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研究與命理預測
四柱八字研究與命理預測之妻財、婚姻部分
(1)四柱妻星(正財)為喜用神,本氣生於妻宮(日支),則有可能發生下列現象。
婚時能得妻財或結婚後能得妻家之助力;妻子能幹善持家;本人不畏妻,但會疼愛體貼妻子,且一生事業受妻子之精神鼓舞或實際助力甚大;妻子之學識、氣度、或妻子家經濟條件較本人佳。如
庚辰
甲申
辛卯
丙申
本命造辛金生於申月,身旺之地,天干丙辛合水,地支辰申半合水局,干支一片水海,本命喜用神為水木,忌神為土金。由於妻星正財為喜用神,因此結婚時,能得妻財或妻家之助力。
戊午
乙丑
庚寅
庚辰
本命造庚金生於丑月,庚金當令,天於乙庚合,正財妻星合元神庚金,故本命必得妻助,且妻子能幹善持家業。
壬辰
戊申
已亥
戊辰
本命造四柱地支一片水海,又透天干壬水,對本人甚有助力,正財妻星因而對本命精神鼓舞甚大。
戊辰
庚申
壬午
辛丑
本命造壬水生於申金,身旺極,用神為火,四柱妻星丁火坐妻宮,因此本命之妻學識或條件均較本人為佳。
(2) 四柱八字中,妻星本氣位於年柱,不遭合化克破,早婚而娶他鄉之女或姻緣由祖輩撮合;妻星位於月柱,不遭合化克破,早婚而娶鄰近之女,或姻緣由父母叔伯撮合;妻星位於日支,不遭合化克破,多娶同鄉或同事者為妻,或姻緣自定;妻星位於時柱,年、月、日柱妻星不顯,則多為晚婚。如
己丑
癸酉
甲子
丙寅
本命四柱正財妻星落於年柱,且沒有合化克破,因此本命早婚而娶他鄉之女為妻。
戊戌
甲寅
辛未
丙申
本命四柱正財妻星落於月柱,且未遭合化克破,其姻緣由父母叔伯撮合,而娶鄰近之女為妻。
甲申
己巳
戊子
癸亥
本命四柱正財妻星落於日支妻宮,透於時干,因此本命姻緣自定,自由戀愛而結婚。
庚寅
己卯
己巳
乙亥
本命四柱妻星正財落於時支,年、月、日柱妻星不顯,本人晚婚。
(3) 男命之子息星為正官七殺,四柱八字時柱同現妻、子二星,有可能於婚前先有關係而後結婚;八字時柱同現妻、子二星,又時干或時支合入日柱的干支,有可能先胎後婚,俗稱奉子女之命成婚。如
壬辰
丁未
己卯
乙亥
本命四柱妻星正財落入子息宮(亥),天干丁壬合木,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本命是先有關係而後結婚。
癸未
甲寅
乙未
庚辰
本命四柱妻星正財落人子息宮辰,時干與元神乙相合,本命因孕而成婚。
(4) 四柱八字妻宮並見妻、子二星,又合到時支,結婚時妻、子星宮有感應,夫妻婚前有親密關係;四柱妻宮與子息宮兩者之任何一宮,分別藏有妻星與子息星,兩支相感應也同前論。如
甲午
丙寅
丁酉
戊申
本命四柱妻宮酉與子息宮申,同屬金合,本命婚前有親密關係。
癸亥
乙卯
癸巳
戊午
本命四柱妻星、子息星落入妻宮巳,且午巳同屬火,天干戊癸合成火,妻星明顯,本命婚前有親密關係而後成婚。
(5) 男命妻宮不坐妻星,而且遭其他地支合化為羊刃,或妻宮並見正財,劫財二星,配偶恐在婚前己有過親密男友;合再逢四柱干支配合不當-刑、沖、破、壞,配偶恐婚前即已失貞或婚後有失節現象。如
己丑
丙子
癸未
壬戌
本命四柱中之時柱劫財克月干正財,本造配偶婚前即與其他男友有過親密關係,地支丑未相沖,未戍刑,所以配偶婚前己失貞。
庚寅
丁亥
戊午
壬子
