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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墨子》(下)

《墨子》(下)



  經上第四十
  故,所得而後成也。止,以久也。
  體,分於兼也。必,不己也。
  知,材也。平,同高也。
  慮,求也。同,長以正相盡也。
  知,接也。中,同長也。
  智,明也。厚,有所大也。
  仁,體愛也。日中,正南也。
  義,利也。直,參也。
  禮,敬也。圜,一中同長也。
  行,為也。方,柱隅四歡也。
  實,榮也。倍,為二也。
  忠,以為利而強君也。端,體之無序而最前者也。
  孝,利親也。有閒,中也。
  信,言合於意也。閒,不及旁也。
  佴,自作也。纑,閒虛也。
  狷,作嗛也。盈,莫不有也。
  廉,作非也。堅白,不相外也。
  節,不為所作也。攖,相得也。
  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似,有以攖攖,有不相攖也。
  勇,志之所以敢也。次,無閒而不相攖也。
  力,刑之所以奮也。法,所若而然也。
  生,刑與知處也。佴,所然也。
  臥,知無知也。說,所以明也。
  夢,臥而以為然也。詖,不兩可,兩不可也。
  平,知無慾惡也。辯,爭彼也。辯勝,當也。
  利,所得而喜也。為,窮知而懸於欲也。
  害,所得而惡也。已,成、亡。
  治,求得也。使,謂、故。
  譽,明美也。名,達、類、私。
  誹,明惡也。謂,移、舉、加。
  舉,擬實也。知,聞、說、親。名、實、合、為。
  言,出舉也。聞,傳、親。
  且,言然也。見,體、盡。
  君、臣、萌,通約也。合,正、宜、必。
  功,利民也。欲正權利,且惡正權害。
  賞,上報下之功也。為,存、亡、易、蕩、治、化。
  罪,犯禁也。同,重、體、合、類。
  罰,上報下之罪也。異,二、不體、不合、不類。
  同,異而俱於之一也。同異交得放有無。
  久,彌異時也。宇,彌異所也。聞,耳之聰也。
  窮,域有前不容尺也。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盡,莫不然也。言,口之利也。
  始,當時也。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
  化,征易也。諾,不一利用。
  損,偏去也。服,執誽者利。益,大也。巧,轉則求其故。
  環俱柢。法同,則觀其同。
  庫,易也。法異,則觀其宜。
  動,域徙也。止,因以別道。正,無非。

  經下第四十一
  止,類以行之,說在同。所存與存者,於存與孰存。
  四足牛馬異說,推類之難,說在名之大小。五行毋常勝,說在宜。
  物盡同名,說在二與鬥,子與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暴,夫與履。
  一,偏棄之。
  謂而固是也,說在因。
  不可偏去而二,說在見與不見、一與二、廣與修。無慾惡之為益損也,說在宜。
  不能而不害,說在容。損而不害,說在余,
  異類不比,說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
  偏去莫加少,說在故。火熱,說在頓。
  假必誖,說在不然。知其所不知,說在以名取。
  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無不必待有,說在有無。
  疑,說在逢、循、遇、過。擢慮不疑,說在所謂。
  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說在宜。
  歐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均之絕不,說在所均。
  宇域徙,說在長宇久。堯之義也,聲於今而處於古,而異時,說在所義。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不可,說在重。使,役、義,說在使。
  不堅白,說在……。荊之大,其沈淺也,說在具。
  無久與宇。堅白,說在因。以楹為摶,於『以為』無知也,說在意。
  在諸其所然諸未然,說在於是推之。意未可知,說在可用過仵。
  景不徙,說在改為。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位。
  景二,說在重。非半勿斫,則不動,說在端。
  景倒,在午有端與景長,說在端。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
  景迎日,說在轉。正而不可擔,說在搏。
  景之小大,說在柂正遠近。宇進無近,說在敷。
  二,臨鑒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說在寡區。
  鑒立,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說在中之外內。
  鑒團,景一。行修以久,說在先後。
  負而不撓,說在勝。一法者之相與也盡類,若方之相合也,說在方。
  衡而必正,說在得。
  挈與收反,說在權。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
  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
  倚者不可正,說在梯。循此循此與彼此同,說在異。
  柱之必住,說在廢材。唱和同串,說在功。
  買無貴,說在反其賈。聞所不知,若所知,則兩知之,說在告。
  賈宜則仇,說在盡。以言為盡誖,誖,說在其言。
  無說而懼,說在弗心。唯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反。
  域,過名也,說在實。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
  『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誖。說在無以也。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說在明者。
  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
  無不讓也,不可,說在殆。仁義之為內外也,罔,說在仵顏。
  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學之益也,說在誹者。
  有指於二,而不可逃,說在以二參。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
  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逃臣、狗犬、貴者。非誹者誖,說在弗非。
  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物甚不甚,說在若是。
  通意後對,說在不知其誰謂也。取下以求上也,說在澤。
  不是與是同,說在不州。

  經說上第四十二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若見之成見也。
  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
  慮,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
  智,智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仁,愛己者非為用己也,不若愛馬者,著若明。
  義,志以天下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禮,貴者公,賤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異論也。
  行,所為不善名,行也;所為善名,巧也,若為盜。
  實,其志氣之見也,使人如己,不若金聲玉服。
  忠,不利弱子孩,足將入正容。
  孝,以親為芬,而能能利親,不必得。
  信,不以其言之當也,使人視城得金。
  佴,與人遇人,眾循。
  狷,為是之詒彼也,弗為也。
  廉,己雖為之,知其諰也。
  節,非身弗行。
  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
  勇,以其敢於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於彼也,害之。
  力,重之謂下,與重,奮也。
  生,盈之生,商不可必也。
  臥,……。
  夢,……。
  平,憺然。
  利,得是而喜,則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
  害,得是而惡,則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
  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
  譽,知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誹,止其行也,其言之怍。
  舉,告以文名,舉彼實故也。
  言也者,諸口能之,出名者也。名若畫虎也。言也,謂言猶石致也。
  且,自前曰且,自後曰已,方然亦且。
  君,以若名者也。
  功,不待時,若衣裘。
  賞,上報下之功也。
  罪,不在禁,惟害無罪,若殆。
  罰,上報下之罪也。
  侗,二人而俱見是楹也,若事君。
  久,古今旦莫。宇,東西家南北。
  窮,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
  盡,俱止動。
  始,時或有久,或無久,始當無久。
  化,若蛙為鶉。
  損,偏去也者,兼之體也。其體或去或存,謂其存者損。
  益,……。
  儇,俱秪也。
  庫,區穴若,斯貌常。
  動,偏際從者,戶樞免閟。
  止,無久之不止,當牛非馬,若矢過楹。有久之不止,當馬非馬,若人過梁。
  必,謂台執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平,……。
  同,楗與框之同長也。
  心中,自是往相若也。
  厚,惟無所大。
  日中,……。
  直,……。
  圜,規寫交也。
  方,矩見交也。
  倍,二尺與尺但去一。
  端,是無同也。
  有閒,謂夾之者也。
  閒,謂夾者也。尺前於區穴而後於端,不夾於端與區內。
  纑,閒虛也者。兩木之閒,謂其無木者也。
  盈,無盈無厚。於石無所往而不得。
  得二,堅白異處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攖,尺與尺俱不盡。端與端俱盡。尺與端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攖相盡。體攖不相盡。
  仳,兩有端而後可。
  次,無厚而後可。
  法,意規員三也俱,可以為法。
  佴,然也者民若法也。
  說,……。
  彼,凡牛樞非牛。兩也,無以非也。
  辯,或謂之牛,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不俱當,必或不當,不若當犬。
  為,欲養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之也,無遺於其害也。而猶欲養之,則離之。是猶食脯也。騷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騷,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廧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趨之而得刀,則弗趨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觀為窮知而縣於欲之理。惟食脯而非癡也,養指而非愚也,所為與所不為相疑也,非謀也。
  已,為衣,成也。治病,亡也。
  使,令謂,謂也。不必成濕。故也,必待所為之成也。
  名,物,達也,有實必待文名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儷。
  謂狗犬,命也;狗吠,舉也。叱狗,加也。
  知,傳受之,聞也。方不障,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志行,為也。
  聞,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
  見,特者體也,二者盡也。
  合,平立反,中志功,正也。義之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聖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
  權者,兩而勿偏。
  為,造台,存也。病,亡也。買鬻,易也。霄盡,蕩也。順長,治也。蛙鼠,化也。
  同,二名一實,重同也。不外於兼,體同也。俱處於室,合同也。有以同,類同也。
  異,二必異,二也。不連屬,不體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類也。
  同異交得,旅逼家良,恕有無也。比度,多少也。蛇螾還圜,去就也。鳥逝甲動,堅柔也。劍尤甲,死生也。處室子母,長少也。兩絕勝,白黑也。中央,旁也。論行學實,是非也。儺蹜,盛昧也。兄弟,俱適也。身處志往,存亡也。鶴為性,故也。賈宜,貴賤也。超城,運止也。長短、前後、輕重援。
  聞,……。
  循,……。
  言,……。
  執,……。
  諾,相從,相去,先知,是,可,五也。正五諾,若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服,執難成,言務成之。
  巧,轉九則求執之。
  法同,取同觀同。
  取此擇彼,問故觀宜。
  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與以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止愛人,是孰宜止?彼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
  若聖人有非而不非。

