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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八字真鑑

           第九節  分析命局的步驟與原局信息

排好八字後,如何著手分析,才能提取出準確的有關信息,對於有經驗的八字預測專業人員來說,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有經驗的八字預測人員也都有自己的思維模式,按照自己的思維模式也都有相對獨立的一套辦法。對於剛剛入門的初學者,自己排好四柱八個字後,往往不知道怎樣入手,這也確實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因此我這裡所談的八字分析步驟,實際上是給初學者提供的一種八字分析方法,為初學的朋友提供一條捷徑,待有一定的經驗後,可按照自己的習慣,創造出自己的八字分析方法。

一、定格局

這裡所謂定格局,就是前面所說的定出八字是扶抑格還是從格。知道了什麼格局,就有了方向。在定八字格局時,先不要看干支之間的作用關係,否則,就會出現五行的惡性循環,無所適從的局面。

         劫  才  日  財

乾造  癸  丁  壬  丙

         未  巳  申  午

若先看作用關係,壬水生於巳月,坐申金長生被月令巳火、時支午火克。就會按從財格來斷此八字。若先不看作用關係,壬水生於四月,又是午時,弱是一定了。但坐下長生,有氣不從,就是扶抑格的八字。

二、找出八字的主要矛盾

排好八字、定準格局後,下面先分析什麼呢?有的喜歡先斷命主的性格,有的喜歡批命主童年時的住宅風水環境等等。關於這方面的批斷方法,本書有關章節已有較詳細的介紹,這裡就不再贅述了。在實際預測中,命主最關心的是財運、官運、婚姻、子女、父母、本人的身體等情況,而這些情況,如何從八字原命局中提取信息,則是八字預測中的靈魂,也是八字預測中的難題。要解決這個難題,我的體會是:八字格局定出後,首先要找出八字中的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把它解決了,其有關信息就明顯的會浮現出來。

找主要矛盾,就是以日干為太極點,找出使日主弱或旺的關鍵五行。抓住關鍵五行的狀態來分析喜忌,就很容易分別出用神或忌神了。

仍以上造為例:八字中明顯的是財旺制印。印受傷和財旺極是此八字的主要、關鍵五行,抓住這二個主要五行的喜忌,就可看出此造用神和忌神來。

三、提取原命局主要信息

用神、忌神一出來,其主要信息也就明顯了。

上造:癸未 丁巳 壬申 丙午

1、身弱用印,先看印星的狀態。原命局申金印星被兩財夾克,受重傷。財破印,印用神表示為:一是對母親不利。二是不利學業。

2、日支為用神,說明此造是外因病,自身素質還是比較好的。印生身被財制,若遇官殺能通關的大運,必能為官或老闆。

3、使印受傷的原因是財旺極,就再看財星的狀態。由於旺極之五行不管是忌神或是用神,都不宜制,而此造年干癸水坐未土力弱極,財幾乎成專旺。財表示的主要含義:一是經濟條件。二是父親的情況。三是妻子的部分信息。四是別的女人緣。

財表示的這四方面的具體狀態是怎樣的呢?原命局只能看出部分信息。如可以看夫妻關係、妻子的能力。根據前面講的星宮同參的原理,不難看出夫妻關係好,妻子沒工作,性情急躁、脾氣不好,命主有懼內的情況。旺財為忌神,也會出現因別的女人惹是非的事情出現。同時財太旺,即使行官殺運通關生印,能為官,官也不會太大。父親的情況年干為用神弱,而偏財為忌神,能力一般,也不會有工作。至於經濟狀況就需結合大運來判斷了。

3、其他六親情況。如兄弟姐妹關係,癸水為姐妹弱極,月支巳火姐妹宮為忌神是月令,水之絕地,無姐妹或說有也傷。日支申金藏壬水為兄弟,月干丁火兄弟宮有癸水剋制,會有兄弟,因癸水弱極制丁火無力,兄弟關係一般。再如子女情況。食傷為子女,原命局只有傷官藏於年支內,女兒信息明顯。若以官殺看子女,未土正官明現,也是女兒多的信息。再看時柱子女宮為忌神,一般是女兒多,男孩少。這樣就不難提取出此造女兒多的信息。另外,因子女宮天地一氣為忌神無制,就有為子女破財或惹是非的可能性結果出現。

四、結合大運看應期

原命局提取的信息,有的不需看大運,就能判定。如財破印用神學歷不高,實際命主原始學歷小學畢業。而是否克母,在什麼時候克,就必須結合大運看流年了。再如原命局信息女兒多,不需看大運,就能斷出來。實際命主前四胎全是女兒。而為子女破財或惹是非在何時,不結合大運就不可能斷出來。所以提取了原命局的信息後,一定要結合大運把有關信息落到實處,也就是定出應期。

乾造 癸未 丁巳 壬申 丙午

大運: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2      12     22     32      42      52     62

           1945  1955  1965  1975  1985  1995   2005

於每一交運年的11月6日開始交運

由於此造的關鍵五行是兩個,先以哪個為主分析都可以。按正常的情況是先分析父母的利或不吉的信息及本人的學習情況。那麼就以印星受傷開始:第一步大運丙辰,俗以辰土悔丙火,生申金印星為用神,殊不知辰被丙火蓋頭而不能生金。所以命主小學學習的階段,學習一般。到54年流年甲午,母親去世。到此不利母親的信息結束了。

下面以財旺為主分析:第二步大運乙卯傷官,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乙卯大運和下步的甲寅大運,木並不生火。當木出現時的流年是制火的。56、57年丙申、丁酉流年印星被火財蓋頭,學習或考學都不會好,實際是57年小學畢業沒考上初中,回家務農。學業到此也告了一段落。

以後就需著重其工作、事業、婚姻等情況的分析了。

乙卯大運,火退氣,有無參加工作的機會,就要看流年了。60年庚子,印星透出,地支子水為日主之根,當年印上會有好事。實際到當地人民公社當通訊員參加了工作(臨時工)。

結合當時的婚姻法,母親已去世的實際情況,結婚時間不會太晚。62年壬寅20歲,結合限運是丁巳月柱受制的年頭,又沖動夫妻宮,此年必婚。結果也是這年成家。

下面就其主要信息看大運和流年的應期。事業:乙卯、甲寅大運火退氣,減輕印星的壓力,還不會犯怒於旺火,所以總體上工作會是平順的發展。64年甲辰流年,木旺而不生火,辰土又悔火(甲辰和丙辰的不同)生申金印星,工作上有好事,但被甲木蓋頭,工作上也有不利的事情。實際是被排擠抽調出去搞四清。

65年後行甲寅大運,68年轉成正式幹部在市委工作。71年辛亥,提拔為幹事。以後工作雖有變化,但基本上是平年。

75年進入癸丑大運,天干助身,地支悔火生原命局申金印星。應是命主得意發展的十年。此運的80年到鄉里任黨委書記。83、84年告他的人不少,但都平安過去了。

85年開始行壬子大運,前幾步運是氣用神發揮作用,而壬子大運壬水有了強根,就形成了量用神和量忌神的較量。身旺了就不怕財,就會在財上打主意。結果是90年水激旺火,因男女關係惹怒一大款,大款設圈套抓住他違反國策的問題一舉成功,使命主雙開除。其父親也於91年去世。到此原命局不利的信息出來了。

95年行辛亥大運,以後的情況是火旺流年或水旺流年都不順了。現在的家庭經濟情況是比較差的。

再舉一個例子:

乾造:八字:辛  癸  丁  壬

                     卯  巳  卯  寅

大運: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7       17     27      37     47     57     67      77

             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於每一交運年的2月23日開始交運

1、定格局:日主丁火生於巳月有根,坐下卯木,時支寅木,年支卯木,身弱木旺。扶抑格。

2、主要矛盾是:木旺。比劫不幫身。年干辛金財星虛浮,不僅不能制印,反而生殺克弱身。

3、主要信息:木旺易出現火塞之象。學歷不會高。日支為忌神,自身素質不高。外因也有病,即使後天努力,也不會有什麼大的發展。故不會有工作。財生殺克身需防官非之災。若災必是經濟或女人引起的。父母一般,對自己沒什麼幫助。夫妻宮為忌神,財也為忌神,婚姻也不會順。

4、大運定應期:第一步大運,官殺混雜,學習不會好。實際是小學也沒畢業。第二步大運辛卯年柱伏吟,巳火用神退氣,忌神木旺地,防災。乙卯年木旺金缺,必災。結果因強姦幼女判刑。到80年金旺的年頭才出獄。出獄後在農村給鄉親們打雜維持生活。92年前因被說媒或別的女人騙,花錢而婚姻一直不就。92年才和一喪偶女人結為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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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節  能量守恆與信息變化

                   (此篇內容主要來自網上)

