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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三要素

信仰不是宗教,宗教是人找神,信仰是神找人。

  但聖潔的神能忽略人的罪讓人得救嗎?

  不能。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通過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人的罪,讓人在基督裏與他和好,好讓人行善。

  聖經以弗所書2:1-10如此記載: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從這段話,我們看到信仰有三個基本要素:第一,對照上帝的標準,知道自己是完全敗壞的罪人;第二,耶穌基督成了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三,生命在聖靈幫助下更新和改變,過感恩和聖潔的生活,開始行善。

  我自己的生命因著有了信仰而從愁苦轉向喜樂,從不安轉向平安,從流浪轉向回家,從汙穢轉向聖潔,從虛假轉向真理,因此,我想通過自己的信仰經歷來談談信仰的這三個要素,不為見證自己,而為見證真理。

  一、我怎麽知道自己是完全敗壞的罪人

  說人完全敗壞,這不是罵人,而是通過真理看到的人的真實狀況。人不能自己評價自己,說自己很好,得用真理來光照和透視。

  請註意,“完全敗壞”不等於“徹底敗壞”,前者指人的理性、情感和意誌都受到了罪的玷汙,不能行出聖潔的善,也不能憑著自己的能力到上帝面前去。人在犯罪墮落後還有上帝的形像,人也能照自己的標準行出一些善來,但從上帝的眼光來看,人已處於背約的光景中,也違反了上帝的律法,連這些善行也不過如汙穢的衣服。

  據創世記2:16-17、羅馬書5:12和何西阿書6:7,我們知道人類的始祖亞當代表人類背約,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為全人類帶來了死亡和詛咒。所有按常例而生的人,都處在原罪和咒詛下。其後,上帝又賜給以色列人“十誡”,把這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也刻在外邦人的良心深處,對照上帝的標準,我們便知道自己確實犯罪得罪了上帝。

  關鍵是:我們怎麽知道自己完全敗壞呢?以色列人有上帝所賜的“十誡”作為一面鏡子,但我們中國人根本沒有領受上帝的律法啊。然而,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捫心自問,我們其實知道自己的罪是明知故犯,因為我們都有良心,良心深處刻著上帝的律法,所以這良心又叫“天良”。

  我想以自己為例,從三個層面來談我怎麽認識到自己的罪,一是從情感層面,二是從理智層面,三是從意誌層面。

  首先是情感層面。

  沒信主前,看《紅樓夢》中警幻仙子對賈寶玉說他是天下第一淫人,我很欣賞這種說法,覺得這是一個褒義詞,覺得這是人之為人的性情,甚至因為有這個我就與眾不同,就成了萬物之靈。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兩部在大陸大受歡迎的作品,一是杜拉斯的《情人》,二是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讓我開了眼界。原來西方有品位的知識分子的感情生活可以這樣糜爛、墮落,只要你自個兒認為這不是墮落就行了。兩部片子都拍成了電影,大學同學們成批擁到校外狹小、陰暗的錄像廳去看,回來為那些性愛鏡頭大呼過癮。

  賈平凹的《廢都》盛行開來,大家爭相傳閱,各種性小說在床鋪與床鋪間泛濫。

  嘴上說這是時髦,心裏其實還是有不安在焉,這說明上帝的律法正刻在心裏,令人無可推諉。

  再往前溯,我也早知道這點。

  初三那年,我早半年參加中考,被縣城重點中學提前錄取,就有半年時間不在學校上課。那半年我墮落得很厲害,少年人的私欲尤其淫念大熾,也特別意亂情迷,開始跟一個同班女同學交往,明明不愛她,但還是容讓感情往前發展,慢慢超出了友誼界限,後來還當過她男友這一角色,談來談去有七年之久,後來還是分開了。

  跟她交往的同時,我還喜歡過一位高中女生,徹底陷進感情漩渦,把對方當成女神來崇拜。上大學後,跟她通信,寫得很頻繁,每封信也很長。我最渴望的是被肯定、被愛,一方面崇拜她,把她當偶像,另一方面還是想利用她滿足自己的私欲。後來,偶像破滅,她成了別人的女友,我撕碎了她寫給我的最後一封信,充滿了自卑和怨恨,幾難自拔。回過頭看,那也是我縱容自己陷進去的。

