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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命理資訊】梅花易數起卦法

【命理資訊】梅花易數起卦法

周易卦數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八宮所屬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五行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已--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五行屬相

子--水--鼠,醜--土--牛;寅--木--虎;

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

午--火--馬;未--土--羊;申--金--猴;

酉--金--雞;戌--土--狗;亥--水--豬。

物數占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數除以六,取動爻。

聲音占

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數寸不系)。

尺寸占

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數取爻。分數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右聽其語聲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語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這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起卦法

即以農曆之年月日總和除以八求上卦,次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八求下卦,再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六求動爻。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佔,或寫來竟,則以其字佔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佔,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

占動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我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卦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豬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佔之。又或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餘則無故不佔。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自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面後占也。

端法後天起卦之例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以方位為下卦;合物卦這數與方位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木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卦:地、母、老婦、土、牛、釜、布帛、文章、輿、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穀。

震卦:雷、長男、足、發、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母足、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卦: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卦:水、雨雪、工、豬、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卦:火、雉、日、目、電、霓、中女、甲冑、戈兵、文書、槁木、爐、鼉、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文人、乾燥物。

艮卦: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菝閽、寺、鼠、虎、黔喙之屬、木生之物、籐生之瓜、鼻。

兌卦: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抓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六十卦表



[ 本帖最後由 蔡逸竹 於 2007-12-2 22: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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