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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檯燈小辭典

選購檯燈小辭典  

您購買檯燈時,常會看到許多專有名詞,您知道這些名詞代表何種意義嗎?


1.眩光:眩光是一種反射現象,與使用者的閱讀視角以及光線角度有關。當入射角等於尿射角時的閱讀位置即會造成反射眩光。眩光發生的閱讀視角正好就是在一般人正常的閱讀角度內。

2.電子式安定器:安定器的品質會影響閃爍頻率,高頻的電子式安定器,每秒爍次數愈高,代表閃爍頻率愈高,對視覺傷害愈小。

3.色溫:色溫高低影響光線偏白(色溫高約6500k)或偏黃(3000k~4000k),光線太黃易造成昏睡或太熱情形,光線太白會造成刺眼的不舒適感。

4.演色性:可將物品真實顏色呈現出來的效果。演色性愈高,愈接近在自然光(太陽光)下所看到的真實色彩,也才是適合閱讀的光線。

5.柔性啟動:燈管是一開就亮,但啟動方式有二段節奏(仔細觀察才可發覺),可延長燈管壽命。其他品牌電子式啟燈管則是只有一段間奏。

6.94V-O:即離火〞0〞秒內自動熄火,完全不助燃。V-1是1秒才熄火,依此類推。所以94V-O是最高耐燃等級。

7.鬼影現象:因電磁波干擾,會在開啟某一電器產品時,干擾其他電器開關,例如:開電視時遙控器時,突然啟動旁邊的鐵捲門開關。有防電磁干擾功能,可確保光源的穩定性,對帶有心律調整器的消費者,也不因開啟電器而造成影響。



眩光是什麼?

眩光對眼睛會造成什麼傷害?

在解釋眩光之前,讓我們先瞭解照度與輝度兩個名詞。

1.照度(Illumination):照度是用來測量亮度的單位。

物體或被照面上被光源照射所呈現的光亮呈度,稱為照度,單位為每平方米上的平均流明數(Iumen/m2),簡稱為勒克斯(lux)或米燭光。被照面的照度越高,則越容易辨識環與幫助閱讀。

2.輝度:度是用來測量眩光的單位。

輝度係指光源體在某一方向上,每單位投影面積所發出的光度。單位為cd/m2。

輝度是用來評估光源或發光點之光亮與刺眼程度。光度起高的光源產生的輝度也越高,眼睛感覺越刺眼。因此,輝度是用來評估發光體對眼睛之激程度。

大家都知道,照度太低而太暗,固然不利於閱讀與寫字,但常聽人說(包括醫師)燈光太亮也不好,這是錯誤的認知。一般所說的太暗不好,所指的是書桌上或被照面上的照度太低,以致於無法清晰地辨認文字或看書;但是太高不好指的是刺眼的眩光,強光人無法睜開眼睛或清楚地看清物體,量測的對象是發光體本身。依照日本及美國、德國專業照明學會的研究心,看書寫字最舒服的照度在1000至2000勒克斯之間,但長時間閱讀所需不會引起眼睛疲勞的最低要求是500勒克斯,這就是為什麼在先進國家的教室教學環與閱讀寫字時所要求的照,最低應有500勒克斯以上的原因。

事實上最傷周眼睛的是眩光,晚上怕來車的遠光燈、喜歡看日出卻又不敢直視太陽,都是眩光太強而刺激眼睛不舒服的案例。一般而言,刺眼眩光在30秒至60秒內,即可產生對人眼睛視力健康有明顯傷害,沒有人可以直視太陽及夜間的汽車遠光燈超過60秒而不傷害眼睛視力的。直接對著眼睛而來的直接眩光,傷害視力最強;桌上玻璃板上、白板上的反射眩光則是造成字體模糊而難以辨認與傷害視力,至於向著太陽拍攝人物時,因對比眩光所造成的強烈明案比,更常造成相片中人有如黑人臉色,這都是眩光之害。因此良好的讀書寫字閱讀環境,應有足夠的照度(2000勒克斯以內,越高越好);但應有越低越好的低眩光。因此購買檯燈時,應朝這些方向來思考。

至於眩光的防治,最好以人坐書桌前模擬看書寫字之姿,檯燈的光源燈頭部分離桌面約40至45公分距離,檯燈至於前方最壞條件之下,眼睛模擬看書高度,此時眼睛餘光不會看到燈管或光源體,產生不舒服之眩光者為佳,因此光源越深入燈罩的檯燈、或者有防眩光遮光板設計之檯燈、或者有其他可以降低強烈眩光感受者為優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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