  大三時,就正式開始和一位大學女同學談戀愛。這場所謂的戀愛不過是兩個人以愛的名義互相折磨罷了,兩人都在算計誰應付出多少誰該得到多少。這場戀愛讓我身心疲憊,天天想著該怎麽分手,但又害怕分開後的孤獨。後來,我也還是離開了她,當時答應了要娶她,但一甩手就走了,內心深處充滿了內疚,卻也無可辯解,只能騙自己說她不值得我愛。

  讀研後,我知道了在世界文學中盛行愛情藝術,這些“藝術”告訴我愛情即調情,關鍵是要運用各種技巧。這時候,我就開始用調情的技巧來追求女孩子,還真跟一位高校女老師走在了一起。然而,那時我已經不相信愛情了,我把愛情當成了拯救我的天梯,最終這架天梯把我掀進了無愛的地獄。為什麽我所有的戀愛其實都失敗了,連成功也是失敗?關鍵在於我從來沒有愛過別人,我從來都是一個自愛的人。表面上,我愛自己的姐姐和弟弟,但我知道自己很自私,對他們沒有真正的牽掛和愛。我不過想做一個好弟弟或好哥哥罷了。為了不讓人看出我的冷漠和自私,我拼命去愛他們。但自己內心深處知道是怎麽回事。

  我不需要去說服你,夜深人靜的時候,你自己去面對上帝。他終將顯明他是你無可逃避的那一位,他一直在那裏,一直在你心裏。

  其次,是理性層面。

  接下來談一下在思想層面上,我如何認識到自己在拜偶像。偶像是別神,“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16:4)

  說各種思想是偶像,有點讓人受不了。試想:一個又一個老師,可以教很多東西,但我們若一定得從這些老師中選一個當父親,從真父親的角度來看,難道他們中任何一個不是贗品?我感激那些影響過我的思想,但不能把它們當真理來拜。

  這是我的錯,我承認。

  正拜著的時候,其實我就知道這一點:它們是驛站,不是家園。

  在思想上,最深影響過我的思想偶像是審美主義。我認文學為宗教,認為美可以拯救大地。無論怎麽墮落,只要還能欣賞美,這個人就有救。我把自己打扮成很有文學修養的人,從初中到研究生,一直參加各種文學社團的活動,發表詩歌、小說,還寫了戲劇,自己做導演,也試著往各種期刊投稿,渴望成為一個作家。

  但美是什麽?在這個越來越功利越來越世俗化的世界上,誰來拯救美?

  越來越,我發現沒有什麽非說不可的話,沒有非寫不可的文字,只有編造,或說編織,編織一個通過文學以成功的夢。文學不過成了我又要利用的一架梯子,或者幹脆就是我的鴉片。

  曾徜徉在滿山紅葉間,細細品悟自然之美,自以為終於進入這淒美到絕美的境界,最終還是空余悵惘和迷惘,只不過越來越陷入其中而自以為美。從美到某種自以為美的過程,其實也在懷疑是不是自欺?

  鳳凰湖邊對夕陽,那夕陽就像天空開裂流出的一潭血,永遠都忘不了,汪在那裏,天際一道紅線。詩歌鋪排成這樣的問題:“為什麽夕陽像是誰的傷口?/以血撒在金黃的麥芒上。/為什麽爐火像是燃燒的寒冷?/灼痛誰的憂傷。/這個秋天的美麗為何這麽可怕?/連豐收都成為一種瘋狂。/潔白的蘆花和清澈的溪水啊,/誰告訴你們還要為這個季節歌唱?”

  看靜靜月亮升上來,這樣的一塊冷卻前的石頭。熱的心,會不會成為掛在天邊的月亮?那唯一熱著的涼。心中沒有牧場,所以四處流浪。既然心中沒有牧場,何必四處流浪?