  經說下第四十三
  止,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此然是必然,則俱。
  謂四足獸,與生鳥與,物盡與,大小也。
  為麋同名,俱鬥,不俱二,二與斗也。包、肝、肺,子與愛也。楙茅,食與招也。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白與視也。為麗不必麗,不必麗與暴也。為非以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不為屨,夫與屨也。二與一亡,不與一在,偏去之。
  有之實也,而後謂之;無文實也,則無謂也。若敷與美,謂是,則是固美也,謂他,則是非美,無謂則疑也。
  見不見不離,一二相盈,廣修,堅白。
  不,舉重不與箴,非力之任也。為握者之觭倍,非智之任也。若耳目異。
  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麋與霍孰高?蜩與瑟孰瑟?
  偏,俱一無變。
  假必非也而後假。狗假霍也,猶氏霍也。
  物,或傷之,然也。見之,智也。告之,使智也。
  疑,逢為務則士,為牛廬者夏寒,逢也。舉之則輕,廢之則重,若石羽,非有力也。沛從削,非巧也,循也。斗者之敝也以飲酒,若以日中,是不可智也。愚也。智與?以已為然也與?愚也。
  合,……。
  俱,俱一,若牛馬四足。惟是,當牛馬。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若數指,指五而五一。
  長宇,徙而有處,宇。宇,南北在旦又在莫,宇徙久。
  不堅白,……。
  撫堅得白,必相盈也。
  在,堯善治,自今在諸古也。自古在之今,則堯不能治也。
  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古息。
  景,二光夾一光,一光者景也。
  景,光之入照若射。下者之入也高,高者之入也下。足敝下光,故成景於上;首敝上光,故成景於下。在遠近有端與於光,故景庫內也。
  景,日之光反燭人,則景在日與人之間。
  景,木柂,景短大。木正,景長小。光小於木,則景大於木,非獨小也,遠近。
  臨,正鑒,景多寡,貌能、白黑,遠近、柂正,異於光。鑒景當俱,就去亦當俱。俱用北。鑒者之臭,於鑒無所不鑒。景之臭無數,而必過正。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
  鑒,中之內。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起於中緣正而長其直也。中之外,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易。合於中而長其直也。
  鑒,鑒者近,則所鑒大,景亦大;其遠,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景過正故招。
  負,衡木,加重焉而不撓,極勝重也。右校交繩,無加焉而撓,極不勝重也。
  衡,加重於其一旁,必垂。權重相若也相衡,則本短標長。兩加焉,重相若,則標必下,標得權也。
  挈,有力也;引,無力也。不必,所挈之止於扡也。繩制挈之也,若以錐刺之。挈,長重者下,短輕者上,上者愈得,下者愈亡。繩直,權重相若,則止矣。收,上者愈喪,下者愈得,上者權重盡,則遂挈。
  兩輪高,兩輪為輲,車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載弦其前胡,而縣重於其前。是梯,挈且挈則行。凡重,上弗挈,下弗收,旁弗劫,則下直。扡,或害之也。流梯者不得下,直也。今也廢石於平地,重不下,無旁也。若夫繩之引[車古]也,是猶自舟中引橫也。倚,倍、拒、掔、射,倚焉則不正。
  柱,並石絫石耳。夾寢者法也。方石去地尺,關石於其下,縣絲於其上,使適至方石,不下,柱也。膠絲去石,挈也。絲絕,引也。未變而名易,收也。
  買,刀糴相為賈。刀輕則糴不貴,刀重則糴不易。王刀無變,糴有變,歲變糴則歲變刀。若鬻子。
  賈,盡也者,盡去其所以不仇也。其所以不仇去,則仇。正賈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敗邦鬻室嫁子。
  無,子在軍不必其死生,聞戰亦不必其生。前也不懼,今也懼。
  或,知是之非此也,有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謂此南北,過而以已為然。始也謂此南方,故今也謂此南方。
  智論之,非智無以也。
  謂,所謂非同也,則異也。同則或謂之狗,其或謂之犬也;異則或謂之牛,其或謂之馬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
  無,讓者酒,未讓,殆也,不可讓也。故殆於城門與於臧也。
  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有指,子智是,有智是吾所先舉,重。則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舉也。是一。謂『有智焉,有不智焉』,可。若智之,則當指之智告我,則我智之。兼指之,以二也。衡指之,參直之也。若曰:『必獨指吾所舉,毋舉吾所不舉』,則者固不能獨指。所欲指不傳,意若未校。且其所智是也,所不智是也,則是智之是不智也,惡得為一。謂而有智焉,有不智焉。
  所,春也,其埶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也。遺者,巧弗能網也。
  智,智狗不重智犬,則過;重則不過。
  通,問者曰:『子知羈乎?』應之曰:『羈何謂也?』彼曰:『羈施。』則智之。若不問羈何謂,逕應以『弗智』,則過。且『應』必應『問』之時。若應『長』,應有『深淺』、『大小』,不中;在『兵』人『長』。
  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據在者而問室堂,惡可存也?主室堂而問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一主所存以問存者。
  五,金水土火木離。然火鑠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金之腐木,木離火。若識麋與魚之數,惟所利。
  無,欲惡傷生損壽,說以少連,是誰愛也?嘗多粟,或者欲,不有能傷也。若酒之於人也,且智不利,不愛也。則唯智,弗治也。
  損,飽者去余,適足,不害。能害,飽,若傷糜之無脾也。且有損而後智益者,若瘧病之止於虐也。
  智,以目見,而目以火見,而火不見。惟以五路智久不當。以目見,若以火見。
  火,謂火熱也,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
  雜所智與所不智而問之,則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兩智之也。
  無,若無焉,則有之而後無。無天陷,則無之而無。
  擢,疑無謂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之又死也可,且猶是也。
  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後已者,必用工而後已。
  均,發均縣,輕重而發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
  堯,或以名視人,或以實視人。舉友富商也,是以名視人也。指霍是臛也,是以實視人也。堯之義也,是聲也於今,所義之實處於古。
  狗,狗犬也,謂之殺犬,可,若兩髀。
  使,令使也。義使,義;義不使,亦義。使役,義亦使役,不義亦使役。
  荊,沆荊之有也。則沆淺非荊淺也。若易五之一。
  以楹之摶也,見之,其於意也不易,先智。意,相也。若楹輕於萩,其於意也洋然。
  段、椎、錐俱事於履,可用也。成繪屨過椎,與成椎過繪屨同,過仵也。
  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五焉。
  非,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後取則端中也。斫必半,毋與非半,不可斫也。
  可,無也,已給,則當給不可無也。
  正,丸,無所處而不中縣,摶也。
  宇,傴不可偏舉,宇也。進行者先敷近,後敷遠。
  行,行者必先近而後遠。遠近修也,先後久也。民行修必以久也。久有窮無窮。
  一,方盡類,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類猶方也,物俱然。
  狂,牛與馬惟異,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無有。曰:牛與馬不類,用牛有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若不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猶牛有齒、馬有尾。
  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則或非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
  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於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彼此此也。
  唱無偶,無所用,若稗。和無偶,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學也;智少而不學,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智而不教,功適息。使人奪人衣,罪或輕或重;使人予人酒,義或厚或薄。
  聞,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智若所智也。猶白若黑也,誰勝?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智長。外,親智也;室中,說智也。
  以,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不誖,則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當,必不審。
  惟,謂是霍可,而猶之非夫霍也,謂彼是是也,不可。謂者,毋惟乎其謂。彼猶惟乎其謂,則吾謂不行。彼若不惟其謂,則不行也。
  無,南者有窮則可盡,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智,則可盡不可盡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愛也,誖。人若不盈無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盡也,盡無窮無難。
  不,不智其數,惡智愛民之盡之也?或者遺乎其問也?盡問人則盡愛其所問,若不智其數而智愛之盡之也,無難。
  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為內外,所愛利亦不相為外內。其為仁內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若左目出、右目入。
  學,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學之無益』也,是教也,以學為無益也教,誖。
  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非,雖少誹,非也。今也謂多誹者不可,是猶以長論短。
  非誹,非己之誹也。不非誹,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
  物,甚長甚短,莫長於是,莫短於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於是。
  取,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處下善於處上,下所請上也。
  不是,是則是,且是焉。今是之於是,而不之於是,故是否之是不之,則是而不之焉。今否之於是,而是之於是,故是與不是之同說也。