能量守恆與信息變化是所有預測者面臨的最大考驗。按照命理原則相同的八字應該是信息相同,可是在實際的應用中,往往不是這樣的,這就涉及到能量守恆與信息的變化。有些人,他們的出生時辰相同。在這些時辰相同的人中,有一些人,他們後天的命運很相似,另一些人,他們後天的命運不那麼相似,還有一些人,他們後天的命運,則相去甚遠,這是難以理解的。理論上說,命理推論,對於同一個時辰,應該只有一個答案。傳統的命理學相信,人的生辰與命運之間具有嚴格的對應的關係。依此推論可是,假如我們面對幾個,甚至更多的同辰的案例,我們有多大的把握去用同一個結果來解釋所有人的命運呢?我們總不能為同一個生辰準備若干不同的結論吧? 命理學研究的是人的出生時辰,而與具體的個人特徵無關。換句話說,命理學研究的是人的時辰特徵,而不是個人特徵。只要時辰相同,理論上說,他們就應該具有同樣的命理學結論。如果我們為若干個同辰的人,準備若干個不同的結論,就等於說,我們為同一個人,準備了若幹個結論,這是可以接受的嗎?顯然,對於一門學科來說,這是基礎研究的內容。通過對命理學的基礎理論進行研究,我們可以獲得一系列全新的發現。從研究方法來說,同辰是一種理想條件。使用同辰的案例,在邏輯上就控制了時辰的變項。換句話說,當時辰不變的條件下,我們可以觀察人們的命運是否也不變?如果我們發現,同辰的人可以具有不同的命運結果,那幺,傳統的命理學的基礎理論,就需要反省。正是由於存在著同辰的人之間,包括孿生之間的命運存在著差異,所以命理學長期受到各方面的質疑。道理很簡單,同辰,包括孿生,具有完全相同生辰,理論上,按照時辰與命運的對應關係,這些人應該具有相同的命運,至少也應該極為相似。如果發現同辰的人之間存在著命運差異,有時,這種差異還頗大,這就形成了對命理基礎理論的巨大挑戰。實際上,在命理學中,學者常常使用模糊的手段,來回答類似的問題。概率策略就是其中之一:比如說,命理推論的準確率為「十之八九」,等等。顯然,命理學界是承認命運的差異的。可是,誰也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下面的研究,可以說明這個問題的背後,隱藏著若干極其重要的理論奧秘。

案例分析 《命理用神精華評註》(王心田原著、鐘義明評註)中有一個案例:  四柱:      癸酉  癸亥  丁丑  壬寅
      大運: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王心田:「此命一式二人,一為銀行行長、一為中等商業帳司。然而行長生有二子,帳司則無子。推此八字,子息本少。何以一有一無?莫非妻妾分上,或陰陽宅之關係也。不過成敗方面,以個人之命為主。子息非一人之能力,是故有應、有不應者也。然,應驗居多。此二人,壽元亦不同。帳司亡在巳運中,尚可理解。蓋巳酉丑會金局,而傷寅木用神。衰火之根既被損,豈不亡哉?行長亡於丁初,正在佳運之中,莫非亦在宅基及心田之關係也?所以談命最不易定壽元,於此可見一斑」。

借此案例,我們可以對以上事實作出若干討論:二者相似之處:事業,命理稱「祿」,同為金融高層主管。 二者差異之處:子嗣,命理稱「子」,一個兩子,一個無子;壽元,命理稱「壽」,二者相差至少5年以上。在妻、財、子、祿、壽等項,以上兩人,除了「祿」項具有相似以外,其餘諸項完全不同。

下面作個假想實驗:如果將上面二人的生辰,先後交給同一個分析師去分析,難道這個分析師可以對同一個時辰給出兩份不同的答案嗎? 1,如果這個分析師給出的是同一個答案,那麼,說明命理學的推論方法與實際情況不符,因為這兩個人的命運存在著顯著的差異。 2,如果這個分析師給出的是不同的答案,那幺,說明命理學的推論方法是前後矛盾的,因為同一個時辰,可以看成是一個人。我們總不能說一個人的命運,既是這樣,同時又不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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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研究的是命運

而上面的案例表明,即便是同辰的人也會存在不同的命運。顯然,生辰與命運之間,並非存在著嚴格的,或者說是唯一的對應關係。強調展開的惟一性,是古典命理學的基本特徵,但卻是一個錯誤的觀念。由於傳統命理強調命運展開的惟一性,從而與宿命理論劃不清界限。對同辰現象的研究表明,人的生辰與命運之間,可能蘊藏存在著一種新的命理原理,即總量守恆。由於上面的案例中,兩人具有相同的生辰,他們具有相同的稟賦,因此他們理論上共同擁有某種相同東西,而且可以用量的概念來表達。這個量,紀曉嵐稱之為「祿」。 在總量一定的前提下,同生辰的人可以存在命運上的差異,但是,相對的差異可以通過補償機制,使其遵循守恆定律。

上例中的行長,其社會地位高於帳司並且子嗣得意,但是,命運通過給予帳司壽元的補償過程,保持一種守恆關係。總體來看,各人的「量」卻保持一種平衡。顯然,守恆定律調節的是命運的結構。上例中的命理結構重點是地位、子嗣、壽元,等等。行長與帳司的命運,就是選擇不同的結構的過程。這樣,我們的研究表明,命運並非是時間的一元函數。上例中的兩個人,可以看成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下的不同表現。也就是說,人在不同的條件下,可以有不同的命運。

守恆定律導致命理推論的多元化發展,顯然,它允許命運後天的可變性。所有命理元素,與時間一樣,都是變動因素,在某種量值一定的條件下,人有可能選擇自己的命運。

舉例來說,假設一個四柱,日元強旺,局中財氣虛弱,那麼請問是錢財的問題?或是妻子的問題?或是父親的問題?因為財的要素與妻子、父親以及錢財是處於同一個命理項目之下,概率各佔一部分。即便是加上宮位理論,也還是存在不確定性。可以肯定的是,不同的人,即便生辰完全一樣,他們的問題也會不同,更何況那些生辰不同的人呢?命理是一個抽象程度極高的理論集合,例如上面提到的「財」的概念,是「父親」、「妻子」、「情人」、「異性」、「錢財」,等等概念的抽象物。邏輯上說,把「財」的概念推論到「妻子」,或者「情人」的過程,是概念具體化的過程,可以用還原的概念來描述。

命理學目前還沒有一種有效的推理方法,來起到還原的精確目的。如果推論者在此情況下,非要在具體的概念中進行還原推理,那麼,命理就成了概率。冒險是江湖術士的手段,它引導了社會大眾的神秘心理。實際上,與命理一脈相承的中醫,也需通過望、聞、問、切,等輔助手段,然後才能確診,更何況命理推理呢?

《三命通會.論女命》說:「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嫁夫遲,或嫁夫不明,或夫不濟事,或有外情」。這裡,有幾個「或」字,表達的是邏輯上的並列關係。很清楚,《三命通會》所表述的是或然關係,什麼叫或然關係?就是邏輯上的概率關係。如果強行選擇其一,來進行概念還原,也就是從「或」中選擇一個,就是概率冒險。

從理論上講,「夫星不旺」,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是一個指向丈夫的貶義的統稱。而將這個統稱可操作化的結果,就可能有「夫遲、不明、不濟、外情」,等等選擇。至於現實中究竟會表現在哪個具體方面,則因人、因時、因地不同而不同,絕對沒有「天生注定」的絕對道理。所謂「天生有命」,按照守恆定律的理解,並不是說每件具體的事情都由生辰來決定,而是在一個總體的層次上,存在著一個總體的規定,人不能踰越。自然有很多守恆的現象,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為什麼不可以存在一個守恆問題呢?

守恆理論在命運的不確定的因素之間,尋找一種統籌的東西。在總量一定的前提下,強化某種命理要素,必然以弱化另一種要素為代價。我們常常感嘆人生總是不能全美,道理恐怕就在於此。理論上說,我們可以通過試探法則,來尋找一個人的命理結構,就像中醫師對病人的望聞問切一樣。關於抽象的「財」的概念,如果不是金錢,也不是父親,又不是身體,那幺,還原到妻子的可能性就顯得很大了。

古人說:「每有貧寒之命,生於富貴之家,錦襁繡褓,享用太過。其福不足以當之,則必夭」(轉摘自《中國八字評註》,持明居士)。這段話是說,一個稟賦了貧寒之命的孩子,如果生在富貴人的家庭,是沒有享福的承受能力的,一定會夭折。據此推論,一個稟賦了相同造化的孩子,如果生在貧寒人的家庭,由於沒有福祿的耗費,不一定會夭折。「貧寒」一詞有問題,應該是「量值低下」的意思。既然是貧寒之命,如何可以生在富貴人家呢?既然生在富貴人家,又如何稱其為貧寒之命呢?這是傳統命理的思維方式,認為稟賦與命運是惟一的對應關係。既然同一種稟賦,可以處於富貴與貧寒兩種狀態之下,那幺,稟賦與命運就不是惟一的對應關係。

由此看來,同樣一種稟賦,具有某種同樣,或者大致相當的福量。因為所處的家庭環境不同,對其福量的「消耗」也不同,從而命運的過程和狀況也不同。這種理論應該可以推廣到所有的命理分析中去。命運可以在福量守恆的前提下,因環境不同而呈現出廣泛的差異性。

下面的案例來自於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袁樹珊在《中國古代命理探源》中也有摘錄。

