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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夢的解析》 作者︰弗洛伊德

第七章 夢程序的心理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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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聽到的許多夢當中,有一例子特別值得我們在此地加以注意。這是一位女病人所報 告的,她曾在一次「夢的講演」中聽到下面我將提到的(我至今仍然不知其真確來源)。不 過該夢內容所產生的深刻印像卻使該女士再度夢見(即再度夢見此夢的某些元素),換句話 說,即是她經由此種方法來表達她對夢某部分的贊同。 這個範例的前奏(她所聽到的夢)是這樣的︰一位爸爸在孩子快逝世的時候日夜守在病 榻旁。孩子死後,他到隔壁房間躺下,不過卻讓兩室相連的大門敞開,因此,他能望見置放 他孩子的房間以及他屍體四周點燃著的蠟燭。他並且請一位老頭看顧著死屍,且在那裡低聲 禱告。睡了數小時後,這位父親夢見他孩子站在他床邊,捉著他的手臂,低聲地責怪他︰ 「爸爸,難道你不知道我被燒著嗎?他驚醒過來,發現隔壁房正燃著耀目的火焰,趕過去一 看發現那位守候的老先生睡著了,而一枝點燃著的蠟燭掉下來了,把四周圍著的布料和他深 愛的孩子的一條手臂給燒著了。 這位病人和我說,此感人的夢很容易解釋,而那講演者也曾很正確地加以說明。一定是 那經過大門傳來的火焰照射在他的眼楮使他得到下述的結論(如果清醒時,他也會有同樣的 印像)︰蠟燭跌下來在屍體附近燃燒著某些東西。也許他在墮入夢鄉時還在懷疑那老人是否 能夠盡職。 對這解釋,我沒有異議,不過要追加的是,夢的內容必定是過度決定的,夢中那孩子的 話一定在生前說過,並且和他爸爸心靈中的一些重要事件有所關聯。譬如說「我發著高燒」 也許病人曾在最後這場病中,發著高燒的時候說過。而那「爸爸,難道你不知道?」也許和 某些被遺忘的敏感情況有關。
但是,雖然知道此夢是一種具有意義的程序,而且關係著夢者的精神體驗,不過我們卻 很奇怪此夢為何在這種急需醒過來的情況下發生。而這夢也是種願望達成。在夢中,此男孩 的行為像是活著般︰他走到父親的床前,握著他的手臂,警告他——也許和他生前說出「我 發著高燒」的情況一模一樣。為了滿足此願望,所以父親多睡了一會兒。他較喜歡夢中的情 況,因為這麼一樣,他的孩子又再活起來。如果父親先醒過來,然後才達致以上結論而趕到 隔壁,那麼孩子的生命就短少了這段時間。
對於這吸引人的短夢的特徵,我們無可置疑。直到目前為止,我們主要的論點都放在夢 的意義,發現此等意義的方法,以及夢的運作如何隱匿其意義上面。換句話說,夢的解析一直是我們的主題所在,但現在我們卻遇到一個夢,其意義很明顯,而且解析毫無困難,不過 仍保有某些特徵而和清醒的時刻有所分野,而此分野必須要加以解釋。只有把所有關於夢解析的工作放置一邊,才會體驗出我們對夢的心理瞭解是如何的貧乏呀!
不過在踏上「夢的心理」這條路以前,我們必須停下來向四周望望,看看在後面那段路途中是否遺漏了一些重要的事物。因為我們必須瞭解,以前經過的路乃是此旅程中最順利的(如果我沒有太大錯誤的話),那麼直到現在,我們所走過的路都是通向光明的——即指向更深入的瞭解。不過一旦我們要更深入瞭解有關夢的精神程序,那麼我們面臨的是一片黑暗。我們不能以精神程序來解釋,因為所謂解釋即是將某事件追溯到一些已知的知識上,而眼前並無一些確定的心理知識使我們能夠用來做為夢心理探討的基礎。反而,我們必須設立許多假定和心靈結構有關的假說,以及其運作的力量。不過我們必須小心,不能以超過一級 的邏輯連結來建立假說,否則這些假說的價值便不確定了。但即使我們的推論沒有錯誤,並且考慮過各種邏輯的可能性,單單這些假設上的殘缺就足以使我們整個的推演變得徒勞無 功。就算費盡心思,單獨的個別對夢,或者是其他心靈活動加以充分地研究,我們仍然無法 證實或者裁決心靈架構以及其運作的方法——為了達到目的。我們必須對一系列的心理功能 加以比較研究,然後將所得到的各種確定知識綜合起來。因此我們暫時要把夢的精神分析推 衍而得的假設放在一旁,直到它和我們由另一角度去探討同一問題的結論發生關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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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甲、夢的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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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目前我想把論題轉移到我們一直忽略,並且可能動搖解釋根基的一個題目上,好多人都認為我們事實上並不知道那些我們加以解釋的夢——或者應該更清楚地說︰我們沒有把握它是否真正如所描述那般的發生。
第一、我們所記憶的以及加以解釋的夢本身受到那不可信賴的記憶所截割——它對夢印像的保留是特別的無能,而且常常把最重要那部分忘卻。當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某個夢的時候,常會發現雖然曾經夢得更多,不過卻只能記得一小部分,而這部分又是很不確定的。
第二、有許多理由懷疑我們對夢的記憶不但殘缺不全,而且是不正確與謬誤的。一方面,我們也要懷疑夢是否真的如記憶那般的不相連;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懷疑夢是否像敘述那樣的連貫——是否在回憶的時候,任意將一些新的以及經過挑選的材料填補被遺漏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空檔;或者我們以一些裝飾品將它修飾得圓圓滑滑,以致無法判斷哪部分是原來的內容。確曾有一位作者史筆達如此說,夢的前後秩序和相關都是在回憶的時候加進去的。因此,這個我們想判斷其價值的印像是否有可能完全由手指間滑過而不留絲毫痕跡呢?到現在為止,我們一直都忽略了上述的警告。相反的,我們把一些瑣細,不明顯以及不確定的部分和那些明顯確定的部分予以相同的評價,伊瑪打針的夢中,就有這個句子「我立刻把M醫師叫來。」我們假定它是源於一些特殊的原由,因此,我即能追溯到一個不幸病人的故事。我就在他的床榻旁「立刻」把上級同事叫來。那個「將五一和五六看成不可分別」而顯然是荒謬的夢中,五一那個數字數度出現,我們沒有把它當作一件自然或者是無意義的事件。相反的,我們由此推論,五一背後必定埋藏著另一個隱意;遵循著路線,發現原來我害怕五一會是我的大限,這和夢的主要內容所誇耀的長壽產生強烈的對比。在那個「nonvixit」的夢中(請見第六章 己節),我起先忽略了一個中途插入的不明顯事實︰「因為P不瞭解,所以弗氏轉過頭來問我」等。當解釋過困難的時候,我回到這句話上,結果溯 源到孩童時期的幻想——而這恰好是夢思中間的重要分歧點。這是由下面這幾句話推來的︰ Seitenhabtihrmichverstanden, SeitenauchverstandtichEuch, Nurwennwirimkotunsfanden, Soverstandenwirunsgleich。(字面意思︰「你們很少瞭解我,我也不瞭解你們。直到我們在泥巴中相見,才會很快 彼此瞭解。」——Heine) 每個分析中都有許多例子可以顯示出,夢中最瑣細的元素往往是解釋過程中不可或缺 的,而且往往解釋會因為對它的忽略而延誤了。我們對夢中所展示的各種形式的文字都賦予 相同的重要性。即使夢中的內容是無意義或者不完全——似乎要給予正確的評價是不會成功 的——我們亦把這缺陷加以考慮。換句話說,別的作者認為是隨意糅合,並且草率帶過以避 免混淆的部分,我們都把它拜為聖典般。對這個不同意見,我認為有加以解釋的必要。
這些「解釋」較看好我們,雖然別的作者並非絕對錯。在我們新近獲得對夢來源的知識 探照下,以上的矛盾突然釋解了。在重新敘述夢的時候,我們會把它歪扭。這是對的;不過 這歪扭正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再度校正——這個普通施展作用於正常思考上的機構——又一次 運作(請見第六章 壬節)。但這歪扭不過是夢思經常受到夢審查制度修正的一部分。別的作 家在此點都會注意或懷疑這運作明顯的「夢的歪扭」作用;不過我們對此卻沒有太多的興 趣,因為另一個更為深遠的扭曲作用(雖然較不明顯)早已經從隱藏的夢思中選出夢來。以 前作家所犯的唯一過錯乃是認為將夢用語言表達出來所造成的變異乃是任意的,不能企求有 更進一步的分解,因而給予我們一個錯誤的夢的圖像。他們太過低估精神事件被決斷的程 度——它們從來不會是任意的。我們很容易顯示出下面這現像︰如果某元素不被甲系的思想 串列所決斷,那麼乙思想串列很快地就取代了它的位置。譬如說,我要任意地想一個數字。
不過這是不可能的︰所提示的數字毫不含糊的,而且必然經過了我的思考,雖然對現時的注 意力來說,它可能是遙遠的﹝1﹞。在清醒時刻,夢所受到的校正更改,也同樣並非是任意 而為的。它們和被取代的事件間有著關聯,並且替我們指出通往該內容之途徑,而那內容也 許又是另一個的替代品。 在解析夢的時候,我常常運用下述手段,而從來沒有失敗過。如果病人向我提出的夢很難瞭解的時候,我要他再重複一遍。再重複一遍的時候,他很少會運用同樣的文字。而他那 運用不同文字來形容的夢的部分正好是夢偽裝的脆弱點︰對我來說,它們的意義就像齊格飛斗篷上的繡記對哈根所代表的意義一樣﹝2﹞。這就是夢解釋的起始點。要病人重複一遍不 止在警告他說我要更花費心機來分析這夢;於是在這阻抗的壓力下,他急促地企圖遮掩夢偽裝的弱點——以一些較不明顯的字眼來取代那些會洩露意義的表達。不過他這樣恰好挑起我的注意力。因此夢者企圖阻止夢被解釋的努力反而讓我推斷出它斗篷上繡記的所在。