  大取第四十四
  天之愛人也,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為其親也而愛之,愛其親也;以臧為其親也而利之,非利其親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欲之,愛其子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求之,非求其子也。
  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權非為是也,亦非為非也。權,正也。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盜人,害也。斷指與斷腕,利於天下相若,無擇也。死生利若,非無擇也。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求,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為義,非為義也。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諸陳執既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執之所為,因吾所為也;若陳執未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陳執因吾所為也。暴人為:『我為天之。』以人非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於所既有而棄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謂倫列。德行、君上、老長、親戚,此皆所厚也。為長厚,不為幼薄。親厚,厚;親薄,薄。親至,薄不至。義,厚親不稱行而顧行。為天下厚禹,為禹厚也。為天下愛禹,乃為禹之愛人也。厚禹之加於天下,而厚禹不加於天下;若惡盜之為加於天下,而惡盜不加於天下。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聖人惡疾病,不惡危難。正體不動,欲人之利也,非惡人之害也。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在於臧。聖人不得為子之事。聖人之法,死亡親,為天下也。厚親,分也,以死亡之,體渴興利。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興利為己。
  語經:語經也,非白馬焉,執駒焉說求之,無說非也。殺犬之無犬,非也。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臧之愛己,非為愛己之人也。厚不外己。愛無厚薄,譽己,非賢也。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有有於秦馬,有有於馬,也智來者之馬也。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愛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天下之利歡。聖人有愛而無利,俔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無人,子墨子之言也,猶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專殺臧,非殺臧也;專殺盜,非殺盜也。小圜之圜,與大圜之圜同。不至尺之不至也,與不至千里之不至不異,其不至同者,遠近之謂也。是璜也,是玉也。
  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意獲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凡譽愛人,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人也。有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賞譽於人。智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於智不為己之利於親也。
  智是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智是室之有盜也,不盡惡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盜也,不儘是二人。雖其一人之盜,苟不智其所在,盡惡其朋也。
  諸聖人所先為,人效名實。實不必名。苟是石也白,敗是石也,盡與白同。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是有使謂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諸以居運命者,苟入於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諸以居運命者,若鄉里齊荊者,皆是;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
  智與意異。重同,俱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同根之同,丘同,鮒同,是之同,然之同。有非之異,有不然之異。有其異也,為其同也,為其同也異。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遷,四曰:強。子深其深,淺其淺,益其益,尊其尊。察次由比因至,優指得,次察聲端名,因情得。匹夫辭惡者,人有以其請得焉。諸所遭執,而欲惡生者,人不必以其請得焉。
  聖人之拊瀆也,仁而無利愛,利愛生於慮。昔者之慮也,非今日之慮也;昔者之愛人也,非今之愛人也。愛獲之愛人也,生於慮獲之利,慮獲之利,非慮臧之利也,而愛臧之愛人也,乃愛獲之愛人也。去其愛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嗇,非今日之知嗇也。貴為天子,其利人不厚於匹夫。二子事親,或遇孰,或遇凶,其親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埶無能厚吾利者。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養臧也萬倍,吾愛臧也不加厚。
  長人之與短人也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人之體,非一貌者也,故異。將劍與挺劍異,劍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異。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諸非以舉量數命者,取之儘是也。故一指,非一人也;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
  夫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者。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無所行,唯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於其類,則必困矣。故浸淫之辭,其類在鼓栗。聖人也,為天下也,其類在於追迷。或壽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類在譽石。一日而百萬生,愛不加厚,其類在惡害。愛上世有厚薄,而愛上世相若,其類在蛇蚿。愛之相若,擇而殺其一人,其類在院下之鼠。小仁與大仁,行厚相若,其類在申。凡興利除害也,其類在漏甕。厚親不稱行而類行,其類在江上井。不為己之可學也,其類在獵走。愛人非為譽也,其類在逆旅。愛人之親若愛其親,其類在官苟。兼愛相若,一愛相若,其類在死也。

  小取第四十五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或也者,不盡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止。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詭,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非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
  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雖盜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他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夫且讀書,非讀書也;好讀書,好書也。且鬥雞,非鬥雞也;好鬥雞,好雞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壽夭也。有命,非命也。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眾非之,無他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於馬,因為乘馬矣。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為不乘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居於國,則為居國;有一宅於國,而不為有國。桃之實,桃也;棘之實,非棘也。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馬之目眇,則謂之馬眇;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一馬,馬也;二馬,馬也。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馬或白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耕柱第四十六
  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於人乎?』子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子將誰驅?』耕柱子曰:『將驅驥也。』子墨子曰:『何故驅驥也?』耕柱子曰:『驥足以責。』子墨子曰:『我亦以子為足以責。』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昔者夏後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是使翁難雉乙卜於白若之龜,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藏,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虛,上鄉。』乙又言兆之由曰:『饗矣!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東,九鼎即成,遷於三國。』夏後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後殷周之相受也,數百歲矣,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謀,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
  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兼愛天下,未雲利也,我不愛天下,未雲賊也。功皆未至,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於此,一人奉水將灌之,一人摻火將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貴於二人?』巫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摻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子墨子游荊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智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子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之為義也,人不見而耶,鬼不見而富,而子為之,有狂疾。』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於此,其一人者見子從事,不見子則不從事;其一人者見子從事,不見子亦從事,子誰貴於此二人?』巫馬子曰:『我貴其見我從事,不見我亦從事者。』子墨子曰:『然則是子亦貴有狂疾也。』
  子夏之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君子無鬥。』子夏之徒曰:『狗豨猶有鬥,惡有士而無斗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於湯文,行則譬於狗豨,傷矣哉!』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捨今之人而譽先王,是譽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先王之道教也。今譽先王,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譽而不譽,非仁也。』
  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此諸侯之所謂良寶也。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謂貴良寶者,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一棘六異,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寶也。今用義為政於國家,人民必眾,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為貴良寶者,可以利民也,而義可以利人。故曰:義,天下之良寶也。』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也,而舊者新是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以所智告之,故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也。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為馬也。』
  子墨子曰:『言足以復行者,常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盪口也。』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於衛,衛君致祿甚厚,設之於卿。高石子三潮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子墨子曰:『衛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卿,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東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衛君無道,而貪其祿爵,則是我為苟陷人長也。』子墨子說,而召子禽子曰:『姑聽此乎!夫背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貧而謂之富則怒,無義而謂之有義則喜,豈不悖哉!』
  公孟子曰:『先人有則三而巳矣。』子墨子曰:『孰先人而曰有則三而已矣?子未智人之先有。』
  後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我豈有罪哉?吾反後。』子墨子曰:『是猶三軍北,失後之人求賞也。』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術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誅,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則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誅而不作,是無所異於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之,今之善者則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子異,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於越人,愛魯人於鄒人,愛我鄉人於魯人,愛我家人於鄉人,愛我親於我家人,愛我身於吾親,以為近我也。擊我則疾,擊彼則不疾於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殺彼以我,無殺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義將匿邪,意將以告人乎?』巫馬子曰:『我何故匿我義?吾將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則一人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利己,十人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利己,天下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利己。一人不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說子亦欲殺子,不說子亦欲殺子,是所謂經者口也,殺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惡利也,若無所利而不言,是盪口也。』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犓豢,維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勝食也。見人之作餅,則還然竊之,曰:『捨余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子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呼)靂數千,不可勝,見宋鄭之閒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
  子墨子曰:『季孫紹與孟伯常治魯國之政,不能相信,而祝於叢社,曰:『苟使我和。』是猶弇其目,而祝於叢社也。『苟使我皆視』豈不繆哉!』
  子墨子謂駱滑犛曰:『吾聞子好勇。』駱滑犛曰:『然,我聞其鄉有勇士焉,吾必從而殺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妤,度其所惡。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必從而殺之,是非好勇也,是惡勇也。』