  另一個思想偶像就是啟蒙主義。

  我剛進大學就深受羅曼•羅蘭《約翰•克裏斯朵夫》和盧梭《懺悔錄》影響,接受法國啟蒙運動“理性至上”的思想,成了一個所謂的理性主義者。

  剛喊出“以理性為利器穿透一切”的口號,困惑就跟著來了:誰來為理性定標準?是真理決定理性還是理性決定真理?馬丁•路德說,理性是人皆可夫的娼妓。連人類的理性自身都在流浪,對形形色色的欲望投懷送抱,哪有資格言說真理?

  自由主義思想也操縱過我。1990年代,我讀研的高校籠罩著一種自由主義氣息,自由主義三大家波普爾、波蘭尼和哈耶克在中國頗有聲勢。我開始讀這三位大師的著作,尤為他們對極權主義和進化論的批評所震撼。自由主義非常強調自由不是任性,不是放縱,真正的自由要有權威來指導。但這個權威是什麽?他們也說不清。

  我也受過禪宗影響,盼望一朝開悟:

  “開悟之前,砍柴挑水;開悟之後,砍柴挑水。”

  這多美。

  但怎麽就開悟了?

  自以為悟了,但一伸手又抓不住,最後也只能到在世即出世、不悟即悟和聖俗不分的死結。

  內心深處總是要皈依一些什麽,總要抓住一些什麽,所以就抓一個是一個。但抓住時就知道仍不確定,不知道下一站要到哪裏。一站又一站,似乎在走,但目的地是哪裏?我不知道。從來沒有這樣坐火車的人,但面對人生,我們都這樣。

  這是怎樣看似理性著的荒謬,看似荒誕著的荒涼,看似前進著的一種倒退!

  難道心裏不知道?其實知道。

  但只能這樣走,或者假裝往前走。

  人。

  人生。

  最後,是意誌層面。

  小時家貧,我從小就知道學習是為出人頭地、光宗耀祖、衣錦還鄉。拼命讀書,不是愛讀書,而為往上爬,書是敲門磚。在不斷讀書中,就利用書讓自己變優秀,成為功利心很強的人,也看過很多勵誌成功學方面的書。

  但知識海洋的水越喝越渴,這不過是海面上搭起的又一架水做的梯子。水做的人往上爬。水淹沒水,水拆解水。我內心知道:學歷越高,人品卻越差了。但又很怕被人看出其實並不優秀,因此要拼命表現得好。我甚至看到自己在大三時的日記裏寫著“如果考不上研就自殺”之類的話。後來,我才知道這是我們骨子裏都有的一種“人神”情結,而這情結的根源就是魔鬼利用蛇對夏娃進行的那同一種誘惑:魔鬼讓人自己成神,好驅逐上帝。因此,人才拼命說“我要,我要,我要”,要不惜一切代價去追求成功,好滿足自己成神的願望。

  只不過,人絕對不是神,也不能變成神,這也就註定了人內心的空虛和脆弱。

  這不是感觸,而是發現。

  真相以糾結著的死結臨到,我們只好騙自己說假以時日,終能找到或終能解決。這不過是一種真誠的自欺罷了,誰敢說自己的心不知道?

  二、耶穌基督怎麽成了我個人救主和生命的主

  我們當然無法否認耶穌作為歷史人物的存在。但問題在於,我們只把耶穌當成一位道德高尚的教主,而不是天下人間唯一的救主。我想是不是後人把他給神化了?從沒想過他會跟我有瓜葛。

  大學日記中竟有兩頁抄了不少的聖經經文。

  我不知道從哪兒抄的,抄了滿滿兩頁。我想不起那是何時讀了聖經。上帝一直在我生命中動工,我不知道。

  讀研期間,有位外籍教師復印英文聖經給我們看,還讓我們就此寫作業。我看了聖經有感動,但也有很多困惑。1996年平安夜,我們幾位研究生到金陵協和神學院參加平安夜的活動,認識了一幫神學院的朋友。這幫朋友很熱心,他們主動約我給我傳福音,他們講得非常詳細,但我在他們傳的時候有很多反駁,我覺得基督教作為人生的標準答案太簡單了,不能解決我人生最深的問題,而且一旦有了信仰後就不能懷疑,這很可怕。這樣就只能騙自己永遠信下去,明明不是真的還騙自己不斷信下去,難道不可怕?他們也問我說你找到為之生為之死的真理了嗎?我說我沒找到,但人生的意義就在找的過程中。