前述作者過分懷疑我們所記得的夢到底有多少是不對的。因為這沒有什麼理智上的根據。一般來說,我們無法保證記憶的正確性;但卻往往將它賦於超過客觀性的信任。對於夢或者它某一部分是否正確的被報告出來的疑問,實際上只不過是指出夢審查制度的一個變體而已(意即夢思要進入意識後面所遭受的阻抗)。這種阻抗並不因為已經產生的置換以及取代而消失;它仍然以一種存疑的姿態附著於那被允許出現的材料上。我們尤其容易誤解這點,因為它是作用不明顯的元素,而不是那些強烈的。我們已經知道,夢所呈現的,是經過精神價值的完全置換,已和夢思不同,歪扭必須要在消除精神價值後才能產生;它能常以此種方法表達,而且偶爾也安於這種現狀。但如果某一含糊的夢內容被懷疑的話,那麼我們就有十分的把握說,這乃是一個違禁夢思地直接推衍。這就是古代國家的偉大革命,或者是文藝復興後的情況︰高貴以及掌握實權的家庭,曾經一度控制整個局勢,現在被放逐,所有的高級官員被新面孔所取代。只有那些最窮困,最無力量的敗落人家,或者是些優勝者的嘍囉才會被允許住在城內;但即使如此,他們還是不能享有完全的公民權利,並且不被信任。這個不信任和上面所提的懷疑是相對應的類比。這是為何我要強調分析夢的時候,所有用來判決確定度的方法都要廢棄;而夢中雖然只有些蛛絲馬跡,也要當作是絕對的真實。在追夢中 的某一元素時,我們必須遵守這態度,否則分析必將擱淺。如果對某個元素的精神價值抱有疑問,那麼對夢者的影響是,該元素背後所藏有的觀點亦不會自動進入夢者的腦袋。因此結果是不會太明朗的——夢者可以相當合理地這麼說︰「我不太清楚這是否發生在夢中,不過我卻具有下面這想法。」但是從來沒有人如此說過。事實上,這疑問是造成分析中止的原因,並且也是精神阻抗的一種工具及衍化物,精神分析的假設是正確的——它的一個條件是︰凡是阻礙分析工作進行的都是一種阻抗。 除非考慮精神審查制度,否則夢的遺忘亦是不可解的。在許多例子中,夢者覺得夢見許 多事情,但卻記得很少,這可能具有其他的意義。譬如,夢的運作一整晚都在工作,但是卻 只留下了一個短夢。無疑的,時間愈久,我們忘掉的夢內容也就更多;有時雖然費盡心思也 無法將它們記起來。我認為不但此種遺忘常常被高估︰而且夢之間的溝隙限制了我們對它了 解的觀點也是太過強調的。我們常常能夠藉著分析的方法填補忘掉的夢內容;至少在很多的例子中,我們能由一個剩餘的部分架構出所有的夢思(當然,不是夢的本身,而這事實上並 不重要)。為了達到這目的,夢者在進行分析過程當中必須付出更多的注意力,與自律—— 就此而已,但是這顯示出夢的遺忘不無仇視(即阻抗)的因素在內﹝3﹞。 藉著觀察此種初步遺忘的現像,我們可以得到「夢的遺忘乃是偏見的,並且是種阻抗的表現」的確實證據﹝4﹞。常常在分析的過程間,被遺忘的夢的某部分又再出現。病人常常 這麼形容道︰「我剛剛才想起。」借此種方法而得以呈現的夢部分必定是最重要的;它通常 是位於通往夢解答的最近路途上,因此也就受到更多的阻抗。在本書的許多夢例中,其中一 個夢即有一部分藉著此種「後來想起」的方式呈現出來。那是一個旅行的夢,關於我向兩個 令人不快的旅行者之報復,那時我因為此夢表面的不清楚而沒有深入解析(請看第六章 庚節 夢8)。那段被省略的部分是這樣的︰我提及席勒的一件著作(用英文),「這是從……」
但察覺出錯誤後,自己改正為︰「這是由……」「是的,」那人和他妹妹說,「他說的對。」 這種夢中出現的自我更正,雖然引起某些作者的興趣,但在此地卻不必花費我們太多的心血。但我卻要藉著一夢例說明關於夢中發生文字錯誤的典型例子。這發生在我十九歲的時 候,首次訪問英國。第一次在愛爾蘭的海裡度過一整天。自然我很高興地在沙灘上撿起浪潮所遺留下來的水生物。當我正好觀察著一雙海星的時候——﹝夢的開始即是 hollthurn hollothurian(海參類)﹞——一個漂亮的小女孩走上前來問道︰「它是海星嗎?是活的?」我答道︰「是的,他是活的。」我立刻發現自己的錯誤,很尷尬地趕緊加以 改正。而在夢中我卻以另一個德國人常犯的文法錯誤來取代之。
「DasBuchist vonSchiller」應該翻成這本書是由「by」,而不是「from」。在聽過這麼多 關於夢運作的目的,以及其不擇手段,任意運用各種方法以達目的的討論後,如果聽到這個英文字「from」是藉著和德文「from(虔誠)」的同音而達到極度凝縮的作用,我們將不會 感到驚奇。但是我那個關於海灘的確實記憶何以會呈現於夢中呢?它表示——用一個最純真無邪的例子——我把性別的關係搞錯了。這當然是解釋此夢的鑰匙之一。而且,任何一個聽 過馬克思的《物質與動性》書名來源者都不難填補這個空隙︰(莫里哀「LeMaladelmaginaire」中的La Matierest—elleLaudable﹝5﹞——腸子的動作)。況且 我還能以親眼目睹的事實來證明夢的遺忘大部分是由於阻抗的結果。一位病人對我說,他剛做一個夢,不過卻全部忘了;我們於是再繼續進行分析。然後遇到一個阻抗;於是我向病人 解釋一番,藉著鼓勵與壓力幫助他和這不能令他滿足的思潮取得妥協。我幾乎要失敗,突然間大聲叫道︰「我現在記得自己夢見什麼了。」因此妨礙我們分析工作的阻抗也同時使他遺 忘了此夢,而藉著克服此阻抗後,這夢又回到他腦海中。
同樣的,一位病人在達到某種分析過程後,也許會想起他好多天前所做過的夢,而這夢 在以前是完全被遺忘的。 精神分析的經驗已經提供另一個證據,說明夢的遺忘主要是因為對該事實的阻抗,而並非由於睡覺和清醒是兩個互無關聯的境界——雖然別的作家強調此點。我常常有這樣的經驗 (也許別的分析家與正在接受治療的病人也有同樣的經驗),在睡眠被夢吵醒後,我立刻以擁有的所有理智力量去進行解釋工作。在那種情況下我往往堅持如果不能完全瞭解便不去睡 覺。然而我就會有過這樣的經驗︰在第二天清晨醒過來時,完全把解釋以及夢的內容忘得一干二淨,雖然依舊記得我曾做過夢而且解釋過它。不但理智無法將夢保留在記憶內,反而夢 常常和解析的發現一起煙消雲散。但這並不像是有些權威人士所認為那樣︰夢的遺忘乃是因 為分析活動和清醒時刻的思潮間有一道精神的阻隔。
普林斯先生對我的「夢的遺忘」大加反對,他認為遺忘只是解離精神狀態所產生記憶喪 失的一種特殊情況,而我對此種特殊記憶喪失的解釋無法伸展到別種形式上,因此我的解釋 是毫無價值的。我要提醒讀者,在對這些解離狀態的描述上他根本沒有嘗試找尋一種動力性 的解釋。如果如此做的話,他必然會發現潛抑(或者更精確地說,由它而來的阻抗)是造成 精神內涵的遺忘與解離的主要原因。
在準備這篇文章的時候,我觀察到夢的遺忘和其他的精神活動之遺忘沒有兩樣,而且它 們的記憶也和其他的精神功能相似。我曾經記錄下許多自己的夢,有些是當時無法完全解釋,有些則根本未加解釋。而現在(經過一年到二年之間),我為了想得更多的實證而對某 些夢加以解析。這些分析都很成功;的確,我可以說,這些夢在經過長時間隔離後反而變得 比近期的夢來得更容易解釋,可能是因為我在這段時間內已把一些內在的阻抗克服了。在進 行這些分析時,我常常把以前的夢思和現在的加以比較,發現現在的總是較多,而且舊的總 是被包括在新的裡面。我起先很驚異,不過很快就不以為怪,因為發現自己很早就有要病人 訴說他們往日的舊夢,而把它當作昨日夢而加以解析的習慣——用同樣的步驟,並且可得到 同樣的成功。當我討論到焦慮的夢時,我將要提出兩個像這樣遲延解析的例子(請見本章丁 節的夢),我在得到這第一次經驗的時候,曾經準確地如此預測︰夢和心理癥的癥狀各方面 都很相像,當我用精神分析來治療心理癥——譬如說,歇斯底里癥——我不但要解釋那使他 來找我治療的現存癥狀,而且也必須解釋那早就消逝的早期癥狀;而我發現,他們早期的比 現在的問題更好解決。甚至在一八九五年,我在歇斯底里癥的研究上曾經替一位年齡大過四 十歲的女病人,解釋她十五歲時第一次歇斯底里癥的發作﹝6﹞。
接下來,我將提及許多關於解析夢更進一步但卻不互相關聯的論點。這也許能做為讀者 的引導,如果他想分析自己的夢來證實我說法的準確性。他必須要知道,解析自己的夢並不是簡單而且容易的事。雖然並沒有阻抗此種感覺的精 神動機,要察覺這種內在現像以及其他平時不太注意的感覺都需要經過不斷的嘗試。要把握那些「非自主的觀念更是難上加難,任何一位想這樣做的人必須對本書所提的各項事實感到 熟悉,並且在遵循這些規定進行分析的時候,必須不帶有任何先人為主的觀念、批評,或者是情感或理智上的成見。他必須要牢牢記得法國生理學家本納得對實驗工作者的規勸︰ 「Travaillercommeune bete」——即是說他必須具有野獸般忍耐地工作,並且不計較後果。如果你確實遵循這勸告,那麼此事就不再是困難的。 夢的解析常常不會在第一回合就完全解決的。在依循著一系列的相關後,我們常常會發 現自己已經精力消耗殆盡;而且當天不能再由那夢中得到什麼。最聰明的辦法是暫時放棄, 以後再繼續工作;那樣也許另一個夢內容會吸引住我們的注意,並且導出另一層的夢思。這 個辦法也許可以稱為部分的夢解析。
要使初學者明白即使他把握了夢的全部解析——一個合理合題的解析,而且顧及夢內容 的每一部分——他的工作仍未結束,乃是最困難的一件事。因為同一個還有別種的逃離他注 意的不同解析,如「過度的解析」。的確,我們不容易有這樣的概念︰即無數活動的潛意識 思潮掙紮著尋求被表達的機會︰而且也不容易體會到夢的運作常常把握著一些能涵蓋數種意 義的表達——就像神仙故事中的小裁縫的「一拳打死七個」。讀者埋怨我在解析過程中往往 加入一些不必要的技巧;不過實際的經驗將使他們知道得更多。
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證實塞伯拉首先提出的︰每個夢(或者是許多夢,或某種的夢)都 有兩種解析,而且兩者之間具有固定的關係,其中一個意義是「精神分析的」通常賦夢予某種意義;這通常具有孩童式的「性」的意義。另外一種他認為較重要的是「神秘的」,這裡 頭埋藏著夢運作視為更重要與更深刻的思潮。塞伯拉雖然引敘許多夢例來說明此兩點,但他並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我必須說塞伯拉的論斷並不成立。儘管他這麼說,多數的夢並不需要 過度的解析,尤其是所謂的神秘的解析,塞氏的理論和近年來所流行的理論一樣,他們都是企圖遮蓋夢形成的基本情況,而把我們的注意力由其本能性的根源轉移開來。不過在某些情 況下,我能夠證實塞氏的說法。藉著分析的方法,我們發現在某些情況下,夢運作必須面對將一些高度抽像的觀念轉變成夢的難題,而這些觀念是無法直接加以表現的,為瞭解決這問 題,它不得不把握著另一組的理智材料;而這材料和那抽像觀念稍為有些關聯(可以說是譬喻式的),並且要表現也沒有那麼多的困難。對於此種方法形成的夢,夢者會毫無困難地說 出其抽像意義;但是對那些中間插入材料的正確解釋則需要借助那些我們已經熟悉了的技巧。
我們是否能夠解析每一個夢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要記得,在分析夢的時候我們必須對抗那些造成夢歪曲的精神力量。因此問題是,我們的理智興趣,自律的能力,心理知識,以及解析夢的經驗是否足於應付內在的阻抗。通常,我們都能夠深入一些︰足以使我們自己相信此夢具有意義,足以讓我們驚鴻一瞥地窺見其意義。那些緊接著的夢亦常能證實我們對夢的假設。仔細觀察兩個連續的夢,我們常會發現甲夢的中心在乙夢中並沒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它們的解析常常是互補的。以前我已經學過許多例子說明同一晚上所做的許多夢通常應該視為整體來解析。 即使分析最徹底的夢也常常有一部分必須放置不顧;因為在解析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這部分是一些不能解開的互相纏繞著的夢思,而且也不能增加我們對夢內容的瞭解。這部分即是夢的關鍵,由此伸展至無知。由解析而得來的夢思並沒有一些確定的根源;它們在我們那錯綜複雜的思想世界中向各方向延伸。而夢的願望則由某些特別接近的纏繞部分長出來,這就和蘑菇由菌絲體長出來的情形相似。
現在我們必須回到有關夢被遺忘的一些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仍然無法從那裡推衍出任何重要的結論。我們已經知道清醒時刻的生命無疑地傾向於要把晚間所形成的夢給遺掉——不管是整個兒在睡醒後就忘掉,或者在白天當中一點點地忘卻;我們也知道遺忘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的阻抗,而它在晚間也早就盡其力量反對過了。但問題是,如果所說屬實,為何夢會在這阻抗的壓力下產生呢?讓我以最極端的例子來解釋(意即清醒時刻把夢中一切都忘掉,就好像從來沒有夢見一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這樣推論,即晚間的阻抗如果和白天一樣強,那麼夢就不可能會產生。因此結論是,晚間的阻抗力量較小,雖然並沒有全部失去(因為它仍然是夢形成的歪曲因素)。但我必定要假設其力量在晚間減弱,因此使夢形成 得以進行。現在我們很容易瞭解阻抗在恢復全力的時候為何能把它虛弱時所允許的事推翻掉。描述心理學告訴我們,夢形成的唯一規則是︰心裡必須處在睡眠狀態下;現在我們已經能夠解釋此事實︰睡眠使夢得以進行是因為精神內涵的審查制度減弱的結果。
