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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FLG”的三個主要問題

關於“FLG”的三個主要問題

一、中國政府為什麽取締“FLG”
  因為“FLG”在中國犯下了嚴重的侵犯人權的罪行。

  (一)殘害生命

  在“FLG”的頭目li洪zhi嚴酷的精神控制下,1000多名“FLG”練習者按照他關於“FLG”練習者有病不能吃藥的歪理邪說,拒醫拒藥而死;幾百名練習者按照他“放下生死就是神”的要求自殘、自殺,30多人無辜被“FLG”癡迷者殺害。最典型的例子是:2001年1月23日,7名“FLG”人員按照li洪zhi“放下生死”、“追求圓滿”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致殘。

  (二)嚴重侵犯公民和新聞單位的言論自由權利

  1998年,山東省壹家報紙報道壹名“FLG”人員有病不治導致死亡的消息,“FLG”組織了1000多名“FLG”人員圍攻該報社。同年5月,北京電視臺報道了壹位博士生因練“FLG”、癡迷li洪zhi的歪理邪說導致精神分裂的情況,“FLG”也組織了1000多名“FLG”人員圍堵北京電視臺。在被中國政府取締前,“FLG”的這種圍攻行為有300多起。

   “FLG”違法犯罪、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直到現在還在進行。據不完全統計,自2002年6月以來,“FLG”攻擊中國的通信衛星,次數已達200次,攻擊時間累計超過100小時。“FLG”還公開煽動破壞廣播電視有關的公共設施,在中國大陸已發生了100多起“FLG”人員破壞光纖電纜、非法實施電視插播的案件。您在“FLG”總部的網站上可以找到大量的教唆破壞通訊電纜的文章。2002年10月,華裔美國人、“FLG”人員李祥春在江蘇省揚州市破壞通訊電纜未遂。李在法庭上竟然宣稱,雖然他企圖破壞通訊電纜的行為是事實,但只要是為了宣傳“FLG”,這些行為都不犯法。“FLG”還有組織地通過因特網發送垃圾郵件,並向中國大陸居民撥打數以千萬計的騷擾電話。據不完全統計,從境外向中國大陸發送的“FLG”垃圾電子郵件平均每月都超過3000多萬封。

  二、關於宗教信仰問題

  壹些美國人士喜歡把“FLG”問題當作宗教問題來看待。事實上,“FLG”同宗教沒有任何關系。1992年,li洪zhi創立“FLG”時,自稱是氣功師,目的是用他所謂“自身的能量”――亦即氣功給別人治病,以此掙錢。其結果是致使壹些病人延誤治療而死亡,他不得已另謀出路,編造了壹套理論,通過賣書來掙錢,最後發展為利用精神控制來騙取錢財。這就是“FLG”由來的事實,看不出它同神聖的宗教有什麽關系。li洪zhi的理論,都是為他對練習者實行精神控制服務的。如,他說世上壹切的事情都是他在無數年前安排好的,連希特勒大屠殺都是天意。他不許“FLG”人員信仰宗教,說宗教都是誤人的,只有“FLG”在救助人們逃離就要爆炸的地球。這就是宗教信仰嗎?

  三、中國政府處理“FLG”問題的政策

  中國政府處理“FLG”問題的政策是:教育、幫助、挽救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普通練習者,依法懲處違法犯罪的少數“FLG”組織骨幹。在200萬“FLG”人員中,98%以上的是普通練習者,政府動員全社會幫助他們認清“FLG”的邪教本質,幫助他們恢復因為癡迷“FLG”而放棄的生產、生活,使他們重新回到正常社會中。目前這98%以上的練習者均已擺脫了“FLG”的精神控制,已經融入正常社會中。他們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歧視,還在生活、生產、工作中受到壹些優惠待遇,因為這些人曾因癡迷“FLG”而拋家舍業,成為弱勢群體。

  對極少數從事犯法犯罪活動的“FLG”骨幹分子,中國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罰,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練習了“FLG”,而是因為他們從事了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了刑律。犯了法,就應當依法懲處,這在任何國家都壹樣。

  中國的民眾支持政府依法取締“FLG”邪教,支持政府幫助、挽救絕大多數普通練習者,支持政府依法懲處少數違法犯罪的“FLG”人員。中國政府必須按照民意辦事,其他任何外部因素影響不了中國政府落實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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