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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

为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通过广泛深入的揭露,其本质现在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其流毒之广之深之迅速,号召力之强,欺骗性之大,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从“法轮功”的结构与功能来看,有四种构成和四个特征。

  (一)“法轮功”的四种构成

  “法轮功”群体由四种人组合而成,各有各的需要,各有各的动机。前三种人各怀各的鬼胎,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第四种人——大多数修炼者则是被蒙蔽、被欺骗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第一种人是少数阴谋家。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人,以骗起家,越骗越邪,贪欲和野心急度膨胀,终于建立诡秘组织,一度成为二百万群众精神的控制者、主宰者,这些人走向了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死路,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祸害。骗子做大了,就有了政治野心。尽管口口声声不问政治,却又躲在幕后,煽动、组织、策划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国家党政机关,甚至驱使一万多人包围了中南海,挑动群众与政府的矛盾、对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第二种人是一批“血吸虫”。他们未必相信李洪志的什么“功”、什么“法”,但却相信这些所谓的“功”、“法”能够给他们带来利润,可以满足他们“发财”的欲望。正像“贩毒者不吸毒”一样。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追随李洪志,摇旗呐喊,办班、出书、制作各种音像制品,神化李洪志,搞各种炒作、包装,制造“明星”效应,信的人越多,他们钱赚得越多,钱赚得越多,把李洪志吹得越玄乎。在他们眼里,“法轮功”已不是什么功,而是一项可以赚大钱的“法轮功产业”、一棵迅速长大的摇钱树。同几年前沸沸扬扬的传销一样。传销的意义不在“销”而在传,目的并不是真正要推销某一种商品,哪怕传销一种毫无价值的劣质品也无关紧要,关键在不断“传”,利润是在“传”中增值的。而有十倍的利润,就有百倍的疯狂。“法轮功”象一种精神鸦片,有些人就靠不断“传销”、不断炒作它来发财。在这种经济利益的推波助澜下,“法轮功”这个大雪球,越滚越大,危害也越来越大。真是“赚你几十元,害你一辈子”。1本书、1盒磁带几十元钱,1个人买5本或5盒,200万人需要多少钱?取缔“法轮功”,断了一条财路,这些人会若有所失。已查明全国印刷的“法轮功”出版物达500万件。按平均每件20元计,总数就是一亿元。仅武汉一地,制作销售“法轮功”书籍达1000多吨,8000万元;青岛一人,销售“法轮功”音像制品,赢利800万元。

  第三种人是若干吹鼓手。“法轮功”信徒中有一批知识分子,这些人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有理性、有头脑、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其中有本科生、研究生,更有博士生,有技术人员、科学家、高级医师,更有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的教师、教授。少数搞医的“专家”吹嘘“法轮功”“有利于健身”,搞科研的“学者”吹嘘“法轮功”“就是科学”,搞马列主义的“教授”胡说“法轮功”“与马列主义不冲突”,搞邓小平理论宣传的干部胡说“法轮功”“符合邓小平理论”,甚至搞纪检工作的干部带头为法轮功“请愿”,极个别老干部也跟着推波助澜。“法轮功”组织者如获至宝,翻来覆去地广泛传播他们的“心得体会”,为“法轮大法”做“见证”,为李洪志的骗术作包装。李洪志不过是个骗子,但我们的党员干部、知识分子是群众信赖的人,对他们的“见证”一些群众往往确信不疑,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究竟是什么使这些人竟也受到“法轮功”这样粗劣的东西的蛊惑而造成理性的疯狂呢?后面再做分析。

  第四种人是众多牺牲品。阴谋家策划操纵,血吸虫叮住不放,吹鼓手搞昏头脑,可怜一帮修炼者,糊里糊涂相信了吹鼓手的歪理邪说,买了一堆血吸虫推销的精神垃圾,还被阴谋家操纵着出来“护法”,有的甚至“以身殉法”。

  (二)“法轮功”的四个特征

  “骗、邪、秘、反”是“法轮功”的四个特征。

  骗——一个骗子,一套骗术,一堆骗局。骗术一施展,不少善良的人被骗得家破人亡。

  邪——讲的是歪理邪说,干的是歪门邪道,聚集为邪恶势力。邪劲一上来,不少轻信的人被弄得如痴如狂。

  秘——诡秘组织,诡秘联系,诡秘活动。

  反——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

  (1)骗

  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利用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人们的种种正常心理,裹挟、操纵、控制了一大批群众,把他们引到了一条难以自拔的邪路上去。对于那些普通群众,李洪志利用这些人强烈的祛病、强身、修性的心理和愿望,自称可以包治百病,手到病除,但他这些谎言,在血淋淋的事实和他自己也看病吃药的现实面前,不攻自破。而现在有些人之所以还执迷不悟,是因为仍相信“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有益于身体健康。有的人至今心里仍存有疑惑,“法轮功”确实可以使许多人的病体奇迹般地得到了恢复,这有什么不好呢?其实不然,如果有这种功效,也不是“法轮功”带来的,“法轮功”实际上是贪天之功。