無疑的,我們想把這點當作是夢遺忘的許多事實所能推衍出的唯一結論,並且以此為起 點更進一步地研究睡眠和清醒時刻中,這阻抗的能力相差多少。不過我想在此先暫停一下。當我們更深入研究夢的心理,我們將發現夢之形成可以從別的角度來看。譬如說︰也許那時對抗夢思表達的阻抗會迴避不見,但力量絲毫不減少。似乎二者都可以促進夢的形成,並且都能發生在睡眠狀態下。現在我們要暫時在這裡停頓一下,待會才再繼續討論(請見本章丁節)。
我們現在必須考慮另外一些反對我們解析夢的程序的意見。我們的方法是,把所有那些平時指引我們的有意義觀念棄之不顧,然後把注意力集中在夢的某一元素上,記下不由自主浮現和它關聯著的任何觀念。過後再更換一部分,又依樣畫葫蘆地重複一次。不管思潮往哪邊走,我們都讓它發揮,並且由一個題目轉移到另一個上面(雖然自己並沒有直接地參與),但我們有信心在最後得到夢所源起的夢思。
反對者的理由如下︰夢中某一元素能將我們帶到某處(即帶來某些結論)絲毫不值得驚奇;因為每個觀念都可以和某些東西相關聯,值得驚奇的是,這些漫無目的,而且任意的思想串列怎能導出夢思來呢?很可能是自我欺騙而已。我們一直跟隨著某一元素的聯想,然後為了某些理由而中斷。接著再遵循第二個元素的聯想。在此種情形下,原來並不受拘束的聯想會愈來愈窄。因為我們腦海裡仍然浮現著原先的思想,所以在分析第二個夢思時,我們很容易捉著和第一道思潮相關的聯想。然後竟然欺哄自己——認為已經找到一個連接夢中兩種元素的思想。因為我們任意地把思想連接在一塊(除了正常那種由一思想移形到另一個的情況以外),最後必須會找到許多我們形容為夢思的「中間思想」——這是沒有保證(即不知是否真實)的,因為我們不能知道夢思究竟是什麼——而且認為是相當於夢的精神替代。但這整套都是任意捏造的;不過是一種富有技巧的機會組合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只要他肯付出這些徒勞天功的代價,都能由夢編造出任何的解析。
如果只是面對這些反對意見,我們也只要如此辯駁就好了——即描述解析所造成的深刻印像;追隨某一元素過程間突然浮現出和夢其他元素的相關;以及除非事先有精神上的聯系,否則單單機會是不可能由夢中推衍出這麼多東西的。另外我們也能指出,這種夢解析和解除歇斯底里癥狀的方法是同出一轍的;而這方法的可靠性可以由癥狀的一起浮現與消除得以證實。或者可以這麼說,本書的論斷是由「插入的說明」而證實的。但這些都不能說明為何追隨某個無目的以及任意的思想串列就會達到一個事先存在的目標;不過我們並不需要回答這問題,因為這問題根本無法成立。
因為在解析夢的時候,雖然我們棄除一切意見,並讓任意的思想浮現,我們其實並非追隨著一些無目的的思想潮流。我們知道,能夠摒除的思想正是那些我們知道的有意義的思潮;然後一旦成功的完成摒除工作後,那些不知道有的目的想法——或者更明確地說,潛意識——就出面把持大局,從而決定了那些非自主的意志浮現。沒有任何的影響力可以使我們的精神力量去做一些無意義的思考——甚至任何精神混亂的狀態也不可能。而精神科醫師們太過輕易放棄他們對精神程序完整的信心。我知道,在歇斯底里癥和妄想病中,無目的的思潮和夢的形成一樣,是不可能產生的。也許這種無目的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呈現在任何內源的精神異常上。如果勞列的看法沒錯,那麼譫妄或者意志迷亂的狀態也是有意義的。因為我們之所以不瞭解是因為中間有個溝隙無法超越。在觀察這些病癥的時候我也有同樣的意見;譫妄之所以產生乃是審查制度不再掩瞞它的操作;即它們不再同心協力製造一些不被反對的新想法,反而粗率地把不合格的都刪除掉,因此剩下來的就支離破碎,不知所雲了。這審查制度的行為就像甦聯邊界的報刊審查委員會一樣,他們要把國外雜誌塗黑了好多段落後才允許留傳到他們所保護的民眾手中。
也許在器質性的腦部障礙中,思想能夠藉著一些偶然的關聯而自由推演;然而在心理癥中所謂的自由推演卻可以用那受到審查制度影響而被推到前台的思想串列(其意義被隱藏著)來說明。下面這些所謂表面關聯被認為是自由聯想(即不受意識的力量所主宰)的永真訊號——即藉著諧音,含糊不清的字義,暫時且和字義無關的巧合,或者是開玩笑玩弄字眼間所運用的聯繫。這些特殊的聯繫正存在於那些由夢元素通往中間思想串列之中;同樣的,它們亦存在於由中間思想通往夢思本身。我們很驚奇能在許多夢的分析上看到這種例子。架構於二思潮之間的聯繫,沒有哪一種是太過鬆弛以致於不配合,也沒有哪種玩笑是太過粗魯 而不能用。但是這種表面看來吊兒郎當的真正理由卻因而很快地被發現了。無論何時,當兩個元素之間有著很表淺或者是牽強的聯繫,它們之間一定還有一個更深刻以及正統的聯繫, 不過卻受到審查制度的阻抗。
表淺聯繫之所以盛行的真正理由不是因為捨棄了有意義的思想,而是由於審查制度所施的壓力。當審查制度封鎖了正常的通道後,當然表淺的聯繫就取而代之了。我們也許可以想像出這樣的類比︰一個山區為主要交通遭到阻礙(譬如說,洪水氾濫),但是與山區的通訊仍然可以利用那些陡峻不便的小徑(平時的獵人所利用)。
這裡我們要分辨兩種情況,雖然基本上來說它們是一樣的。第一個情況是,審查制度破壞了兩個思想之間的聯繫。它們從而不再受到它的阻抗。然後這兩個思潮相繼進入意識層面,二者間的真正連接被隱沒了,不過卻有層表線的聯繫(這種聯繫我們本來不會想到的)。這聯繫通常是附錄在那些並不受到壓抑,而且也並非是主要的聯繫所在。第二種情況是,兩個思想的內涵都各自受到審查制度的阻抗。因此必須以一種替代的形式呈現,不過在選擇兩個替代的時候,它們之間的表淺聯繫亦重複著該兩個思想之間的主要關聯。在這兩種情況下,審查制度都將正常以及嚴肅的聯繫轉移成一個表淺的,而且似乎是荒謬的關係。
因為有這種轉移的關係存在,所以我們在解析夢的時候,毫不猶疑地依賴著此種關係 ﹝7﹞。
這是精神分析最常用的兩個定理——即當意識層面的觀念被捨棄後,潛意識中有意義的概念則控制了整個現時的思想;而表淺的聯繫不過是一些更深層以及被壓抑的關聯的替代物而已。的確,這理論已成為精神分析的基柱。當我命令病人捨棄任何成見,把所有他腦海中浮現的事物告訴我時,我深信他不能摒除掉那些有意義的概念,而且雖然他提起的那些看來像是無邪或者是任意的事物,實際上卻和他的疾病有著關聯。另外一個病人所不懷疑的有意義的概念則是我的人格。至於這兩個定理的證明以及其重要性的體驗,則已經屬於描敘精神分析治療方法的領域了。在這裡,我們必須又暫時將夢的解析置於一旁。
由以上許多反對的意見當中,可得一真正的結論,即我們不需要把所有解析工作的聯想都視為夜間之夢的運作(請參閱第六章 甲節、丙節)。其實在清醒時刻進行分析工作時,我們以相反方向跟隨著一條由夢思通向夢元素的途徑,而夢運作所遵循的那條路線也和我們反向。這些途徑亦並非全部是雙線大道,卻可以兩面相通。似乎我們白天的分析就像是沿著新鮮的水道駕馭著木筏,有時遇見中間的思想,有時在這裡遇見夢思,有時在另一處。在這情況下,我們知道白天的材料亦會加入解析的行列中。也許夜間以後所增加的阻抗使得我們必須做更多的改道。我們遵循支徑的數目多少並不重要,只要它能帶我們到所要找尋的夢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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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乙、退化(後退)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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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辯駁了各種反對意見後,或者至少在顯露了我們防禦的武器之後,我們不應該再遲延那準備了很久的心理探討。現在讓我們把近來的主要發現摘錄一下︰夢是一種精神活動,和其他的一樣重要;其動機常常是一個尋求滿足的願望;它們之所以不被認為是願望,以及具有許多特徵與荒謬性,完全是由於精神審查制度在夢形成過程中加以影響的結果;除了迴避審查制度外,下述的因素亦在夢的形成過程中扮演著某種角色︰
①需要把精神材料凝縮起來,
②要能以影像來表現,
③需要一個合理可解的夢構造的外表(雖然不一定真)。
以上每一主張都導致一些心理假說和預測。因此我們必須探討夢的意願動機與夢形成的四種條件之間相互的關係,以及這些條件之間的相互關係,而且也必須找出夢在精神生活中的位置。
在本章的開頭,我引用了一個夢,因為它提醒許多我們仍未解決的問題。這個夢(關於被燃燒的童屍)並不難解析,不過由分析的觀點來看,它並沒有被完全解釋清楚。當時我問過這問題,為何這父親只夢見而不是醒過來,同時我們發覺那要孩子仍然活著的願望是他做夢的一個動機。在更進一步地討論後,我們將發現此夢還有另一個願望在運作。但目前我們可以這麼說,睡眠時思想程序的造成願望促使此夢的形成。
如果把此夢的願望達成刪除掉,那麼夢思與夢這兩個精神事件之間的差別就只有一個特征做為分野了。夢想也許是這樣的︰「我望見孩子屍體躺臥的房間傳來一些光芒,也許一枝蠟燭掉在孩子的身上,也許燒著我的孩子了。」夢毫不改變地反映出這些意念,不過卻以一種實際的情況來表現(好像在清醒時刻般的以感覺器官來感覺),這就是夢程序最顯明的特征︰某種思想,或者某些意欲的思想,在夢中都物像化了,且以某種情境來表現,好像親身體驗過似的。
那麼我們要如何解釋這夢運作的特徵呢?或者把範圍縮小點,我們要把它放在精神程序 的哪一個位置呢? 如果更仔細觀察此夢,我們將發現夢的顯意具有兩個互相獨立的特徵︰
①思想在這裡以 一種眼前的情景表現出來,而省略了「也許」這個字眼。
②思想被移形為景像以及言語。 在這個夢中,那個把期待思想改變成現在式的思想改變並不特別明顯,這也許因為夢中 的願望達成只扮演著次要的角色。
讓我們看另外一個夢例,譬如伊瑪打針——這裡,夢的意願並沒有脫離那被帶入夢境的清醒時刻之思想。它的夢思是這樣的一個條件子句︰「如果奧圖醫生應該為伊瑪的疾病負責,那該多好!」不過夢卻壓抑著此條件式,而以一個單純的現在式表現︰「當然,奧圖醫生應該為伊瑪的疾病負責。」這個就是夢(即使是最不改裝的)帶給夢思的第一個改變。我們不需要在這點浪費時間。在意識的幻想(白日夢)中,理想觀念也受到同樣的對待。當都德的Joyeuse先生在巴黎街頭流浪的時候(雖然她女兒相信他已找到一份差事,並且正在辦公室裡坐著),他夢見某些發展帶給他一些具有影響力的幫助,使他能順利找到工作——而他正是以現在式夢見的﹝8﹞。因此夢和白日夢同樣利用現在式。現在式是用來表達願望達成的時式。
第二個夢所具有的特色乃是將思想內容轉變成視覺形像(可以由這點和白日夢區分),對此形像我們不但賦予信心,並且像體驗過似的。我現在必須追加的是,並非每個夢都把概念轉變成能感覺的形像;有些夢只是許多思想的組合,不過因為具有夢的特質所以不能把它們排除在「夢」這類屬之外。我那個「Autodidasker」的夢(請見第五章 乙節第四個夢)就是一個例子。它所包含的感覺元素並不比我白天所想的要多多少。只要稍為長一點的夢裡面,必定有些元素沒有轉變成感覺的形式,它們就像清醒時刻那樣地被想起。另外我們要記得此種將觀念轉變成為感覺形像的事並非單純發生於夢中,在幻覺與幻影上亦可能發生(不管是發生在心理癥病患或是健康人身上)。簡而言之,我們現在所觀察到的關係並不全是排外的。不過這個夢的特徵(如果它呈現的話)仍然是最顯明,所以我們想像夢境的等候不會少掉它。但為瞭解它,我們必須再進行非常詳細的討論。
做為探究的開始,我想由許多夢的理論中撿出一個特別值得一提的。在一篇簡單的夢的 討論中,偉大的G.T.H.Fechner指出夢的性質︰「夢中動作的景像和清醒時刻的概念世 界是不一樣的。」這是唯一使我們瞭解夢特殊性的假說。
