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176---回首來時路之十八
哇~~靠~~~~~
這麼大的字樣~~十軍團看守所~~~
車子才從前面柔情似水的中士妹妹身上
一下子 就來到了嚴肅端莊的地帶
沒錯 看守所就在此
當我們在門口下車後 帶著逃兵朋友
一路往裡面走去
看守所內的一位勤務兵 便跑來引導我們
"憲兵班長 麻煩請將人帶至法庭內"
"法庭?? 不是直接送看守所關嗎??"
"是這樣的 因為 該名逃兵的案宗 早已送達軍團本部 軍法單位今天直接召開審判庭"
"那沒有板院(板橋地方法院)那一套 先來個偵查庭之類的??"
"沒有 軍法庭都直接判 因為 逃兵 就是最明顯的軍人犯罪"
"喔~~這樣啊~~謝謝喔"
"不客氣~~請稍待 軍法官等等就來"
"學長(阿陽) 你之前有來過類似這次的押解嗎??"
"有啊~~但 每一次的情形都不太一樣"
"是喔~~照這種情形來看 陸海空軍的軍法單位處理也都不一樣囉"
"別人我是不知啦~~我去過耶~~都不太一樣............."
"我上次去基隆暖暖海軍看守所 只有讓軍事檢察官看一看 問個基本資料 就結束了"
"嘿~~我去過海陸的看守所 一進去 就...霹靂啪啦...碰碰碰.......... "
"哇靠~~~ 那麼~~~猛唷~~~~比我抓人還殘....... "
"這個~~~看人看單位啦~~這裡應該比較不可能 模範師 模範軍團標竿就是成功嶺"
"也對 ~~嗯~~怎等了這麼久 還沒有人來??"
"等吧~~"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等了約10來分鐘
仍未看見任何一位該單位人員出現
(應該是準備宣判的卷宗吧~~媽的 直接判 直接關 一次ok 莫非 這就是傳說中的軍法超效率作法??
)
後來 一位上尉軍法官先來到了審判席
陸陸續續也進來了其他二位軍法官
一位中尉 一位少校
一場即將而來的殘酷畫面 就要出現在我的眼前了
現場氣氛開始凝重了 我看著逃兵朋友 已經吞了好幾次口水
面對這樣的嚴肅場景 我也只能屏息以待
"庭下人犯 是否為十軍團XX師XX旅XX團XX營XX連一兵XXX??"
逃兵朋友似乎跟我一樣 是第一次走上軍法庭
根本不知道要做什麼??
一旁的中尉書記官就開口了
"喂~~人犯 XXX 軍法官問你??你怎不回答??"....
被書記官一嚇的逃兵朋友 這時才緩緩的抬起頭來
用那極為顫抖的聲音
"報告~~~是~~~ "
逃兵朋友的恐懼情緒 這時 已毫無保留的 表現在我們的面前
唉~~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呢~~~
可憐唷~~~~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