「按推算干支,或奇驗,或全不驗,或半驗半不驗;余嘗以聞見最確者,反覆深思,八字貴賤貧富,特大概如是,其間乘除盈縮,略有異同。無錫鄒小山先生夫人,與安州陳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並同。小山先生官禮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貴州布政使,均二品也。論爵,布政不及侍郎之尊;論祿,則侍郎不及布政之厚,互相補矣。二夫人並壽考,陳夫人早寡,然晚歲康強安樂;鄒夫人白首齊眉,然晚歲喪明,家計亦薄,又相補矣。此或疑地有南北,時有初正也」。

「奇驗」、「半驗半不驗」以及「全不驗」,講的是推命的準確性問題。同一種推理手段,為什麼會推出有三種不同的結果呢?這幺嚴重的理論漏洞,居然沒有得到認真的對待,這真是不應該的事情。 顯然,紀曉嵐提出了兩個重要的概念:一是命理守衡概念(「貴賤貧富,特大概如是」);另一是差異補償概念(「乘除盈縮,略有異同」),守衡是互補的前提。兩位夫人具有完全相同的稟賦,所以她們具有相同的福量。由於後天的差異,二人在壽元、子嗣、錢財以及丈夫的爵祿方面,明顯存在互補現象,說明一種恆定的因素,在起約束作用。

我們可以做一個理想實驗:兩位夫人的時辰一樣,理論上可以看成是一個人。因為命理是關於時辰分析的學說,既然是同一個時辰,那幺,理論上她們是一個人。 她們的命運,可以看成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下的不同過程。這表明人的命運在後天是可以有差異的,這種差異並非全部由先天來決定,而是後天的環境,或者是自己的選擇來決定。例如,如果選擇爵,則可能付出祿的代價;選擇子,則可能付出壽的代價,等等。每一個人在後天都在一定程度上的選擇權利,從而,理論上說,每一個人都可以締造自己的命運,自然,人們的命運就可能偏離傳統命理的邏輯過程。先天的稟賦強迫人遵循一種守恆規定,但不強迫人遵循惟一的展開邏輯,或者說宿命邏輯。

為了考察地域和時間對命理的影響,紀曉嵐又例舉了案例如下:「余第六侄與奴子劉云鵬,生時只隔一牆,兩窗相對,兩兒並落蓐啼。非惟時同刻同,乃至分秒亦同。侄至十六歲而夭,奴子今尚在。豈非此命所賦之祿,只有此數。侄生長富貴,消耗先盡;奴子生長貧賤,消耗無多,祿尚未盡耶?盈虛消息,理似如斯,俟知命者更詳之」。紀曉嵐的記述,是罕見的命理案例:不但同辰,而且同地。此二人的命運毫無相同之處,但是守衡的概念可以對他們的命運作出合理解釋,而且只能如此。這就是所謂「全不驗」的情形。

對於上面兩個人,理論上可以理解成同一個人。是因為人在後天具有完全不同的環境,導致了他們完全不同命運。顯然,守恆定律肯定人的後天環境對人的命運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同時,也為這種影響提供了一定的模式。一般命理強調格局的重要性,即,具有相同格局的人具有相似的命運。這雖然是命理現象的主流,但決不是命理理論的全部。一旦發生紀曉嵐所說的「全不驗,或半驗半不驗」的情形,格局理論將經受嚴峻的考驗。如果命理邏輯展開的惟一性值得懷疑,那幺,它應該是一個可能性的集合。好比是一個多元方程組,具有多元的可能解法,不是嗎?

我認為,惟有將守衡定律引入命理理論,才能確立命理學的真正基礎。命運,按照命理的解釋,是一個客觀的稟賦和過程。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理論模型。例如,宿命就是一種典型的命理模型,在這個模型之下,命運的展開過程是時間的一元函數。

下面我們將依據守恆原理,來建立一個新的模型。假定存在一個常數,是量的概念。每一個人都擁有一個這樣的量值,自然,相同的稟賦擁有相同的數值。這是可以接受的假定。 我們換一種表述:常數=總量守恆 假定這是天地給予每一個人的規定。依照這種描述,我們可以嘗試建立命理模型如下:命理常數=妻+財+子+……+祿 設:命理常數為C,妻為XQ,財為XC,子為XZ,祿為XL,壽為XS,其它為XX, 有:C=XQ+XC+XZ+XL+XS+XX

以上是一個六要素命理模型,前提是:X系列是可變因素,並假定X系列之間是簡單線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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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守恆和新的模型,可以解釋一系列傳統命題:

1,「吃虧是福」。按照命理模型理論的解釋, 「獲得」是命理模型的消耗指標,而「吃虧」則正好相反,。例如,抑制木炭的燃燒速度,則必然延長它的燃燒壽命。由於命理常數的存在,「吃虧」所產生的某些要素值的減少,必然導致其它要素值的增加。這裡所謂的「福」,是指的某種屬性的轉移,而不是總量的增加。命理與宿命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宿命否認這種轉移的可能性,而命理則肯定它。人的生命的積極意義,在於讓這種轉移更具有價值。

2,「破財免災」。按照五行生剋理論的解釋,「災禍」是一種客觀現象,也是一種必然現象。宿命的觀點認為災禍是不可避免的過程,然而,依照命理模型理論的解釋,災禍雖然不可以避免,但卻具有轉移的可能性。「災禍」是某種命理要素的一種值的改變,通過將這種值的改變,轉移到錢財方面,也就是「富」的減值過程,則可以達到某種消災的目的。

3,「貪財壞印」。以公職人員為例:如果一個公職人員的命理常數一定,但在錢財上過於貪婪,即所謂在「富」上獲得過多,則必然拖累其在「貴」上的命理數值,也就是降職。嚴重的甚至會損害到「壽」的數量,或者損害到其它的命理要素方面,這是顯然的道理。等等。

命理模型需要一個完整的命理要素集合。古代命理常用的要素前面已經提及,它們是:妻、財、子、祿、富、貴、福、壽、父、母、兄、弟。其中「富」與「財」,「祿」與「貴」相互重迭,福可代指榮辱、順逆,較為抽象。

《子平真詮評註》沉孝瞻:「大凡命中吉凶,與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祿,四事並論,自此之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有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參照各種理論,我們有: 命理要素集:妻、財、子、祿、福、壽、父、母、兄、弟……。

當然,專業人士會全面理解各要素的含義。例如兄弟包含姐妹的內容,父母包含叔伯姨姑的內容,壽包含身體、疾病、夭折的內容,妻包含妾、情人、異性的內容,等等。前面已經們給出過一個包含六要素的模型,是理論模型的簡化版本。由於要素與要素之間的屬性不同,例如壽的單位是年,財的單位是元,子的單位是個,所以,要素之間具有獨立性。換句話說,六要素模型是一個六維空間模型。人的一生的發展,大致就在拓展這個六維空間。

一塊木炭的質量很好,但是重量太少,那麼,它的火焰燃燒的時間就有限。相反,如果它的質量一般,但是重量很大,那幺,雖然燃燒的效果一般,但是它的燃燒可以相對長久。木炭的重量好比是人的命理常數,它是總量的概念;火炭的質量好比是人的命理要素,它是結構的概念,也就是格局。

總量恆定,意味著模型右邊的要素之間是互為因果關係,或函數關係。當某一個要素發生變化,則必然導致其它的要素進行適當的調整,這是命理與宿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宿命的概念將方程的右邊看成是恆定不變的要素的總合,相反,命理將方程的右邊看成是可變要素的總和。總量是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控制我們的基本命運。

有些著作,例如袁樹珊在他的《潤德堂手稿》中,時常對案例的子嗣進行肯定的推論,這是無法理解的。不同的社會階段,或者不同的社會環境,子嗣的數量是大不相同的。難道在稟賦上有如此清晰的標識嗎? 如果不是這樣,那幺,子嗣就是一個可變的要素。或許,先天的標識只是一種可能性。由命學常數的恆定性質可知,子嗣的變化,必然影響到其它要素的變化。同理,其它要素的變化,也會影響到子嗣的數量,怎麼可以對子嗣的數量進行絕對的評判呢?

還有些著作,例如林庚白在他的《人鑑.命理存驗》中,時常對案例的壽元進行肯定的推論,這也是難以理解的。實際上,他的推斷大多數是不正確的。林白庚的案例,大都是些顯赫的人物,如曹汝林、梁啟超、章丙麟,等等。這些充分拓展了自己命運空間的人物,其命理要素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調整,難道可以對他們使用常規的理論進行推論嗎?