這些文字帶給我們「精神位置」的概念。我將不承認我們所知道的精神裝置具有已知的解剖學形式,而且我將儘量小心避免將精神位置和解剖學結構配合的誘惑。我們將侷限在心理學的基礎上,而我建議將這個把我們精神功能推動的裝置想像成複式顯微鏡、照相器材,或者這一類性質的東西。在這基礎上,精神位置就相當於此器材中初步景像得以呈現的那部分。我們知道在顯微鏡或者望遠鏡中亦存在此種理想點,雖然並沒有任何可觸摸的零件存在於此點上。我想我們不必因為這比喻不夠完美而感到歉疚,因為此種類比只不過是幫助我們瞭解那錯綜繁雜的精神功能——藉著把功能分解,並將不同的成分歸諸於此器材的不同部分。據我們所知,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利用這種解剖的方法去探討精神的工具,而我認為這樣做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我深信可以讓假設自由奔馳,只要我們能保持冷靜的頭腦,並且不把建築的骨架攪錯就好。因為第一次接觸任何無知的題目以前,我們都需要一些輔助觀念的協助,所以我將先提出一個最粗略以及踏實的假設。
根據上述的理由,我們把精神裝置想像成一個複式的構造,它的各個的成分我們將稱之為「機構」,或者為了更清楚的理由,把它稱為「系統」。然後我們可以預測這些系統間相互存在著一些空間的關係,就像望遠鏡內,各個系統鏡片所處的位置一樣。嚴格說來,並不必要假定精神系統具有空間的秩序。實際上只要有個確定的先後秩序也就夠了——即在某一個特定的精神事件上,系統的激發會遵循著一個特定的暫時秩序。在別的程序中,先後秩序可能就不一樣。這是可能的。為了簡便的理由,我們姑且把這個裝置的成分稱為「系統」。
首先這個由系統組成的裝置是具有方向的。我們所有的精神活動都是始於刺激(不管是內在或在外在的),終於神經傳導。據此,我們將給予此裝置一個感覺以及運動的開頭與結尾。精神程度或步驟通常由感覺端進行到運動端,所以精神裝置可以用上列圖表表示。(圖 一)
不過這也只是滿足我們好久以來就熟悉的需求——精神裝置必須具有像反射弧一般的構造,反射動作仍然是每種精 然後我們在感覺端加以第一次的分化。感覺刺激後,精神裝置會留下一些痕跡——我們可以把它稱為記憶痕跡,和這有關的功能則稱之為記憶。如果我們堅守讓精神程序附在系統 上的假說,那麼記憶痕跡必將使系統發生永久性的變化。但是就像在別處指出的一樣,同一個系統如果要留住不動,然而又要繼續保持新鮮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將是很困難的。因此,依據假設的原則,我們把這兩個功能歸諸於兩個不同的系統。我們假定第一個系統位於此裝置 的最前端,接受感覺刺激,但不留下絲毫痕跡,因此沒有記憶。在它背後的第二個系統,能將第一個系統的短暫激動轉變成為永久的痕跡。於是我們這個精神裝置的圖解就如前圖。(圖二)
我們知道記憶所保留的東西多於刺激感覺系統的感覺內涵。在我們的記憶中,感覺是互相聯繫的,尤其當兩個同時發生。我們把這事實稱為關聯。很明顯的,如果感覺系統沒有記憶的話,關聯的痕跡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先前的一個連接會影響新的感覺,那麼感覺元素在執行功能的時候就不免受到阻礙了,因此我們也必須假定記憶系統內必定存在有關聯的基礎。所謂關聯即是在阻抗減少以及使交往便利的途徑形成後,激動較易由此記憶元素傳給相關的另一記憶元素。
仔細考慮後,我們發現此種記憶元素的存在不單單只有一個,應該有好多個。這樣一來,由感覺元素傳導的同一激動就會留下許多不同的永久性痕跡。第一種記憶系統自然會記下同一時間發生的關聯,而同一個感覺材料在後來的記憶系統中則根據其他的巧合而安排,譬如說「相似」的關係等等。當然,要把這種系統的精神意義用文字來表達不過是浪費時間而已。其特徵視它與不同的記憶原料的關係而定——即是(如果我們想要提示一個更偏激的定理)在傳導此等元素帶來的激動時它所給予的不同程度的阻抗。
這裡我想插入一個一般性的評語,也許會有重要的啟示︰那些,沒有記憶力的感覺系統給我們意識層各種繁雜的感覺性質。另一方面,我們的記憶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腦海中的——都是屬於潛意識的,它們能被提升到意識層面,但無疑它們能在潛意識狀態下施展其活動。被形容為我們的「性格」的乃是基於我們印像的記憶痕跡。另外,那些對我們影響極大的印像——發生於我們早期的童年者——則幾乎不會變為意識的。如果記憶再度被提升到意識來時,它們的感覺性質和感覺相比,不是等於零,就是很少。如果下面這理論能被證實,那麼我們就很有希望能夠瞭解造成心理癥激動的原因,此理論即︰在系統中,記憶與意 識的特質是互相排外的。
對於精神裝置感覺端的構造,我們迄今仍未利用夢或其他精神活動所能獲得的知識。夢能夠讓我們瞭解這裝置的另一部分。在前面我們已經提到(第四章 前言後部分)為了瞭解夢 的形成,我們必須假設兩個心理機構,其中一個將另一個的精神活動加以審核(這包括將它 由意識層面刪除掉)。我們所得的結論是,這個批判的機構要比那受批判的更接近意識層 面,它就像一道篩子般,站在意識與後者之間。後來,我們認為有理由將此批判的機構和那 指導我們清醒時刻的生活、決定我們自主及意識行為的機構同體化(請見第六章 壬節)。如果我們把這些機構用系統來取代的話,那麼這些批判(審查)的系統必定位於此精神裝置的 運動端。現在我們要把這兩個系統加入我們所設立的圖解中,並表示它們和意識層面的關系。(圖三,見下頁)
運動端的最後一個系統屬於前意識,這表示此系統的激動程序能夠不再受到阻礙而直接 到達了意識層(如果其他的條件能夠滿足的話,譬如說達到某種程度的強度,或者那個被稱為「注意力」的功能有特殊的分佈等等)(請見本章己節)。這個前意識同時也掌握了自主 運動之鑰。我們把那位於它背後的系統為「潛意識」,因為除非經過前意識的協助,它無法到達意識層,而且通過這關卡時,其激動的程序必須受到改變﹝9﹞。 那麼夢形成的動力究竟要放在這些系統的什麼地方呢?
為了簡便起見,我們說是在「潛意識」中。但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會發現這並不全 對,因為夢形成的程序必須和屬於前意識的夢思相關系(請見本章丙節),但如果單只考慮 夢的願望,那麼我們將發現產生夢的動力是由潛意識所供給的。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我們把 潛意識系統做為夢形成的起點,就像其他的思想結構一樣,這個夢形成的促成者努力地想到 達前意識,然後藉以進入意識層。 由實驗知道,經由前意識通往意識的途徑,在白天時都因為審查制度的阻抗而封鎖,要 到晚上它們才有辦法度入意識層。不過問題是如何進入,以及要經過何種變動。如果夢思因 為晚間潛意識與前意識之間的阻抗力降低而得以潛入的話,我們的夢應該是概念式而不具有 幻覺式的性質。因此潛意識與前意識間審查標準降低只能夠解釋像「Autodidasker」之類的 夢,而不會產生那我們做為起點的「屍體被燃燒」的夢。
那麼幻覺式的夢究竟如何產生呢?我們只能說它激動的傳播方向是倒向的——它並非指 向運動端,反而是向著感覺端,而最終傳到知覺的系統。如果我們把清醒時刻潛意識的精神 程序形容為進行的。那麼我們就要把夢中的稱為後退的(regres-sive﹝10﹞)。 這個後退(退化)無疑是夢程序的一個心理學上的特徵,但我們要記得,這不單只發生 在夢中而已。回憶和正常思考的程序亦同樣需要精神裝置的此種後退作用——由一些繁雜的 概念回到架構成它們的記憶痕跡的原料上。但是在清醒的時刻,這種後退作用不會超過記憶 影像,它不會使知覺影像產生幻覺式的重現。為什麼夢中就可能呢?在提到夢的凝縮作用時,我們不得不假定某個概念所附著的強度可以藉著夢之運作而轉移到另一個概念上(請見 本章丙節)。也許就是這個正常精神程序的改變使得感覺系統的傳導得以反向,由思想概念開始,一直到完全鮮明的感覺上。
希望在討論目前這名詞的重要性時,我們沒有欺騙自己。因為我們所做的事不過是在命名一個錯綜複雜的現像而已。在夢中,當概念藉著後退而變成原來的感覺影像時,我們把它稱為「後退」。如果這名字不帶來一些新知,那麼它的命名又有什麼好處呢?我相信「後退」這名詞對我們是有用的,因為至少它連接了一個我們藉著圖解早就知道的事實(在這個圖解中,精神裝置是具有方向的。)現在,這圖解可要首次給我們帶來好處啦,因為只要再對它細察一下(不必再進一步推論),我們就可以發現夢的另一個特徵。如果把夢看為這假 精神裝置的「後退」現像,那麼我們就能解釋為什麼所有夢思的邏輯關係在夢的活動中會消失殆盡,或者難以表達出來。因為根據我們的圖像,這些關係並不存在於第一個記憶系統, 而是存在於後來的系統上;因此在後退為感覺形像的時候,它們必然失去表達力。在後退現像中,夢思的架構溶解為原先的材料。
什麼改變使得這白天不可能的後退現像得以產生呢?對此點,我們不得不滿足於一些假 定。這時每個系統必定在能量上有所改變,以致會更容易或更不容易激動,而在這種裝置上很多方法都可以產生同樣激動通道的改變。首先自然是睡覺狀態對感覺端所產生的能力變 化。在白天,有一道連續不斷的激動由此系統的感覺端流向運動端;晚上,這道激流停止了,因此再也不能阻擋激動的反向傳導。根據某些作家的意見,與外間世界隔絕可以解釋夢 的心理特徵。在解釋夢的後退現像時,我們必須考慮其他病態狀況下的後退(退化)現像。
對這些狀況,剛才的解釋根本用不上。因為雖然感覺流一直不間斷,後退現像仍然產生。對 於歇斯底里癥和妄想癥,及正常情況的幻影,我的解釋仍然是「後退現像」——即思想移形為影像——但能夠產生此種移形的思想,是與那些被潛抑或者是處在潛意識中的記憶密切相連的。
譬如說,我有一位最年輕的歇斯底里病患(一位十二歲的男孩),他因為受到一個紅眼 青面的恐嚇而不能入睡。這現像的源由是他四年以來得自另一男孩的潛抑記憶(雖然這有時會到意識層)。那位男孩送他一份關於孩童壞習慣所產生惡果的警世畫,包括手淫在內。我 的病人現在正因為這習慣而自責。他媽媽當時曾形容他這位行為不檢的孩子為紅眼青面(紅眼圈)。這就是他幻影的來由,而這又恰好提醒了他媽媽的另一個預言——這類的孩子長大 後變成呆子,在學校裡學不到東西,而且很早就會夭折。我這小病人實現了這預言的前一部分,因為他的學校成績毫無進展,而由他的自由聯想看來,他正害怕另一半的實現(我要多 說一點)。在經過治療後他能夠入睡了,神經質消失了,而在學年結束時,他得到優異的成績。
這裡,我要解釋另一位歇斯底里病人(四十歲的婦人)告訴我在她生病以前的一個幻 影。一天早上,她睜開眼楮,發現她兄弟在房間內(雖然知道他正在一個瘋人院內)。她的小兒子在她旁邊睡著,為了使這孩子免於因為看見舅舅而發生痙攣,她用床單蓋住他的臉。 這時那個幻影消失了。這個幻影其實是她孩童時期記憶的一個翻版。此記憶雖然是意識的,不過和她腦海中的潛意識材料有著密切的關係。她的保姆曾經提起她的母親(她很年輕就死 去了,當時我的病人才不過十八個月大)說她(母親)患有癲癇或是歇斯底里性痙攣,而這要歸咎到她弟弟(即病人的叔叔)以一床單罩頭扮鬼恐嚇的結果。因此這幻影和她記憶具有 相同的元素︰弟弟的出現、床單、恐嚇以及其後果。唯一不同的是,這些元素重組成另一種內容,而且轉移到別人身上。而明顯的動機(或者是它所取代的思想)是她害怕這位極像舅 舅的兒子會步他後塵。
我所引用的這兩個例子並不完全和睡眠脫離關係,因此對我想要它們證明的事來說,以它們為例子並非很適當。因此我要向讀者提起一位患有幻覺性妄想的女病人的分析以及我仍未發表的對心理癥病患的心理研究(按︰弗氏從未發表過這類題目的論文)。在這種思想後 退移形的情況下,我們發現記憶的力量不可小看,尤其那些源自童年時期,被潛抑或者留在潛意識的記憶;這記憶把那和它關聯而且被審查制度禁錮的思想拖入後退現像中,即是使它 像記憶那樣呈現出來。另外,在歇斯底里癥的研究中,我們發現幾個事實,即當我們把幼童時期的景像(不管是記憶或幻想)提升到意識層面時,它們是像幻覺般地被看到,而這特質 只有在用文字報告的過程中才消失。我們還發現到,在那些記憶很少是「視覺」的人,他們對孩童時候的早期回憶一直保留著鮮明的視覺狀態。
