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是人阿!
昨天中國時報頭版刊登警員開單情事,
市民不想被開單繳罰款,就以申訴、聲明異議等手段報復,
如果真的是被冤枉,告發的警察不對,
但是真有違規情事,市民往往扭曲事實來說明自己的委屈,
這樣是誰的錯?
雖然收到告發單心情不爽難免,但是各位有想過,
因為自己的一時違規而提高別人受傷或是出車禍的風險嗎?
這應該大多數人沒有想到的問題!
昨天新聞播放那位女騎士的父親斥責警察:應該要給她們一點教訓!
這樣是給社會大眾一個很不好的榜樣!
真是無言..........................
前幾天收到七組交辦單
竟然有一張是一個交通違規的申訴案件!
小弟平時告發違規者自認絕無以權勢或是冤枉之心態處哩!
但是這位仁兄申訴我!
看到他的名子我就想起來!
這位大哥是因為駕駛機車邊講大哥大!
小弟將他攔下來之後要求出示證件!
但他沒有帶行照!
經他在三求情之後,只有告發未帶行照!(300元)(騎機車使用行動電話撥接1000元)
他竟然以這張300元的罰單申訴我,要求我註銷!
幹!賤貨
今天有人說警察執法太嚴苛!
也有人說不要開太重,開輕一點!
良心與法律上之規定要如何裁量?
警察也是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