命運的展開首先是由命理模型來解釋的,而命理要素的展開,是由格局學說來解釋的,例如富格、貴格,或是富貴雙全格,等等。 《淵源集說》:「身弱徒然入格,縱發早亡」。 發,可以理解為發展,指的是在富貴。入格,是具備了富貴條件的意思。身弱,表明日元失令寡助。身弱不勝財官,恃強所得必然招損,這是命理常識。所以說「縱發早亡」。「縱發」,說明命弱時也可以發;「早亡」,則需要付出壽元的代價,這裡講的是富貴與壽元之間的消長,或者說調整和轉移問題。

按照傳統的命理分析,身弱是不可勝任財官的,也就是說,日元弱的人,理論上是不可能「發」的。《淵源集說》講「縱發」,則說明命運是可以違反命理常識而產生變化的,這時候,只能用「早亡」來描述。「早亡」不是傳統命理分析,而是命理守恆的規定。實際上,按照守恆分析,縱發也不一定早亡。因為人一生除了財之外,不光是壽,還有妻、子、祿,等等,可以互相轉移。另外,財來財去,正負為零,也不一定傷及壽元,所謂「破財免災」,就是這個意思。 財富厚的人,多資助他人,或捐助些慈善事業,理論上是對自己,有利而無害。所謂陰德,無非是講人的付出,終究對人的總體命運來說,包括宗族,具有隱秘的益處。這種無法指明的回報,人們稱之為「陰」。

《金玉賦》說:「八字無財,需求本分;越外若貪,必招凶事」。無財,是稟賦貧寒的意思。貧寒者求富,也是人之常理。但是,思之太過,則稱之為貪。貪則可以突發,那就是「越外」,所以「必招凶事」。貧寒屬於命理要素「富」的範疇,貧寒是指「富」的量值低下,這裡討論的是先天獲得的「富」的空間數值較小的情況。如果後天不適當地增加自己「富」的量值,必然引起其它要素的調整要求,而且是向下調整。所以說「必招凶事」。「凶事」的對象是泛指,是除了「富」以外的所有命理要素。不當的拓展「富」的空間,必須以降低其它命理空間為代價。

《論興亡》說:「如有高見明識,知進退存亡之機,而保其身者,雖官祿逢傷,六親免禍,亦當自己受惡疾而終者矣」。這一段談的是傷官見官的情形。高明者,說的是知命之人;進退存亡之機,說的是命理要旨。縱然是知命的高人,也不能避免災禍的降臨,只不過可以在財官、六親、身體和壽元上進行調整和轉移罷了。不可避免,不等於是宿命。主動進退,以圖存亡,這才是中國命理存在的意義。

《子平真詮評註》原序:「人能知命,則營竟之心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 營竟之心,本是常理。有了營竟之心,人們後天可以奮發圖強,實現理想。社會在競爭中,不斷拓展人們命運的相對空間。同樣的命造,在不同的文明之下,其現實內容是不相同的。換句話說,命理常數在更大的尺度上,是社會文明的函數。 非分之心,確不可要。有了非分之心,則命運的調整將失去控制,命理的空間結構將失去平衡,紊亂和崩潰將不可避免。

任鐵樵在注《滴天髓.何知章》中說:「倘使富人無子,能輕其財與親族之中,分多潤寡,何患無子哉」? 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後天行為的取向可以影響人的命運。輕財與得子,是消長關係。

任鐵樵又說:「然散財也有功過,散財於僧道,有過無功;散財於親族,有功無過。修德獲報,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降祥,天心詎難感召」。 修德、作善,如果是真的付出,則一定會有回報。所以說:「人事可以挽回」。至於散給僧道或者親族,似乎是對所散之財的進一步考察。任鐵樵的意思是說,能夠帶來更多「善」的付出,可以挽回人事的不足;而那些不能夠帶來更多「善」的行為,則達不到這個目的。我們可以進一步推論,能夠帶來「惡」的付出,不但不能得福,而是得禍。

不過,這種因果推論是否成立,需要理論來證明。善惡報應之說,有價值傾向,而命理討論守恆問題,與價值無關。進一步說,命理體系,與價值無關。比方說,一個富貴的命,在命理分析中是上格,但格局的高低與人的品行並無關係。進一步說,格局與時代、文化、家庭、品行,等等,也沒有關係。在任何地方、任何時代、任何出生的人之中,都會有富貴的格局。

任鐵樵有若干案例,可以作為本章主題的左證。

案例一:

四柱:   癸卯   甲寅   丁巳  己酉     
大運: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任鐵樵批:「此造財藏煞露,煞印相生,似乎貴格,所以祖業二十餘萬。不知年干之煞無根,其菁華盡被印綬竊去,不用癸水明矣,必用酉金之財。蓋頭覆之以土,似乎有情,但木旺土虛,相火逢生,則巳酉不會,財不真矣。一交壬子,瀉金生木,一敗如灰。至亥運,印遇長生,竟遭餓死」。

用財,在這裡就是用金。初運癸丑,巳酉丑金局,用神三合,祖業二十餘萬。但是,此命為什麼過不了庚戌呢?庚戌以後,運轉西方,用神之地,眼看就要好起來,命卻終在亥運,且年紀尚輕,看來他提前耗盡了自己的「量」。因為水運雖然不佳,但是也決非惡運。水運雖然生木,但也降火護金,何至於如此呢? 一種可能的解釋就是,那二十餘萬祖業是禍根。顯然,按照守恆原理,如果沒有這份祖業,此命顯然將發跡於庚戌運之後。

案例二:

四柱:   庚辰   乙酉   丁丑  乙巳
大運: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任鐵樵批:「丁火日元,時逢旺地,火焰金迭,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從庚而化,支會金局,四柱皆財,反不真矣。祖業亦豐。初運丙戌丁亥,比劫幫身,財喜如心,戊子己丑,生金晦火,財散人離,竟造凍餓而死」。

財多身弱,用神在火,喜神在木。己丑運之後是庚寅,就是喜神之地,但是他卻過不去。己丑是中運,如何就過不去呢?顯然,「祖業亦豐」,可能是他命運的殺手。

案例一身強,案例二身弱,所以,這裡的命運衰敗,壽命夭亡,與身強身弱沒有關係。兩者顯然是提前消耗了自己的「量」值,按照守恆的原理,他們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假如他們天賦又薄,那就只好縮減壽元一條路了。

案例三:

四柱: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大運: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任鐵樵批:「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干甲木無根,用年干壬水,瀉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干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垣,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餘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洩菁華之意也」。

此例也是中年運為喜用之地,不但發達,而且長壽,可能與「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垣」有極大關係。既然早年命運窘迫,那幺,按照守恆原理,他對「量」值的消耗,就集中在中晚年了。

案例四:

四柱: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大運: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任鐵樵批:「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為用。惜走四十載金水之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巨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既然「五旬之前,一事無成」,那幺,依據守恆原理,此造後運東方木地,喜用之神,必然奮發。 以上數造,都是稟賦了較大的「量」值,前兩造消耗在前,衰敗在後;而後兩造坎坷在前,輝煌在後,理應如此。這些案例也足以警世:財富於子孫,未必都是福。

按:轉貼此篇文章的目的是讓大家在學習命理的過程中,要辯證學習得失吉凶之象,由於同樣同時的八字,由於出生環境,發展的趨勢則不同,最後他們的人生歷程就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這就提示我們在平時的預測中,不要去套用,要辯證信息來源,一個八字到手,印星不吉,不一定是學業,也可能是母親。最近我遇到一例,印星為忌,我斷此人有文憑不理想,但對方說是中國財經大學畢業很理想,我當時有點想不通,我接著補充,你母親不吉,對方說怎麼不吉?你自幼離母不和母親在一起。對方說是父母離婚。這就表示得失對立。大家在研究八字時,一定辯證對待,不可千篇一律,套用斷語。相同的八字,他們的人生趨勢是相同的,但在一些細微的瑣事上,存在很大的差異,由於出生空間的不同,他們的人生存在差異就很正常。相同的八字,父母、妻子、兒女不同,人生的歷程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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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節   時辰的確定        

時辰的確定說法很多,現在還有好多人總結了全國各地的時差換算,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我翻閱了大量的曆法書籍,發現曆法的確定經過一個漫長的歷程。首先大家應該知道我們應用的是曆法,在古代是由國家欽天監,也就是天文台所制定,是根據星體的運轉而定。不是以某個人的個人意見所更改。我們從古至今應用的太陽曆,是以地軸為中心的確定時間。並不象某些大師那樣,在預測不準確的情況下,而隨意更改出生時間。在某書有一例為:1972年3月14日辰時:

         財  殺  日  梟

坤例  壬  甲  戊  丙   

         子  辰  子  辰

大運: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2       12       22      32      42         

             1975   1985   1995   2005   2015  

命主從2歲9月18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一月二日交運。

此造戊子日元生辰月,乙木當令不以旺論,何況月令辰土又不透出,地支雙財,天干有甲木克制,幸通根時支,戊土弱以扶抑格論命以印比為用。天干甲木為忌,壬生甲是命局最凶的組合。在壬寅大運忌神甲木得根,94年甲戌流年,壬水生甲木,戌土用神受制,此年應凶,是很簡單的分析。

在當時由於此人沒有斷准,反而斷94年大吉,是因為沒有把四墓的性質搞懂,而說此八字時辰不准,又弄一通風水,都是自己在胡編。大家學易多年,有親身經歷,在論命之中,你根據日主提供的時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是準確的。我在實際教學中,全國各地都有就以他們提供的時間為準,基本都是準確而不需要更改。