如果我們不忘掉孩童經驗以及源於它們的幻想佔據了夢思的大部分,同時又注意到這些 經驗的碎片常常在夢中出現,以及許多夢的願望皆源於它們,那麼我們就不能否認在夢中,思想之所以轉變為視覺形像,也許就是由於這些視覺記憶渴求復活,加壓於那些被摒除於意 識之外的思想,並掙紮著尋求一種幼童時期景物的替代品,因移形到最近的材料而被加以變更。幼童時期的景物不能靠自己復活,因此只好滿足於成為一個夢。
可以這麼說,幼童時期的景物(或者是它們幻想的產物)能夠成為夢的模型,那麼歇爾奈爾以及他信徒所謂內源刺激的假說就變成多餘了。歇爾奈爾(一八六一年)假定夢中呈現特別明顯或者特別多的視覺元素時,夢者一定處在一種「視覺刺激」的狀態下,即是視覺器官受到內源的刺激。我們不必摒棄這假說,但是只要假定這激動指的是視覺器官的精神感覺系統,那也就行了。不過我們也許可以更進一步指出,這種激動狀態是由某個記憶所引起的,同時也是某個曾經是視覺刺激的復活。我不能由自己經驗中舉出產生此種結果的幼童記憶。我認為自己夢中的感覺成分比別人的少。但是在我這幾年當中最鮮明與最美麗的夢裡,我不難由夢裡的幻覺式清晰當中溯源到最近或者是近期印像中的感覺部分。在第六章 壬節夢3,我記錄下一個夢,裡面有蔚藍色的海水,船上煙囪冒出來的褐色煤煙,以及深褐色和紅色的建築物——這帶給我極深刻的印像。如果論來源的話,那麼此夢必定可以追溯到某個視覺刺激。但是,什麼東西使我的視覺器官產生此種刺激狀態呢?這是一個和以前許多系列的印像相聯合的近期印像所造成的。我所夢見的顏色就是前天孩子們用玩具磚頭堆成而向我炫耀的精緻建築物的顏色。那些大磚頭同樣是深紅色,而小一點的也是同樣的藍色和褐色。這也和我上次遊歷意大利時的色彩印像有關︰淺湖以及lsonzo的美麗藍色和Carso的褐色(按即Trieste背後的灰石台地)。夢裡的漂亮顏色不過是記憶的重複罷了。
讓我們摘錄由這夢的特徵(即將概念內容投射為影像的力量)所學到的東西。我們也許沒有利用已知的心理學定律來解釋這夢運作的特徵,但我們已把它挑出來並形容為「後退現像」。當發生後退現像時,我們認為這不但是抗拒思想以正常途徑進入意識層的阻抗作用,並且也是具有鮮明視覺的記憶產生吸引的結果。感覺器官在白天源源不斷產生的進行性激流,當它們在晚間停止產生的情況下,也許會促進著「後退現像」的發生;在別種後退狀況下,由於沒有這輔助力量,所以引起後退的動機強度就要來得更大了。不過我們不能忘記,在夢中或者是病態情況下的後退,其能力的轉移必定和正常的精神生活有所不同。因為在前者,它可以使感覺系統產生完全的幻覺,而我前面對夢運作的「表現力」的討論,也許可以認為是夢思所引起視覺景色的選擇性吸引。 另外,後退現像在形成心理癥癥狀的理論中所佔的重要性地位,並不亞於那存在於夢中的。
因此我們可以分辨三種後退(退化)現像︰
①區域性的後退現像,這是指我們在系統中 所討論的。
②時間性的後退現像,指後退至古老的精神架構而言。
③形式的後退現像,指原 始的表達與表現方法替代了常用的。
這三種後退現像基本上說來是一個,而且在大多數情況 下一起產生。因為那些較古老的(時間上說來),也是較原始的,而且就精神區域學來說, 也更接近感覺端。在結束對夢中後退(退化)現像的討論時,我們必須提起一個不斷向我們衝擊的觀念(在我們更深入地研究心理癥時,這觀念會再度以不同的強度出現)︰整個說來,夢是退化到夢者最早期情況的例子,是夢者童年以及當時盛行的衝動,和表達方式的復活。在這童年的背後,我們可以望見種族進化的童年——一個人類進化的圖像,而個體的發展不過是生命的偶然情況的一個簡短的重複而已。我不禁覺得尼采的話是對的,他說夢中「存在著一種原始人性,而我們不再能直達那裡。」我們也許能期望由夢的解析中去瞭解人類的古老傳統 關於他那天賦的精神的瞭解。也許夢和心理癥保留著比我們期待的更多的精神古物,因此對那些關心並且想重建人類起源的最早以及最黑暗時期的種種科學來說,精神分析是最有價值 的。
也許我們對第一部分的夢的心理研究感到不滿意,不過我們應該這樣安慰自己︰畢竟我 們是向黑暗進軍呀!只要我們的起步不錯,由別的方法必定也能到達同一結論,那麼也許有一天我們會對自己的發現感到比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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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丙、願望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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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開頭所引述的燃燒童屍的夢,使我們有個好機會來考慮夢是願望達成這理論所面對 的困難。當然,如果有人說夢單單只是願望達成,那我們每個人都會感到驚奇的——這不單 單因為和焦慮的夢相反。當前面的分析顯露夢的背後還隱匿著意義與精神價值時,我們根本 沒有想到這些意義是如此統一的(單元化的)。根據亞里斯多德那個正確但簡短的定義︰ 「夢是一種持續到睡眠狀態中的理想。」既然我們白天的思想程序能產生那麼多的精神活 動,諸如判斷、推論、否定、期待、意念等等,為什麼在晚間就把自己單單限制在願望的產 生呢?相反的,不是有許多夢顯示出其他不同的精神活動嗎?譬如說「憂慮」。而本章開頭 那個燃燒童屍的夢不就是這樣一個夢嗎?當火焰的光芒照射在這位睡著父親的眼瞼上,他立 即推演出這樣的結論︰也許一枝蠟燭掉在他兒子身上,並且將屍體燒了起來。他把這結論轉 變成夢,並且將它裝扮成現在式的一種情境。此夢的哪個部分是屬於願望達成呢?在這個例 子,難道我們看不出,由清醒時刻持續而來的思想或者是新的感覺刺激具有壟斷式的影響力 嗎? 這些考慮都很對。我們不得不更進一步地去研究願望達成在夢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持 續入夢的清醒時刻的思想究竟帶有何種意義。 我們早就根據願望達成而把夢分成兩類。第一類很明顯地表露出願望達成,而另一類夢 的願望達成不但不易覺察出來,而且往往以各種可能的方法去掩飾。在後者的情況下,我們 知道是審查制度影響的結果。那些具有不被改裝的願望的夢大部分發生於孩童,不過,簡短 而且明明白白是願望達成的夢也似乎(我要強調這個字眼)一樣會發生在成人身上。 接下來要問的是,夢中的願望究竟源於何處?在提出此問題時,我們腦海中究竟還浮現 出其他什麼可能的種類,或者完全相反的影像呢?我想這個顯著的對比是白天的意識生活和 那潛意識的精神活動(只有晚間才會引起我們注意)。對於此種意願,我想到三種可能的起 源︰①它也許在白天即受到激動的,不過卻因為外在的理由無法滿足,因此把一個被承認但 卻未滿足的意願留給晚上。②它也許源於白天,但卻遭受排斥,因此留給夜間的是一個不滿 足而且被潛抑的願望。 ③也許和白天全然無關,它是一些受到潛抑,並且只有在夜間才活動的願望。如果再轉 到前面那個精神裝置的圖解上,我們就能夠把這些願望的源起勾畫出來︰第一種願望起於前 意識;第二種願望從意識中被趕到潛意識去;第三種願望衝動無法突破潛意識的系統。現在 的問題是,這些不同起源的願望對夢來說是否具有相同的重要性,而且是否有同樣的力量促 使夢的產生? 如果把所有已知的夢在腦海內思索,那麼我們立刻要加上第四個願望的起源,就是晚間 隨時產生的願望衝動(譬如說,口渴或者是性需求)。我們認為夢願望的源起並不影響它促 成夢的能力。我又想到那小女孩因為在白天延遲了遊湖的計劃而做的夢,和其他我記錄下的 孩童的夢(請看第三章 ),我把它們解釋為前一天未滿足但也沒有被潛抑的願望。至於那些 白天受潛抑的願望,在晚上化而為夢的例子,多到不勝枚舉。對此類我只想提一個很簡單的 例子。夢者是個很喜歡作弄別人的女士。有一次一位比她年輕的朋友剛剛訂婚,許多熟人問 她︰「你認識他嗎?你對他的印像如何?」她的答案都是一些應酬的贊語,而實際上她隱藏 了自己真正的批評,雖然她很想照實說出來——即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以打計算的 人,很多的意思)。當天晚上她夢見別人問同樣的問題,而她以此公式回答︰「如果再要訂 購的話,只要寫上編號就行了。」經過分析無數的例子後,我們發現如果夢曾經被改裝,那 麼其願望是源於潛意識,而且在白天是無法被覺察到的。因此我們第一個印像是,所有的願 望都具有相同的價值與力量。 但事實是相反的。雖然我無法在此提出任何證明,不過我卻要強調這假定,即夢願望的 選擇是更加嚴格的。當然,我們毫無疑問的可以由孩童的夢證實白天不能滿足的意願能夠促 使夢的產生。但我們不應該忘記,這只是孩童的願望,是孩童所特有的願望衝動的力量。我 很懷疑成人白天沒有滿足的願望是否足以產生夢。我寧可這麼想。當我們學會以理智來控制 本能生活後,我們愈來愈不能形成或保有這種對孩童來說是很自然的強烈願望。對於此點當 然會有個人間的差異,有些人能把這種幼童式的精神程序保留得更久些——這就像那本來很 鮮明的視覺想像力地逐漸衰微一樣。不過一般說來,我認為一個白天被滿足的願望是無法使 成人產生夢的。我隨時準備這麼說,源於意識層的願望會助成夢的產生,不過卻僅止於此而 已。如果前意識的願望無法得到別處來的援助,夢是無法產生的。 它的來源實際上是潛意識。我相信意識的願望只有在得到潛意識中相似意願的加強後才 能成功地產生夢。由心理癥病患的精神分析看來,我相信這些潛意識的願望永遠是活動的, 只要有機會,它們就會和意識的願望結成聯盟,並且將自己那較強的力量轉移到較弱的後者 上﹝11﹞。因此表面看來意識的願望獨自產生了夢,不過由夢形成的某些不顯眼的特徵可以 看出潛意識的痕跡。這些永遠活動,永不滅亡的潛意識願望使我想起那有關帝坦族人的神話 故事︰已經記不清楚到底經過多少年代,這些被勝利神以巨大山嶽埋在地底的族人,仍然 不時因為他們那強勁四肢的痙攣而造成大地的震顫。不過根據心理癥的心理研究,我們知道 這些遭受潛抑的夢都是源於幼童時期。因此我想把剛才下的結論(即夢願望的起源是沒有關 系的)取消,代之以另一個︰夢中呈現的願望一定是幼童時期的。在成人,它源起於潛意 識,而孩童由於前意識和潛意識之間仍未有分界(仍未有審查制度的產生),或者只是在慢 慢地分化,仍未清楚,所以它的願望是清醒時刻的未滿足且未加以潛抑的意願,我知道這結 論不能絕對正確,不過卻能常常屬實(即使在一些我們不懷疑的例子中),因此當作是一般 性的推論,倒也未嘗不可。 所以,我認為清醒時刻的願望衝動在夢形成的時候是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除了是夢內 容的贊助者之外(供給一些真實感覺的材料),我不知道它們還有什麼作用。現在我將以同 樣的思路去考慮那些白天留下來的精神刺激(但並非願望)。當我們睡覺的時候,我們也許 能將清醒時刻思潮的潛能暫時停止。能夠如比做的人都能睡得很好,拿破崙一世就是一個很 好的例子。但我們並非常常能夠成功,或者完全成功。一些仍未解決的問題,令人頭痛的煩 憂,太過強烈的印像——這一類的事情甚至使思想的活動持續至睡眠,並且把持了那我們稱 為前意識系統的精神活動。我們可以把這持續入夢的思想衝動分成下面幾類︰ 1、由於一些偶然的原因,無法在白天達到結論者。 2、那些因為我們智慧的不足,而無法完全處理者。 3、那些在白天被排擠與潛抑者。 4、由於前意識在白天的作用使這處在潛意識中的願望受到往往是強有力的激動者。 5、那些無關緊要的白天印像。