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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耶穌會?

什麼是耶穌會?

【TEWA 專欄 /2013.03.17/ 什麼是耶穌會? / 劉怡臻】

三月十五日,法國右翼的《費加洛報》報導了新任教宗方濟各童年初戀的故事。原來那時年僅12歲的小男孩寫情書給同歲的小女朋友,說若是不能成為她的丈夫,就要去當教士,還被小女孩的父親發現並懲罰。沒想到六十多年前的童言童語竟然成真,當年的小男孩不但真的當了教士,如今更是教宗了。

自從樞機主教團選出方濟各為教宗之後,各國媒體的報導中,都特別提到教宗是耶穌會士(Jesuits),許多對天主教修會不熟悉的人,也因此對耶穌會開始感到十分好奇。

方濟各是史上第一位出身耶穌會的教宗,這點並不奇怪。首先,相較於其他修會,成立於十六世紀中葉的耶穌會,算是非常年輕,因此在十六世紀之前自然不可能有出身耶穌會的教宗(最早的天主教修會是本篤會,成立於五世紀,此外著名的道明會和方濟會則先後成立於十二世紀)。

其次,耶穌會的憲章中載明,耶穌會士不得繼承財產、不能追求名利和榮銜,追求榮銜者將被逐出修會。因此,當有耶穌會士被任命為主教時,通常受任命者的第一反應是婉謝。但若教廷方面堅持,則被任命者個人還是有權決定是否要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被任命者若最後同意出任主教,理論上應該是將之視為一種「使命」(mission)而接受。而史上確實也並無耶穌會士因為接受主教職務,而被視為違反修會憲章被逐之事。

創建耶穌會的最主要人物聖伊那爵(St. Ignatius)在創立耶穌會的同時,也創造了一個新的觀念,那就是「使命」──耶穌會士必須遵守上級指示,前往任何被派遣之地,因為那是一個「使命」。事實上,missionary這個字之具有今天的意義(傳道士),正是拜聖伊那爵當年的創新所賜。

耶穌會於1540年,在羅馬受到教宗的認可,算是正式成立,但這個修會的行事風格,與許多傳統的修會大相逕庭。一般的修會通常有個宗旨或主要活動,但聖依那爵成立耶穌會的目的,卻不是要讓耶穌會士成為某特定類型的神職人員,而是要讓每個耶穌會士都成為「良知的專家」(professionals of the conscience)。

在過去,一般人向神職人員尋求協助和意見,通常獲得的是指導,即所謂的「『可』或『不可』」 "do and don't",但聖依那爵創造的卻是另一種方法,稱為casuistics,也就是一門「按照情境」 "by case" 的學問。因此時人向耶穌會神職人員尋求協助或意見,通常不會獲得明確的指示。耶穌會士的做法,是協助人去認清自己所處的情境,並聽從自己良知的聲音,為自己做決定。

耶穌會的casuistics法門,在十七世紀受到其他修會激烈的抨擊。因為十六、七世紀正是宗教戰爭的年代,人們對人性普遍的失望,對人的「良知」也不抱什麼期待。耶穌會反其道而行,於是引發爭議。但耶穌會士不僅修習聖依那爵所撰的《神操》(The Spiritual Exercise),也致力於向世人推廣《神操》。擁有一種特殊的修道「法門」,是使耶穌會顯得與眾修會不同的原因之一。此外,耶穌會士通常長達13-15年的「養成期」(formation),也是眾修會中所罕見,因此而有耶穌會士都是菁英的一般大眾印象。

不過,耶穌會雖然與天主教的其他許多修會確有相異之處,其中倒並不包括法國《世界報》三月十四日的一篇報導〈誰是耶穌會士〉(Qui sont les jésuites ?)中所稱,「耶穌會主張絕對服從教宗與上帝,以此與其他修會區隔」這一點。耶穌會士並不宣誓絕對服從教宗,但他們絕對服從「教宗將他們遣去之處」,因為按照耶穌會的傳統,那是一個「使命」。至於報導中「絕對服從上帝」這一點,從基督徒的角度來看根本是無意義的,不過,這倒是個非常好的神學辯論議題:人能夠以具體的行為來服從人,但人要如何服從上帝?

耶穌會在遠東地區的大本營本來在中國,自利瑪竇(Mateo Ricci)以來未曾中斷。但二十世紀中國內戰之時,耶穌會由中國遷往台灣,自此在台灣落腳。台灣的耕莘文教院、耕莘醫院、光啟社等等,都是耶穌會以台灣為「使命」的經營成果。而台灣人最熟悉的耶穌會士,大概就是為長頸鹿美語代言的「傑瑞叔叔」丁松筠神父了。以下這段輕鬆的影片,或許會喚起許多人的童年記憶,現在被國際上各大媒體追逐報導的耶穌會,對台灣人來說,可能也就不那麼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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