  再後來,他們就請一位老師再給我講福音。那位老師是一位牧師,他在東北一所基督教大學當老師,他原在美國,已定居了,但非常想到中國來,所以就搬到中國教書。他那次路過南京,給我講了完整的福音,也帶我做了決誌禱告,但我那時還沒信,只是跟著禱告了罷了。

  我後來常到神學院去,跟神學生有不少交流,也開始讀聖經。我覺得聖經很難,不知從何讀起。他們推薦我讀新約,我就讀新約,但一讀新約就覺得別扭,難以接受那種所謂“文化霸權主義的腔調”。

  一方面想了解,一方面又拒絕,很怕把自己搞丟了。我認為一旦信了上帝,自個兒就不是自個兒了。我雖然只有空虛蒼涼無聊墮落,但畢竟在自己這邊,一旦交出去不知會咋樣。而且,我覺得別人打你右臉把左臉也給他打,這太屈辱了。一位弟兄看出了我的問題。他一直在為我迫切禱告,也知道我還沒真信,他就很真誠地跟我談,說你用理性來讀聖經而沒用信心。我也跟他辯論了好久,到最後他說我們不要辯了,一起禱告吧。那是我第一次禱告,我開口喊“天父”,就一下子知道上帝又真又活,馬上看見自個兒是多麽驕傲。我情不自禁跪在地上,淚流滿面。站起來後,我徹底變了。上帝藉著禱告行了神跡,改變了我。

  我從來就不是無神論者,而是一直在逃避上帝。

  天父那時似乎對我說:“你不要在我面前裝了,你老認定是因為你優秀我才愛你,其實你錯了,你不過是個軟弱的孩子。”

  有了這次禱告,我的心發生了改變,願把主權交給主。

  讀經也使我蒙恩。當時一天讀一章約翰福音。讀到第4章,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講的話就成為對我講的話:“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3-14)那一刻我被這話擊中,一道恬淡的天光照射進我幽暗而饑渴的內心,我真知道這是主耶穌對我講的話:“你在圖書館不是讀很多書嗎?你越讀越渴,你喝這水還要再渴,你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你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天光充盈,內心澄澈。

  我信,就不渴。

  聖經

  向我的心顯明它是上帝的聖言,可以餵養我們饑饉的靈魂。

  信主後,我到東北去找到那個給我傳福音的老師,聽了兩周聖經課,做了筆記。後來回到學校,我躺在床上完整地翻閱聽課筆記,突然,聖靈借著福音一下子向我顯明這的確是真理,自己的信心得到上帝話語的堅固。

  我和同舍好幾位都一起生病。我在神面前禱告希望上帝醫治我,但無論怎麽迫切禱告,上帝都沒醫治,反使我的病更重了,使我同舍的都好了。我開始抗議:以前沒信的時候也不指望上帝,生活也不會這麽復雜,現在有了信仰開始求上帝,上帝為何置之不理?我很惱火,想不信算了。就在這個時候,聖靈在我內心做起感化的工作。我掙紮著從床上爬起來,在日記上寫下這樣的話:

  神存在嗎?

  不知道。

  那麽,你信主後,你確實知道的是什麽?

  我明白了自己確實是一個罪人。信主前我不知道,信主後無可推諉。

  如果你承認你是罪人,承認你的墮落與犯罪,那麽在這個有罪的世界上,你得病、痛苦、不快樂、不如意,豈不才是正常的嗎?憑什麽你就認為自己該健康、幸福與快樂呢?上帝又不欠你的。

  哪怕還不確知神之存在,但通過罪我看到了義,通過黑暗我看到了光,那義無可推諉,那光無可辯駁,正是聖經所見證的耶穌基督。

  唯一不需要為罪受苦的耶穌基督,恰為我的罪受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甚至包括我目前抗議和埋怨的罪!耶穌基督確實受了苦,唯他受苦是不公的,他卻受了。我是應該的,卻在抱怨。

  信仰不是借燒香拜上帝獲得好處。那樣的話,上帝豈不成了可以賄賂的貪官?信仰是皈依真理,看到人的本相而謙卑領受神聖光照。如經上所說,那位主耶穌基督竟肯為我這樣頑梗、悖逆、可憐、自私、患病的罪魁付出生命代價;我竟然還在懷疑與埋怨!耶穌這麽愛我,愛而沒求報答,面對如此湧泉之恩,我滴水未報不說,竟還抗議!

