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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李洪志的吹噓神功大揭底

李洪志的吹噓神功大揭底

李洪志的吹噓神功大揭底
  李洪志的吹噓神功可以說是蒙蔽了眾多弟子們的心智,但是再強大的吹噓術在真相面前都是一地碎片。
  ——“大揭底”之身份造假篇  
  生日造假。法輪功剛剛興起時,限於沒有太多的信徒,資金和組織不太強大,在這個羽翼尚未豐滿時,李洪志選擇了“低調”傳授氣功、為今後積攢“實力”。待法輪功組織有一定規模和勢力後,“李大師”做出一驚人舉動——篡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為何大師會想到修改生日?
  李洪志的接生人潘玉芳說,“1952年7月7日,李洪志的母親盧淑珍生李洪志時難產,疼得難以忍受,不得已為其注射催產素。當嬰兒生下來時,已經全身發紫”,“小來子(李洪志小名)不是要真、善、忍嗎?怎麼為了編瞎話把自己的生日都改了呢?”
  看看結果不難發現,修改後的日期與釋迦摩尼佛的出生日是同一天。他的意思無疑是向信徒和大眾宣稱自己就是佛主轉世,擁有和佛主一樣的生日。沒想到這種荒誕至極的做法和說法,卻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信徒和不少大眾竟相信了他的謊言。  
  經歷造假。為了增加自己的“功力”,獲得更高的信任度,李洪志還描述自己1962年12歲時,道家師父八極真人找到我,傳授道家功夫。4年後師父離開了我,直到1971年。
  然而事實卻非如此,李洪志小學時代班主任杜萬衡說,“(李)在學校,很一般,至於說是‘功能’啥子,咱們從來沒發現過這些,那就是沒看到,就跟一般學生一樣”。中學時期李洪志參加的“毛澤東思想戰宣隊”隊長郭術軍說,“我看書上說他有多少多少個練功的師傅,我一個也沒見過,他當時找個小號師傅倒是有可能”。
  功力造假。李洪志自稱1992年(應為筆誤,1972年),又由道號真道子的師夫傳授大道,所學的都是獨傳單傳之術,1974年師父雲遊去了,走時告訴:我是佛門中人,最後還將在佛門中圓滿。
  然而真實情況並非如此,總後勤部內蒙古八一軍馬場政治處原主任宋鵬林說,“李洪志1970年至1972年在文藝宣傳隊裏吹小號,在隊裏工作很一般,沒有什麼抱負和追求。當時場裏實行軍事化管理,排練、演出很緊張,沒有時間去練什麼功,更沒有人發現李洪志會什麼所謂的‘功法’”。
  原吉林省森警支隊宣傳隊李洪志室友呂玉武說,“1972年底李洪志來到我們宣傳隊,我和他床挨床在一起呆了五六年,如果他晚上練功的話,那我應該能知道,因為1972年的時候我正好犯胃病,睡眠非常不好,我們班裏這些人晚上誰要出去上廁所什麼的,我都知道,何況他要起來練功呢,可我從來也沒有看到過他練什麼功”。
  ——“大揭底”之戰友兄弟篇  
  李洪志貶低人類,說人類道德敗壞,“十惡俱全”,按神意應該被銷毀,相應地,李洪志吹噓法輪功是世界上“唯一的、絕對的淨土”,大法弟子承擔著道德拯救的重任。可據凱風訪談《“哥們兒”李洪志》爆料,當年在軍馬場的時候,李洪志跟哥們兒“一塊打撲克贏煙,偷過老鄉的雞,上果園摘過果”,“嘿呀,偷雞呀!李洪志鬼點子多,在外邊撒點苞米,順著道撒到我們寢室,雞就跟過來了,然後把門一關就抓。這小子個字高,胳膊長,一抓一個准,抓完之後,把兩個雞膀子一別塞麻袋裏,最多有一次抓了11只雞”。一個8歲就圓滿的“佛”,居然“盜雞竊果”,這不是“太常人”了嗎?
  王國慶、杜春林、王振久作為李洪志早年的同學、戰友,他們一起回憶了同李洪志的早年歲月。王國慶說:“我就感覺他大話太大,什麼話都敢講,別的沒啥。”杜春林說:“我看他就是一個正常人,沒有什麼,法輪功我也不懂,他那本書只是在別人桌子上看見過,就是練法輪功的人,我只看過他的照片,內容也沒看,就這麼個意思。”王振久說:“我覺得他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正常人。”
  沒想到,弟子們心中的“主佛”竟然如此,在一群哥們眼中李洪志不過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常人罷了。
  ——“大揭底”之“主佛”母親蘆淑珍篇  
  在“法輪功研究會”編寫的《李洪志先生簡介》中稱:李洪志8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並功力達到極高層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知人類過去、未來。李洪志還在《轉法輪》一書中宣稱他有“非常強大的化功”,有“能把人的整個元神揪出來”等等。並且“主佛”從小就能在玻璃裏停留,伸手能把水管給撅彎了,能讓啞巴說話,能讓聾子聽到聲音……
  “主佛”真有如此“神功”嗎?李洪志的母親蘆淑珍卻是這樣描述:“小來子(李洪志的小名)是在胡扯、瞎編、騙人!你們可別聽他胡說,我一把屎一把尿看著他長大的,如果真有什麼功,我也不會在他們老李家遭那麼大的‘罪’。”
  連自己的親生母親都無法容忍李洪志所說的神功,這樣的尷尬局面別說是李洪志本人,就是世人都覺得羞愧的很。這是怎樣的厚臉皮,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撒下了彌天大謊,竟睜著眼睛說瞎話,難道李洪志認為自己真的有特異功能能使母親說謊話不成?看來,在事實面前,連李洪志母親都無法容忍李洪志的謊言。
  ——“大揭底”之違章被罰篇  
  李洪志對弟子說,“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練功人就是超常的了……”“我今天所教你的,遠遠的超出了人類社會所有的學說和一切常人之法。”意思很清楚,常人法律管不了大法徒,大法遠遠超出常人之法。
  然而,2006年和2008年,李洪志先後兩次因駕車違章被逮住,受到處罰,乖乖交了罰款並在認罪書上簽了字。其中,2006年那一次,由於李洪志未按時出庭,受到了第2項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簽署了認罪書,並支付了罰款,承擔訴訟費用。
  這樣的局面也許李洪志也沒有料到,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自己吹噓的主佛身份,也難逃其責。
  看來,李洪志的吹噓神功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切真相大白,主佛的真實身份暴露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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