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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很想一起過聖誕

很想一起過聖誕

(1)

「分手吧。」

想了一整晚,最後在聖誕卡上,我只是想到這幾個字來寫。

說沒話想說是騙人的,但可以說的,或者說該說的,就這麼幾個字。

我想他理解的。我並沒有絲毫責難的意思,也不是想他難過難做。分手是一個了斷,讓我倆不再痛苦下去,還彼此一份自由。

只是從小到大的關係、十年的感情,就這麼結束了…我幽幽地歎口氣—這還是我的初戀呢。不過這也沒辦法,我倆各方面都差太多,繼而越走越遠。

阿耀是我的鄰居,打從我有記憶開始他便住在我隔壁。他是獨子,我是獨女。他比我年長半年,所以跟我同級,結果連父母也成了好朋友。我們自從幼稚園便同校同班,很多時候,甚至假日也會在一起,所以很順理成章地交往了。父母們當然沒反對,還很開心。

可能因為太多時間和機會膩在一起,我和他有不少共通點,例如喜愛的食物、喜愛的卡通片,連睡覺和起床的時間也一樣。媽媽說我們小時候連口頭禪和小動作也一樣。

我們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很出眾,我則很普通。

本來也不怎麼明顯的。小時候我們都很可愛—大概只要是小孩都很可愛。成績方面也沒有差很多;但漸漸長大,他的外貌越來越好看,很機靈聰敏的樣子,我卻還是傻傻氣氣的,也沒有水汪汪的大眼和可愛的笑容,不算很難看,但也沒有什麼好看。到了快上中學,他已經是個文武全才的優等生,我卻只是個在中上游徘徊的普通學生,是老師不會記住那種。

當時常是什麼代表的他已經很受歡迎,活動和女孩子都一大堆的等著他。本來我們都一起上、下課,但後來他總是要晨練,得早些回校;放了學不是要去見老師學長,便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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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2)

他演了電視劇,風頭更出眾,無論是學校內,我們住的村子,甚至是生活的社區內,總有人認出他。他也沒什麼架子,跟誰都可以打招呼和拍照。

跟我一起也沒很大問題,社區內的人都知道我住在他隔壁,自小便一起出沒。

在學校對他癡迷的女同學也知道我:「阿耀的鄰居嘛。」不怎麼在意我—認為我跟他的關係僅此而已,沒有威脅和殺傷力。他的生活圈子裏又不是沒美女,光是田徑社的經理人已經是個公認的美人了,他沒可能選擇我。

可是他接演路人甲乙丙的時候,恰巧是我的生日。我們兩家人一起到餐廳吃飯慶祝,吃完飯他以請我吃甜品為由,我們甩開了大人單獨出去,他向我表白了:「妳知道我一直都喜歡妳,無法想像沒有妳的日子。」我也當然一樣。我們自懂性開始便有對方的存在。他沒說,但我知道他不喜歡其他女生,例如田徑社的經理明顯「暗戀」他很久,他卻一直沒理會她。

他說拍劇得來那五十元存到夠買遊戲機後,要跟我一起玩,然而他演了主角的弟弟後,那個遊戲機廠商請他拍廣告,送了一部給他。這是我和他始料不及的。

然後他的演出和工作機會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長,沒什麼時間在家。遊戲機是得到了,卻沒怎麼玩過…

我家和他父母本來以為他只是玩玩,沒想到他越演越喜歡、認真和投入,比去比賽、甚至唸書更甚,因為他可以更花時間和心力去背劇本和排練,有空也會看書和經典作品,加上他雙眼的光芒更加灼熱和凌厲。我們都知道他是認真的。

他父母很開明,看到他不是在玩,也逐漸做出成績,沒怎麼阻止他。他一直都有思想和主見,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想要什麼,不會叫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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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3)

現在他進進出出,無論去到哪,都至少有一個保鑣,和一個助理,在公開場合更是有圈人圍著—保鑣們負責保護他,替他擋開記者和粉絲,而助理、保姆等則是替他拿衣服和隨身物品、提醒他行程和工作內容,真挺誇張和嚇人。有次有個發佈會,我可以靠著他的關係去湊湊熱鬧,真是令我大開眼界—原來他的排場和來頭已來到這麼大,儼如一個皇子光臨。雖然事前說清楚他是來擔任嘉賓,在工作,我和他不會有機會一起,也沒有這個需要,但我在場內完全沒機會接近他!他連瞄我一眼的餘暇也沒有!他身邊總是擠滿了人—先是那一圈保鑣助理,接下來是其他藝人、嘉賓、會場的工作人員、記者、保安人員…即使在電視看過許多遍,但只是「知道」有這些,親身感受過、看到鏡頭外那堆人,才能了解。