現在好多人對全國的時間根據地域不同進行太陽時的劃分,我個人認為是沒有用的。易曰「《易》之為書,也不可遠;周遊六虛,變化不居,不可為典要,謂變所適」。曆法的更改不是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它是國家進行時間統一的一種手段。曆法在歷史的長河中,變化了不知多少次,我們以什麼年代的為準?我們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應該以這個國家的曆法來預測,故易曰「不可為典要,為變所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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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節     斷應期   

斷應期是八字預測的高層次階段,目前無一本書系統論述,今天首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斷應期必須在掌握原局取象、分析八字結構與作用關係,分清用神、忌神的基礎斷解後進行定應期。

斷應期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宮位劃分

宮位劃分是依據傳統命理的劃分方法:即年柱為根;(代表1--15歲);月柱為莖(代表16--30歲);日柱為花(代表31--45歲);時柱為果(代表46--60歲至以後)。

在劃分格局的過程中,我們對宮位的劃分與命局旺衰分析,就已經找出了用神、忌神。用神與忌神在宮位上不同的組合,所應吉凶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年柱、月柱、為忌神應凶大。坐支與時支為忌神應凶小。相反年柱月柱為用應吉大,日支與 時柱為用應吉小。

年柱為忌神,年柱為少年時期(1-15),如果日主在行年柱限運時,同時又行忌神運,必應大凶。同時要視其組合,用五行相對平衡的理論進行評定原局的失衡與平衡。相反,年柱限運為忌神,而行用神大運,那麼此時的斷解是有區別的,也就是從日主的上運開始,原本貧窮的家庭開始有了新的轉變。

年柱為用神同時又行用神大運,從日主的行運開始,原本富裕的家庭必然會再上新的台階,如果行忌神運, 那麼事物的發展過程正相反。年、月、日、時四個不同時空是對日主一生信息的縮影,他們的組合已決定八字日主的吉凶壽夭,富貴貧賤,所以八字信息的吉凶體現是靠歲運的作用而完成。

我們知道,人一生的信息在八字中是全息性的,不是十全十美的體現,而是喜怒哀樂的生活, 一個人在生官發財的時候,父母去世,兒女有災。自己平步青雲而妻子卻突然失去。人生總有許多的困惑,好和壞不是都是相對的,好不能一生都好,壞也並非一生都壞,要相對的比較來看。

(二)定應期的基本規律

我們對宮位限運分析吉凶的時間段,我們已經有了基本的認定,也就是要看歲運與命局的配合,而對產生吉凶的時間進行論證。

1、在各柱限運段,要看所臨十神是用神,還是忌神,如果一個身弱的八字,用印星, 而印星在年柱有力,而此時的大運在行財運,我們不能斷此時印星不吉,而是斷其此段因為家庭貧窮而使學業困難,也就是八字決定的信息是不會改變的,而運只是提示日主生存階段的生活現象。

2、在限運宮位是忌神,同時所對應的大運又為忌神時,此運就是日主的最凶之時,也就是命局的信息與歲運的信息同步,如身弱官殺為忌,而此時又行官殺歲運(必應大凶)。

      財   官  日  官

例  辛  壬  丁  壬

      酉  辰  卯  寅

分析:此造丁卯日元生於辰月進氣,又有寅卯為根,是印旺身弱的組合。必以財星制印為用。年柱財星為用,少年時期無礙。身弱應以財制印不喜雙官合身,主在15-30歲之間應凶。

辛卯大運:辛金為原局的用神,此大運雖然家庭生活緊迫,但還算可以。

庚寅大運:庚金為用神,但命局提示進入應凶時期。庚辰流年,辰辰自刑,辰中火之進氣受傷,又有庚金生壬水克身,此年日主喪命。

     殺  印  日  才

乾 甲  丁  戊  癸

     寅  卯  辰  亥

分析:戊辰日元生於卯月,地支寅卯七殺當令,木氣專旺,又得癸水生扶,戊土有根又有丁火相生,陽干有氣不從。卯木是命局中最大的忌神,局中水木相生為忌,以限運看應在15-30歲之間不吉。

己巳大運,在此步運己土幫身巳火化木,此時的日元已經變旺,喜見財官。癸酉流年,旺財合身本為好事,可是酉金沖卯木,食神制殺反而不美,此年因偷盜入獄。

(三)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掌握了位置,限運與大運的配置關係,是應期的前提,有時雖然行忌神限運,但並不應凶,因為此時的大運正行用神運,或者此時的大運正是制限運忌神的十神,那麼此時的應期應向後推。如果限運為用神,同時相對應的大運也為喜用大運,是日主的應吉提前。

總之,應期的情況應視八字的組合,看限運與所行大運的關係相配合,與八字原局的信息相配合,才能斷出時間段上日主所應之事。

1、 限運的喜用神有力,與行運的配合決定應期的前移與後推。

2、限運用神有力應吉大,同時又行喜用運,加大原局的用神力量,應期提前。

3、限運為忌神,正行用神大運,同時限運忌神受制,使應期後推。

4、限運為用神,正行忌神大運,喜用受傷使應期後推。

5、限運為忌神,正行忌神大運,忌神加力為凶,使應凶期提前。

6、當歲運對命侷限運的忌神、用神作用力量平衡不大時,命局的應期不變。

               殺  才  日  比

例:乾造 壬  辛  丙  丙

               子  亥  午  申

            殺       官        梟       印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1981      91      01      11

分析:丙午日元生於亥月官星當令,又得年上子水幫扶,日元弱官殺旺,身弱用比劫論命,年干壬水洩辛金發揮好的作用,身弱辛金合身,是大凶的組合,地支子亥混雜為忌神無制,30歲前再行水運應凶。這裡記住,在官殺偏旺的八字中,不易取比劫為用,以免引起官怒,最好取印星化官生身。

壬子大運:忌神大運加大命局的水勢,此時的水勢只能順應而不能在抑制,因為五行在旺極時,不管是用神、忌神都不能制約只能順從。己巳流年,巳火幫身沖亥水,己土抑制壬水,引起水怒,此年溺水而亡。為什麼在用神流年反而應凶?這就是限運與五行力量的懸殊所造成。命局中水本來就旺,又行壬子大運,水勢猖狂,此時只能去順應水勢,一則用木洩水生火,二則是順應水勢,不去反抗。因為弱的五行制約力量懸殊較大的五行,只能是早到反克。己土克水,水旺土流,水旺火弱自取滅亡。

    財  印  日  印

乾 乙  戊  辛  戊

    丑  子  巳  子

             殺      官       財

大運:丁亥    丙戌     乙酉

           1985     95       05

分析:辛巳日生於戊子月戊子時,食傷旺寒氣逼人,必以調候為用。巳火臨日支為用實為氣用神。水旺巳火無原神,也可以說是兩次受制,再者辛巳日元的特性為中性,只能用氣平衡,不能幫扶。因為辛金弱,不能受生,如果遇到土旺,會造成土旺金弱之勢,再者原局的子水雙見,子水忌神之性剛,不喜抑制。

丙戌大運:戊土印星見根,逆其水性生身不美。戊寅流年戊土出現生辛金為凶,寅木刑滅巳火,此年應凶。(實此年因病而亡)。



           第十三節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的關係

(一)命局

命局是一個龐大的信息庫,它儲藏著日主一生的信息,包括日主的富貴貧賤,壽夭榮枯,六親情況,婚姻、兒女、風水等全息的人生信息,這種信息是在出生時的那一剎那而形成的,具有不可更改的性質,這些信息不會隨著大運流年的變化而消失,並在大運、流年的人生舞台上進行表演。原局雖然決定許多的信息,但也並不是完全絕對,因為相同的八字他們的人生軌跡雖然相同,但是六親信息並不會完全一樣,但是他們會遵循守恆原理,顧此失彼。八字顯示官星為忌神,不一定都有牢獄之災。他可能是從小有殘疾;而他身體健康,而會有牢獄之災;她雖然不殘疾,也沒有牢獄之災,會婚姻不順。所以相同的八字不會完全的信息相同,他們會在不同的人生方面體現出來。命局提示信息,大運、流年決定應期。命局五行的結構形式具有先天性和不可更改性,它的結構決定了日元的環境適應能力和以後行運的吉凶,只要是行運不打破日元的適應能力,就不會應凶。但是這裡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命局中忌神、用神的量化是決定大運喜忌的重要標準。不瞭解這些喜忌的量化,在流年的喜忌確定與吉凶分析就會出現時驗時不驗的現象。也就是說有些八字在用神大運,用神流年應凶,有些則應吉,實際這些都是有命局的喜忌量化與干支陰陽屬性所決定的。

我們在認識命局確定用神、忌神時,實際像一個老中醫給人診病一樣,望聞問切,把准脈象,定準虛弱,開出合理對症的藥方。即使是治療同樣的病症,根據脈象的不同,還要選擇藥性的不同。藥有五味對應五行,同樣的病,用藥不在同性,醫易同源。我們在審查命局時,實際就像中醫,找準命局的病症所在,根據病症的特徵與日元素質,找準合理的用神。在以後的大運上,不能違反命局五行的組合形式,一旦違反這個標準就會應凶。

