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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不給宗教極端思想任何市場

不給宗教極端思想任何市場

宗教倡導的社會關系應是和諧、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應是和合、寬容。宗教極端思想,就是歪曲宗教信仰的本意,以錯誤的解讀、偏激的闡發,誘使人離開信仰的正道而墮入歧途     最近連續發生的暴恐犯罪事件,給社會秩序和民衆心理造成極大危害。仔細觀察暴恐事件不難發現,恐怖分子背後往往飄忽著宗教極端思想的幽靈,對其危害性和欺騙性,必須予以高度注意。     宗教本是人們對崇高和超越的精神追求,並體現著生動的現實關懷,如基督教宣稱“博愛”,伊斯蘭教強調“和平”,佛教追求“覺悟”。但在複雜的環境下,“三股勢力”的作祟容易使純正的信仰被歪曲,宗教思想被錯誤利用。所謂宗教極端思想,就是歪曲宗教信仰的本意,以錯誤的解讀、偏激的闡發,誘使人離開信仰的正道而墮入歧途,幹出破壞社會安甯甚至傷害生命的暴行。     恐怖分子把自己的極端行爲視爲“聖戰”、作爲“神聖”之舉,其實他們的罪過既亵犢了生命、也亵犢了教衆們所理解或信守的宗教本意。所謂“聖戰”之說,有壹種解釋說源自阿拉伯文的“吉哈德”,但它在《古蘭經》中本來是“奮鬥”之意:“我必定要試驗妳們,直到我認識妳們中的奮鬥者和堅忍者,我將考核關于妳們的工作的報告。”這裏在涉及對真主的信仰時,主要是指爲真主而“奮鬥、盡力”,不怕“艱辛”。因此,強調“和平”“順服”的伊斯蘭教在其本真信仰意義上並不承認“聖戰”。以“聖戰”之名,行恐怖之實,本身就是違背伊斯蘭教教義之舉,與其信仰背道而馳。     早在1992年,包括伊斯蘭教在內的衆多教派代表就在瑞士召開過和平與寬容會議,並共同發表了“伯爾尼宣言”,號召宗教應在減少和制止民族糾紛及沖突上做出貢獻。明確指出“以宗教之名而犯下的罪惡,實際上是犯了反對宗教本身的大罪”。2000年《世界宗教與精神領袖千年和平大會宣言》也指出,“我們的世界被暴力、災難、戰爭和各種毀滅行爲所破壞,而這些行爲常常被說成‘以宗教的名義’。”宗教極端思想在根本上是“反宗教”的,因而毫無“神聖”可言。     真正的宗教信仰,推崇的是勸善戒惡、仁慈寬恕、和諧共融、行德顯愛。純正的宗教文化,追求的也是人人和睦、天下壹家、世界大同。利用宗教信仰從事和掩飾民族分裂主義,進行反社會、反人類的恐怖行爲,是對宗教信仰及其核心價值的背叛和亵犢,也是對宗教基本道德觀念和社會倫理的傷害和摧殘。     在世界各種宗教尋求“全球倫理”及和平共在的底線原則時,被普遍看好的是和諧、謙讓的中國“中庸之道”,而中國伊斯蘭教學者也開展了對當代世界伊斯蘭教“中間主義”的關注和研究。要“旗幟鮮明反對宗教極端思想,通過科學解經引導廣大信教群衆正確理解宗教教義”,這是宗教界應盡的職責。宗教倡導的社會關系應是和諧、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應是和合、寬容,宗教追求的目的是讓人更加高尚聖潔,這些應當成爲廣大信教群衆的共識和基本秉持。 - See more at: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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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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