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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自我的糊涂路

迷失自我的糊涂路

我懷著死了就是“圓滿”的“壯誌”,抱著“壯士一去不復還”的決心,隨著人流來到了我曾經多次流下了激動淚水的天安門。上小學的時候,我唱著《我愛北京天安門》,曾無數次地神遊我心中的聖地。十年前,當我第一次來到天安門前,仰望那迎風招展的五星紅旗,淚水像決了堤的江水滾滾而下。仰望雄偉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我的心靈經歷了一次莊嚴的洗禮。然而,這一次,我卻是來向人民英雄紀念碑示威,向莊嚴的五星紅旗挑戰。想到這裏,我的腿不禁顫抖起來,心頭愧意翻湧。然而,怕被“淘汰”、怕被“銷毀”的恐懼很快攫住了我的心,“圓滿飛升”的幻想,進入“天國世界”的美妙憧憬立刻使我僅有的一點正義感消失殆盡。我對自己說:在這緊要關頭,我決不能有怕心。要“鏟除”怕心,決不能有常人的情!我一定要打出條幅,過好這一關,決不能錯過這次“圓滿”的機會。

   那天,是2000年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1周年的日子。天安門廣場人流如織,中外遊客摩肩接踵,男女老幼襯著鮮花美景,構成了一幅和諧的人間樂圖。我擠在這人流中,觀察著四周的情況,以便在沒有警察的地方打出我的條幅。正在這時,人群突然騷亂起來,我擡頭望去,只見天安門廣場中心,幾個“法X功”癡迷者打出了“法X大法好”、“法X大法是正法”、“真   善    忍”的數米長的條幅,接著就喊起了“法X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的口號。值勤的警察跑過來勸阻。混在人群裏的“法X功”癡迷者不顧一切地沖了上來,他們肩並肩,手挽手,對警察形成了包圍之勢,大聲對著警察喊道:“我們是在正法,做的是宇宙中最偉大的事,你們不許阻止!”他們又喊又叫,又擁又擠,遊客中的一些老人和孩子被失去理智的“法X功”癡迷者和湧動的人群踩在了腳下,這些體弱者的呼救聲在天安門廣場響起。我在人群中奮力地向前擠著,想和自己的同修們站在一起維護“大法”。但因距離較遠,人群稠密,無法擠上前去,急得火燒火燎的。人群中一些外國人看見這個場面鼓起掌來。遊客們驚呆了,一部分遊客倉皇離開天安門廣場。警察們奮不顧身地撥開人群,救出被踩在下面的老人孩子,把他們送到安全地帶。

   救完人,警察氣憤地沖了過來,一把奪過這些人手中的條幅:“你們還有一點良知沒有?簡直是掛羊頭,賣狗肉,打著‘真   善    忍’的條幅,卻幹著殘害生命的事情。你們‘真’到哪兒了?‘善’到哪兒了?‘忍’到哪兒了?”警察把這些瘋狂的人們帶上巡邏的警車。這些人不服,一邊反抗,一邊喊著“還法X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我在一旁目睹了全過程,呆呆地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以為這是在做夢,竟然忘記了打條幅的事。只聽我身旁的遊客憤憤地議論著:“我以前沒接觸過練‘法X功’的,我一直以為像他們說的那樣是真正的好人。國家取締‘法X功’,我還心想:不就練練功、健健身嗎,幹嗎把他們抓起來呢?今天我總算看清他們了。我認識一個練‘法X功’的,在菜市場看見別人宰魚,說人家是殺生造業。我看他們拿別人的生命根本不當回事。”另一個遊客說:“剛才那一幕真是後怕。要不是警察,今天不出人命才怪呢。那些練‘法X功’的怎麽這麽可惡呢!不把他們關起來,真是難解心頭之恨!天安門這麽神聖的地方,讓他們攪得烏煙瘴氣,還成什麽體統?”一位男同誌接過話茬兒:“我看他們是不真不善不忍。今天是國慶節,好不容易來北京玩一趟,碰上這煞風景的事,讓人倒胃口。國家對他們處理得太輕了,這些人就應該嚴厲懲治。”

