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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得學一學「罵人的藝術」,否則叫你付出賠償的代價

[轉貼]得學一學「罵人的藝術」,否則叫你付出賠償的代價

最近的社會新聞,出現了蠻多「公然侮辱」賠償訴訟例子。你一言、我一語,原本是一個銅板敲不響的口齒爭執,只要其中有一人耐不住性子,脫口而出「侮辱之語」…….這官司就有得鬧了。為什麼大家不學學罵人的藝術?所謂罵人不帶髒字,損人不帶侮辱之語,對方又能耐何?

47歲的王姓婦人,在住家養了3隻狗,因小狗常在樓梯間走動,引起當警察的鄰居不滿,兩家人因此而曾大打出手,有一次,王姓婦人不甘示弱的脫口罵了一句「豬狗不如」,被鄰居告上法院……。

法官認為對人罵「豬狗不如」這句話,已屬公然侮辱,因此判決王婦應賠償被害人20萬元。王婦接到這個判決之後說:「為什麼打人的人沒事,只是罵人就要罰錢?」(若果真如此,王婦本可在訴訟上提起「反訴」,我們說互毆是相互傷害,君子動手不動口,動口罵人的判20萬,動手打人的恐怕要判決更重了吧。

記的回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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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這倒是法律上的一個奇機

沒關係  罵人還帶髒字 那是不智的

要多看點書 才來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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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貼文.增廣見聞!

[ 本帖最後由 霄雪 於 2007-9-21 18: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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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
現在就連小學生都會語帶威脅說

小心  ! 我告你唷 !!

時代果然變了
現在什麼都可以告
還是要多充實法律知識 到時才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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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與自身習習相關之事.
更應回覆來瞧一瞧.避免他日發生.
書到用時方恨少.只留空遺憾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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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帶髒字..

真的不行呢...

可是如果罵人還要想怎麼罵...

人都走光了

時機也過了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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