  貴義第四十七
  子墨子曰:『萬事莫貴於義。今謂人曰:『予子冠履,而斷子之手足,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爭一言以相殺,是貴義於其身也。故曰:萬事莫貴於義也。』
  子墨子自魯即齊,過故人,謂子墨子曰:『今天下莫為義,子獨自苦而為義,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處,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則食者眾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
  子墨子南遊於楚,見楚獻惠王,獻惠王以老辭,使穆賀見子墨子。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子墨子曰:『子之言則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昔者湯將往見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君將何之?』湯曰:『將往見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賤人也。若君欲見之,亦令召問焉,彼受賜矣。』湯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藥此,食之則耳加聰,目加明,則吾必說而強食之。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譬之良醫善藥也。而子不欲我見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後可也。』
  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者捨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捨之。』
  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盪口也。』
  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則思,言則誨,動則事,使三者代御,必為聖人。必去喜去怒,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手足口鼻耳,從事於義,必為聖人。』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為義而不能,必無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斲而不能,無排其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則辭之;使為一國之相,不能而為之。豈不悖哉!』
  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黔者墨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者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子墨子曰:『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布,不敢繼苟而仇焉,必擇良者。今士之用身則不然,意之所欲則為之,厚者入刑罰,薄者被毀丑,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而助之修其身則慍,是猶欲其牆之成,而人助之築則慍也,豈不悖哉!』
  子墨子曰:『古之聖王,欲傳其道於後世,是故書之竹帛,鏤之金石,傳遺後世子孫,欲後世子孫法之也。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是廢先王之傳也。』
  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漆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修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衛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間,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間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銹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百人處於前,數百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
  子墨子仕人於衛,所仕者至而反。子墨子曰:『何故反?』對曰:『與我言而不當。曰:『待女以千盆。』授我五百盆,故去之也。』子墨子曰:『授子過千盆,則子去之乎?』對曰:『不去。』子墨子曰:『然則非為其不審也,為其寡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負粟者。今有人於此,負粟息於路側,欲起而不能,君子見之,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故也?曰:義也。今為義之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縱不說而行,又從而非毀之。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不若視負粟者也。』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粱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今士坐而言義,無關粱之難,盜賊之危,此為信徙,不可勝計,然而不為。則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
  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是圍心而虛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
  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捨言革思者,是猶捨獲而□(拾)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

  公孟第四十八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君子共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子墨子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身也,又未知其所謂也。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進而諫,則謂之不遜,因左右而獻諫,則謂之言議,此君子之所疑惑也。若大人為政,將因於國家之難,譬若機之將發也然,君子之必以諫,然而大人之利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雖得大巧之經,可行於軍旅之事,欲攻伐無罪之國,有之也,君得之,則必用之矣。以廣闢土地,著稅偽材。出必見辱,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兩不利也。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且子曰:『君子共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今未有扣子而言,是子之謂不扣而鳴邪?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實為善人,孰不知?譬若良玉,處而不出,有餘糈,譬若美女,處而不出,人爭求之,行而自炫。人莫之取也。今子□(遍)從人而說之,何其勞也!』子墨子曰:『今夫世亂,求美女者眾,美女雖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強說人,人莫之知也。且有二生於此,善筮,一行為人筮者,一處而不出者。行為人筮者與處而不出者,其糈孰多?』公孟子曰:『行為人筮者其糈多。』子墨子曰:『仁義鈞。行說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說人也!』
  4公孟子戴章甫搢忽,儒服而以見子墨子曰:『君子服然後行乎?其行然後服乎?』子墨子曰:『行不在服。』公孟子曰:『何以知其然也?』子墨子曰:『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金劍木盾,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晉文公大布之衣,牂羊之裘,韋以帶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大)衣博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越王句踐剪髮文身,以治其國,其國治。此四君者其服不同,其行猶一也。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公孟子曰:『善!吾聞之曰:『宿善者不祥。』請捨忽、易章甫,復見夫子可乎?』子墨子曰:『請因以相見也。若必將捨忽、易章甫而後相見,然則行果在服也。』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子墨子曰:『昔者商王紂,卿士費仲,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為天下之聖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關叔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昔者聖王之列也,上聖立為天子,其次立為卿大夫,今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義,詳於萬物,若使孔子當聖王,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子墨子曰:『夫知者必尊天事鬼,愛人節用,合焉為知矣。今子曰:『知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而曰可以為天子,是數人之齒,而以為富。』
  公孟子曰:『貧富壽夭,□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其冠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有義不義,無祥不祥。』子墨子曰:『古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而為禍福,執有祥不祥,是以政治而國安也。自桀紂以下皆以鬼神為不神明,不能為禍輻,執無祥不祥,是以政亂而國危也。故先王之書子亦有之曰:『其傲也出於子,不祥。』此言為不善之有罰,為善之有賞。』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喪禮,君與父母、妻、後子死,三年喪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有數月之喪。或以不喪之間,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若用子之言,則君子何日以聽治,庶人何日以從事?』公孟子曰:『國亂則治之,治則為禮樂。國治則從事,國富則為禮樂。』子墨子曰:『國之治,[治之故治也,]治之廢,則國之治亦廢。國之富也,從事故富也,從事廢,則國之富亦廢。故雖治國,勸之無饜,然後可也。今子曰:『國治則為禮樂,亂則治之。』是譬猶噎而穿井也,死而求醫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僇,國為戾虛者,皆從此道也。』
  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祀。』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為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是猶□(裸)謂撅者不恭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知有賢於人,則可謂知乎?』子墨子曰:『愚之知,有以賢於人,而愚豈可謂知矣哉?』
  公孟子曰:『三年之喪,學吾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嬰兒子之知,獨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號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則儒者之知,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
  子墨子曰問於儒者:『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
  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絃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毀儒也。』子墨子曰:『儒固無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則是毀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則非毀也,告聞也。』程子無辭而出。子墨子曰:『迷之!』反,後坐。進復曰:『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若先生之言,則是不譽禹,不毀桀紂也。』子墨子曰:『不然。夫應孰辭,稱議而為之,敏也。厚攻則厚吾,薄攻則薄吾。應孰辭而稱議,是猶荷轅而擊蛾也。』
  子墨子與程子辯,稱於孔子。程子曰:『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魚鳥可謂愚矣,禹湯猶雲因焉。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身體強良,思慮徇通,欲使隨而學。子墨子曰:『姑學乎,吾將仕子。』勸於善言而學。其年而責仕於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子亦聞夫魯語乎?魯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長子嗜酒而不葬,其四弟曰:『子與我葬,當為子沽酒。』勸於善言而葬。已葬,而責酒於其四弟。四弟曰:『吾未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豈獨吾父哉?子不葬則人將笑子,故勸子葬也。今子為義,我亦為義,豈獨我義也哉?』子不學,則人將笑子,故勸子於學。』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子墨子曰:『盍學乎?』對曰:『吾族人無學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妤美者,豈曰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妤哉?夫欲富貴者,豈曰我族人莫之欲,故不欲哉?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視人?必強為之。』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神為明知,能為禍人哉福,為善者福之,為暴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乎?我何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對曰:『未之得聞也。』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什子,子能什譽之,而一自譽乎?』對曰:『不能。』『有人於此,百子,子能終身譽其善,而子無一乎?』對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猶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其多,將有厚罪者也,何福之求!』
  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子墨子曰:『不可,夫知者必量其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國士戰且扶人,猶不可及也。今子非國士也,豈能成學又成射哉?』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曰:『言義而行甚惡。』請棄之。』子墨子曰:『不可,稱我言以毀我行,俞於亡。有人於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愛人,甚不仁,猶愈於亡也。今告子言談甚辯,言仁義而不吾毀,告子毀,猶愈亡也。』
  二三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譬猶跂以為長,隱以為廣,不可久也。』
  告子謂子墨子曰:『我治國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亂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惡能治國政?子姑亡,子之身亂之矣!』