因為無關緊要所以未被處理者。 我們毋需低估那些由白天殘留下來而入夢的精神強度的重要性,特別是那類白天未解決 的問題。我們確知此種激動在晚間仍然繼續為表現而掙扎,而我們也可以同樣的自信來假 定,在睡眠狀態下,前意識的激動不按正常途徑進行到意識界。晚間,如果我們的思想能以 正常途徑通往意識層,那麼我們一定沒有睡著。我不知道睡眠狀態能到底會給前意識帶來什 麼變化﹝12﹞,但無疑的,此特殊系統在睡眠時的能量變化一定是造成睡眠的心理特徵(而 這系統亦控制了行動的能力),不過在睡眠時卻癱瘓了。另一方面,除了潛意識續發性的變 化外,我實在不能在夢的心理中找到任何睡眠所造成的變化。因此在睡眠中除了由潛意識而 來的願望激動外,沒有任何的源由可以造成前意識的激動;而前意識的激動必須得到潛意識 的加強,同時必須和潛意識一起攜手通過迂迴的通路。但前一天在前意識的遺留物究竟對夢 有何影響呢?無疑的,它們必定大量地尋求入夢的途徑,即使在夜間也想利用夢內容來進入 意識層。的確,它們有時控制住夢的整個內容,並且迫使它進行白天未完成的活動。這些白 天的遺留物除了願望外,自然還有別的性質。在這裡我們要觀察它們到底要滿足何種條件才 能進入夢中。這是很重要的,也許和「夢是願望達成」的這個理論有著決定性的關係。 讓我們以一個前面提過的夢為例吧。我夢見我的朋友奧圖像生病似的,好像患了甲狀腺 機能亢進癥狀(請見第五章 丁節第四個夢)。在做夢的前一天,我對奧圖的臉色感到憂慮, 這憂慮就像和他有關的其他事情一樣,令我感到非常關切。我想這關切一定和我一起入睡, 我也許很焦慮地知道他到底什麼地方不對勁。這個憂慮終於在做夢的那個晚上得以表露—— 其內容不但無意義而且也非願望達成。於是我開始調查這憂慮不恰當的表現(夢)的來源。 經過分析後,我發現自己將這朋友和L男爵仿同,而我則和R教授仿同。對於選擇這特殊的 替代,我只有一個理由解釋。我一定整天都在潛意識內向R教授仿同,因為藉著仿同作用, 我孩童時期不朽的願望——自大狂的願望——才得以滿足。而對我朋友的仇視(在白天當 中,一定受到排擠)則混水摸魚,取得機會而竄入夢中,但我日間的憂慮亦藉著一些替代品 從夢內容中表露出來。這白天的思想(並非願望,反而是憂慮)和在潛意識受到潛抑的幼童 時期思想相關聯的結果,使它得以(經過適當的化妝後)進入意識層。這憂慮愈是擅權,那 麼連接的力量就愈大;而這憂慮和願望之間,並不需要有任何的關聯。事實上,在我們這個 例子中,的確是如此。 也許,再繼續對這問題加以考慮是有必要的——即如果夢思的材料和願望達成剛好相反 時——如一些適當的憂慮,痛苦的反省,困擾的現實,夢會變為怎樣?可能的結果可略分為 二︰①夢的運作成功地相反觀念取代了所有的痛苦概念,因此壓制了歸屬它們的痛苦感情, 結果造就了一個簡單而令人滿意的夢——一個看來是願望達成的夢,對於此點,我不必多說 了。②這痛苦的經驗也許能進入顯夢,雖然經過修飾,不過卻能或多或少地被認出來。就是 這類的夢使我們懷疑夢是願望達成這理論的真實度,因此需要再繼續探討。對這種帶有令人 困擾內容的夢,我們的反應也許是漠不關心,也許具有整個困擾情況所涵蓋的痛苦感情,甚 至發展成焦慮或驚醒。 不過,由分析結果看來,這些令人不快的夢,也和別的夢一樣,同是願望達成。一個屬 於潛意識的而R受壓抑的意願(它的滿足對自我來說是痛苦的)在白天痛苦經驗的不斷激發 下,把握時機,支援它們,因此使它們得以入夢。在第一種情形下,潛意識和意識的願望相 符合。在第二種情形下,意識與潛意識(潛抑與自我)之間的不調和則被洩露了。而這就像 神仙故事中,神仙給那對夫婦的三個願望的情況一樣(請看第七章 注﹝24﹞)。這種潛抑願 望得以呈現後所帶來的極大滿足也許能夠中和那白天遺留物所附帶的不快(請參閱第六章 辛 節)。在此種情況下,夢者的感覺是漠不關心,雖然它同時滿足了願望和恐懼。或者睡覺時 的自我在夢的形成中佔據了一個更大的地位,因此對那潛抑願望的滿足產生強烈的悔恨,甚 至會以焦慮感來中止夢的進行。因此我們不難發現不愉快的夢和焦慮的夢同樣是願望達成, 這和我們的理論是一致的,而且這和那些明明白白是願望達成的夢沒有兩樣。 不愉快的夢也許是種處罰的夢。我們必須承認,因為對這種夢的認識使我們夢的理論增 加許多新知。在這些夢中得以滿足的也同樣是潛意識的意願,換句話說,這個願望要處罰夢 者,因為他擁有一個被禁忌的衝動。到目前為止,這些夢還能滿足下面這條件︰即夢形成的 動力,必須由屬於潛意識的某個願望所提供。但是經過仔細心理解析後,我們發現它們和其 他的願望的夢有所不同。在第二類的情況下,夢形成的願望是屬於潛意識並且受到壓抑的, 但在處罰的夢中,雖然同樣屬於潛意識,不過並非潛抑,而是屬於「自我」的。因此,處罰 的夢顯示自我在夢的形成上也許佔有更大的份量。如果我們以「自我」和「潛抑」來取代 「意識」和「潛意識」的對比,那麼夢形成的機能也許就會更清楚些。不過在這樣說以前, 我們必須知道心理處罰的夢不一定源自白天發生痛苦事件的情況下。相反的,當夢者感到自 在時最容易發生——白天的遺留物是一些令人滿意的思想。不過它們所表達的滿足卻是被禁 忌的。這些思想不能在顯夢中發現,除了其反面以外,而這就和前述第一類的夢相同。因此 處罰的夢的特徵是︰其夢形成的願望並不源於潛抑的材料(雖然是在潛意識),而是因它引 起的處罰意願——屬於自我但同時也是潛意識的(即是前意識﹝13﹞)。 這裡我想報告一個自己的夢,來說明前面所說的話,尤其是關於夢的運作如何處理前一 天的余痛。 「開始是很不明顯。我告訴太太,我有些消息要說給她聽,那是一些非常特別的。她害 怕起來,並且說她不想聽。我向她保證這些消息一定會使她高興,於是開始向她敘述我們那 孩子所屬的軍團寄來一筆錢(5000Kronen)﹝14﹞……一些關於優異的表現……分佈……。 這時我和她走進一間小房間(看來有點像倉庫),去找些東西。突然我看見孩子出現。他沒 有穿制服,而穿著繃得緊緊的運動服(像只海豹?)還戴著頂小帽。他爬上碗櫃旁邊的藍 子,似乎想把什麼東西放在櫃子上。我叫他,他沒有回答。看來他的臉或前額都被繃帶縛 著,他用手在嘴巴裡攪動半天,把一些東西推進去。他的頭髮亦閃著灰色光芒。我想︰「難 道他已經損耗得那麼厲害嗎?他也有了假牙?」我還沒有來得及再叫他一次,就醒過來,不 感到焦慮但卻心跳得厲害。這時手錶指著︰早晨二點三十分。 要完全加以分析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強調幾個重點。前一天的痛苦期待產生了這個 夢——我們又一個星期沒接到在前線打仗的孩子的訊息了!我們很容易由夢的內容中看出, 他不是受傷便是被殺害。在夢開始的時候,我們很容易看出來,夢運作很辛勤以地一些相反 的事物來取代那些令人因擾的思潮,如我要說一些令非常愉快的消息——關於寄來的錢…… 優異……分佈(這筆錢源於我行醫時的一件令人滿意的事蹟,因此想要把此夢脫離原來的主 題),但是這努力失敗了。我的太太懷疑一些可怕的事,拒絕聽我說。這個夢的偽裝太過淺 薄,因此它想壓抑的事到處都把它戳破。如果我的孩子戰死了,那麼他的戰友會將他的東西 寄回來,而我將把這些東西分給他的弟妹或者別人,通常優異獎是頒發給那些光榮戰死的軍 人。因此夢雖然掙扎,但卻也表露了他起先想否認的事實,而同時願望達成的傾向也藉著歪 曲的形式來呈現。(夢中這種場地的改變,無疑的,可以視為塞伯拉所謂的門檻象徵)(請 看第六章 壬節)。確實,我無法說出什麼東西造成此夢的動機力量(因此表露了我這困擾的 思潮)。在夢中,我的孩子不是掉下來(falling。按︰在戰場掉下來,即死去之意),而 是爬上去——事實上,他以前是很優異的爬山家。他沒有穿制服,反而穿運動裝;這表示我 現在害怕他發生意外的地方卻是他以前發生過的,因為他曾在一次滑雪運動中跌下來,把大 腿給摔斷了。另外,他穿著的樣子使我立刻想起某個年輕人——我們那個可愛的外孫兒,而 他那灰頭髮使我想起後者的父親——他在戰爭中度過好難挨的日子。這又是什麼意思 呢?……我已經說的夠多了。——場地是一個倉庫,還有一個他想從那兒拿某些東西的碗櫃 (在夢中變成「他想放入某些東西」)——這無疑暗示著我自己找來的一件意外。那時我才 兩三歲。我爬上倉庫小房的凳子上,想拿碗櫃或桌子上某些好吃的東西。小凳子被弄翻,它 的邊緣打中我下巴的後部;想來我那時很可能就把所有的牙齒都敲掉。此回憶伴隨著這樣的 一個告誡︰敲的好而這好像是指向此勇敢士兵的敵意衝動。藉著更深層的分析,我發現那隱 匿著的衝動竟在我孩子的可怕意外事件中得到滿足——這是老頭子對年輕人的嫉妒(而在真 實生活中,他卻認為自己完全地把它壓制著)。毫無疑問的,悲痛的感情——像這種災難確 實發生後所帶來的——為了取得一些慰藉必定會找尋此種潛抑的願望達成。 我現在能很清楚地解說潛意識對夢所扮演的角色。我不得不承認有一大類的夢,其產生 的原因大部分或完全源於白天生活的殘遺物。讓我們再回到奧圖的夢。如果我對朋友健康的 憂慮沒有持續入眠,那麼那個期待自己將升為教授的願望也許就會使我安安靜靜地睡過整個 晚上。但單單憂慮本身也不能造成夢。夢形成所需的動力必須由願望來提供,而要怎樣才能 捉住一個願望來做為夢的動力來源,這就是憂慮的事了。 也許可以用一個類比來說明這種情況。白天的思潮在夢中扮演著一種企業家的角色;但 就如一般人所說的,企業家雖有頭腦,如果沒有資本他也是無能為力的。他需要一位資本家 來支持各項費用,這個負責精神消費的資本家毫無疑問而且一定是源於潛意識的願望——不 管清醒時刻的思潮是何種性質。 有時候資本家本身就是企業家。在夢中,這是常見的。一個潛意識的願望被白天活動煽 動起來而形成夢。另外,我這個類比中各種可能的經濟情況,在夢中都找到對應的地位。企 業家本身也許亦下些小投資,幾個企業家也許共同尋求一個資本家的援助,或者幾個資本家 聯合支持某企業家的資金。同樣的,我們見過具有許多願望的夢。還有其他相類似的情況, 可以一一道來,不過對此我們卻沒有更進一步的興趣。我們以後將再詳細論及夢的願望。 上述類比的第三種比較元素,即企業家所能動用的那筆適當的資金(在類比中是資金, 在夢中則是精神能量),在形成夢構造的細部仍然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在第六章 的轉移作用 及表現方法中我曾指出,在夢中都能找到一個感覺強度特別鮮明的中心點。一般說來,這個 中心點就是願望達成的直接呈現,因為如果把夢運作的轉移作用除去後,我們將發現夢思各 元素的精神強度都被夢內容各元素的感覺強度所置換。而鄰近願望達成的元素和它的意義毫 無關係,它們不過是和願望相反,且令人困擾的思想的衍生物而已。它們是藉著與中心元素 的人造的聯繫而得到足夠的強度,因此得以在夢中呈現。所以願望達成得以表現的力量並非 集中一點,而是像球形般的擴散在其四周。它所包圍的一切元素——包括那些本身不具有意 義的——因此都有足夠的力量得以表現。在那些具有數個願望的夢裡,我們可以很輕易地將 個別願望達成的範圍界定出來,而夢中的溝隙則是這些範圍之間的邊界地帶。 雖然前述的討論減少了白天遺留物在夢中所佔據的重要性,但還是值得給它們更多的注 意。它們一定是夢形成的重要成分,因為我們由經驗中發現這令人驚異的事實,即每個夢內 容都和最近的白天印像——通常是最不明顯的——有所聯繫。直到目前為止,我們還不能解 釋為何這是需要的。當我們把潛意識願望所扮演的部分記在腦子裡,同時到心理癥病患那裡 去找尋資料,那麼這需要性就很明顯了。由心理癥病患那裡我們知道潛意識的概念本身是不 能進入前意識,因此只能藉著和已經是屬於前意識的無邪概念發生關係,同時把自己的強度 轉移過去,掩蓋著自己,從而對前意識加以影響,這就是轉移作用﹝15﹞。它可以解釋心理 癥病患精神生活的許多現像。這無端獲取極大強度的前意識概念,雖然被轉移,也許並沒有 受到改變,也許會因為受到那轉移內容的壓力而被修飾。我希望各位能原諒我由日常生活中 取得類比。我認為這種受潛抑的觀念和在奧地利的美國牙醫師相似,他無法在這裡開業,除 非他請一位合法的醫師代他簽字,並且在法律上「庇護」他。