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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穆斯林道德規範漫談:敬業篇

穆斯林道德規範漫談:敬業篇

穆斯林道德規範漫談:敬業篇

    敬業,是伊斯蘭教“主命”形式。“主命”,在伊斯蘭教中是指真主肯定的事情。也就是說,凡是真主的命令所指定的,就是天命(也叫“天職”)。
伊斯蘭教的“天命”思想深植于穆斯林個體化人格之中,成為穆斯林工作的動力,使得穆斯林從事任何一種工作都具有神聖性,日常的世俗生活也因此具有了宗教意義。也就是說,伊斯蘭教的“主命”意識不僅限於宗教功課,更體現在日常生活中。正是在這種“主命”觀念的基礎上,形成了伊斯蘭教的敬業思想。只有在敬業中體現信仰的人,才不是虧折的人,才是能夠得救的人。把這種敬業行為神聖化,就構成了伊斯蘭教積極的入世精神。
    首先,敬業是信仰的一部分,是信仰的重要體現。伊斯蘭教強調:敬業對於宗教正當化或宗教拯救是必要的。對敬業行為的要求來自信仰,反過來,這種信仰又以其行動的性質而自我肯定。作為虔誠信仰者,無論做什麼工作,務農、經商、從教、從政,只要舉意端正,動機純正,利己利人,成人成己,那麼,就是在做神聖的“阿麥裏”(善功),就是在從事一項崇高的事業,而不是一種簡單意義上的謀生的職業。既然是一項崇高的事業,就必須有敬業精神,因為這不是單純養家糊口的手段,而是在履行真主所賦予的使命。對真主所賦予的使命,只能像履行“五功”等宗教功修一樣,認真對待,一絲不苟,絕不能馬虎敷衍。這就是敬業精神。
其次,敬業就是敬主。《古蘭經》要求信仰者要扎實工作,力求更好。中世紀著名伊斯蘭教學者安薩里在其名著《聖學復蘇》中充分肯定了聖門弟子的敬業、創業精神,他說:“先知的一些弟子們不是經商于海陸,便是勞作於棗樹園裏,他們都是我們的榜樣,我們應當向他們學習,而不應仿效那些背離穆聖道路,整天坐在清真寺裏,兩眼盯著他人的手,期待施捨的人。其實,那些努力生產,自力更生的人,才會得到主的寬恕和獎勵。” 這就是說,有敬業精神並踏踏實實幹事的人,會得到真主的眷顧和獎賞。因此要想取悅於主,就必須自強不息,有所作為,有所貢獻,有所建樹。對自己的工作和事業要全身心投入;對認定的目標,要有鍥而不捨的奮鬥精神;對業務要刻苦鑽研,做到訓練有素,駕輕就熟。還要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積累新經驗,使業務精益求精。惟有如此,才不虛此生。
   第三,伊斯蘭教的“主命”天職思想給予了一個人在履行世俗義務時的一種道德評價,而且引出了伊斯蘭教的核心教義,即每個人完成在現世的責任和義務,這就是他的“天職”。正如由伊本•歐麥爾所傳述的:我曾聽真主使者說:“你們每一個人都是管理者,要對自己所管理的物件負責:伊瑪目是群眾的管理者,應向群眾負責;男人是家屬的管理者,應向家屬負責;妻子是家庭的管理者,應向家庭負責;保管員是主人財產的管理者,應向主人負責。你們都是管理者,故都不能從自己所管理的物件上推掉責任。” 可見,伊斯蘭教主張履行現世中的任何義務都是“主命”。這種觀念在伊斯蘭教中是被高度重視的。在真主那裏,任何敬業行善的工作都具有同等的價值。
    敬業為天命的思想貫穿於每一位穆斯林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在履行這種天命的過程中,行為者不得喪失崇高的善的意志能力,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在現實中所操職業的興衰問題,而且還關乎著靈魂的得救問題。從這一點上也可以看出,在伊斯蘭的信仰體系中,現實生活與信仰是融為一體的,信仰是現實生活的基礎和動力,而現實生活又是信仰的外在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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