本命四柱地支子午沖,寅亥合木,天干丁壬合木,本命除了自己風流外,其配偶婚後也紅杏出牆,失節要重。
(6) 女命月柱干支帶正財,又能合進日柱干支者,結婚時有大嫁妝陪嫁,或自己本身有積蓄陪嫁夫家。如
丁酉
丁未
壬寅
甲辰
本命年月天干丁火與元神壬相合,結婚時明顯帶有嫁妝陪嫁夫家。
(7)四柱八字金水多,四柱傷官多者,男女皆感情豐富多慾望;如果四柱八字干支多合者,易與異性作合,感情不專,為人風流。如
丙寅
庚子
辛亥
己丑
某男命造,地支亥子丑三會水局,傷官強旺,天干丙辛遙合水局,金水滿盤,為人風流多情。
壬申
戊申
癸亥
甲寅
某女命造,天干戊癸合,戊為正官為夫星,地支金水強旺,本命為人風流,喜新厭舊。
(8)女命四柱正官本氣早現,宜早婚;女命若夫星早現而遲婚,則恐嫁給年齡較自己為輕的丈夫,或輩份、經驗均遜於本人的丈夫。如
己卯
戊辰
戊子
甲寅
某女命造,夫星卯木正官早現於年支,由祖輩撮合早嫁。
辛酉
丙申
甲戌
丙寅
某女命造,夫星正官早現,天干丙辛相合,年輕時就有男友,但遲至三十歲才結婚,對像年齡較自己小。
(9)女命四柱七殺早現,攻命太過,則難於婚前保持貞操,但若有制則無妨;如
丁酉
辛亥
乙酉
丙戌
某女命造,七殺早現,攻身太過,婚前己失貞,全因七殺太重。
(10)配偶星落於年柱且合入日柱,有可能娶童年玩伴或兒時出生故鄉人為配偶,若不合入日柱,亦有此象,但不明顯。如
丙寅
乙酉
乙丑
庚辰
某男命造,正財妻星落於年柱,天干乙庚合,本命娶配偶為故鄉玩伴。
(11)配偶星落在月柱,嫁娶之對象可能是所居地之鄰近人氏,亦可能是早日之朋友或同學,或二者之一所介紹,且合入日柱跡象更明顯。
丁酉
丁未
壬寅
甲辰
某女命造,八字正官夫星落於月支,本命與昔日年輕時所認識之朋友結婚。
(12)四柱八字身強妻星不顯,妻宮不坐妻星,逢月柱羊刃沖妻宮,中年克妻或離異,逄時支羊刃沖妻宮,晚運失妻生離死別或妻子惡疾而亡。
甲申
丁卯
丙子
庚寅
某男命造,在28歲大運庚午中,妻離子散,本命也患惡疾。
丙辰
癸巳
壬戍
甲辰
某男命造,原命局無刃,但庚子大運逄刃,且兩辰沖妻宮,妻星損,妻子癌症而亡。
(13)四柱妻宮坐刃,遭其他地支所合,或妻宮非刃,卻遭其他地支羊刃所合,而所合之物再為羊刃,妻子健康狀況多數較差,或有暗疾,或因病開刀。
甲子
乙亥
癸丑
甲寅
某男命造,羊刃在亥,妻星弱極,三會成比,群比成劫,有妨妻之象。
(14)四柱八字陽日干以財星為喜用,妻宮坐正財本氣,天干再透出雙位正財合入日干,必娶雙妻,日干身強以財星為喜用,妻宮正財入庫,全局財庫重現二次或妻宮非財庫,卻遭命局中二地支暗合財局,亦為娶雙妻之兆。
丁丑
壬子
壬午
丁未
某男命造,妻星正財為喜用,且妻星坐妻宮,天干再透雙正財,且合入日干,本命娶雙妻,生活快樂。
(15)四柱八字若身弱難任妻財,則多主外情,喜金屋藏嬌,不過一旦運變身強,也擁雙妻,然妻親容易不合,常滋生事端。
甲子
丙子
己巳
丙子
某男命造,身弱難任妻財,庚辰年妻星入庫,且合入本命,再遠娶一日本女子為妻,擁有雙妻。
(16)四柱日柱若是甲子、乙巳、庚午、辛亥、甲午、庚子、癸亥七日者,皆風流好色之神,若八字金水旺盛,傷官疊見或干支多合,則必風流多情。若日支逄沖,則夫妻緣淺,少愛正妻多愛俏,若妻宮合化為財星,恰為喜用,可能三妻四妾,若妻宮遭比劫或七殺合化為它物,則妻子難以忍受本人之風流,自己亦紅杏出牆。