就像成功的開業醫師很少和這 種牙醫師結成聯盟,那些在前意識中就已經吸引廣大注意的前意識或意識的概念也不會被選 上與潛抑的概念聯合。因此潛意識比較喜歡和前意識那些不被注意、漠視或剛被打入冷宮 (排擠)的概念攀上關係。在關聯的條規中,有一條大家很熟悉的(由經驗加以證實)︰如 果概念在某方向得到密切的聯繫時,它曾排擠其他的各種新聯繫。我以前曾據此建立歇斯底 裡麻痺的理論。 如果假定由心理分析過程中所發現的對潛抑概念的轉移亦在夢中運作時,我們可以一下 子就解決兩個夢之謎︰即每個夢的分析上我們都可以發現一些新近發生的印像組入夢的結構 中,而且這新近的元素通常是瑣碎的。這些新近發生而且沒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元素,其所以 會以替代古老夢思的姿態入夢的理由是它們最不怕阻抗的審查(我在第五章 甲節分析部分曾 經提過此事)。雖然這些瑣碎元素之所以較易入夢的事實可用不受審查制度阻抗來解釋,不 過近來發生的事物之所以經常呈現的事實亦指出轉移作用存在的必要。這兩件事都滿足了潛 抑的要求(一些仍然不發生關聯的材料)——選用那些沒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元素是因為它們 沒廣泛的關聯,而選用那些近來的元素則是因為它們還未有時間去形成關係。 因此我們知道這些被分類為無舉足輕重地位的白天遺留物,不但在夢形成中(如果它有 份的話)由潛意識中借來某些東西——即那些潛抑願望所具有的本能性力量——而且以一些 不可分的東西提供給潛意識——即轉移現像所需要的附著點。如果想由此點更深入去探討心 靈的過程,那麼我們就應該更深入瞭解前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相互作用——這可由心理癥的 研究上達到,不過夢對此點卻毫無幫助。對白天的遺留物,我還有一件事要說,它們毫無疑 問是真正的睡眠的打擾者,而夢不但不是,反而保衛著睡眠。我以後將再度回到這論題中。 直到目前為止,我一直都在討論夢的願望︰我們追溯到潛意識的來源,並且分析過它們 和白天遺留物的關係——而這遺留物也許是種願望,一種精神衝動或者乾脆是最近產生的印 像。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都可以解釋各種各樣的清醒時刻的思潮在夢的形成中所扮演角色的 重要性,甚至以這思想串列為基礎,我們亦可以解釋這種極端的例子——即夢追求著白天的 活動,並且為真實生活中未解決的問題達至稱心如意的結論。我們所欠的只是一個這樣的例 子——分析其幼童時期或者是潛抑的願望,藉著這願望的力量使前意識的活動達至如此的成 功。但是這一切卻不能使我們對此問題——即為何潛意識在睡眠當中除了是願望達成的動力 外沒有提別的什麼東西——有更進一步的瞭解。這問題的解答將使我們更瞭解願望的精神性 質。我想以前述精神裝置的圖解來解答。 我們毫不懷疑此精神裝置在到達今日的完整性前必定經過長時期的演化過程,讓我們先 回述其早期的演化過程中的功能。由一些必須以別的角度予以證實的假說看來,這精神裝置 的力量起先是使自己儘量地避免遭受刺激﹝16﹞。因此其最早期的構造是根據反射裝置的藍 圖而製造的,接受的感覺刺激可以很快地經過運動途徑而產生反應。不過它所面對的生命危 機卻干擾著這簡單的機能。另一方面這精神裝置所以會更一步地發展也是基於此種原因。它 首先面對的生命危機是主要的肉體需求。內在需求所產生的激動要由行動中找尋發洩,這可 以形容為「內部變化」或者「感情的表露」。如一位饑餓的嬰孩會無助地大喊大鬧。但情勢 毫不改變,因為源於內部需求而產生的激動,並非只能產生暫時性衝擊的力量而已,它是連 續不斷。只有經過某種處理後才能發生改變(如嬰孩這例子,則是經由外來的協助)——即 達到「滿足的經驗」後才能使內源之刺激終止。這「滿足的經驗」的主要成分是一種特別的 感覺(在我們這例子當中,則是營養),而它在腦海中所留下的記憶影像自此以後和需求所 產生激動的記憶痕跡相關聯。這聯繫建立後,一旦此種需求再產生,就會立即引起一種精神 衝動,重新加強此感覺的記憶影像,並再度喚起此感覺,換句話說,即重新建立第一次滿足 的情況。此種衝動我們稱之為願望。而感覺的重現即是願望的滿足。由需求產生的刺激直接 造成感覺的充盈乃是滿足願望的最短途徑,我們也許可以假定一個在原始精神裝置所確實遵 循的途徑,即願望終於幻覺。因此第一種精神活動的目標在於對感覺的仿同﹝17﹞,即是重 復著和滿足需求有關的感覺。 生命的痛苦經驗一定使此種原始的思想活動變成一種續發而且更合宜的行動。這種經由 裝置內後退作用的捷徑所建立的知覺仿同,對心靈其他部分的影響和外來的知覺刺激並不一 樣。因為滿足並不能接在它後面。而且需求仍然存在。這種內源的精神充盈只有在不停的產 生下才能和外在的刺激具有相同的價值——事實上這種情況可發生在產生幻覺的精神病患以 及饑餓幻想的情況上——藉著對其願望對像的附著而消耗整個精神活動。為了要更有效地應 用此種精神力量,它必須在後退現像仍未完成前將它斷絕,使它不超過記憶影像之外,並且 能夠尋求其他的途徑以達成我們所希望的經由外在世界而得到知覺仿同﹝18﹞。這種抑制後 退現像,以及跟著把激動分開來的現像乃成為控制隨意運動的第二類系統的工作——第一次 將行動導向預期的目的上。但是,所有這些複雜的精神活動——由記憶影像到外在世界所建 立的知覺仿同——不過只是形成願望達成(這是經驗認為需要的)團團轉的途徑而已 ﹝19﹞。畢竟思想也沒有什麼,它不過是幻覺式願望的一種替代品而已,而很明顯的,夢必 須是願望達成,因為只有願望才能使我們的精神裝置運作。由這觀點看來,夢——經由後退 現像的短路以滿足願望——不過是我們所保存的精神裝置的原始運作方式,這種方式早就因 為缺乏效果而被捨棄了。這個曾經一度操縱著清醒生活的方法——那時候心靈仍然年輕,而 且能力不強——現在似乎被放逐到晚間去。這就像我們在托兒所中所見的那種被大人捨棄的 原始工具——弓和箭。夢是那已經被廢除的幼童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此種精神裝置的運作方 式在正常的情況下是被壓抑的,但是在精神病患中卻又重新建立,而且在與外在世界的關係 上,洩露出它們的不滿足我們需求的事實﹝20﹞。 很清楚的,潛意識的願望衝動亦企圖在白天發生作用,而那轉移作用的事實(精神病癥 亦然)很明顯地指出,它們很努力地想藉著前意識通往意識層的路途上擠壓出它們的路,並 且獲得控制行動的力量,因此潛意識與前意識之間的審查制度——這個是夢迫使我們去假定 的——應當受到我們的承認與尊敬,因為它是我們心理衛生的守護者。那麼我們是否應該這 麼想,此守護者在晚間的鬆弛是一種粗心大意的行為,因為這種潛意識中的潛抑衝動得以表 露,並且使得幻覺式的後退現像再度發生。我想不是,因為這重要的守護者去休息的時候— —而我們可以證實這睡眠並不很深——它也同時關閉了行動力量的大門。不管那正常狀況下 被抑制的潛意識衝動在台上如何高視闊步,我們仍無需擔心,因為它們是無害的,因為它們 不能使那可以改變外在世界的運動裝置產生運動。睡眠保證了那必須加以防守的要塞的安 全。但如果這種力量的病態減弱,或者潛意識激動力量的病態加強,同時前意識仍然充滿著 潛能,通往行動力量的病態加強,同時前意識仍然充滿著潛能,通往行動力量之門仍然敞開 時,情況就不那麼單純無礙了。在此種情況,守護者招架不住,潛意識的激動壓倒前意識, 因此控制了言語和行動,或者強有力地造成幻覺式的退化,從而藉著知覺吸引所造成的精神 能量分佈而指導著那並不為它們設計的精神裝置。我們把這種情況稱為精神病。 我們現在最適於再繼續搭建心理的骨架。雖然我們停頓在介紹潛意識與前意識那點上, 但是我們有理由再繼續談論我們所謂的「願望乃是造成夢的唯一精神動力」。我們已經接受 了這觀念,即夢永遠是願望達成。其理由是它們都是潛意識系統的產物,而它的活動除了願 望達成外,沒有別的目標,而且除了願望的衝動外,不擁有別的力量。現在如果我們再堅持 一會兒——關於此種基於夢解析的事實而設立具深遠意義的心理推測——那麼就有責任證明 此種推測將夢置入也能包括別種精神活動的聯繫上。如果潛意識這個系統存在的話(或者是 與它類似而適合於我們討論的東西),那麼夢不可能只是它的唯一表現。每一個夢都可能是 願望達成,但除了夢以外必定還有別種形式的願望達成。事實上關於所有心理癥癥狀的理論 亦說明了一點︰它們亦可以當著是潛意識願望的滿足﹝21﹞。我們的解釋不過是使夢成為那 類對精神科醫師具有重大意義的第一個成員而已,而且對夢的瞭解不過顯示了精神病學所遭 遇問題的純粹心理學方面的解釋﹝22﹞。 這一類願望達成的其他分子,如歇斯底里癥,具有一個基本的特徵,而此特徵不能在夢 中發現。在本書常常提到的研究中我們發現,為了要形成歇斯底里的癥狀,腦海中的兩道主 流必須要會合。這些癥狀不單單是一個可實現潛意識願望的表露,前意識中必定還有一個滿 足的這個癥狀的願望。因此這些癥狀至少有兩個決定性的因子,各自源起於兩個和此衝突有 關的系統。就和在夢中一樣,它們對更進一步的過度決定並沒有限制。據我的瞭解,這些不 來自潛意識的決定性因子,都毫無例外地是對抗潛意識願望的思想串列,譬如說一種自罰。 於是我可以這麼說︰歇斯底里癥只有在那由不同精神系統源起的兩個相反願望得以在單一的 表露中相會合而得到滿足的時候才能產生(請和我最近述及的有關歇斯底里癥的起源的論 文——歇斯底里幻想以及它和變性的關係——相比較)。在這裡,例子對我們的幫助不會很 大,因為除了非常詳細地說明此種複雜情況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達至此種結論,因此我將 不去證實此論點,只引述一個例子——這是為了使此點更為明了,而非用來證實。我的一位 女病人的歇斯底里性嘔吐一方面是滿足她那青春期開始即有一個潛意識幻想——即是她會繼 續不斷的懷孕,生產無數孩子的願望。後來還加上一個她和好多男人結合以達到上述結果的 願望。於是產生了一個強有力的衛護性衝動以對抗這不道德的願望。而既然嘔吐的結果會使 她失去美好的身材,因此失去對任何人的吸引力,所以這癥狀亦能滿足那處罰自己的思想串 列。因為它能滿足這兩方面,所以就可能成為真實。這和古安息國皇后對待羅馬三執政之一 的克拉甦的方法一樣。因為相信他的出征是由於愛好黃金的緣故,所以她下令將溶化的黃金 倒入他屍體的口中,然後說︰「現在你已得到你想要得到的。」但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知道 關於夢的事乃是它們表露了潛意識願望的滿足,而表面看來,操縱大局的前意識似乎在強迫 願望產生某種歪曲之後才允許這種滿足。而我們常常不能在夢中找到一個和夢願望相反的思 想串列。只有偶爾在夢的解析中才可能看到一些反應物的跡像,譬如在我夢見叔叔(蓄著黃 鬍子)的夢中,我對朋友R的感情(請見第四章 前言部分)。但是這些遺漏的部分可以在前 意識的其他部分找到。夢藉著各種扭曲而表達出由潛意識而來的願望,而那操縱大局的系統 退入睡眠的願望內,覺察那願望而改變轄屬於它極力範圍內精神裝置的能量,並且在整個睡 眠過程中持續地把握著這願望。 這個屬於前意識對睡眠的決定性願望通常能促進夢的產生。讓我們回想本章開頭那個父 親的夢,他藉著隔壁房間傳來的火光,推想到他孩子的身體可能被火燒著。這父親在夢中達 至此推論(而不是被火光弄醒的時候)。我們曾提出產生此種結果的其中一個精神力量是, 那瞬間延長他在夢中見到孩子的生命的願望。而其他源於潛抑部分的願望也許就脫離了我們 的注意力,因為我們無法分析這個夢。但我們可以假定另一個產生此夢的動力是這父親需要 睡眠;他的睡眠(和這孩子的生命一樣)因為夢的緣故而增延一刻。他的動機是「讓夢再進 行吧,要不然我就得醒過來。」