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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具150年歷史、香港著名重犯聚居地——赤柱監獄

具150年歷史、香港著名重犯聚居地——赤柱監獄

香港影視中關押重刑犯人的監獄,也是香港最大、現代化程度最高、防衛最深嚴的高設防的——赤柱監獄。早於1937年1月正式投入,已具有150年歷史,前稱香港監獄。
1925年,港英政府總督金文泰到任後,對香港監獄進行改革,將不同類別的囚犯分開囚禁,囚犯人數不斷增加,而域多利監獄與荔枝角監獄已不敷應付,港府於1934年斥資百萬在赤柱興建大型綜合監獄,計劃將所有囚犯分類囚禁於內。
赤柱監獄落成時可算亞洲首屈壹指的大型綜合監獄。監獄定位為高度設防,共設1559間獨立囚室,還有壹所57個病床、6間隔離病房和2間病房的監獄醫院,另有印刷工廠、廚房、職員宿舍等配套設施。
但港英政府由域多利監獄和荔枝角監獄轉移囚犯至赤柱監獄後,赤柱監獄的收容額已達2215人,嚴重超出收容額,最終島致港府在1939年重開部分已關閉的域多利監獄,羈押候審犯人和等候上庭的疑犯,以舒緩過度擠迫的情況。
五十年代,當時的監獄署開始投入資源,發展囚犯的工業生產項目,為長期監禁的囚犯提供有系統的生產工作,初期赤柱監獄的工業生產項目包括裁縫、木工和制造木櫃、皮鞋、竹籃、掃帚、郵袋等。
五十年代後期,赤柱監獄大規模擴建工標誌制作工場,成為日後其它監獄的重要政策。監獄署認為合理的工作安排,有效減少囚犯無聊生事,在1978年正式成立工業組,有計劃安排囚犯工作。
根據懲教署資料顯示,在囚人士是6天工作制,每天要工作不少於6小時及不多於10小時。赤柱監獄設有自己的工廠,勞動種類有制衣、木工、印刷、制鞋、噴漆、家電維修等十多項業務,工資由每周38.01港元到每周163.7港元不等。就算完全不參加的囚犯,仍然可獲得每周20.16港元的基本工資,這些工資可以用以購買紙巾等日用品、零食。
而懲教署亦曾安排傳媒參觀除了院所內印刷工廠和廚房外,較少向外曝光的院所醫院及俗稱「水飯房」的特別組獨立囚室亦壹並開放參觀,揭開這個獨立囚室的神秘面面紗。
「水飯房」壹共有80間,每個囚室面積為7平方米,囚室內有壹張床、不銹鋼坐廁、膠制椅子等。沒有任何尖利或突出的地方,甚至連消防水龍頭也藏在天花板裏面,沒有外露的水管可讓囚犯懸掛布條自縊。為確保在囚人士私隱,囚室內未安裝監控,但走廊位置則有監控,且有人員24小時巡視。
獨立囚室供三類囚犯入住,分別是違規的犯人、影響監獄秩序的犯人以及自願獨囚或需要保護的犯人。前兩類犯人從「群居」轉為獨立囚禁,完全是出於處罰性質。最後壹類往往是名人,他們在社會上聲望較高,如果跟其他囚犯壹起囚禁很可能引發壹些欺淩事件或安全難以保障,因此會安排獨立囚禁。此外,部分獨立囚室也用於分隔違反紀律要等候聆訊以及有暴力傾向需要隔離的犯人。
安排囚禁於「水飯房」的人士,壹律禁止與其他人交往,除了1小時「放風時間」(即在監獄的室外天臺或室內場地散步),其余23小時只能獨困於囚室之內。雖然被囚「水飯房」,但他們每日都需要於囚室至少工作6小時,例如黏貼信封和文件夾封面等工作,工資約每星期40至60多港元。
赤柱監獄內也專設有包括普通科和專科的醫院,為出現身體不適的病人作簡單診治,醫生會視乎囚犯的身體狀況和心理健康,決定囚犯是否需要繼續囚院觀察;若被確認康復可以出院,囚犯必須返回囚室服刑;若病情非常嚴重的會轉送到公立系統的急診室。
醫院亦有候診室及設有小型手術室,而監獄有幾名醫生及四十多名醫護人員駐診,共有77張病床,包括5間獨立的觀察病房及壹批壹般病房。
監獄每天會提供4餐,包括早、午、晚餐及睡前宵夜。主食第壹類以米飯為主,第二類以咖喱、薄餅為主,第三類以薯仔和面包為主,第四類則是全素膳食。
自赤柱監獄於1937年建成後,香港的死刑全部轉在赤柱監獄H座內進行,以絞刑處決。死囚在行刑前,會被囚禁在稱為「死囚倉」的6間牢房內。1957年起,壹般在早上6時至7時30分執行,以免在日間引起其他囚犯恐慌。行刑前壹周及前壹天,獄方會兩度在監獄監督現場監察下,預先測試絞刑架,以測試問吊繩索的承重力,由於刑具的活板門閉合時會發出巨響,政府在1951年購置膠墊以減噪音。
在香港廢除死刑前,赤柱監獄儲物室內長期存放3副棺木備用,以便安葬死囚。死囚被處決後,會由當時的市政事務署安排斂葬,記錄墳墓號碼,埋葬後七年「執骨」,再行安葬及編配新的號碼。所有死囚均安葬於懲教署管轄的赤柱死囚墳場,按照市政條例,7年後死刑犯的屍骨始交由死刑犯的家屬處理,無人處理或認領的死刑犯屍骨,則會交由當時市政事務處移送到羅湖的沙嶺公眾墳場埋葬。
由1946年至1966年間,赤柱監獄共處決122名死囚,最後壹次死刑於1966年11月16日,壹名越南籍犯人因劫殺罪而處以死刑,爾後香港法例雖保留死刑,但實際已無執行,壹直至1993年正式修例廢除死刑,而赤柱監獄的死囚室和處決室也同時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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