  面對苦難需要的不是解釋而是承擔。唯通過十架我才真經歷神,在我的痛苦中與主相遇。那位全能者此刻向我顯現為一位苦弱者。

  而十架之外,我無法與那個全能、強大的神相遇。這也就對了,因為耶穌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聖經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我們無法在基督之外談論上帝,因為罪把我們的理性玷汙了,那罪是我們眼睛上的鱗片,擋住了我們的視線。耶穌基督既親自替我們摘掉鱗片,我們首先看到的便是他。

  從此,苦難就是人性學習順服進入完全必須經過的試煉,連主都沒省略(來5:8),我還抱怨什麽?

  這不是自虐,而是真實擔當。

  信道從聽道來。最終我的信心因著與聖經中啟示的耶穌基督相遇而得堅固。還有禱告,這是另一條蒙恩之路。

  宗教是人自個兒想出來的,而信仰則經由聖經和禱告的通道啟示下來。

  道成了肉身,好讓肉身識道。

  主耶穌成了我的救主,我知道他為我死,所以我也願為他活,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他也就順理成章。

  這是真理所當然,而非僅我理性所當然。

  三、我生命如何改變並開始過感恩和聖潔生活

  生命的突破、更新和改變不是通過個人的修身養性,而是經由聖靈的內住和引導而真正開始的。

  信主後,我心裏最初的改變就是原來的荒涼漂泊感沒有了,自己漂泊的靈魂回家了。我寫了一首詩說,我終於明白我為什麽一直在地上找不到家,因為在這個地上本沒有家,我們的家在天上。當我知道我的家在天上的時候,在地上就不再是流浪漂泊,也不再希望在地上找到家,於是就跟世界和解了。

  這個世界無論怎樣黑暗都不再傷害我,因為我有家在天上。

  我內心深處有一種彌久常新的平安和喜樂,那種荒涼漂泊感確實沒有了。

  那時,學校打開水還要交水票,水票是紅色的,我們常找一些紅紙來代替,有一次繼續拿紅紙去打水時,裏面突然有提醒:“你不是基督徒嗎?不是以神為主嗎?怎麽還幹這種事兒!那次我便買了水票,覺得上帝真在看我。很小的一件事兒,使我開始學著要抵擋罪。有位老師也做過一個見證,他說自己以前逃票,信主後,就把逃票的錢補上,對我有很深提醒。小學時,我冒領過半學期的《小學生報》,我便給老師寫信、寄錢,說自己成了基督徒,生命改變了,願有所補償,請用這些錢給現在的孩子們訂一份報紙。若不是聖靈的工作和上帝的幫助,我可沒有勇氣去做這樣的事。

  上帝在感情上也光照並醫治我。

  有一次我參加禱告會,在禱告會中讀了一段聖經,就是約翰一書4:10,讀完這節聖經後我哭了。聖經上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聖經斬釘截鐵地說:一個不認識神的人沒有愛,因為神的兒子作了挽回祭才有愛,你如果明白了這一點你才知道愛。所以那一刻我一下子就發現了這是真理,這是真相,這是真的,而且我也被神的愛深深打動了。我在禱告會中哭了好久,禱告會結束了一個人走在路上,推著自行車,想了好久。我突然發現人的冷漠、自私皆因不認識那位為我作了挽回祭的主,沒有主就沒有愛,這是人生真相。我突然發現靠著主就能愛了,信主後也恢復了對愛的感覺,或者說真有了愛的感覺,對父母、親人們的靈魂和肉體都有了牽掛,也試著去了解別人的需要,並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