  “法轮功”练习者中相当比例的人是中老年,还有不少干部、党员、科技人员、医生、教师,这反映出为数不少的“法轮功”练习者并不完全是由于文化素质低而上当受骗的,而是被“法轮功”“强身祛病、修炼心性”的“特殊功效”所迷惑。他们为什么会被迷惑呢?

  世界卫生组织现行《组织法》对“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也就是说,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最关心的健康,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到,客观上是锻炼身体、调整心态和社会活动三者交互作用或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总是心情烦躁不安、孤僻独处的老人,光靠保养和锻炼身体是很难长期保持健康的。尤其是离退休者,人到晚年,生老病死问题更突出地摆在了自己的面前,他们希望自己健康、渴望他人关怀,心理上的安慰需求和社会交往的需求日趋增强。在普遍贫困的情况下,人们发愁的主要是生活问题。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人们关心的主要是生活幸福、甚至是“终极关切”(死亡)问题。目前,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中,很难有能够同时满足大量群众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这三者的共同需求的。“法轮功”钻的就是这个空子。当然,李洪志是个江湖骗子,一开始绝不会有这么自觉的认识和高明的设计。他开始只是一个拙劣的气功学习者,骗人发财的愿望和出人头地的野心,促使他把集体练习气功和装神弄鬼、“劝人行善”等杂糅在一起,拼凑了一套所谓“性命双修”的“功法”大杂烩——练动作和“修炼心性”相结合,加上集体修炼的形式和一些道德说教。但这个大杂烩无意中正好把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三者,与神秘主义、宗教色彩、现代迷信,以及会道门的组织形式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对练功者的实际考察发现,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每天早起晨练,同时在一个趣味相投的友好集体中寻求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的满足,对其健康状况的改善在客观上是起一定作用的。这本来是“健康”概念的实践效应的歪打正着,是“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在一定程度上的体现,却被误认为是“法轮功”的效应。而“法轮功”乘势而上大捞一把。一是以假乱真,利用广大干部群众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的客观需求,诱惑人们由健身、修心逐步走向神秘主义,进而走向现代迷信;二是以讹传讹,强调“交流心得”。什么老红军、老干部、大知识分子的“心得”被加油添醋,广泛散发。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现身说法和“见证”,以讹传讹、反复炒作,使人们难以认清其反科学的神秘主义性质及隐藏其中的政治意图,不少人信以为真,推崇备至。“法轮功”摇身一变,成了“能够健身祛病、修炼心性”,“能使人和世界达到真、善、忍”的奇功。李洪志平步青云,成了众练习者顶礼膜拜的偶像。

  (2)邪

  从这个阶段不断披露出来的李洪志的种种言行来看,国内的宗教界人士、新闻媒体包括一些国外新闻媒体,都把“法轮功”与国际上的一些邪教组织做比较。“法轮功”是一个非党非教的非法组织,但它在很多具体的做法上,比如非法结社、崇拜李洪志一个人、对练功者的精神控制、宣传世界末日之说、对抗政府、违反法律等等,都和国际上邪教组织的做法非常接近。

  自70年代开始,从美洲、亚洲到欧洲,邪教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世纪之交,都有一些邪教组织兴风作浪。1978年11月18日“人民圣殿教”近千名教徒在圭亚那集体自杀;1993年4月19日“大卫教派”放火焚毁韦科庄园,烧死教徒86人,其中包括17名儿童;1995年3月20日,“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致使5500多人伤亡;1995年12月23日,16名“太阳圣殿教”教徒在法国东部山区集体死亡……。到底邪教组织具有什么特征?邪教披着宗教外衣,又不是宗教,如何判断二者的区别呢?

  在西方,用cult这个词来指信徒向教主顶礼膜拜、并在教主庇护下过群体生活的膜拜团体。这些膜拜团体中有少部分因造成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对社会生活的破坏而被称为“邪教”。在中国,“邪教”不是宗教,而是指歪曲、利用某些信仰因素来从事非法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危害的邪恶势力及其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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