也給深深地震撼。

回家後看看他送給我的獎座、我為他存下來的剪報和劇照等,才發現他已經爬得這麼高和去到這麼遠,幾乎超出我能觸及和理解的範圍。

因此他不提及,不公開我們的關係,我覺得絕對是件好事—我完全不想被人指指點點,說這麼優秀的明星,女朋友居然這麼平凡。

他知道我為這種事不開心過,連忙擁著我說要這樣想、不要這麼負面,要相信他:「我對妳的心意,難道妳到現在還不清楚嗎?」也要對自己有信心:「對我來說,妳是最美最吸引的!我身邊常常圍著那些所謂美女,我丁點兒也沒有心動過。」說八卦雜誌上那些緋聞全是假的,都是新電影和歌曲的炒作,那些記者就愛胡說八道、瞎編故事。

其實我也很明白,因為有次他幾乎跟一個男明星傳緋聞!他們因為合作拍電影,甚是投契,所以那段時間常常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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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4)

自交往以來我們都甚少出去,一來他一直都很忙。最初沒那麼多通告,有空他便要繼續預備比賽,也得花更多時間保住學業。本來世伯叫他大學畢業後才考慮進入娛樂圈,但他說機會不常有,到他畢業後已不知什麼世界,可是唸書幾歲也行,有些人八十歲才唸大學呢。趁年青想多點嘗試和多方面見識。那世伯便把條件降為至少要唸完高中,在校內和校外試取得一定成績。他為了達成而用了很多功,捱得很辛苦,也由此可見他對做藝人的熱愛。

而當他漸漸走紅,除了沒時間,也沒「空間」—一出去便被人認出,要簽名要拍照。曾經他想單獨出去買個什麼,在街上便被人圍個不能動彈,那條街還給人群塞住了,要出動警察來維持秩序和「救」他出來,自此以後除了他不敢,他的經理人公司也不讓他獨自出去,所需物品全部叫人買回來,出去至少有兩個人保護。我跟他要像普通情侶逛街看電影吃飯,根本沒可能。

三來他也累,放假的話不想搞那麼多,只想輕鬆一下,悠閒地過。

我們都在家裏拍拖。

名成利就的他本來提議搬家,在豪宅地段買個更大更華麗的房子,讓父母住得舒適點,以表孝心。那些地方更幽靜,會少很多狗仔隊和鄰居騷擾,可是他父母不想離開住慣了的環境,一直都喜歡現在住的地方:「還有你女朋友怎麼辦?把她丟在這裏了?」

我相信這是他們最不想搬的原因。

他說可以買兩個相連的單位,讓我們一家也一起搬;但輪到我家不願意了。一個豪宅幾千萬,怎麼可以叫他買給我們住?就算我跟他結了婚也未致於這樣,好像就在貪他的錢。我爸爸說:「即使他真的送給我們,我們也沒本事住下去。」什麼水電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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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5)

放假也是在家悠閒地過。他問過我想不想去旅行。某年真的去了,且是明星渡假的熱門地方,理應保安嚴密,但可能也是明星聚腳地,他碰到很多朋友,基本上去到哪都可以打招呼,有時出於禮貌,有時真的是跟對方相熟而停下來聊天。一般都是聊了很多句,對方才注意到站在一旁的我:「這位是?…」「我鄰居。」他答我們兩家一起來渡假了。有人還很不識相,給他介紹美女!他出於禮貌,無論如何都要招呼一下人家、握個手、拍個照、或者是請一杯酒。有些明顯想釣他的女人還叫他甩下我,陪她去玩!我知道他不想,很是迫於無奈,做的也只是表面功夫,所以不忍發他脾氣,但心裏總是會氣!自此以後我再也不跟他去了!他當然也不敢再提出。我去旅行的話,都是跟自己的朋友,還有我倆的父母去。他給助理交代過,可以給我錢去,作為補償。

其實他也不太想去:「工作已經老是舟車勞頓,飛來飛去。」那就正好,兩人一起呆在家中,不需要怕被偷拍、不需要有所顧忌、不需要招呼誰誰誰。對他來說也是真真正正的放鬆和休息。

我沒問過他打算何時退休,因為早前在一個訪問中他已經說了:「我想演到一天演不動為止。」我不否認最初的時候他在做明星夢,但很清楚看到他越來越認真,對「藝人」這身份有要求,付出很多,並不像無知少年那樣純粹想要那個光環和覺得很容易有錢有妞。我知道他很喜歡這一行和自己在做的事。唸書時代他嘗試過很多不同類型的事物。雖然每一種他都很認真投入,但都沒像當藝人那樣,散發出:「就是這個!我想做這個!」的肯定。看到他做得開心、有幹勁,成績有目共睹,我也為他高興和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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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6)