  魯問第四十九
  魯君謂子墨子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子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諳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仇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亟□(遍)禮四鄰諸侯,驅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為者。』
  齊將伐魯,子墨子謂項子牛曰:『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吳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子以歸於吳。諸侯報其仇,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仇,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
  子墨子見齊大王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猝)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多試之人頭,□(猝)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大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子墨子曰:『並國覆軍,賊□(殺)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
  魯陽文君將攻鄭,子墨子聞而止之,謂陽文君曰:『今使魯四境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魯陽文君曰:『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其不至乎?』魯陽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鄰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子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粱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攻其鄰國,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粟米貨財,則書之於竹帛,鏤之於金石,以為銘於鐘鼎,傅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今賤人也,亦攻其鄰家,殺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糧衣裘,亦書之竹帛,以為銘於席豆,以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魯陽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觀之,則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於此,竊一犬一彘,則謂之不仁,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譬猶小視白謂之白,大視白則謂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謂也。』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豈不惡俗哉?』子墨子曰:『雖中國之俗,亦猶是也。殺其父而賞其子,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苟不用仁義,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魯君之嬖人死,魯君為之誄,魯人因說而用之。子墨子聞之曰:『誄者,道死人之志也,今因說而用之,是猶以來首從服也。』
  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處則靜,呼則應,可謂忠臣乎?』子墨子曰:『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是似景也。處則靜,呼則應,是似響也。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上有過,則微之以諫,己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外匡其邪,而入其善,尚同而無下比,是以美善在上,而怨仇在下,安樂在上,而憂戚在臣,此翟之謂忠臣者也。』
  魯君謂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與為是也。魡者之恭,非為魚賜也,餌鼠以蟲,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其子戰而死,其父讓子墨子。子墨子曰:『子欲學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子慍,而猶欲糶,糴仇,則慍也。豈不費哉?』
  魯之南鄙人有吳慮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子墨子聞而見之。吳慮謂子墨子:『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謂義者,亦有力以勞人,有財以分人乎?』吳慮曰:『有。』子墨子曰:『翟嘗計之矣。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農之耕,分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為得一升粟,其不能飽天下之饑者,既可睹矣。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婦人之織,分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為得尺布,其不能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盛,然後當一夫之戰,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既可睹矣。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通聖人之言,而察其辭,上說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國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饑,不織而衣寒,功賢於耕而食之,織而衣之者也。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而功賢於耕致也。』吳慮謂子墨子曰:『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設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與不教人耕而獨耕者,其功孰多?』吳慮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設而攻不義之國,鼓而使眾進戰?與不鼓而使眾進戰,而獨進戰者,其功孰多?』吳盧曰:『鼓而進眾者其功多。』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功亦多,何故弗言哉?若得鼓而進於義,則吾義豈不益進哉?』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說,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謂公尚過曰:『子觀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將聽吾言,用我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群臣,奚能以封為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則是我以義糶也。鈞之糶,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
  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先語?』子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喜)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辟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祭祀鬼神。今而以夫子之教,家厚於始也。有家厚,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多財則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擢季拑肺之為欲哉?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曰:『盜何從入?』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豈可哉?』
  魯祝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子墨子聞之曰:『是不可。今施人薄而望人厚,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今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唯恐其以牛羊祀也。古者聖王事鬼神,祭而已矣。今以豚祭而求百福,則其富不如其貧也。』
  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奴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矣來。』
  孟山譽王子閭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閭斧鉞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為王則生,不為王則死。』王子閭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為也,又況於楚國乎?』遂而不為。王子閭豈不仁哉?』子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為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為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子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嬖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滕義也。』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楚人順流而進,迎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迎流而進,順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埶,亟敗楚人。公輸子自魯南遊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之。量其鉤強之長,而制為之兵,楚之兵節,越之兵不節,楚人因此若埶,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我舟戰鉤強,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我義之鉤強,賢於子舟戰之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強而距人,人亦強而距子,交相鉤,交相強,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強,賢子舟戰之鉤強。』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功,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予我宋而不義,我不為。』子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為。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為義,翟又將予子天下。』

  公輸第五十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盤。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盤不說。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盤曰:『吾義固不殺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盤服。
  子墨子曰:『然,乎不已乎?』公輸盤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盤曰:『諾。』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捨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捨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捨其粱肉,鄰有□糟,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虌鼉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糟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楠)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
  於是見公輸盤。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之。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盤□(屈)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子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子墨子歸,過宋,天雨,庇其閭中,守閭者不內也。故曰:『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爭於明者,眾人知之。』

  備城門第五十一
  禽滑厘問於子墨子曰:『由聖人之言,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柰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沖、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雖善,而君不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後可以守也。
  凡守圉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廣,樓撕修,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備城門為縣門,沈機,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孔之。各為二幕二,一鑿而繫繩,長四尺。城四面四隅皆為高樓磿撕,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適,視其態狀,與其進左右所移處,失候斬。
  適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士,迎而穴之,為之且內弩以應之。
  民室材木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皆築,七尺一居屬,五步一壘。五築有鐵。長斧,柄長八尺。十步一長鐮,柄長八尺。十步一鬥,長椎,柄長六尺,頭長尺,銳其兩端。三步一大鋌,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鋌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銳其兩末。穴隊若沖隊,必審如攻隊之廣狹,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廣必夷客隊。
  疏束樹木,令足以為柴摶,貫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摶從橫施之,外面以強塗,毋令土漏。令其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塗,足以為堞,善塗其外,令毋可燒拔也。
  大城丈五為閨門,廣四尺。
  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門,鑿其木維敷上堞。
  為斬縣梁,令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報。城內有傅堞,因以內堞為外。鑿其閒,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燒之以待適。
  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佐以厲矢。
  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轉射機,機長六尺,埋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轀,轀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通臂,臂長至垣。二十步一,令善射者佐之,令一人下上皆勿離。
  城上百步一樓,樓四植,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袤各丈六尺,皆為文。三十步一突,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袤二尺,為文。
  城上為攢火,夫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其末。
  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絫石、蒺藜。
  渠長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其埋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寸。
  藉莫長八尺,廣七尺,其木也廣五尺,中藉苴為之橋,索其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此數。
  城上三十步一壟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綌、新布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城上十步一鈂。
  水缶,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財。
  為卒干飯,人二鬥,以備陰雨,面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堞外行餐。
  置器備,殺沙礫鐵,皆為壞鬥。令陶者為薄缶,大容一斗以上至二鬥,即用取,三秘合束。
  堅為斗城上隔。棧高丈二,剡其一末。
  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救闉池者,以火與爭,鼓橐,馮埴外內,以柴為燔。
  靈丁,三丈一,犬牙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內帑,柴半,為狗犀者環之。牆七步而一。
  救車火,為煙矢射火城門上,鑿扇上為棧,塗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塗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
  門植關必環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再重,鍱之以鐵,必堅。梳關,關二尺,梳關一莧,封以守印,時令人行貌封,及視關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長十丈,辟長六尺。二步一答,廣九尺,袤十二尺。
  二步置連梃、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即毋竹箭,以楛、桃、摭、榆,可。蓋求齊鐵夫,播以射沖及櫳樅。
  二步積石,石重千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二步積苙,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鬥。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甕其端,堅約弋。
  十步積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三十步置坐候樓,樓出於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週三面,密傅之,夏蓋其上。
  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
  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
  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其上稱議衰殺之。
  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囪居坫,出城十二尺。
  百步一井,井十甕,以木為系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百步一積雜稈,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沖術。
  百步為幽瀆,廣三尺高四尺者千。
  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鬥。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廣各六尺。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捨焉。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尺,埋三尺,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鑿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伕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撕,樓撕必再重。
  土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
  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二捨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馬矢,皆謹收藏之。
  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沖、縣梁、批屈。樓五十步一,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
  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復使卒急為壘壁,以蓋瓦復之。
  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裡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
  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其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諸盆甕,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
  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閈,二關一堞。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除去之。寇所從來若暱道、傒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與計事得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捨。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術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術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此守術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術者。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
  城上為爵穴,下堞三尺,廣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笮陜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灶,人擅苣長五節。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其埋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寇闉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埋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其中而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涿弋,弋長七寸,弋閒六寸,剡其末。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其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
  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其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傅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踰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備高臨第五十二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積土為高,以臨吾城,薪土俱上,以為羊黔,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子墨子曰:『子問羊黔之守邪?羊黔者將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守為台城,以臨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強弩射之,技機藉之,奇器□□之,然則羊黔之攻敗矣。
  備臨以連弩之車材大方一方一尺,長稱城之薄厚。兩軸三輪,輪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衡植,衡植左右皆圜內,內徑四寸。左右縳弩皆於植,以弦鉤弦,至於大弦。弩臂前後與筐齊,筐高八尺,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連弩機郭同銅,一石三十鈞。
  引弦鹿長奴。筐大三圍半,左右有鉤距,方三寸,輪厚尺二寸,鉤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長六尺。橫臂齊筐外,蚤尺五寸,有距,博六寸,厚三寸,長如筐,有儀,有詘勝,可上下。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矢長十尺,以繩系箭矢端,如如戈射,以磨鹿卷收。矢高弩臂三尺,用弩無數,出人六十枚,用小矢無留。十人主此車。遂具寇,為高樓以射道,城上以答羅矢。

