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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社團成立設置要點

家族,社團成立設置要點

家族申請條例:
引用:
1,申請資格:無論身分階級或是否具備公職身分,只要是頂客的會員皆可提出申請。
2、申請條件:凡志同道合之會員連署達10人,即符合申請要件,惟申請之同時需推舉一人當代理家族長,等正式核可後正式升任家族長。
3、申請方式:由代理家族長於本版開立新帖,標題:[家族申請]XXX家族申請,並請其他成員跟帖簽到同意加入家族連署。
4、申請格式:
複製內容到剪貼板
代碼:
[家族申請]XXX家族申請
1、申請家族名稱:
2、家族長代理人(申請人ID):
3、家族性質和未來規劃方向:
4、家族族徽(申請成功後懸掛於所有家族成員簽名檔方便識別700X100內)
◎發帖申請家族時間超過一個月(30天)仍未達連署最低門檻(10人)視同[申請駁回],欲申請同一家族得經過一個月侯才能再次提出申請,申請次數最多二次,超過則不再受理申請。
◎附註:
家族強制解散條例:
1,家族成員凋零不足5人,經三個月輔導期仍無法提振家族人氣,依頂客家族成立設置要點,得提報逕行強制解散。
2,家族間惡性爭鬥,嚴重影響樂園秩序,依頂客家族成立設置要點,得提報逕行強制解散。
3,家族內法紀不彰,多位成員頻頻違反頂客總規範,得提報逕行強制解散。

上述未規範處日後得依[頂家族成立設置要點]增列條文補足修正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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