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斷應期
斷應期是八字預測的高層次階段,目前無一本書系統論述,今天首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斷應期必須在掌握原局取象、分析八字結構與作用關係,分清用神、忌神的基礎斷解後進行定應期。
斷應期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宮位劃分
宮位劃分是依據傳統命理的劃分方法:即年柱為根;(代表1--15歲);月柱為莖(代表16--30歲);日柱為花(代表31--45歲);時柱為果(代表46--60歲至以後)。
在劃分格局的過程中,我們對宮位的劃分與命局旺衰分析,就已經找出了用神、忌神。用神與忌神在宮位上不同的組合,所應吉凶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年柱、月柱、為忌神應凶大。坐支與時支為忌神應凶小。相反年柱月柱為用應吉大,日支與 時柱為用應吉小。
年柱為忌神,年柱為少年時期(1-15),如果日主在行年柱限運時,同時又行忌神運,必應大凶。同時要視其組合,用五行相對平衡的理論進行評定原局的失衡與平衡。相反,年柱限運為忌神,而行用神大運,那麼此時的斷解是有區別的,也就是從日主的上運開始,原本貧窮的家庭開始有了新的轉變。
年柱為用神同時又行用神大運,從日主的行運開始,原本富裕的家庭必然會再上新的台階,如果行忌神運, 那麼事物的發展過程正相反。年、月、日、時四個不同時空是對日主一生信息的縮影,他們的組合已決定八字日主的吉凶壽夭,富貴貧賤,所以八字信息的吉凶體現是靠歲運的作用而完成。
我們知道,人一生的信息在八字中是全息性的,不是十全十美的體現,而是喜怒哀樂的生活, 一個人在生官發財的時候,父母去世,兒女有災。自己平步青雲而妻子卻突然失去。人生總有許多的困惑,好和壞不是都是相對的,好不能一生都好,壞也並非一生都壞,要相對的比較來看。
(二)定應期的基本規律
我們對宮位限運分析吉凶的時間段,我們已經有了基本的認定,也就是要看歲運與命局的配合,而對產生吉凶的時間進行論證。
1、在各柱限運段,要看所臨十神是用神,還是忌神,如果一個身弱的八字,用印星, 而印星在年柱有力,而此時的大運在行財運,我們不能斷此時印星不吉,而是斷其此段因為家庭貧窮而使學業困難,也就是八字決定的信息是不會改變的,而運只是提示日主生存階段的生活現象。
2、在限運宮位是忌神,同時所對應的大運又為忌神時,此運就是日主的最凶之時,也就是命局的信息與歲運的信息同步,如身弱官殺為忌,而此時又行官殺歲運(必應大凶)。
財 官 日 官
例 辛 壬 丁 壬
酉 辰 卯 寅
分析:此造丁卯日元生於辰月進氣,又有寅卯為根,是印旺身弱的組合。必以財星制印為用。年柱財星為用,少年時期無礙。身弱應以財制印不喜雙官合身,主在15-30歲之間應凶。
辛卯大運:辛金為原局的用神,此大運雖然家庭生活緊迫,但還算可以。
庚寅大運:庚金為用神,但命局提示進入應凶時期。庚辰流年,辰辰自刑,辰中火之進氣受傷,又有庚金生壬水克身,此年日主喪命。
殺 印 日 才
乾 甲 丁 戊 癸
寅 卯 辰 亥
分析:戊辰日元生於卯月,地支寅卯七殺當令,木氣專旺,又得癸水生扶,戊土有根又有丁火相生,陽干有氣不從。卯木是命局中最大的忌神,局中水木相生為忌,以限運看應在15-30歲之間不吉。
己巳大運,在此步運己土幫身巳火化木,此時的日元已經變旺,喜見財官。癸酉流年,旺財合身本為好事,可是酉金沖卯木,食神制殺反而不美,此年因偷盜入獄。
(三)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掌握了位置,限運與大運的配置關係,是應期的前提,有時雖然行忌神限運,但並不應凶,因為此時的大運正行用神運,或者此時的大運正是制限運忌神的十神,那麼此時的應期應向後推。如果限運為用神,同時相對應的大運也為喜用大運,是日主的應吉提前。
總之,應期的情況應視八字的組合,看限運與所行大運的關係相配合,與八字原局的信息相配合,才能斷出時間段上日主所應之事。
1、 限運的喜用神有力,與行運的配合決定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2、限運用神有力應吉大,同時又行喜用運,加大原局的用神力量,應期提前。
3、限運為忌神,正行用神大運,同時限運忌神受制,使應期後推。
4、限運為用神,正行忌神大運,喜用受傷使應期後推。
5、限運為忌神,正行忌神大運,忌神加力為凶,使應凶期提前。
6、當歲運對命侷限運的忌神、用神作用力量平衡不大時,命局的應期不變。
殺 才 日 比
例:乾造 壬 辛 丙 丙
子 亥 午 申
殺 官 梟 印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1981 91 01 11
