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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解密《金瓶梅》36處男女性事大描繪

解密《金瓶梅》36處男女性事大描繪

來源: 新浪網/日期: 2015-10-11


  

   

  《金瓶梅》全書描述男女同宿共一百零五處,其中大描繪者三十六處,小描者三十六處,根本未描者三十三處。可見“根本未描者”占有相當比例,加上“小描者”一共約占三分之二。


  《金瓶梅》之所以成爲一部有名的禁書,就是因爲它是“古今第一淫書”。它那赤裸而又放肆的對于男女性行爲的大量描寫,實在是空前少見,驚世駭俗的。今天,人們要出版、閱讀、研究它時,誰也不能回避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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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古往今來,世界上哪間房屋裏不發生這等事情?因此,流傳至今的周代的鼎盤、漢朝的刻石、唐代的鑄錢,都有如此這般的造形。元代喇嘛教所鑄的。

  歡喜佛之類的裸形交合的神像,今天仍可見之于北京的雍和宮。生民之初不明白生殖機能的科學意義,這就十分自然地對這一人類賴以生存、延續的行爲感到既神聖又神秘。在先秦兩漢時代還有不少專著來加以研究,如《漢書·藝文志》中所列的《素女經》、《容成子》等就有好多種。但是,後來我國被以講究“禮義廉恥”的儒教所統治,這等事情也就慢慢地成爲可做而不可說了。只偶爾在《漢書》、《晉書》、《唐書》之類的正史中略見幾筆,有《飛燕外傳》、《遊仙窟》、《迷樓記》等小說稍作鋪敘,以及零星的幾則筆記、有數的幾幅畫有所泄露之外,一般都避免提到它,更不去描摹形容它。假如一定要提及,也往往用“雲雨”、“敦倫”、“房事”、“人道”等字眼來加以取代。就是有關不正當的性行爲也有代稱,如亂嫖稱之爲“尋花問柳”,奸暴則曰“狂蜂采蕊”,諸如此類文雅又含蓄的名詞,使人讀了不至于臉紅。然而,《金瓶梅》卻一反常態,竟大寫特寫其男女苟合,乃至種種亂倫滅理的濫交。于是,有人對照現代西方的某種頗爲時髦的風氣,禁不住驚歎:《金瓶梅》宣揚的是“性解放”,而且在當時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金瓶梅》真的是宣揚“性解放”嗎?在《金瓶梅》産生的年代裏,人們對于性與淫是有嚴格區別的。性指正當的夫婦生活;淫則指無度,亂合。《金瓶梅》的作者對于與“食”並列的“性”顯然不是簡單否定的。屠隆在《與李觀察》信中就談到自己的性欲“其根固也”,“若頓重兵堅城之下,雲梯地道攻之,百端不破;”這是因爲“父母之所以生我者以此,則其根也,根固難去也”。在《金瓶梅》中,對于符合名分的生理上的要求,往往並無非議,通常只是用“是夜在(其妻妾)房中歇了”之類一筆帶過,對于並不貪淫的吳月娘、孟玉樓等人也並不流露多少貶斥之意。因爲這是“性”,不是“淫”。那麽作者對于在性的問題上“自由”、“解放”的態度如何呢?顯然,他認爲這是淫,是必須否定的。

  否定的表現之一,是在總體設計上把那些貪淫的主角置于批判的位置上,讓他們遭到報應,不得好死。淫棍西門慶,最後因亂服春藥下邊毒腫“遺精溺血”而亡;蕩婦潘金蓮因淫作孽,成了刀下之鬼;李瓶兒貪那“醫奴的藥”,結果被“精沖了血管”,死于“崩漏之疾”;春梅也“淫欲無度”,得了“骨蒸痨病”,暴死于“性解放”之時。讓這批追求“性自由”的角色遭到如此下場,豈不是最嚴厲的誅伐?同時,這些人“淫”字當頭,壞事做盡,不但害己,而且害人。西門慶從誘奸潘金蓮開始,殺人奪妻,貪贓枉法,奸巧騙錢,無不與“淫”字相關。聰明能幹的潘金蓮先親手毒殺武大郎,後設計驚死小官哥,在西門家妒心大發,口角不斷,也不是“淫”字在作祟嗎?本來溫柔善良的李瓶兒,一變而爲心狠手辣,活活氣死丈夫花子虛,接著又迫不及待地再嫁蔣竹山,然後又一腳將他踢開,死心塌地倒在西門慶懷裏,不也是因爲貪求床間的“狂風驟雨”嗎?春梅由婢作夫人,也因爲她“貪淫不已”,接連葬送了陳經濟、周勝、劉二、孫雪娥、周義等五條人命。《金瓶梅》就是這樣告訴人們:貪淫無好死,萬惡淫爲首!

