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之用神是屬於可能有效與可能無效之或然率(或有之自然比率),故此研討八字用神之基本觀念,不宜認為中的(用神)是必然之金科玉律,應以(或然率)之觀點來視察,方為合宜之態度。子平法中習用神者應以合宜之標準來衡量之。
八字有無用神或者是一個用神、二個用神等皆屬一種概念,除非是顯然之調候不宜,譬如:庚生午月,四柱無水,又不能從殺格,在近乎此條件之下,調候則為第一優先之事,假若把任何一個命局,都以調候視為迫切,則有過猶不及之觀念。
八字命造千變萬化,亦不能出其生、剋、制、化之範圍,合此則貴,不合則賤,引證之命造盈千,不能盡一列入,學者須與造化元鑰參看,細心體會,練習純熟,則取用方法,以及格局高低,自能瞭如指掌,但法則雖備,非用一番功者,不能運用,勿以自己推求而失精,卻疑方法未備也。
甲木選用法
三春甲木
正月
| 丙癸
| 丙火為主,調和氣候為要,癸水為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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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 庚丙丁戊己
| 陽刃架煞,專用庚金,以戊己滋煞為佐,無庚用丙丁洩木氣,不取制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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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 庚丁壬
| 用庚必須丁制之,為傷官制煞,無庚用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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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甲木:用神為金者,以土為妻金為子;用火者,比劫為妻火為子。
三夏甲木
四月
| 癸丁庚
| 調和氣候,癸為主,原局氣潤,庚丁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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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癸丁庚
| 木性虛焦,癸水為主,無癸用丁,但宜運行北方,木盛取庚,庚盛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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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癸庚丁
| 上半月用癸,下半月用庚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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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夏甲木:用庚者:以土為妻以金為子;用丁者:以木為妻火為子。
三秋甲木
七月
| 丁壬庚
| 傷官制煞,先丁次庚,無丁用壬水,富而不貴。傷官格者可專用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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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 丁丙庚
| 木衰金旺,用丁制煞,用丙調候,丁丙並用,庚金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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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 甲庚丁
| 土旺者用甲木,木旺者用庚金,丁壬癸滋扶,壬癸為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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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秋甲木: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庚者:水妻木子;從財格:火妻土子。
三冬甲木
十月
| 庚丁丙戊
| 用庚要取丁制之,丙調候,水旺用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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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丁庚丙戊
| 木性生寒,丁先庚後,丙火為佐,水旺用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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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 丁庚丙
| 用庚劈甲,引出丁火,丁火必不可少,通根巳寅為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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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冬甲木:用庚者:土妻金子,但子多不肖;用丁者:木妻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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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冷月孤云 於 2011-2-23 08: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