  備梯第五十三
  禽滑厘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子墨子其哀之,乃管酒塊脯,寄於大山昧葇坐之,以樵禽子。禽子再拜而歎。子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子墨子曰:『姑亡,姑亡。古有其術者,內不親民,外不約治,以少閒眾,以弱輕強,身死國亡,為天下笑。子其慎之,恐為身姜。』禽子再拜頓首,願遂問守道,曰:『敢問客眾而勇,堙茨吾池,軍卒並進,雲梯既施,攻備已具,武士又多,爭上吾城,為之柰何?』子墨子曰:『問雲梯之守邪?雲梯者重器也,其動移甚難。守為行城,雜樓相見,以環其中。以適廣狹為度,環中藉幕,毋廣其處。行城之法,高城二十尺,上加堞,廣十尺,左右出巨各二十尺,高、廣如行城之法。為爵穴煇鼠,施答其外,機、沖、錢、城,廣與隊等,雜其閒以鐫、劍,持沖十人,執劍五人,皆以有力者。令案目者視適,以鼓發之,夾而射之,重而射之,披機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毋使生慮。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守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劍其面,以機發之,衝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爵穴三尺而一,蒺藜投必遂而立,以車推引之。
  裾城外,去城十尺,裾厚十尺。伐裾,小大盡本斷之,以十尺為傳,雜而深埋之,堅築,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殺,殺有一鬲,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尺。裾門一,施淺埋,弗築,令易拔。城希裾門而直桀。
  縣火,四尺一鉤樴,五步一灶,灶門有爐炭。令適人盡入,煇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其廣終隊。兩載之閒一火,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適人除火而復攻,縣火復下,適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則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門擊潰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施伏,夜半城上四面鼓噪,適人必惑,有此必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備水第五十四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偏下,令耳其內,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則瓦井中,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內水耳。
  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必善以船為轒轀。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鞮瞀,十人人擅苗。先養材士為異捨,食其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轀,決外堤,城上為射機疾佐之。

  備突第五十五
  城百步一突門,突門各為窯灶,竇入門四五尺,為其門上瓦屋,毋令水潦能入門中。吏主塞突門,用車兩輪,以木束之,塗其上,維置突門內,使度門廣狹,令之入門中四五尺。置窯灶,門旁為橐,充灶伏柴艾,寇即入,下輪而塞之。鼓橐而熏之。

  備穴第五十六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城壞,或中人為之柰何?』子墨子曰:『問穴土之守邪?備穴者城內為高樓,以謹候望適人。適人為變,築垣聚土非常者,若彭有水濁非常者,此穴土也,急塹城內穴其土直之。穿井城內,五步一井,傅城足,高地,丈五尺,下地,得泉三尺而止。令陶者為罌,容四十斗以上,固冪之以薄[革各]革,置井中,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審知穴之所在,鑿穴迎之。
  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偃一,覆一。柱之外善周塗,其傅柱者勿燒。柱者勿燒,柱善塗其竇際,勿令洩。兩旁皆如此,與穴俱前。下迫地,置康若灰其中,勿滿。灰康長五竇,左右俱雜相如也。穴內口為灶,令如窯,令容七八員艾,左右竇皆如此,灶用四橐。穴且遇,以頡皋沖之,疾鼓橐熏之,必令明習橐事者勿令離灶口。連版以穴高下、廣狹為度,令穴者與版俱前,鑿其版令容矛,參分其疏數,令可以救竇。穴則遇,以版當之,以矛救竇,勿令塞竇,竇則塞,引版而郤,過一竇而塞之,鑿其竇,通其煙,煙通,疾鼓橐以熏之。從穴內聽穴之左右,急絕其前,勿令得行。若集客穴,塞之以柴塗,令無可燒版也。然則穴土之攻敗矣。
  寇至吾城,急非常也,謹備穴。穴疑有應寇,急穴。穴未得,慎毋追。
  凡殺以穴攻者,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鑿十尺,鑿如前,步下三尺,十步擁穴,左右橫行,高廣各十尺殺。
  俚兩罌,深平城,置板其上,連板以井聽。五步一密。用梓若松為穴戶,戶穴有兩蒺藜,皆長極其戶,戶為環,壘石外埻,高七尺,加堞其上。勿為陛與石,以縣陛上下出入。具爐橐,橐以牛皮,爐有兩缶,以橋鼓之百十,每亦熏四十什,然炭杜之,滿爐而蓋之,毋令氣出。適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不至吾穴,即以伯鑿而求通之。
  穴中與適人遇,則皆圉而毋逐,且戰北,以須爐火之然也,即去而入壅穴殺。有鼠竄,為之戶及關籥獨順,得往來行其中。穴壘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斬艾與柴長尺,乃置窯灶中,先壘窯壁迎穴為連版。
  鑿井傳城足,三丈一,視外之廣狹而為鑿井,慎勿失。城卑穴高從穴難。鑿井城上,為三四井,內新甀井中,伏而聽之。審知穴之所在,穴而迎之。穴且遇,為頡皋,必以堅材為夫,以利斧施之,命有力者三人用頡皋沖之,灌以不潔十餘石。
  趣伏此井中,置艾其上,七八員,盆蓋井口,毋令煙上洩,旁其橐口,疾鼓之。
  以車輪為轀。一束樵,染麻索塗中以束之。鐵鎖,縣正當寇穴口。鐵鎖長三丈,端環,一端鉤。
  鼠穴高七尺,五寸廣,柱閒也尺,二尺一柱,柱下傅舄,二柱共一員十一。兩柱同質,橫員士,柱大二圍半,必固其員士,無柱與柱交者。
  穴二窯,皆為穴月屋,為置吏、舍人,各一人,必置水。塞穴門以車兩走,為轀,塗其上,以穴高下廣狹為度,令入穴中四五尺,維置之。當穴者客爭伏門,轉而塞之為窯,容三員艾者,令其突入伏尺。伏傅突一旁,以二橐守之,勿離。穴矛以鐵,長四尺半,大如鐵服說,即刃之二矛。內去竇尺,邪鑿之,上穴當心,其矛長七尺。穴中為環利率,穴二。
  鑿井城下,俟其身井且通,居版上,而鑿其一遍,已而移版,鑿一遍。頡皋為兩夫,而旁埋其植,而數鉤其兩端。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五十人。攻內為傳士之□,受六參,約枲繩以牛其下,可提而與投,已則穴七人守退,壘之中為大廡一,藏穴具其中。
  難穴,取城外池唇木月散之什,斬其穴,深到泉。難近穴為鐵。金與扶林長四尺,財自足。客即穴,亦穴而應之。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徹,以鉤客穴者。為短矛、短戟、短弩、虻矢,財自足,穴徹以鬥。以金劍為難,長五尺,為銎、木柄;柄有慮枚,以左客穴。
  戒持罌,容三十斗以上,埋穴中,丈一,以聽穴者聲。
  為穴,高八尺,廣,善為傅置。具爐牛皮橐,及瓦缶,衛穴二,蓋陳靃及艾,穴徹熏之以。
  斧金為斫,柄長三尺,衛穴四。為壘,衛穴四十,屬四。為斤、斧、鋸、鑿、钁、財自足。為鐵校,衛穴四。
  為中櫓,高十丈半,廣四尺。為橫穴八櫓,蓋具稿枲,財自足,以燭穴中。
  益持醯,客即熏,以救目,救目分方鑿穴,以盆盛醯置穴中,大盆毋少四斗。即熏,以目臨醯上及以灑目。』

