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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法輪功的堵門大法

法輪功的堵門大法

法輪功組織把上工作單位堵門的絕技發揚到了海外。200112月,加拿大蒙特利爾《華僑時報》刊登了壹則批評李洪誌的短文,法輪功分子圍堵在該報社門前,強行拍照,並用相機打傷壹名女士。北美地區其他華文媒體《僑報》、《星島日報》和《明報》也曾因報道法輪功習練者傅怡彬殺人案招致法輪功分子堵門。


  遭到堵門的還有幾大著名的外文媒體。199811月,英國廣播公司(BBC)播發了記者詹姆斯·邁爾斯的報道,指出法輪功是中國的“頭號邪教”,遭到圍堵。20051月,美聯社發表《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采訪》壹文,遭到圍堵。20082月,《紐約時報》發表了壹篇批評法輪功“神韻”演出的報道,遭到圍堵。



  法輪功堵了報社、堵了電視臺,操練得越來越嫻熟,最終亮出了堵政府部門的招式。“4.25”圍堵事件,其組織之嚴密,規模之巨大,影響之惡劣,是法輪功堵門大法的終極呈現。

  從引起人們的警惕到被中國政府取締的短短幾年時間裏,法輪功大大小小的圍攻行為出現了三百多次。法輪功將圍攻事件狡辯為上訪,且不論上訪該走其他正常渠道,單是從其使用堵門絕技的行為歷史,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這不過是法輪功眾多堵門行動中較為特殊的壹次。

  公民有言論自由,媒體有新聞評論自由,政府有管理社會團體之責任,如有不滿,可反駁、可辯論、可申訴、可控告,而堵門是充滿戾氣者陰險的恐嚇、無理的耍賴,為常人所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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