我也明瞭,他只是身不由己。他也嘗試過「排除萬難」地抽時間想要跟我慶祝生日;也幾乎是早一年準備,推開所有應酬、調動所有通告、跟公司上下說好那段時間無論如何也不會工作,可惜非常不幸和不巧地他在拍的電影發生了可怕的意外,有人命傷亡。導演和製作人急召全體劇組人員回去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身為主角之一的他怎麼可以缺席?他打視像電話來時很兩難地看著我。我跟他說沒關係:「你有這個心,也盡了力。我心滿意足。」叫他快點過去開會,發生了這麼大的事還要別人等他就不好了。他向著鏡頭飛吻了一下,道了幾個歉、說了幾句我愛妳才掛線。我說:「知道啦…」說他肉麻,叫他快點去。

說我不失望完全是假的。但又有什麼辦法?難道叫他不管劇組來跟我慶祝嗎?我也做不出。也明白做他的女朋友要懂事,一來他不喜歡野蠻的小女生;二來一開始便知道他的工作性質是這樣;三來意外真的挺大,我跟那邊誰比較需要他顯而易見。我也不想他的同僚有什麼事。

他父母過來向我道歉和陪我吃蛋糕。當晚電視也直播了緊急記招。他跟每個演員和工作人員一樣,心情大受影響,神色凝重。聽他的經理人說拍攝工作和進度也大規模地調整了,變得很趕急。

他都那麼辛苦了。我還發他脾氣、吵吵嚷嚷嗎?

每逢過節他都會託公司的人給我帶禮物,從人那麼高的毛娃娃、可以遮著幾個人那麼大的花束、到名貴手錶鑽飾都有。甚至說我喜歡房子汽車都可以買,只要我喜歡便行。我知道他內疚常常不能陪我,唯有以物質補償我。

起初我都十分開心,因為他託人帶來的每份禮物都是他親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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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7)

還有一個月便是聖誕節了,即是說這一年接近尾聲了。

時間過得真快。上次阿耀放假的時候是年頭,想不到這麼快便年尾了。

這一年我和他的生活都是那樣,大家忙於工作,間中打一下視像電話。其實在街上很容易看到他的身影—最容易是看到廣告,他一直很受各個廠商歡迎,代言服飾這些不在話下,也代言貴價腕錶、手機、甚至零食糖果;其次是電影,還有歌曲唱片。

我從前都不知道阿耀會唱歌,因為他沒有唱過。只是現在藝人流行多棲,演員會去唱歌、歌手也會去演戲、也會去做主持、甚至做廚師、做評判等,總之能做的都會去做。阿耀本來只是唱了自己所拍那齣劇集的主題曲,便成功跨界了,自此便每年至少出一張大碟以慰粉絲。

聽他的經理人說來年這時候便會開演唱會。

我知道阿耀很興奮和期待。本市所有歌手都渴望踏上市內最大那家體育館的舞台,是對他們一個很重要的肯定和里程碑。他放假在家時都不住在講籌備情況和主題概念,也找了喜歡前輩的演唱會觀摩,還叫我一定要去看。

我說他讓我坐貴賓席便去。他假裝生氣:「不是就算要妳買票也會來看嗎?」記得我說過是他的「頭號粉絲」,會永遠支持他。

我笑而不語。他不知道我生了一場病,不好再去擠擁嘈雜的地方。我沒告訴他,因為他知道也沒用,幫不了我,也無謂令他分心。

他見我沒答他,以為我生氣了,說一定會為我準備貴賓席,是全場看得最清楚的位置:「我這麼重要的時刻,妳怎能不來看?」

因此我知道今年他除了一直在做的拍攝工作,還在籌備演唱會。我們講電話時,他都在說什麼「現在在練歌」、「現在在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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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8)

我常常安慰自己,因為起碼他心裏還是有我;也叫自己要體諒他。他走紅、快樂地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不是一件很棒的事嗎?自從我們交往的第一天,他已經是個藝人。我不是接受得到才答應他嗎?怎麼能抱怨呢?

只是我越走下去,覺得越無力…

以後,仍然會是這樣子嗎?

忽然我被拍了一下,頓時回過神來。我抬頭一看,是上司林先生。

我立即起來向他道歉。沒想到我會在工作中發呆到出了神,並問他是不是有什麼工作要交下。

他笑了起來,說看到我面容有點累,並且在發呆:「妳是不是又不舒服了?」說我認真工作是好,但不要太拼。

有一次我在向客戶做產品簡介時突然昏倒,被連忙送進醫院。我本來以為公司會藉此機會冷落我,甚至辭退我,但林先生很關照我,向管理層說我為了客戶和相關的企劃非常努力,是很優秀和有責任感的員工,沒功也有勞。如果不加以褒獎,還懲罰的話:「以後誰敢替公司賣力工作?」他此舉叫全體員工拍手叫好,所以我不但可以保留原職,林先生還把握機會爭取改善員工福利,受到同事愛戴。

他說已經五時許,如果沒有什麼在趕的工作,今天可以到此為止。

我有點意外,離下班時間還有大半個小時!