  備蛾傅第五十七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強弱,遂以傅城,後上先斷,以為法程,斬城為基,掘下為室,前上不止,後射既疾,為之柰何?』子墨子曰:『子問蛾傅之守邪?蛾傅者,將之忿者也。守為行臨射之,校機藉之,擢之,太氾迫之,燒答覆之,沙石雨之,然則蛾傅之攻敗矣。
  備蛾傅為縣脾,以木板厚二寸,前後三尺,旁廣五尺,高五尺,而折為下磨車,轉徑尺六寸。令一人操二丈四方,刃其兩端,居縣脾中,以鐵璅敷縣二脾上衡,為之機,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弗離。施縣脾,大數二十步一,攻隊所在六步一。
  為累,答廣從丈各二尺,以木為上衡,以麻索大編之,染其索塗中,為鐵璅,鉤其兩端之縣。客則蛾傅城,燒答以覆之,連梃,抄大皆救之。以車兩走,軸閒廣大以圉,犯之。刺其兩端。以束輪,遍編塗其上。室中以榆若蒸,以棘為旁,命曰火捽,一曰傳湯,以當隊。客則乘隊,燒傳湯,斬維而下之,令勇士隨而擊之,以為勇士前行,城上輒塞壞城。
  城下足為下說鑱杙,長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剡其末,為五行,行閒廣三尺,埋三尺,大耳樹之。為連殳,長五尺,大十尺。梃長二尺,大六寸,索長二尺。椎,柄長六尺,首長尺五寸。斧,柄長六尺,刃必利,皆築其一後。答廣丈二尺,其長丈六尺,垂前衡四寸,兩端接尺相覆,勿令魚鱗參,著其後行。
  中央木繩一,長二丈六尺,答樓不會者以牒塞,數暴干,答為格,令風上下。堞惡疑壞者,先埋木十尺一枚一,節壞,鄧植以押慮盧薄於木,盧薄表八尺,廣七寸,經尺一,數施一擊而下之,為上下釫而斫之。
  經一鈞、禾樓、羅石、縣答,植內毋植外。
  杜格,埋四尺,高者十丈,木長短相雜,兌其上,而外內厚塗之。
  為前行行棧、縣答。隅為樓,樓必曲裡。土五步一,毋其二十畾。爵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廣其外。轉傅城上,樓及散與池革盆。若轉,攻卒擊其後,暖失治。車革火。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大小盡木斷之,以十尺為斷,離而深埋堅築之,毋使可拔。
  二十步一殺,有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步,薄門板梯埋之,勿築,令易拔。城上希薄門而置搗。
  縣火,四尺一椅,五步一灶,灶門有爐炭。傳令敵人盡入,車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其廣終隊,兩載之間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即俱發之。敵人辟火而復攻,縣火復下,敵人甚病。
  敵引哭而榆,則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門擊遺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將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敵人必或,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

  迎敵祠第五十八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
  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
  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
  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
  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凶。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之,善為捨。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請守,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望氣捨近守官。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三十里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令命昏緯狗纂馬,掔緯。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於四望、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於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三子夙夜自厲,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
  既誓,公乃退食,捨於中太廟之右,祝、史捨於社。百官具御,乃斗鼓於門,右置旗,左置旌於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旗幟第五十九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童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之旗,弩為狗旗,戟為旌旗,劍盾為羽旗,車為龍旗,騎為鳥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菅茅有積,雚葦有積,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松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有積,粟米有積;井灶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大城,鼓八,舉六幟;乘大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城為隆,長五十尺,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於頭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軍於左肩,中軍置之胸。各一鼓,中軍一三。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弓雚]。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圜,高丈。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諸守牲格者,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外廣十步,表以地形為度。
  勒卒,中教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號令六十
  安國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則功成,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人亦如此,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將長。諸行賞罰及有治者,必出於王公。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備蠻夷之勞苦者,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不足,地形之當守邊者,其器備常多者。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田不辟,少食;無大屋草蓋,少用桑。多財,民好食。
  為內堞,內行棧,置器備其上,城上吏、卒、養,皆為捨道內,各當其隔部。養什二人,為符者曰:養吏一人,辨護諸門。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從令者戮。敵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盡千丈者勿迎也,視敵之居曲,眾少而應之,此守城之大體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術與人事參之。
  凡守城者,以亟傷敵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於守者也;必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敵去邑百里以上,城將如今,盡召五官及百長,以富人重室之親,捨之官府,謹令信人守衛之,謹密為故。
  及傅城,守將營無下三百人,四面四門之將,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從卒各百人。門將並守他門,他門之上必夾為高樓,使善射者居焉。女郭、馮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室子。五十步一擊。因城中裡為八部,部一吏,吏各從四人,以行沖術及裡中。裡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分裡以為四部,部一長,以苛往來,不以時行、行而有他異者,以得其奸。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將必與為信符,大將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伯長以上輒止之,以聞大將。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產。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驚事,中軍疾擊鼓者三,城上道路、裡中巷街,皆無得行,行者斬。女子到大軍,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無並行,皆就其守,不從令者斬。離守者三日而一徇,此所以備奸也。裡正與皆守宿裡門,吏行其部,至裡門,正與開門內吏。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幽閒無人之處。奸民之所謀為外心,罪車裂。正與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斬,得之,除,又賞之黃金,人二鎰。大將使使人行守,長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將之行,不從令者斬。
  諸灶必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慎無敢失火,失火者斬,其端失火以為事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救火者無敢歡嘩,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謁之大將,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斬。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圍城之重禁。
  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歡囂、三最、並行、相視、坐泣流涕、若視、舉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擊、相靡以身及衣、訟駁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伍人踰城歸敵,伍人不得,斬;與伯歸敵,隊吏斬;與吏歸敵,隊將斬。歸敵者父母、妻子、同產皆車裂。先覺之,除。當術需敵離地,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其疾斗卻敵於術,敵下終不能復上,疾斗者隊二人,賜上奉。而勝圍,城周裡以上,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輔將如令賜上卿,丞及吏比於丞者,賜爵五大夫,官吏、豪傑與計堅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賜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級,女子賜錢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無有所與,不租稅。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
  吏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勇敢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後。擅離署,戮。門尉晝三閱之,莫,鼓擊門閉一閱,守時令人參之,上逋者名。鋪食皆於署,不得外食。守必謹微察視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志意、顏色、使令、言語之請。
  及上飲食,必令人嘗,皆非請也,擊而請故。守有所不說,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守曰斷之、沖之,若縛之,不如令,及後縛者,皆斷。必時素誡之。諸門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長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餘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戲,居處不莊、好侵侮人者一。
  諸人士外使者來,必令有以執將。出而還若行縣,必使信人先戒捨室,乃出迎,門守乃入捨。為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松上不隨下。必須□□隨。
  客卒守主人,及其為守衛,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謹備之,數錄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與階門吏為符,符合入,勞;符不合,牧,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門中,莫,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皆以執圭。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系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籥,開門已,輒復上籥。有符節不用此令。寇至,樓鼓五,有周鼓,雜小鼓乃應之。小鼓五後從軍,斷。命必足畏,賞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輒人隨,省其可行、不行。號,夕有號;失號,斷。為守備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術街衢皆若門,令往來者皆視而放。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非其分職而擅取之,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斷。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輒收,以屬都司空若候,候以聞守,不收而擅縱之,斷。能捕得謀反、賣城、踰城歸敵者一人,以令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舉民室材木、瓦若藺石數,署長短小大,當舉不舉,吏有罪。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構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構賞。
  城外令任,城內守任。令、丞、尉亡得入當,滿十人以上,令、丞、尉奪爵各二級;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諸取當者,必取寇虜,乃聽之。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卒以賈予。邑人知識、昆弟有罪,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若以粟米、錢金、布帛、他財物免出者,令許之。傳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傳者,斷。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傳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為傳言請之吏,稽留不言諸者,斷。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居大夫、重厚口數多少。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後左右相傳保火。火發自燔,燔曼延燔人,斷。諸以眾強凌弱少及強姦人婦女,以歡嘩者,皆斷。
  諸城門若亭,謹候視往來行者符,符傳疑,若無符,皆詣縣廷言,請問其所使;其有符傳者,善捨官府。其有知識、兄弟欲見之,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閭令厲繕夫為答。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裡中。三老不得入家人。傳令裡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斷。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無符節,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閭者失苛止,皆斷。
  諸盜守器械、財物及相盜者,直一錢以上,皆斷。吏卒民各自大書於傑,著之其署隔。守案其署,擅入者,斷。城上日壹發席蓐,令相錯發,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斷。
  吏卒民死者,輒召其人,與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數行閭,視病有瘳,輒造事上。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傷家,臨戶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禱。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鬥諸有功者,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吊哀之,身見死事之後。城圍罷,主亟發使者往勞,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守身尊寵,明白貴之,令其怨結於敵。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為外謀者,父母、妻子、同產皆斷。左右知不捕告,皆與同罪。城下裡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數。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斷。不從令者,斷。非擅出令者,斷。失令者,斷。倚戟、縣下城、上下不與眾等者,斷。無應而妄歡呼者,斷。縱失者,斷。譽客內毀者,斷。離署而聚語者,斷。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斷。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謀其先後,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斷。離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挾私書,行請謁及為行書者,釋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盜家室、嬰兒,皆斷無赦。人舉而藉之。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斷。客在城下,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譽敵:少以為眾,亂以為治,敵攻拙以為巧者,斷。客、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客射以書,無得譽,外示內以善,無得應,不從令者,皆斷。禁無得舉矢書,若以書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斷,身梟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賞之黃金二十斤。非時而行者,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
  守入臨城,必謹問父老、吏大夫,諸有怨仇仇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為之解之。守必自異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斷。其以城為外謀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還授其印,尊寵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常請之,令上通知之,善屬之,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令無得擅出入,連質之。術鄉長者、父老、豪傑之親戚父母、妻子,必尊寵之,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賜酒肉,必敬之,捨之必近太守。守樓臨質宮而善周,必密塗樓,令下無見上、上見下,下無知上有人無人。
  守之所親,舉吏貞廉、忠信、無害、可任事者,其飲食酒肉勿禁,錢金、布帛、財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盜。葆宮之牆必三重,牆之垣,守者皆累瓦釜牆上。門有吏,主者門裡。筦閉,必須太守之節。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請擇吏之忠信者,無害可任事者。
  令將衛,自築十尺之垣,周還牆、門、閨者,非令衛司馬門。
  望氣者捨必近太守,巫捨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請上報守,守獨知其請而已。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斷弗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佔,家五種石升數,為期,其在蓴害,吏與雜訾,期盡匿不佔,占不悉,令吏卒覹得,皆斷。有能捕告,賜什三。收粟米、布帛、錢金,出內畜產,皆為平直其賈,與主券人書之。事已,皆各以其賈倍償之。又用其賈貴賤、多少賜爵,欲為吏者許之,其不欲為吏,而欲以受賜賞爵祿,若贖出親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許之。其受構賞者令葆宮見,以與其親。欲以復佐上者,皆倍其爵賞。某縣某裡某子家食口二人,積粟六百石,某裡某子家食口十人,積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過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賞之什三。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候為始,得輒宮養之,勿令知吾守衛之備。候者為異宮,父母妻子皆同其宮,賜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來若復,就閒,守宮三難,外環隅為之樓,內環為樓,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發席蓐,略視之,布茅宮中,厚三尺以上。發候,必使鄉邑忠信、善重士,有親戚、妻子,厚奉資之。必重發候,為養其親,若妻子,為異捨,無與員同所,給食之酒肉。
  遣他候,奉資之如前候,反,相參審信,厚賜之;候三發三信,重賜之。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許之二百石之吏。守佩授之印。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國者,問之審信,賞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賞,而欲為吏者,許之三百石之吏。捍士受賞賜者,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見其見守之任。其欲復以佐上者,其構賞、爵祿、罪人倍之。
  出候無過十里,居高便所樹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與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聞寇所從來,審知寇形必攻,論小城不自守通者,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遣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無厭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為微職。空隊、要塞之人所往來者,令可以跡者,無下裡三人,平明而跡。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越陳表,遮坐郭門之外內,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門內,令其少多無可知也。即有驚,見寇越陳去,城上以麾指之,遮坐擊鼓正期,以戰備從麾所指,望見寇,舉一垂;入竟,舉二垂;狎郭,舉三垂;入郭,舉四垂;狎城,舉五垂。夜以火,皆如此。去郭百步,牆垣、樹木小大盡伐除之。外空井,盡窒之,無令可得汲也。外空窒盡發之,木盡伐之。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記之。事以,各以其記取之。事為之券,書其枚數。當遂材木不能盡內,即燒之,無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則從淫之法,其罪射。矜色謾正,淫囂不靜,當路尼眾,捨事後就,踰時不寧,其罪射。歡囂駴眾,其罪殺。非上不諫,次主凶言,其罪殺。無敢有樂器、奕騏軍中,有則其罪射。非有司之令,無敢有車馳、人趨,有則其罪射。無敢散牛馬軍中,有則其罪射。飲食不時,其罪射。無敢歌哭於軍中,有則其罪射。令各執罰盡殺,有司見有罪而不誅,同罰;若或逃之,亦殺。凡將率斗其眾失法,殺。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聞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於市,死上目行。
  謁者侍令門外,為二曹,夾門坐,鋪食更,無空。門下謁者一長,守數令入中,視其亡者,以督門尉與其官長,及亡者入中報。四人夾令門內坐,二人夾散門外坐。客見,持兵立前,鋪食更,上侍者名。守室下高樓,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及城中非常者,輒言之守。守以須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樓下人受候者言,以報守。中涓二人,夾散門內坐,門常閉,鋪食更,中涓一長者。
  環守宮之術衢,置屯道,各垣其兩旁,高丈,為埤倪,立初雞足置,夾挾視葆食。而札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即不法,止詰之。屯陳垣外,術衢街皆為樓,高臨裡中,樓一鼓壟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廁,廁與上同圂。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令杼廁利之。