分析:丙午日元生於亥月官星當令,又得年上子水幫扶,日元弱官殺旺,身弱用比劫論命,年干壬水洩辛金發揮好的作用,身弱辛金合身,是大凶的組合,地支子亥混雜為忌神無制,30歲前再行水運應凶。這裡記住,在官殺偏旺的八字中,不易取比劫為用,以免引起官怒,最好取印星化官生身。
壬子大運:忌神大運加大命局的水勢,此時的水勢只能順應而不能在抑制,因為五行在旺極時,不管是用神、忌神都不能制約只能順從。己巳流年,巳火幫身沖亥水,己土抑制壬水,引起水怒,此年溺水而亡。為什麼在用神流年反而應凶?這就是限運與五行力量的懸殊所造成。命局中水本來就旺,又行壬子大運,水勢猖狂,此時只能去順應水勢,一則用木洩水生火,二則是順應水勢,不去反抗。因為弱的五行制約力量懸殊較大的五行,只能是早到反克。己土克水,水旺土流,水旺火弱自取滅亡。
財 印 日 印
乾 乙 戊 辛 戊
丑 子 巳 子
殺 官 財
大運:丁亥 丙戌 乙酉
1985 95 05
分析:辛巳日生於戊子月戊子時,食傷旺寒氣逼人,必以調候為用。巳火臨日支為用實為氣用神。水旺巳火無原神,也可以說是兩次受制,再者辛巳日元的特性為中性,只能用氣平衡,不能幫扶。因為辛金弱,不能受生,如果遇到土旺,會造成土旺金弱之勢,再者原局的子水雙見,子水忌神之性剛,不喜抑制。
丙戌大運:戊土印星見根,逆其水性生身不美。戊寅流年戊土出現生辛金為凶,寅木刑滅巳火,此年應凶。(實此年因病而亡)。
第十三節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的關係
(一)命局
命局是一個龐大的信息庫,它儲藏著日主一生的信息,包括日主的富貴貧賤,壽夭榮枯,六親情況,婚姻、兒女、風水等全息的人生信息,這種信息是在出生時的那一剎那而形成的,具有不可更改的性質,這些信息不會隨著大運流年的變化而消失,並在大運、流年的人生舞台上進行表演。原局雖然決定許多的信息,但也並不是完全絕對,因為相同的八字他們的人生軌跡雖然相同,但是六親信息並不會完全一樣,但是他們會遵循守恆原理,顧此失彼。八字顯示官星為忌神,不一定都有牢獄之災。他可能是從小有殘疾;而他身體健康,而會有牢獄之災;她雖然不殘疾,也沒有牢獄之災,會婚姻不順。所以相同的八字不會完全的信息相同,他們會在不同的人生方面體現出來。命局提示信息,大運、流年決定應期。命局五行的結構形式具有先天性和不可更改性,它的結構決定了日元的環境適應能力和以後行運的吉凶,只要是行運不打破日元的適應能力,就不會應凶。但是這裡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命局中忌神、用神的量化是決定大運喜忌的重要標準。不瞭解這些喜忌的量化,在流年的喜忌確定與吉凶分析就會出現時驗時不驗的現象。也就是說有些八字在用神大運,用神流年應凶,有些則應吉,實際這些都是有命局的喜忌量化與干支陰陽屬性所決定的。
我們在認識命局確定用神、忌神時,實際像一個老中醫給人診病一樣,望聞問切,把准脈象,定準虛弱,開出合理對症的藥方。即使是治療同樣的病症,根據脈象的不同,還要選擇藥性的不同。藥有五味對應五行,同樣的病,用藥不在同性,醫易同源。我們在審查命局時,實際就像中醫,找準命局的病症所在,根據病症的特徵與日元素質,找準合理的用神。在以後的大運上,不能違反命局五行的組合形式,一旦違反這個標準就會應凶。
【原局五行相對平衡論】五行相對平衡論是指人在出生的一剎那,稟天地之氣 ,命局中的五行就構成了一種相對平衡,一出生,就適應了、接受了,承受了這種五行的旺衰命局結構。每一個生存、生長的生命,不論是旺、是衰,他所承受的五行的本身就是一種相對平衡,只要是以後的歲運不打破這種相對平衡,日元就不會有災。此論可謂是分析命局、取準用神的最權威方法,不但解決了千百年來沒有解決的身弱也發大財,無官也當大官的問題,對於我們準確判定歲運的吉凶也起到了巨大作用,此法不客氣的講,可謂萬法歸宗的大宗之法,解決了諸多年來無法解決的問題,對於命學愛好者來講,會有大幅度的提高。
五行相對平衡論,主要體現相對二字,對於命局來說,失衡的本身是一種相對平衡,平衡的本身也是一種平衡,如身旺官旺,身旺財旺,身弱官殺旺,身弱食傷旺,身旺財弱,身旺官殺弱等等,在命局中本身也是一種相對平衡。不論命局身旺或身弱,從弱,從強,或某字旺極、弱極,都是一種相對平衡,在命局中存在的某字(也許是忌神)與其他字的作用關係存在,本身是一種平衡,歲運有引發命局的平衡或失衡的作用,平衡應吉,失衡應凶。大運的到來實際已經改變了原來相對平衡的狀態,大運的到來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的出現,就需要流年的天平砝碼的加入進行平衡。必須注意原局各個十神與日元的新平衡,不掌握這些,在大運、流年的到來時,就難以決定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