【原局五行相對平衡論】五行相對平衡論是指人在出生的一剎那,稟天地之氣 ,命局中的五行就構成了一種相對平衡,一出生,就適應了、接受了,承受了這種五行的旺衰命局結構。每一個生存、生長的生命,不論是旺、是衰,他所承受的五行的本身就是一種相對平衡,只要是以後的歲運不打破這種相對平衡,日元就不會有災。此論可謂是分析命局、取準用神的最權威方法,不但解決了千百年來沒有解決的身弱也發大財,無官也當大官的問題,對於我們準確判定歲運的吉凶也起到了巨大作用,此法不客氣的講,可謂萬法歸宗的大宗之法,解決了諸多年來無法解決的問題,對於命學愛好者來講,會有大幅度的提高。

五行相對平衡論,主要體現相對二字,對於命局來說,失衡的本身是一種相對平衡,平衡的本身也是一種平衡,如身旺官旺,身旺財旺,身弱官殺旺,身弱食傷旺,身旺財弱,身旺官殺弱等等,在命局中本身也是一種相對平衡。不論命局身旺或身弱,從弱,從強,或某字旺極、弱極,都是一種相對平衡,在命局中存在的某字(也許是忌神)與其他字的作用關係存在,本身是一種平衡,歲運有引發命局的平衡或失衡的作用,平衡應吉,失衡應凶。大運的到來實際已經改變了原來相對平衡的狀態,大運的到來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的出現,就需要流年的天平砝碼的加入進行平衡。必須注意原局各個十神與日元的新平衡,不掌握這些,在大運、流年的到來時,就難以決定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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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運

大運是命局所經過每個十年時空的行政長官,它的到來使命局進入一個新的環境,它主管命局新的走勢方向。首先看這個環境對命局的原始狀態的平衡是加大還是減小,因為原局是我們的參照點,大運是變化點,流年則是平衡砝碼。大運對命局中的用神、忌神起到扶抑的作用,但大家應該認識所謂的用神、忌神大運,只是對日干的一個喜忌狀態,並不是決定吉凶的關鍵。它只提示日干所處時空的大致情況,而真正的吉凶情況只有流年出現才會引發。大運則決定命局的成格、變格,也就是說由於命局的組合不同,命局會隨著大運的變化而變化,原本身弱的命局會變成身旺,身旺的命局也會變成身弱,這些都是大運說了算,大運對命局的陰陽消長起決定作用。這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大運會造成用神過量,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原局比較中和的八字中,由於用神的過量,會出現新的平衡點,用神變忌神,忌神變用神,真是「喜非永喜,忌非永忌」。

大運的順逆在預測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滴天髓》知命章言「預知人間開聾饋,順逆之機需理會」,這句話相當重要,我們知道預測的主體就是陰陽平衡。大運是根據乾坤二造的不同,決定大運的正行反行,但是不管大運是正行還是反行,都是在表示陰陽二氣的進退。從太極圖我們可以看出正行運中,以進為生,也就是說八字喜木火為用,從寅月向前行是木火進氣越來越旺,肯定應吉。如果是反行大運,從寅月向後行運,木火之氣越來越弱,肯定應凶。

分析完命局後,確定命局的喜忌,在確定大運是命局的正行運還是反行運,對命局的陰陽二氣起到的是什麼作用?正行運是太極正轉,以進為生,反行運是太極反轉,陰陽顛倒,以生為制。例如八字中水為忌神,亥月為太極點,正行運子丑運水氣爭加,必不應吉。而反行運行戌酉申運,確實在減弱水氣,肯定比子丑運要吉。強調注意命局用神、忌神在大運氣的進退。大運流年的作用必須根據不同的太極運轉來確定。掌握這些對確定流年的吉凶至關重要。下面例題就是易友從網上有爭議的大運、流年吉凶情況。

           官   官   日   食

乾造:癸   癸   丙   戊

          丑   亥   寅   戌

             殺      才      財      傷     

大運: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1980     90     00      10

原文:此造身弱用印,92年壬申,大運辛酉,流年殺旺,歲支申刑寅損印,身弱不喜殺,財來損印,皆不利考學。(實際考取大學)

分析:此造的格局沒有選錯,是身弱扶抑格論命,關鍵在於沒有掌握好地支之間相沖成立的條件。壬申流年,申金先生壬水,並不是先沖寅木。再說大運倒行,實際是水在退氣,壬申流年雖然是申酉金旺,但是它們不去幫扶亥水,而是抑制。所以順逆之機不知,就是不知命。

【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在測算中大家往往遇到命局中地支用神有力,但天干不透,當用神在行運的天干透出時怎麼斷呢?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吉,這是原局用神在大運上透清。同時原局天干為用神,地支無力,當運行天干的比劫之地時,為原局的用神在行運中得助

          官  才  日  食

乾造:庚  戊  乙  丁  

           寅  子  酉  丑         

             財      官     殺     印      梟    劫

大運: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1957      67     77     87      97     07

命主7歲1月16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交運。

分析:乙木日干生子月印星得令,但幹不見印比,日支酉金受丑土生扶,乙木日干以弱論。以印比為用。

當大運行至壬辰、癸巳地支子水發透出干,用神透出,工作順利,事業有成,財發數萬。這就是地支為用透與不透,天干為用地支無力都是原局的信息取象,在大運的舞台上表演。相反如果忌神透出或得助以凶斷。

【行運吉凶細論】論行運與分析八字是相同的看法,分析八字是以干支組合配合月令,及四柱喜忌,而行運是以地支為主,大運決定命局中陰陽二氣的消長變化。運之干支配八字的喜忌,歲運中每一個字,勢必以干支分喜忌,平衡八字命局干支而共同分析,為喜用應吉,為忌神應凶。

富貴在於八字,窮通在於行運。八字好比是工廠,而大運是行政官員,對八字產生吉應吉,凶應凶。而視行運對命局的影響,雖有佳命而不逢時,則英雄無用武之地,反之,雖然八字格局一般,而行運相助,也可乘時而起。干為喜用,但要看地支對天干的影響,雖然天干為用神,但弱,不應大吉。為忌,但弱不應大凶。凡看運要十年並論,不能專論一字或干支各管五年分論。

1、什麼是喜用神,就是命局中的有用之神,行運並不是行喜用神大運應吉。由於原局病的輕重不一,用神也有過量的時候。相反如果行忌神制忌神運同樣應吉,八字用官,行傷官運凶,行財運吉,如果原局傷官制官,行印運大吉。可以去其病,如果印露傷藏,行官運亦美。傷露印藏,忌見官殺,而才來破印則為大凶。身弱用印,有才為忌,運行劫財,其病則去。劫財制才幫身大吉,身旺忌印,喜才制印,運行才鄉最美,而忌比劫運。食傷帶殺,身弱克洩交加(一定要分清到底日主是弱,還是從弱),行印運化殺生身,制傷官生身,為三全其美。若身弱殺旺,以食傷制殺為用,喜行食傷運。傷官配印者,是身弱傷官旺喜印製服,印露通根,再行官殺運,殺印相生為美。如印星不透,行官殺運為忌。

2、什麼是忌神?八字命局中對日主發揮壞作用的字,都為忌神。如果喜用神之間發生剋、洩、耗同樣視為忌神。命局中的喜用神,喜行運生扶,如行運抑之則為凶。如正官為用,喜行財運,以才滋殺。如行食傷運,為食傷制殺則為大凶。用才者,喜行食傷運為吉。八字身旺,印星為忌,喜才制印。如行官殺運,則官殺化才生印則為大凶。身弱印星為用,宜行官殺運,喜官印相生,如行財運,才星制印則為凶。食神制殺,運行財地則才化食傷生官為凶。食傷制殺為用,如行印運,同樣為凶。因梟神奪食,而官殺無制大凶。以上的理論變化,都是在用神不過量情況下的使用條件。

總之,萬變不離其宗,命理大無其外,小無其內。合我需要者為用,行運助我者為吉運,逆者為凶。其中在行運過程中,當歲運發生作用關係時,要視其作用關係而定吉凶。用神得生助忌神得制應吉,用神得制忌神得生應凶。歲運的作用關係中,要分清干支作用,根據干支旺衰論,和干支天地論進行吉凶分辨,天干應吉以吉斷,地支應凶以凶斷。

【正官取運】取運之道,一八字則有一八字之論,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變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運,即以正官所統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則取財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雜煞,不可重官。與地支刑沖,不問所就何局,皆不利也。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若身旺而財輕官弱,即仍取財官運可也。正官佩印,運喜財鄉,傷食反吉。若官重身輕而佩印,則身旺為宜,不必財運也。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財運切忌。若印綬疊出,財運亦無害矣。正官而帶煞,傷食反為不礙。其命中用劫合煞,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身旺,印綬亦可行,只不過復露七煞。若命用傷官合煞,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議論。運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隨時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獨正官也。

【論財取運 】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緩,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財格佩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運行官印,未見其美矣。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印綬取運】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食神取運】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運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殺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偏官取運】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殺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傷官取運】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凶。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惟七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凶矣。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陽刃取運】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為忌。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

【建祿月劫取運】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這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凶。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書法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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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大運的成格與變格】