丙子
丁酉
乙巳
丁亥
某男命造,乙巳日生,金水強旺,生性風流,妻子難忍,亦紅杏出牆。
(17)八字妻星弱極,而日主元神強旺,比劫競相透藏,先天己有克妻之象,宜晚婚,若早婚,則妻一生多病痛,或夫妻極端無緣,倘妻宮不坐妻星又逢沖,則為克妻之命。
(18)八字財多身弱,正財引至時支為長生之地,或祿旺之地,妻子壽命較長,若八字財星衰頹,日主元神至時支為長生祿旺之地,則妻先亡。
戊午
丙辰
丙戍
庚寅
某男命造,一妻一妾先後亡故,財星衰頹,元神引至時支為長生祿旺之地,故妻先亡。
(19)八字妻宮不坐正財,唯一正財在年、月、時柱,又逢比劫合去,且化成他物,則妻恐遭至親、好友誘拐或私奔。若合而不化,則主妻婚後有可能暗戀友人,與親友暗通。
辛巳
癸巳
甲子
庚午
某男命造,四柱妻星性於時支,不在妻宮,大運己丑與日柱合,妻子因推銷保險,與本命之友人發生關係。
(20)女命食傷競透而強,若非本人體虛則丈夫多病體弱;正官夫星衰頹,夫星不坐夫宮又逢刑沖,重則剋夫,輕則離異。
壬午
甲辰
辛亥
己亥
某女命造,四柱八字不見正官夫星,剋夫之象,其夫出差時遇車禍死亡。
(21)女命八字傷官旺盛,夫星微弱,乃妻掌夫權之命;女命比劫強旺,夫星弱,性格倔強有獨立性,不依賴丈夫。
辛卯
癸亥
甲子
丁卯
某女命造,丁火傷官透干,其勢強於正官辛金,又年、時支雙見刃,性格倔強有獨立性,夫權家權一手抓。
(22)女命四柱正官夫星遭比劫合去,而使丈夫有外遇時,其對像之年齡或條件與妻子相當;夫星遭食傷合去時,其外遇對像年齡較妻子小;夫星遭印星合去時,其對像之年齡較妻子大;夫星遭財星合去時,其外遇對像多因業務或錢財而結合,甚或因妻子介紹而引起。
壬戍
己未
甲寅
甲子
某女命造,天干甲己合土,地支寅、戍半合,丈夫外遇對象是因錢財交往而引起的。
(23)女命四柱群比合官,夫宮再合化為他物,丈夫易有外遇,對妻之愛難全心。
乙未
庚辰
乙卯
乙酉
某女命造,群比合官,夫宮卯與未半合,丈夫外遇頻繁。
(24)女命四柱正官衰頹或全無,而七殺疊見或夫宮坐七殺,而正官也不弱,偏房之命,否則宜作填房。
丁酉
辛亥
乙酉
丙戌
某女命造,正官夫星全無,七殺疊見,且夫宮獨坐七殺,本命為一商人二奶。
(25)女命八字官星遭刑衝破損而過劇,或原命局全無官星之氣,全局干支多合,或命局傷官氣盛,而夫星又重複出現,或被合化為它物,則恐為三婚四嫁之命。
戊子
戊午
壬申
壬寅
某女命造,夫星與夫宮雙雙受損,離婚後與有婦之夫同居。
(26)女命八字多合而人緣好,耳根軟,意志不堅定,個性易受迷惑,若四柱八字見兩組以上之合,四柱殺旺官輕或命局金水多,或原命局傷官旺,中年行金水運、傷官運,多為情海漂浮或慾海沉淪之人。
壬辰
癸丑
癸巳
辛酉
某女之命造,天干癸水二透,地支巳酉丑合金局,金水強旺,意志不堅,風流。
(27)女命四柱食神、正官力量強於傷官、七殺者,。
(28)女命八字出生於申、子、辰、亥月,而見四正之三,構成三刑,此時只要再見原命局干支多合或傷官旺盛或殺旺官輕任何一組時,即可稱為命泛桃花氣息,復行運加強桃花時,多屬荒淫娼妓之命。
甲辰
戊辰
戊子
辛酉
某女命造,生於辰月,地支一片水局,傷官強旺,子年時,二子加一酉,與男人搭合。
(29)女命四柱正官不透,而透傷官與七殺,日支不坐正官又逢刑沖合化,二次婚姻。