他說沒關係:「今天還是早點回去休息吧。」

我們公司作風比較自由。尤其是我病倒過,再出事管理層會害怕。

那我恭敬不如從命,明天早些回來開工好了,反正再坐下去也只會發呆。

我下到樓下,已經是下班時份。雖然未到六時,還是已經有好些下了班的人在等車。

我自覺精神不太好,想坐的士回家。可是的士站大排長龍。我排了好一會,那條人龍沒怎麼動過。今天不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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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9)

林先生見我沒回答,又笑了:「不會像傳聞那樣—沒有男朋友吧?怎麼可能?妳這麼漂亮。」

如果他見過阿耀的工作夥伴,甚至傳緋聞的女友,一定會重新定義「漂亮」二字,並明白不適用於我身上。

我還是笑而不答。對感情事無可奉告。

我把話題一轉,問他怎麼這麼早便離開公司。我這種小職員尚且可以,但一般來說他這種經理不會這麼早離開。

他答要給客戶送點東西。我連忙問他先送我回家,會不會礙著他做正經事。

他笑說沒關係,因為那個客戶是他朋友,晚點過去也行。他們吃飯兼敍舊,不用太在意時間。

「倒是妳,對工作太認真了。」他平和地笑了一下:「這不是壞事,但不用把全部精力和心思放到公事上,偶然也得放鬆一下,做些自己的事。」

我笑他在說些違反上司會說的話,被管理層聽到便糟了。他啐了我一聲:「這裏只得妳和我,我們不說出去,誰知道?」說我除非用了偷聽器或錄音裝置。

我開玩笑:「說不定哦。」

他也跟著我笑,搖著頭:「不會,因為妳是個愛戴上司的好下屬。」說幸好前兩天跟總裁開的會議我多準備了幾個月的數據,他才沒讓總裁突然而來的問題考起,讚我是個可靠的下屬。

林先生很多時候在忙其他工作和照顧年資較淺的同事,未必面面俱圓;我也只是恰巧想到總裁可能會問起相關的資料,多準備了一下而已。

「不過在會上,總裁對行政部很不滿呢…」林先生說行政部的經理臉也青了。我也很記得當時的情況—那經理堂堂一個大男人,竟像被母親責罵的小孩,差點沒哭出來!既可笑又可憐。

「總裁可能受了董事會的壓力,不得不這麼雷厲風行…」我說可能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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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一起過聖誕 (10)

可是我一開門,便看見—阿耀。

他穿得十分隨便,就一件鬆身T恤加一條鬆身褲子,戴頂鴨舌帽,跟平常見慣或者工作中,打扮得體入時的他完全不同。

拿著果汁在喝的他看到我回來挺開心,但看到我後面是個不認識的男人則頓時顯得錯愕。

我也很錯愕!他不是在外國工作嗎?也從沒試過全不通知地回來!

林先生看到我家有人,打了聲招呼。這才記得他存在…

看來林先生沒有認出阿耀。阿耀這個樣子跟在媒體出現差太遠了,放假都有點不條邊幅,說又不是要見人,這種打扮最舒服自然。

我也明白,聽他的經理人和一些幕後花絮說過,他換衣服、梳頭和化妝等每次至少花一、兩個小時,跟很多女人無異。打扮完還得保持儀態,一來為了形象、二來大部份衣服飾物都是借回來的,價格可達百萬,不能不小心。

阿耀當然無可能認識林先生。我工作上的人他基本上沒見過。

他用客套的笑容跟林先生打招呼。我想了想該如何介紹,最終還是想到:「這是我鄰居。」

從林先生訝異的目光我知道他在想什麼:「我們從小便很熟絡,父母也認識,常常會去對方家裏玩。」

其實我也沒說錯。

阿耀也盯著我。我微微轉身跟林先生說這便回房間把旅遊書拿來還給他,請他稍等。阿耀看著我走上樓梯,邊喝著果汁。

沒幾分鐘我便把書拿下來了,林先生接過便說該走了,朋友在等他。我給他開門和請他慢走,阿耀也以剛剛那個客套笑容目送他。本來想請林先生喝的茶自然沒喝成。

門關上,聽到汽車開走的聲音,阿耀才問:「那位是?」

我答是我的上司林先生。

阿耀笑了一下:「現在的上司真是年輕有為。」又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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