萬3,550元,或名下不動產未超過650萬以上等條件。

根據民進黨執政時期退輔會主委在立法院的說明,50萬榮民中符合領取條件的只有8萬8千多人,全台約49萬名榮民(含台籍榮民15萬2,854人),符合條件領取就養金的8萬8,916人中,台籍榮民有1萬3,758人,其中並包括金馬自衛隊2,055人、823戰役後義務役官兵8,075人,其他還有義務役和志願役因公受傷各約1千人。

至於公務人員退俸制度過份照顧,造成國家財政負擔一事,考試院已函請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就領取月退人員死亡時,改發遺族月撫慰金的規定,凡是公務員申請退休當時,與配偶的夫妻關係必須維持2年以上、未再婚,且必須年滿55歲者才可支領,否則只能領一次撫慰金,立法委員如果真的對此如此關注,為何不協助加速該修正案通過?

政客趁機會作秀

陸一特求償案在法理上的爭辯見仁見智,國家財政能否負擔仍可商榷,但是蔡同榮立委這種藉由謊言抹黑弱勢少數獲取政治利益的惡劣操作,仍然在民進黨內橫行無阻,而民進黨籍總統級政治人物為了選舉勝選,還是對這種惡劣的政治操作持續的沉默不語,不能抗拒少數基本教義派的投機炒作,只選擇在若干活動場合零星發布若干對多元族群政策的友善模糊言論,那怎能讓人相信民進黨已走出陳水扁時代最後危機時訴求民粹情緒的騙票做法?

真正考驗政治領導人的不在於他主張些甚麼,而在於他能抗拒甚麼壓力,如果連這種投機政客的裹脅挾持尚且不能應付,怎麼能說服台灣人民,民進黨有能力對付供產黨對台多變細膩的統戰守法,帶領台灣人民在中國以大國崛起之姿參與之國際局勢下,守衛台灣民主制度與言論自由?

(眷村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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