   他們說的雖然都是事實,但因為我也是個“法X功”癡迷者,我也是那群瘋狂人們中的一員,自然也就站在“法X功”的立場上,對他們說的話起了反感。我爭辯說:“我們練法X功的真的是好人,國家要是不取締,我們誰也不會到這兒來。不是我們的錯,是國家的錯。”他們聽了我的話,用一種異樣的目光打量著我。一位大姐說道:“如果我今天要是沒來天安門親眼看到這一幕,也許我相信你的話。但現在,你再給我說什麽都沒有用了。如果好人都像你們這樣,那世間不就大亂了嗎?”我說:“大姐,不是這樣……”還沒等我說完,大姐的女兒拉起她媽媽說:“事實勝於雄辯。媽,別理她了。”她們轉身走了,我大聲向她們說道:“你們千萬別說法X功不好。法X大法是正法,你們一定要記住。心中有對大法不好的一念就會被淘汰的。”大姐的女兒回頭不屑一顧地說:“神經病。”旁邊的人都用一種嘲笑的眼光望著我。有一位好心的老大爺勸我:“閨女,看你面容很和善,可別跟他們摻和,快回家吧。”
我當然不能回家,因為我來天安門“正法”的使命還沒有完成。按照“明X網”上說的,我們有緣得“法”,從上面下來時是和神簽了誓約的,不“正法”就是在欺騙神靈。欺騙神靈的罪過真是可怕呀,將在無休止的痛苦中償還自己所欠下的“業力”。決不能錯過這千載難逢的機會,即使修不成“佛道神”,在常人中起碼還有福分,至少不會被“淘汰”,不會被“銷毀”。所以我必須得把條幅打出來,否則就枉來天安門一趟。懷著這樣的想法,我就想在一個地勢高、人多,特別是外國人多、又沒有警察的地方打出我的條幅。看著剛才被帶走的“同修”都完成了“使命”,我不禁著急起來,急急地向人民英雄紀念碑走去。走到紀念碑的下面,我看見了三個小腳老太太正和警察糾纏。其中一個問警察:“國家主席的家在哪兒住?俺要找他。”警察問:“你找國家主席幹什麽?”老太太說:“俺是大法弟子,他取締了法X大法,俺要去向他講清真相。”警察說:“現在國家主席正在接見外賓,沒有時間接見你們。”老太太不屑一顧地說:“他不見俺,等俺修成佛了,俺還不見他呢!俺今天見不了國家主席,就在天安門正法。”警察說:“你們修的什麽‘大法’呀!”另一個老太太接道:“就是俺師父講的《轉法輪》,它是宇宙最高的法。”警察笑了笑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才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你們師父講的是什麽呀?都是那些封建糟粕。”一個老太太說:“啥粕?俺師父說了,不能隨便解釋俺師父的話,要用原話,還得說‘師父說怎麽怎麽’,要麽就是盜法行為。俺師父講的才是最高的法,你要說不好,法正過來你就被銷毀了。孩子,人活著誰不圖個好啊。三尺頭上有神靈,得罪不得啊!”警察哭笑不得,問道:“你們來北京,家裏人知道嗎?”一個老太太說:“要讓家裏人知道了,還能出來嗎?俺幾個一輩子都沒有出過門兒,這是第一次來北京,要不是出來正法,俺可舍不得花這路費。”警察說:“家裏找不到你們,不知都急成啥樣了,快回家吧。”

   看到老太太的“堅定”勁兒,我再也沈不住氣了,打開提包,飛快地掏出條幅,對著人群,舉過頭頂。行人們用各種不同的目光望著我。人群中夾雜著幾個外國人,他們一看我打條幅,高興地豎起了大拇指,連聲說道:OK!OK!說完又使勁兒地鼓起了掌。我心中覺得終於過了這一“圓滿”的關,倍感自豪。在中國人民十分崇敬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前,我竟然打起了邪教的破旗。現在想起來,幹的真是“親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幹的是出賣國家和民族利益的勾當。無數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才換來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才有了今天全國人民團結一心、共建美好未來的穩定局面。多麽神聖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卻讓我們這樣一群狂熱無知的邪教徒任意地踐踏、玷污。真是愧對先烈,無地自容啊!

   當警察責備我時,我竟然大言不慚地說:“我幹的是宇宙中最偉大的事,比那些先烈偉大多了。你們不過是個常人嘛!”警察氣憤地說:“他們是為了千千萬萬的勞苦大眾。你們是為了誰?為了自己得道成仙,連自己親人的死活都不管,自私到極點,還談什麽偉大。我真替你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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