辛卯
己丑
乙卯
辛巳
某女命造,七殺透干,正官不坐夫宮,婚姻二次。
(30)女命八字天乾透正官、後透七殺,地支也同,而夫宮逢刑沖合化,亦為二次婚姻。
辛丑
丙申
甲午
庚午
某女命造,干先透正官後透七殺,夫宮與子息宮比合,二次婚姻之命。
(31)女命四柱官殺混雜,原命局殺重官輕且殺透官藏,主姻緣不定;若正官位於日柱或時柱,而七殺在前,第一次戀愛不成功;若地支多合,天干官殺雙透,則為人多情,潛意識中對異性多具好感,擇夫意念不定,見異思遷,再見金水旺盛,則荒淫多欲。
辛丑
丙申
壬辰
戊申
某女命造,官殺混雜,七殺透干,正官藏於丑中,一生姻緣不定。
庚子
辛巳
乙丑
丁丑
某女命造,官殺雙透,地支巳丑半合金,加上年支子水,金水氾濫,擇夫之心念不定,性慾強旺。
(32)女命四柱金水多,傷官也多,而七殺強於正官,傷官坐桃花或驛馬,多淪落風塵,否則指常利用丈夫外出時與人苟合。
甲辰
戊辰
戊子
辛酉
某女命造,金水旺盛,傷官又強旺,傷官坐桃花,經常外出與別人苟合。
(33)命帶魁罡為人勢利,嘴硬心軟,好勝心強,喜管他人閒事,若四柱魁罡成格,則有孤傲之性,命硬三分,六親無緣,逢大運生助魁罡,威而有權。
(34)男命八字羊刃帶桃花,稱為桃花劫,若逢財來化劫或逢財來刑沖,一生將發生一次因色大破財之事;女命四柱七殺帶桃花,稱為桃花煞,逢刑衝破害,一生必將發生一次色難或因色情與人爭執鬥毆,或發生桃色官司。
甲申
丙子
辛亥
庚寅
某女命造,地支水局強旺,年支申為羊刃,也帶桃花,寅年時為色破大財。
(35)八字見辰、戍、丑、未四庫之地,凡相關之六親入庫地皆不吉,若男命官殺衰頹,藏入庫地,原命局食傷透藏而有力,則子女單薄或有所折損;若逢時支為子息星死絕之鄉,一生子息凋零,縱有子息也難靠,若再遇時支破損,則一生與子女生離死別,刑喪疊見,此種情形均為克子之象。
辛丑
己丑
己未
丙寅
本命時支寅為死絕之地,子女單薄且不孝,一生為子女所苦。
己亥
己巳
壬子
辛亥
某女命造,四柱子息宮與月支相沖,日支子水又與巳相破,正官夫星透於不藏支,一生婚姻無望,子女全無,只得與青燈相伴。
(36)女命年柱與日柱相同,夫宮再逢沖,可斷為剋死丈夫後再嫁,若為他柱之伏吟,雖伏吟之地支不為官星本氣,亦以夫宮再現逄沖,為離婚再嫁之二次婚姻。
甲子
庚午
甲子
己巳
某女命造,夫宮逢沖,婚姻二次,丈夫均體弱多病,前夫早亡。
(37)女命四柱八字傷官出頭,夫星不顯入庫地,夫宮再逢嚴重刑沖,主婚前姻緣混亂不明,婚後也必剋夫或分離。若天干雙透傷官,夫宮又逢刑克合化忌神,則姻緣為二次以上;若七殺強旺或夫宮遭七殺所合,宜作填房或。
甲辰
辛酉
戊子
辛酉
某女之命造,傷官雙透,夫星正官又入辰庫,且辰酉合化,二次婚姻無疑。
己亥
甲戍
戊寅
壬戍
某女命造,七殺強旺,夫宮遭亥合成木,七殺再現,本命為一商人之偏室。
(38)男命原命局財旺身弱,妻宮獨坐七殺或七殺本氣,妻子強悍會怕妻,若僅財多身弱,八字無強殺臨近日主,則不可論為懼內,僅主於日常生活中,由妻子方面帶來的無形壓力甚重。
丁酉
丁未
壬寅
庚戍
某男命造,財旺身弱,妻宮七殺雖非獨坐,但命局火旺,財生殺,殺旺,本命畏妻也怕妻,且妻權囂張,不可一世。
(39)四柱正財強旺,正印衰頹又不坐妻宮,妻子與母親難和,若妻宮與母宮再逢刑沖,則常生磨擦衝突,婚後必不可能與母親長期居住。