  有信仰後,我覺得對不起那些跟我交往過的女生們,就跟她們道歉,並請她們寬恕。覺得最對不起的是那位大學女同學。我給她寫信,甚至願意娶她贖罪,但上帝阻止了這件事。神讓我看了加拉太書第4章的一段話:亞伯拉罕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去。我看了後特別感動,為什麽一定要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出去?因為那是憑血氣生的,不是憑應許生的。所以基督徒不是活在血氣中,也不是活在良心過敏中,而是要勇敢地告別過去、告別罪。承擔責任是對的,但不能用“從血氣”壓迫“憑應許”。如果對她沒有愛,就不該跟她結合。

  而先前思想上的困惑和矛盾,在有信仰後也獲得了解答。

  受洗後第二天,在鏡泊湖欣賞夕陽時,我第一次被宇宙背後的恩情強烈感動,發現上帝才是最偉大的詩人,基督教文學一定是最深刻的文學。後來我就在這方面進行研究。

  啟蒙主義的理性死結也在讀奧古斯丁《懺悔錄》時得到解決,理性本身不能作為最終的評判,它不能來評判真理,理性只能皈依在真理裏面,因此理性歸向真理才是信仰,而不是用理性來判斷真理。理性判斷真理只能陷入無法懷疑自身的懷疑主義,而只有歸回真理的理性才能結束它的流浪。因此當真正有了信仰,理性才能成為順服的驢駒讓真理來騎。而對於自由主義的權威問題,也是有了信仰後我才發現只有活的上帝才是真正的權威,讓人不被極權主義所操縱,讓我們能真正因真理而得自由。

  而禪宗裏所謂的開悟,也只有在我們的罪被解決了、在上帝裏面獲得了他的愛,也真正地被主耶穌洗凈了我們的罪時,才真活在澄澈光明和大喜悅中,因此在神的光中才得見光,因著有了這個光我們才認識周圍世界的美妙。

  從意誌上和人生方向上來說,有信仰後,我把人生交在主手中,說主啊你來掌管。上帝就讓我看到腓立比書2:6-8:“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看到這一段時,我發現基督的人生一下子活畫在我面前:主耶穌是往低處走,是“施比受更為有福”型的。他不是為了一個抽象的愛的理念而活,而是活出了愛。那一刻,我就覺得我的人生觀、人生道路都被改變了,我就一下子決定,不為了滿足我的虛榮心再往上爬,現在就去工作,去施與去愛去奉獻。那我應該從事什麽樣的工作?我就在神面前來禱告,上帝也讓我看到清教徒的工作觀就是讓工作成為呼召,如果工作是你有興趣幹的,幹起來很輕松,很喜樂,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榮耀神,這就有可能是神呼召你做的。我禱告,看見從小到大上帝讓我熱愛外國文學,我可以去分享這方面的認識,所以就選擇了一所高校去當外國文學史課的老師。

  信仰上就這樣慢慢被神帶領,唯賴恩典。

  以前我也很深地受過靈恩派、敬虔主義、律法主義的影響,上帝也借著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借著唐崇榮牧師的神學講座,使我進一步歸正。這時我才發現:中國知識分子信仰的最大危險,就是認為信仰不過是個人的修身養性。中國學人的信仰最容易走向單獨的與神交往,走向個人式的修身養性,甚至走向逍遙精神,一信了對這個世界就沒什麽牽掛了。上帝藉著教會、團契、主日,慢慢地在教會中牧養我。上帝跟教會立約,我們都是在約民的團體中一起成長。然後呢,帶著聖潔的愛再進入這個世界。因真理得愛以服事。

  知識分子在信仰之路上是最容易驕傲的,不管你自己想多麽謙卑,也還是很驕傲。因此在牧會中我也真知道生命改變是非常困難的,只有神的恩典改變人,只有流淚禱告交托,神改變人。講這些不是在講個人生命多麽傳奇,而是為以弗所書那段話作證,為主耶穌基督在生命中的作為作證:上帝使枯骨一般的我復蘇過來,給了我生氣和活力。我經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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