  雜守六十一
  禽子問曰:『客眾而勇,輕意見威,以駭主人。薪土俱上,以為羊坽,積土為高,以臨吾民,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子墨子曰:『子問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攻,遠攻則遠御,近攻則近御,害不至城。矢石無休,左右趣射,蘭為柱後,望已固。厲吾銳卒,慎無使顧,守者重下,攻者輕去。養勇高奮,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
  作土不休,不能禁御,遂屬之城,以御雲梯之法應之。凡待堙、沖、雲梯、臨之法,必應城以御之,石不足,則以木槨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灰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選厲銳卒,慎無使顧,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無使生慮,養勇高憤,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沖、臨、梯皆以沖沖之。
  渠長丈五尺,其埋者三尺,夫長丈二尺。渠廣丈六尺,其梯丈二尺,答之垂者四尺。樹渠無傅堞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答大數,裡二百五十八,渠答百二十九。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其甚害者為築三亭,亭三隅,織女之,令能相救。諸鉅阜、山林、溝瀆、丘陵、阡陌、郭門、若閻術,可要塞及為微識,可以跡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
  葆民,先舉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調處,葆者或欲從兄弟、知識者許之。外宅粟米、畜產、財物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則使積門內。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皆為置平價,與主券書之。
  使人各得其所長,天下事當,均其分職;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備,強弱有數,天下事具矣。
  築郵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倚殺。為臂梯,梯兩臂長三丈,連版三尺,報以繩連之。塹再匝,為縣梁。壟灶,亭一鼓。寇烽、警烽、亂烽,傳火以次應之,至主國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已舉,輒五鼓傳,又以火屬之,言寇所從來者少多,毋弇建,去來屬次烽勿罷。望見寇,舉一烽;入境,舉二烽;射要,舉三烽三鼓;郭會,舉四烽四鼓;城會,舉五烽五鼓;夜以火,如此數。守烽者事急。
  候無過五十,寇至堞,隨去之,無弇逮。日暮出之,令皆為微識。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跡,平明而跡。跡者無下裡三人,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內外立旗幟,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警,舉外表;見寇,舉次表。城上以麾指之,斥坐鼓整旗,以戰備從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女子亟走入。即見寇,鼓傳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郵表而望,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有以知其所為。其曹一鼓。望見寇,鼓傳到城止。
  斗食,終歲三十六石;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五食,終歲十四石四斗;六食,終歲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參食食參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
  寇近,亟收諸離鄉金器,若銅鐵及他可以佐守事者。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即急先發。寇薄,發屋,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入柴,勿積魚鱗簪,當遂,令易取也。材木不能盡入者,燔之,無令寇得用之。積木,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乃積聚之。
  城守司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質在主所,乃可以堅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縣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才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又在葆宮中者,乃得為侍吏。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誅其疏者。牆外水中,為竹箭,箭尺廣二步,箭下於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向,內亦內向。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長丈二尺。
  隊有急,亟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檢驗之。節出,使所出門者,輒言節出時操者名。
  百步一隊。
  合通守舍,相錯穿室。治復道,為築墉,墉善蓋其上。
  取蔬,令民家有三年蓄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芒、烏喙、椒葉,外宅溝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幎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殺牛、羊、彘、雞、狗、鳧、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皆剝之。使檟桐栗,為鐵錍,厚蘭為衡柱。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課多少,若治城上為樓,三隅之。重五斤以上諸林木,渥水中,無過一筏。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以上。吏各舉其部界中財物可以佐守備者上。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內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鬥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內之。
  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札書藏之,以須告者之至以參驗之。諸小睨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捨。
  藺石、厲矢、諸材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為軺車以梓,載矢以軺車,輪轂,廣十尺,轅長丈,為四輪,廣六尺。為板箱,長與轅等,高四尺,善蓋上治中,令可載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眾,二不守也;人眾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蓄積在外,富人在虛,五不守也。率萬家而城方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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