辛丑
己丑
己未
丙寅
某男命造,財星強旺,正印力量不夠,二丑沖一未,婆媳不和明矣。
(40)八字正財穩坐妻宮,正印衰頹不住母宮,月日支逢沖,妻子氣勢強於母親,若為雙子沖一午,有悍妻凌母之象。
庚辰
戊子
壬午
庚子
某男命造,正財坐妻宮,正印衰弱不住母宮,月日地支相沖,妻勢強於母親,夫能幫母,但妻勢更強。
(41)四柱正印穩坐月令,正財衰頹不坐妻宮或母宮,而月、日地支逢沖,母威強於媳婦,有母親難容兒媳或嚴母凌媳之象。
乙丑
乙酉
丙子
辛卯
某男命造,正印坐於月柱,正財不坐妻宮,月日地支逢破,雖母威強於媳婦,但仍是妻子忍讓所致。
(42)婚姻的預測--大運與流年同夫妻宮作合。如
己丑
庚午
乙酉
丁丑
某男命造,正財妻星全無,乃晚婚之象,至少須等到廿八歲後結婚,本來十七至廿六歲戊辰運,正財妻星明顯出現,可遇適婚對象,然原命局主晚婚,故有可能延至丁卯運才成家。本命於戊辰運中與現任妻子戀愛同居,丁卯運廿九歲才結婚。
(43)婚姻的預測--命局中配偶星逢歲運衝出衝入
庚寅
丁亥
丙子
乙未
某女命造,八字殺先官後,夫星正官在日支,不宜早婚,原命局殺星亥被寅合住,至丁巳年,命歲運刑、沖、破並見,可謂夫星出動,雖長輩意見紛紜,但有情人終成眷屬。
丁丑
丙午
辛巳
壬辰
某男命造,八字妻星全無,乃晚婚之兆,若早婚必不利,故甲辰運雖現妻星,仍不宜結婚,應在三十七歲後之壬寅運結婚較佳。然本命於卯偏財運時結婚,三十五歲亥年娶妻,亥本沖妻宮,即流年妻星衝入本命,亦為婚姻之象。唯恐難免種下他日夫妻生離死別之災。
(43)婚姻預測--運歲配偶星合入命局干支或運、歲仟何一組入配偶宮。
戊戌
癸亥
甲午
已巳
某女命造,夫星早現於年柱,且無刑沖合化,應屬早婚,十三至廿二歲辛酉運,夫星明顯,應主有婚姻,但本命由於遭父母反對未遂,至廿四歲不顧父母親友反對才結婚,此乃因命、運、歲申酉戍三會夫星合入本命之故。
壬辰
甲辰
辛亥
庚寅
某男命造,姻緣在未運中,因為正財妻星入庫於未支,又合入妻宮,亥未半合,故於未運中廿三歲寅年與配偶認識並於次年卯年結婚,乃因卯年運、歲皆合入本命也。
丁酉
丁未
壬寅
甲辰
某女命造,官星得令於月支,應主早婚,且必在己運中結婚,因己運夫星明顯透出,又合入本命,十九歲卯年寅卯辰三會婚姻宮,婚姻明顯。
(44)婚姻預測-大運、命局或命局、歲天地鴛鴦合,而所合者之一為本命之夫宮,或配偶星等。
癸巳
壬戍
戊戌
乙卯
某女命造,正官夫星現於時柱乙卯,應主遲婚,若早婚須嫁給年齡較大的對象。本命於十八歲結婚,其夫之歲數大其二十多歲。結婚之節為庚戍年,與本命夫宮呈現天地鴛鴦合。
甲午
丙子
甲辰
丁卯
某男命造,婚姻期當在戊寅運中,因原命局正財妻星早現,但逢子沖,有可能在早期中後段,寅運與命局妻宮寅卯辰三會,為正確之婚期。
壬辰
癸卯
丁丑
甲辰
某男命造,八字不見正財妻星,應主晚婚,本命在丙午運,己未流年結婚。
癸巳
癸丑
甲申
戊辰
某女命造,八字命局官星入庫於丑,又逢年支半合,應屬早婚,七殺在前正官在後,多屬婚前失貞之象,二十三歲甲寅年,衝動夫宮申,引出紅鸞星動,但寅沖夫宮,為婚後有分裂不合之兆。
[ 本帖最後由 蔡逸竹 於 2007-3-15 23: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