談到大運的成格、變格大家覺得不好掌握,實際由於原局的五行力量不同,隨著大運的陰陽消長,會改變原局中的五行旺衰,五行旺衰的改變就會使原來的格局發生變化。原來的身弱會變為身旺,身旺的變得身弱,假從格的格局會變為扶抑格。由於格局的變化,就會使喜忌發生變化,如果不改變思維,還是按原來的喜忌去論命,就會出現失誤。斗專星移時空輪換,繼續按原來的靜態,來看今天的動態,就不符合「變易」。故曰「喜非永喜,忌非永忌」。

      劫   比   日   才

例  壬   癸   癸   丁

      寅   丑   亥   巳

             傷      食     才     財

大運: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1967   77      87     97

分析:癸亥日元生於癸丑月,日元偏旺。取丁巳、寅木為用。原局中水偏旺,木火弱。損水之旺氣,增加木火之氣。

丁巳大運,財星旺出現,此時財星偏旺與日元基本平衡。那麼此時的日元對於財星而言不再旺,再遇到火旺的流年反而不美,因為財星的力量就會超過日元的承受能力,變成身弱財旺。而此時原局中的木就相對還是弱。

丁巳運,戊寅年,寅木洩水,經商財運還可以。己卯年,木旺洩水己土弱極,被木製約,因經濟開始和別人打官司,耗財。庚辰年,庚金生身,打贏官司,得到七、八萬元。辛巳年,巳火旺衝克亥水,財旺身弱,破財。壬午年,還是火旺,財運還是不好。

     印  印  日  食

例  壬  壬  乙  丁

     子  子  未  亥

              梟      劫    比     傷

大運: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1974     84     94     04

分析:乙未日元生於壬子月丁亥時,又得年上壬子,水旺木弱,取日支未土製水暖身為用。

  乙卯運,木來洩水幫身。乙卯大運的進入乙木也有弱變旺,而未土還是弱,如果遇到未土被制的流年還是不吉。也就是說乙卯的到來對於日元可以說是得到幫扶,可是對於未土而言卻是敵人。戊寅、己卯流年,木旺制土,比劫奪財,無工作沒有任何工作。辛巳年,火生土旺,找到工作,到一家大飯店任領班。如果不看大運到來對命局中各個字的影響變化,就會顧此失彼,預測失誤。        

(三)流年

富貴出自格局,八字決定一切。但總須歲運幫扶,所謂窮通在於歲運也,八字日主代表我身,局中喜用忌神為六親、社會關係,所以我所用之神,運歲是我行之地。 運以地支為主,流年應該先注意命局直接作用字的陰陽屬性。要天地相配,為用神相生扶為美,為忌神相剋製為吉,故一運十年要天地同參。

天干陽性為用喜地支陽性生扶,地支陰性為用喜天干陰性配合透出,而天干陽性為忌喜地支陰性抑制, 地支陽性為忌喜天干陰性蓋頭,行用神運,需天地陰陽一氣,喜行木運,先要甲寅、乙卯,次要甲子、乙亥、壬寅、癸卯。喜行火運先要丙午、丁巳,次要丙寅、丁卯、丁未等。干支的陰陽屬性決定重要的作用。

何為天干蓋頭?天干克地支也,如喜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喜行水運,而遇戊子、己亥,是不得天時也。行大運以地支為主,人生於天地之間,受地氣五行影響大,故行運雖然干支都看,但地支為主,如行運喜天干五行,而地支不幫扶天干,則十年總體看上去紅紅火火,但實質性差也,如地支為喜用,而天干為忌神,應吉程度減小,如喜行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庚辛金本為凶,但絕於寅卯,不應大凶,而地支寅卯本為用神,而受天干抑制,故應吉程度小,天干旺衰受地支的影響,而地支旺衰不受天干影響。流年管一年之吉凶,故天干地支各主易象,看其行運是吉是凶,再結合流年與大運的關係,而做到吉凶分斷。

流年是真正體現信息發生的指揮者,它與命局、大運的作用關係產生吉凶信息,是產生形象信息的代言人。大運的到來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我們只是從大運得到提示,真正完成平衡的是流年。流年是在加大大運的失衡點,日主就會應凶。流年是在減小大運的失衡點,日主應吉。

流年的具體吉凶受控於大運,也就是說流年的吉凶必須先看大運才能決定。在確定大運的平衡點後,流年可以直接作用大運、命局。但是流年作用大運、命局時,由於五行力量的懸殊對比,流年出現的五行比較弱時,會受到力量大的五行的反克制約。流年是動態的,它的到來提示了日元吉凶的信息來源,但吉凶信息的真正形成條件要由大運來決定。實際如果你掌握大運的喜忌狀態,分析流年可以說是一目瞭然。下面我們以印星為用神大運,來說明大運流年的作用關係。

(1)印星大運,官殺流年,是官殺生印,作用的結果是印星加力,反映的信息,此年則工作提升,工作環境好,受領導重視。

(2)印星大運,財星流年,這是財星制印,用神受制,反映的信息,此年為工作、房屋、地產花錢,工資下降,工作環境辛苦,單位效益不好,妻子身體不好等。

(3)印星大運,比劫流年,它們作用的結果是印生比劫而扶助日干,反映的信息,此年得到朋友幫助,財運很好,同志關係和睦等。

(4)印星大運,食傷流年,它們作用的結果是忌神食傷受制,反映的信息,此年工作心情不好,或與領導關係不好,學習成績下降,身體易生病等,但無關大局,不會影響正常的工作生活,只有情緒不好,即使有凶也會化吉。

(5)印星大運,印星流年,用神歲運並臨,反映的信息:心情開朗,工作環境好,有名譽,學習成績好等印星的信息範圍。

以上的五種舉例方式是正常的使用中所提示的信息,但在實際的應用中還應注意不同的干支組合,影響吉凶的信息。

(四)大運、流年的作用規律

(1)大運、流年天干為忌神,地支為用神並抑制天干,那麼天干應凶程度小。

(2)大運、流年天干為用神,地支為忌神,地支抑制天干,天干應吉程度小。

(3)大運、流年干支都為用神應吉大。

(4)大運、流年干支都為忌神應。

(5)大運為用神,流年為忌神以作用結果論。

(6)大運、流年與限運信息同步,應凶大。

這就涉及到干支的陰陽屬性不同,所對應的作用關係就不同。以上大運、流年的作用關係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餘的部分課堂上進行講解。只要你掌握了本體系的運年作用規律,完全可以直接斷出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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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論生剋順序先後分吉凶

流年作用命局時,大家一直有一個錯誤的理念。有合先論合,無合再論沖、刑、害等,首先這個作用順序是錯誤的。我們應該知道同氣相求的道理,你在參加宴會、邀請時,當你到達時肯定要先與你認識的人打招呼,然後再有別人介紹你不認識得人。你到朋友家串門時,進門時肯定先招呼「大哥,你在家嗎」?你不會先招呼「大嫂,我大哥在家嗎」?這裡就涉及同氣相求的問題。五行的道理和人是一樣的,當流年的到來作用命局時,它必然先作用於同類五行,然後先生後克。這樣就使我們的分析吉凶的順序一幕瞭然,它們雖然優先作用,但不是確定吉凶的關鍵,吉凶的關鍵在於它們的陰陽性質。

           傷  梟  日  比

乾造:癸  戊  庚  庚

           卯  午  寅  辰

分析:庚寅日元生於戊午月,殺星當令,坐下財星,月干戊土臨午火不能生金,只有時上庚金幫身為用。局中雖然寅卯辰全,可是化神不臨月令,不論會局。印星辰土得用,學歷大本。

乙卯大運,財星偏旺,此時需要幫身,可是一定注意力量的懸殊對比。財偏旺身弱,只要你不去和財抵抗就無事。庚午年,流年午火幫扶原局午火,火旺制身,此年因經濟糾紛打官司。壬申、癸酉年,比劫幫身相能擔財,可是財太旺,衰神沖旺,最後金受傷 ,此兩年投資破財。甲寅運,仍然是財專旺,戊寅、己卯年,順應木勢,財運很好。

當命局中的某一五行形成力量很大不能制約時,只有順應,不能逆其旺勢。

(六)合絆在大運、流年中的用法

對於合絆的用法是比較複雜的,在現在的命理髮展中,合絆在現在的命理書籍上可以說是比比皆是,但是準確的說不嚴密,有反套的嫌疑。比如命局中有寅午,見到戌土論合絆,那麼我們就應該把這種類似的八字,所有戌土出現的流年,是不是發生類似的吉凶情況。命局中有卯,大運、流年出現戌為合絆。那麼在日主經過的所以戌年,是不是都是這樣。準確的說不管是三合、三會、六合,它們確實存在加力、減力的問題,至於什麼情況加力,什麼情況減力,這就看它們的性質決定。加力一般是在干支的同性之間,減力一般是在異性干支相見時發生。

