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數字蒙蔽雙眼....支持或不支持.同意或不同意只是在那些人物做打轉逼人民選擇.....
如果民調問:官員用非公物單據提領公費算不算貪瀆違法...?官員說謊或顛三倒四算不算道德缺失...?官員親屬涉
嫌違法而官員利用職務之便召見與案司法人員算不算干涉司法辦案.?官員家屬收賄算不算貪污圖利..?官員利用
職務之便濫用公家支援算不算貪瀆..?官員申報財產不實或虛報或不願確實告知財物來源算不算合理..?如果官員
犯以上所屬之全部狀況該不該負責....?應該怎麼負責..?我想18%只是假象.....
如果民調再問:國民黨對於基隆市長許財利貪污收賄一審有罪只開除黨籍合理嗎.?國民黨該不該主動罷免許
財利以示反貪不分黨籍?國民黨是否應該公佈黨產讓外界或民進黨提出違法事證.證明那裡不法應該繳回國庫?
對於官員特支費.國務機要費.公務人員考察費.機密外交費.機密特勤人員情報費....等的使用.申報.提領單據.
或使用範圍條文該不該重新再確認合法性..?是否在範圍內實報實消.如有不足立案申請做條文?
這樣的約束.案例.條文肯定會有較為乾淨的政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