  作者否定淫的表現之二,是在具體描繪那些細節時,往往與罪惡、貪欲緊密聯系在一起,並不單純地爲寫淫而寫淫。有人作過統計:全書描述男女同宿共一百零五處,其中大描繪者三十六處,小描者三十六處,根本未描者三十三處。可見“根本未描者”占有相當比例,加上“小描者”一共約占三分之二。有時即使寫西門慶與潘金蓮比較放縱地作樂,也只是用“是夜兩人淫樂無度”一句輕輕帶過。凡是“大描大繪”處,十九是作者加以巧妙地穿插,將其淫行與其他醜行交織在一起,以增強批判力量。例如最荒唐的“醉鬧葡萄架”一節,就是爲了表現潘金蓮的嫉妒和西門慶因此而故意將她一再懲罰,以致搞得那“婦人”目瞑氣息,微有聲嘶,舌尖冰冷,四肢收??”,昏厥了過去,充分地暴露了這個性虐狂的嘴臉。

  與此有關的,緊接著秋菊被潘金蓮罰在三伏天烈日之下頭頂大石,跪在當院;小鐵棍被西門慶拳打腳踢,“死了半日”,進一步鞭撻了西門慶與潘金蓮白日宣淫的醜惡行徑。而當西門慶與宋惠蓮、王六兒、如意兒、贲四嫂等苟且時,大都寫財與色相互作交易,一邊說:“你若依了我,頭面衣服隨你揀!”一邊討:“你有銀子,與我些兒。”(第二十三回)這就使兩“貪”相映,倍增其醜。因此,《金瓶梅》的寫淫,總的來說不是出自欣賞,而是重在譴責。“蓋爲世戒,非爲世勸也。……奉勸世人勿爲西門之後車可也。”(東吳弄珠客《金瓶梅序》)

  作者既然把“淫”放在批判的位置上,那麽爲什麽在“大描大繪”之中往往寫得那麽客觀細致,甚至津津有味呢?這與作者對于用文學作品來表現性欲問題的特殊看法有關。屠隆認爲,文學作品要達到“示勸懲,備觀省”的目的,就有必要“善惡並采,淫雅雜陳”(《鴻苞·詩選》),而不必對“淫”躲躲閃閃。更何況當時的社會在皇帝的帶動下,淫風充斥,不要說士大夫縱談房中之術習以爲常,就是官宦人家的年輕媳婦,也居然“春宮尤精絕”(徐樹丕《識小錄》)。就文學作品而言,稍前的《如意君傳》、《金主亮荒淫》、《張于湖誤入女貞觀記》,以及同時代的《繡榻野史》、《弁而钗》、《宜春香質》等書,多少也有性行爲的描寫。就是需要表演的戲曲作品,如屠隆的《修文記》以及徐渭的《四聲猿》、湯顯祖的《還魂記》、陸采的《南西廂》等,也免不了淫穢的筆墨。特別是那些市井間的戲谑文字,更有不少圍著“性”字轉。《金瓶梅》的作者耳聞目濡,也就往往不以爲穢,只是把它當作人生現實中的一種客觀存在,像描寫其他現象一樣,隨筆寫來,細加描摹。殊不知這下闖了大禍,它因此而被加上了“淫書”的惡谥長期打入禁宮。

  如今看來,這樣一部傑作禁是禁不住的,毀也是毀不了的。那麽,對于那些“穢詞”怎麽辦呢?有人主張刪,刪去了仍“不失爲一部偉大的名著”,而且“也許‘瑕’去而‘瑜’更顯”。然而,這些穢亵描寫,除個別的或許是照搬現存的作品而稍顯遊離情節外,多數則是表現主題、刻畫人物的有機組成部分,刪去勢必會破壞全書的完整性、連貫性。不刪呢?對于未受科學的性教育和有健全的性心理的人群,特別是青少年,確實是後果堪憂。究竟應該怎麽辦?我看還是分清情況,區別對待;刪、全俱存,各取所需。(福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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