命局中有寅午,如果遇到丙戌,怎麼說也是火旺,這時的戌土對於火來講就是加力。如果遇到壬戌、庚戌的情況下,此時的戌土不能加大火局的力量。那麼就是說火為用神遇到壬戌、庚戌時,戌土只能減弱火的力量,遇到丙戌就是加大火的力量。再說六合,是同樣的道理,如果無條件的去套用,就會出現失誤,六合也是有它們的性質與力量大小所決定,決不是見了論合絆。相沖與合絆是相同的,並不是相見就沖,如果相見就沖,那麼就應該把所有二者相沖的流年進行比較,如果信息的吉凶不相同,那麼你的理論就有問題,值得修正,關於六合與六衝的具體應用,可以購買知易研討班資料或者參加面授。

        傷  財  日  官

例:己  庚  丙  癸

       酉  午  子  巳

              傷      食    劫     比

大運: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1977     87     97    07

此例選自現在一位易友的書上,此原著稱此命身弱,丁丑年丑土合絆巳酉,發財。我認為這樣的論點是不符合命理的,如果說是醜土合絆巳酉應吉,那麼我們就應該把日主經過的所有丑年進行驗證,否則丑土合絆巳酉就不成立。

分析:丙子日元生於午月、巳時,丙火旺,需要財官為用,身偏旺損其有餘。癸酉大運,加大酉金財星的力量,此時的財星與日元基本平衡。丁丑年,己土得根,原局中己土無根,當己土得根後,要與日元單獨平衡,身偏旺得己土洩其有餘,怎能不吉?如果論合絆,就應該把所有的醜年全部拿出比較。如果理論不嚴密就會造成應用上的失誤。

       食   梟   日   印

例:癸   己   辛   戊

       丑   未   酉   戌

              印    殺      官      財

大運: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1979     89     99      09

此例原著稱身弱,辛巳年,巳酉丑合絆日主死亡。如果這麼簡單,為什麼不在丁巳、己巳年死亡呢?

此命為印旺身弱,土多金埋,需要損土之餘,用木疏土或者用金來化土幫身。丙辰大運,地支四土同見,忌神更旺,金更弱,辛巳流年,丙火旺生土合克辛金,日主死亡。如果論合絆,為什麼不發生在丁巳、己巳年,就無法解釋。真正造成死亡的原因首先是由於辰土的出現,造成土更旺,金更弱,然後才是巳火的出現不吉。如果只論巳火,上步大運丁巳火旺,己巳年的火不是還旺嗎?

通過以上兩例是告訴大家,合絆不是不能用,而是有嚴密的應用條件,不是無條件的相見就以合絆論。

(七)五行反生反克在大運、流年的應用

五行之間並非只是簡單的生剋關係,當它們之間的力量相差懸殊,不能達到量比平衡時,就會使它們的生剋關係發生質的變化。故易曰:「動靜有常,剛柔斷矣」。五行之間陰極轉陽,陽極轉陰,物極必反是易學的不變法則。現節錄宋徐大升的《五行相生相剋宜忌》

金賴土生  土多金埋;火賴木生  木多火熾;木賴水生  水多木漂;水賴金生 金多水濁;土賴火生  火多土焦。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水能生木  木多水縮;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土能生金  金多土變。

金能剋木  木堅金缺;木能剋土  土重木折;土能剋水  水多土流;水能剋火  火炎水灼;火能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見銷熔;火弱遇水  必要熄滅;水弱遇土  必為淤塞;土弱遇木  必遭傾陷;木弱遇金  必為礫折。

強金得水  方挫其鋒;強水得木  方緩其勢;強木得火  方洩其英;強火得土  方斂其焰;強土得金  方化其頑。

以上五行反生反克之理,是五行生剋制化,相互轉化的規律。不要小看此段內容,其中道理非常深刻,事物在平衡的條件下發展,順應自然就會應吉,如果它們的量比失去平衡時,事物的發展就到了極點,必然會向一個相反的方向發展。一定要牢記這些規律。在八字預測中還要注意五行相生相剋是有條件的,干支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有水不一定生木,有金不一定生水,這都是由組合位置所決定。五行所在的季節不同,它們的喜忌變化不同,應因時而定。

      傷  才  日  食

乾  甲  丙  癸  乙

     午  寅  卯  卯

              財     官     殺     印

大運: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1960    70      80     90

分析:癸卯日元生於丙寅月乙卯時,癸水無氣,木氣旺極,癸水日元只有順其弱勢。可是月干丙火透出,地支木旺,有木多火塞之象,而不是木火通明,因為此時火不能消化強大的木勢。

戊辰大運,戊土出現干支同氣,此時土的力量要大於火的力量,丙火正在受到洩耗。乙卯流年,木旺制土,不洩丙火財星,此年結婚。

己巳大運,巳火幫扶午火化木,此時木的力量還是極大,不可制約,辛酉年,酉金衝克卯木,衰神沖旺,木旺金缺,反而受傷,因經濟案件入獄。

      財  劫  日  才

例  戊  乙  甲  己

      午  丑  午  巳

             食      傷     財     才

大運: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1981    91    01       11

分析:甲午日元生於乙丑月,財星當令,地支巳午火連氣,甲木弱,火氣旺極,只能順應火勢,不能抑制,取丑土洩火為用。火勢太旺,丑中癸水印星受傷,不利母親或者學業。

丁卯大運,木生火繼續順應火勢。我們看這步大運,有木通關,水的到來不會激起火性,故乙亥、丙子年平順,戊寅、己卯年木生火旺無事,庚辰年,庚金出現,雖做辰土,可是丁火太旺,金弱遇火  必見銷熔。庚金不能受住丁火的克制,反而應凶,此年母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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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扶抑格取用與行運

                   第一節   扶抑格取用

扶抑格取用是八字預測中最常見的一種格局,此法取用的條件是日干要麼旺,要麼弱,但絕對不從。在這種情況下宜平衡命局為主,就是日干旺者抑之,弱者扶之的道理。所謂的抑制是以財官傷為用對日干耗洩製為條件,扶之就是以印比對日干進行生扶。但這種方法只是簡單的表面使用條件,在深層的作用中,有身弱的情況下,財官傷同樣可以為用,這是由命局的組合所決定的。扶抑格取用的原則,首先分析出日元的旺弱,日元旺是外因旺還是內因旺,是內因弱還是外因弱。這時針對命局的忌神,選定最有力的用神,但此時對減小失衡的十神都可稱為用神。 扶抑格的取用重點要記住兩句話「形旺者損其有餘,形缺者補其不足」。這裡的兩句話不只是相對於日元,它相對於命局中出現的所有五行。

(一) 日干弱  官殺旺

在這種格局中,官殺為忌,應首先以印星為用,是以印化官通關化敵為友,達到中和的效果。由於日元的旺衰屬性不同,有時日元不能受生,這是就需要食傷制殺,達到平衡,此為「不用之官盡可傷」。在官殺旺的八字內不宜直取比劫為用,當然此時還要看官殺的旺度、位置。官殺在日支出現為忌神,此為內因病,這時首選食傷制殺,因為此時的官殺時刻威脅著日元的吉凶,必先制之。如以印化殺,因為當官殺為忌神出現日支時,此時的日元已經很弱不能再受生。如果官殺為忌神,出現在月令、時辰,為外因病,此時的日元坐支有氣,此時既可以制約忌神,又可以幫扶日元。需要記住的是,官殺為忌時,不易取比劫為用,以免引起官怒。掌握這些我們在確定大運的吉凶就會一目瞭然。這裡不要忘記對原局的失衡、平衡,做個模擬設定,因為原局的喜用組合不同,大運的到來會改變原局的相對狀態,注意用神的過量。

(二)  日干弱  財星旺

首取比劫為用以助身擔財,印星可用,但忌財印同見而破印,在財旺的情況下,組合得當,官殺可化財為用,但必須注意,非萬不得一不用之。記住:「不用之財盡可奪」。在行運上以比劫,印星為主,最忌食傷之運。

(三)  日干弱  食傷旺  

食傷旺的八字很難分析,首先選擇印星為用,其次選擇比劫。如無比劫為印通關,印星可用,如果沒有印星,不可取比劫為用,那樣只會加大食傷的力量。在特定的組合下,可以財星洩之。在對立平衡時,也可以用官殺對壘。行運以印運為主不喜比劫之運。

(四)日干弱  印星旺  

在印旺的情況下首取財星為用,以財破印,此為「不用之印盡可破」。行運以財運為主,食傷運為輔,忌行官殺運。

(五)日干旺  比劫旺  

日干旺,比劫旺為忌的八字在取用中有二種情況,一是有印星,二是無印星。比劫旺首取官殺為用,但忌官印相見,無印為美。也可以食傷洩秀為用但忌見印星,以防梟神奪食。此類格局在行運中要注意原局組合,以官殺為用喜行財地,不喜食傷之運,食傷雖能洩身,但傷官見官終有不美。忌行印比之運。

        在扶抑格的取用與行運之中,必須熟練掌握日元的旺衰程度與病藥的搭配,在大運的到來後,是加大了病神還是藥神,根據病神、藥神的旺衰變化,需要選擇新的平衡點。如果是病輕藥重,則需要去藥之多餘;如果病重藥輕,則需要幫藥治病。在扶抑格的斷法中牢記「組合決定行運,行運決定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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