在別的夢中(就和此夢一樣),想要睡眠的意願實際上支持 了潛意識的願望。在第三章 中我曾經描述了一些表面看來是「方便的夢」,但這些夢都可以 應用上述的形容詞(按即睡眠的意願)。這種繼續睡眠的願望的操縱最容易在那種「驚醒的 夢」所有之中發現——它們把外來刺激加以某種方式地修飾使這些刺激和睡眠的繼續進行不 發生衝突;它把刺激編入夢中,因此使它們失去了代表外在世界刺激的能力。同樣的願望一 定亦發生於其他的夢中。雖然這種願望本身就可能使當事人由睡眠中醒來。在某些例子中, 當夢見不祥的事時,前意識會這麼和意識說︰「不要緊!再繼續睡吧!畢竟這只是夢而 已!」(請看第六章 壬節)以上這些不過是泛論主要的精神活動對夢所持的態度,雖然事實 不一定確定是這樣的。我必須做如此的結論︰在整個睡眠狀態中,我們知道自己在做夢,就 和知道自己在睡覺一樣的確定。我們必須不要太過注意下面這相反的論調,即我們的意識從 未想到後者,並且後者也只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才進入意識中(即當審查制度解除警衛的時 候)。 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夜晚時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睡覺與做夢,因此似乎具備用意志指 導夢的能力。譬如說這種夢者對夢感覺不滿意時,他能夠不醒過來而將夢中斷,然後再以另 一個新方向開始。這就像一位通俗的戲劇家在眾人壓力之下,會把他的戲劇套上一個較為愉 快的結尾。或者在別種情況下,即當夢使他進入一種性興奮的狀態時,他可以自己這麼想︰ 「我不要再夢下去,以免遺精而消耗我的精力;我要忍住,而把它留給真實的情況。」 瓦西所記錄的MarquisdHerveydeSaint—Denys宣稱 自己具有隨心所欲的,加速其做夢的過程,並且能如願地把它們轉到任意的方向。似乎 在他那種情況下,那睡眠的願望為另一個前意識的願望所取代——即是觀察自己的夢而且去 享受它。這種願望和那種在某些情況被滿足後,不想起來的願望(如第六章 戊節提到的保姆 或者是「被尿濕的保姆」的夢)同樣的和睡眠不產生衝突。另外,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某人 開始對夢有興趣的話,那麼他醒後所能記得的夢也就更多了。 費連奇在討論有關導引夢產生的其他觀察中,曾經這麼說︰「夢從各種角度苦心地修飾 著這剎那間佔據著心靈的思想︰如果某一夢的影像威脅著願望達成,那麼它就會刪除此影 像,同時又再繼續尋找新的解答,直到後來,它終於產生一個能滿足此兩個心靈機構的願望 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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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丁、由夢中驚醒——夢的功能——焦慮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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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知道整個晚上,前意識都集中精力於睡眠的願望,因此我們要再進一步瞭解夢 的程序。但首先我要摘錄一下我們所瞭解的部分。做夢的情況是這樣的。它或者是前一天清醒時刻的遺留物,而且沒有失去其所含的能 量;或者是整個清醒時刻的流動把潛意識中的一個願望給激勵起來;或者是此兩種情況的偶合(我們已經討論過各種可能的情況)。潛意識的願望和白天的遺留物關聯起來,並且產生 轉移作用——這也許在白天的過程中已經產生了,或者要在睡眠狀態中才成立。產生一個轉移到近期的材料的願望,或者是一個近斯的願望在受到壓抑後藉著潛意識的協助而得以新 生。然後這願望由思想程序必經的正常途徑,通過前意識(而它有一部分是屬於前意識的)努力地衝向意識。但它還是踫上那仍然會發生作用的審查制度,並且受到它的影響。此時它 已經被歪曲,這是藉著轉移到近期材料所造成的。直到這裡,它正在向成為一些如強迫性思想、妄想或者類似東西(即受到轉移作用加強的思想)的路上進行,並且因為審查制度的緣 故在表達上產生歪曲。但是它再一步地進行卻受到前意識的睡眠狀態的影響(可能這個系統藉著減少激動來保衛自己,以免受到侵害)。於是夢的程序進入後退的途徑。這途徑正由於 睡眠狀態的特殊性質而得以暢通無阻,而各類的記憶吸引著並指導它上路。某些記憶只是以一些視覺的能量存在,並沒有變成續發系統中的字眼。在它後退的途徑上,夢程序取得了表現力(以後,我將提到壓縮Compression的問題。見第七章 戊節)。這時候夢已經完成了它迂迴旅途的第二部分。旅途的第一部分是進行的,由潛意識的景像或者幻想指向前意識。第二部分則由審查制度的前線再度回到知覺上來。但是當夢程序的內容變為知覺的以後,它就衝破了那個由審查制度與睡眠狀態在前意識中所建立的障礙(請見第七章 甲節)。它很成功地將注意力轉向自己,並且使意識對它注意。
因為意識——這個我們認為是用來瞭解精神性質的感覺器官——在清醒的時刻中可以由兩方面接受刺激。首先它由整個裝置的周邊(知覺器官)取得激動的訊息。另外,它還能接受愉快與不愉快的激動——這種激動是精神裝置內部和能量轉移有關的唯一精神性質。Ψ系統中的別種程序(這包括前意識),都不具任何精神性質,因此不能是意識的對像,除非它們能將愉快或不愉快帶到知覺上去。我們可以如此確定︰這種愉快和不愉快的產生,自動調整整個能量的添加過程。但是為了使更精細的調節工作得以進行,於是各程序必須使自己比較不受不愉快的影響。因此,前意識系統必須具有一些能夠吸引住意識的性質,而這些性質可能就是前意識程序與語言符號記憶系統(一個並非不具性質的系統)的聯繫而得來的(請見第七章 己節)。因此,本來只是感覺器官的意識就變成思想程序感覺器官的一部分了。於是,產生了兩種感覺面,一種是對知覺而言,另一種則是前意識的思想程序。
我必須假定睡眠狀態使指向前意識的意識感覺面較知覺系統更不易受到激動,這種夜間對思想程序的失去興趣具有另外一種意義︰思想需要停止,因為前意識需要睡眠。但是一旦夢成為知覺後,它就能藉著新獲得的性質而刺激著意識。這種感覺刺激促使前意識內一部分可資利用的能量去注意發生激動的原因,這是它的主要功能(請見第七章 戊)。因此,我們得承認每個夢都有喚醒的作用——即是它使前意識中靜止的一部分能量產生活動。在這能量的影響下,夢於是受到我們所謂的「再度修正」地修飾——關於其連貫與可解度。這等於說,此能量把夢和其他的知覺內容給予相同的待遇;只要夢材料允許,它亦得到同樣的預期 性概念。如果這夢程序的第三部分具有方向性,它亦是前進的。
為了避免誤解起見,我想提一提關於夢程序時間上的關係——這也不會是太離題的。無 疑的,由毛利具有暗示性的關於斷頭台的夢裡,高博提出一個很吸引人的推論。他想要說明夢不過是佔據著睡眠與清醒之間的過度時期。醒來的過程需要花費一些時間,在這時間內, 夢產生了。我們想,也許是這樣的,最後夢的影像是如此地強有力以至於把我們弄醒了。事實上,在這剎那間我們已經準備起來了,因此它才具有此種力量。夢是剛剛開始清醒的。杜卡斯曾經指出,高博因為要廣泛推論其定理,所以忽視了許多事實。夢發生在我們仍未清醒的時候——如在一些我們夢見自己做夢的例子。根據我們所有的知識看來,我們不能同意,它只是包括要醒過來的那段時間。相反的第一部分的夢運作可能在白天就開始了,這是在前意識的控制下進行的。其第二部分——審查制度所做的改變,潛意識情景的吸引,以及掙紮著而欲成為知覺的努力——無疑的整個晚上都在進行。由這觀點看來,當我們感覺整晚都在做夢,但不曉得做些什麼的時候,我們也許並沒有錯(請看第七章 甲節)。但我覺得不必要認為夢在變為意識以前一直都維持著我所敘述的時間順序︰即首先出現的是轉移的夢的願望,然後接著審查制度的歪曲,再來就是改變為後退的方向等等。我必須以這種方法來描述;不過實際上卻無疑是許多情況(途徑)同時發生;激動的搖盪,時而這樣,時而那樣;直到最後它在某個最有希望的方向集合,而那特殊的某一組就繼續留存下來。由我個人的某些經驗看來,我認為夢的運作需要超過一天一晚的時間才能獲得結果。如果這觀點確實無訛,那麼對於「夢形成」所顯示的優異才能是不必感到驚訝的。我的意見是,甚至那將夢當作知覺事件來瞭解的要求亦在夢吸引意識的注意以前早就發生作用了,然而由這點開始,夢形成的步伐就開始加速。因為從這刻開始夢就和任何被感覺到的事件一樣,接受同樣的對待。這就像放煙火一樣,準備的時間要好久,卻在一剎那間就放完了。
到這個時候,夢的程序或者已經經由夢運作獲得足夠的強度以吸引著意識和喚醒了前意識(不管醒了多久,也不管睡得深或是淺),或者其強度仍不足以達到此點,因此必須繼續 留存在一種戒備的狀態,直到剛剛要醒過的前一刻,注意力變得較活躍而與之會合為止,多數的夢者是具有較低值的精神強度,因為它們都在等待那醒過來的過程。這能解釋以下的事 實︰當我們突然由深睡中醒過來時,我們通常能夠發覺到一些我們夢見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和我們自動醒過來的情形相同),我們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夢運作所創造的知覺內容,然後接著才察覺到外在世界所提供的知覺內容。
然而具有高度理論興趣的夢都是那些能在睡眠的中途將我們弄醒的。將他種情況下夢所具有的意義放在腦海中,我們也許會這麼問,夢(潛意識的願望)為何具有力量來打擾睡眠 (亦即干擾了前意識的願望)?其解答無疑地存在於那些我們仍不知曉的能量關係上。如果具有此種知識的話,那麼也許會發現,讓夢自由地發揮及施於夢以或多或少的注意力是一種 能量的節省——如果和有如白天般地緊握著潛意識的情況比較(請見第七章 丁節)。由經驗看來,即使在晚上使睡眠中斷數次,夢和睡眠也不是互相排斥的。我們不過起來一回,然後 立刻又再睡著了。這就像在睡眠中把一隻蒼蠅趕走一樣︰本身就是一種醒過來的現像。如果我們再度入睡,這中斷就被除去了。就像那熟悉的保姆或被尿濕的保姆之夢(請見第六章 戊 節7)中所顯示的一樣,那想睡覺的願望的滿足和維持某種程度的注意力是不會相違背的。
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一個基於對潛意識更多地瞭解而產生的反對意見。我們曾經斷定潛 意識是永遠活動的。但是又說它們在白天沒有足夠的力量使自己被察覺。然而如果睡眠的狀態仍然持續著,同時潛意識的願望亦顯示它夠強的能力以創造出夢,同時以之喚醒了前意 識,那麼為何夢在被覺察到的時候這力量又消失了呢?而且夢會不會繼續重現,就像討厭的蒼蠅被趕走後又再不斷地飛回來呢?我們又有何權利斷定夢驅除了「睡眠的打擾者」呢? 潛意識願望永遠活動是毫無疑問的事實,它們代表那些常被利用的路途,只要稍為有些激動就行(請參閱第七章 注﹝11﹞)。的確,這種不可毀滅的性質乃是潛意識程序的一個明 顯特徵。在潛意識內沒有任何東西具有終點,亦沒有過時的,或是被遺忘了的東西。在研究心理癥病患(尤其是歇斯底里癥)的時候,這點更明顯。那導致歇斯底里癥產生的潛意識思 想途徑只要有足夠的激動堆積起來,就可能再度重蹈一個三十年前所受到的侮辱,只要它能夠進入潛意識的事情內,那麼這三十年來的感受就和新近發生的沒有兩樣。不管什麼時候只 要這記憶一被觸及,它就復活起來,受到激動地充電,然後以發作而得到運動地釋放。這正是心理治療所要干涉的地方——它的工作是使潛意識程序能被處理,最後要把它忘掉。的 確,那些逐漸被遺忘的記憶以及那些不再是新鮮的印像所具有的微弱感情,我們向來都把它視為當然,認為是時間對記憶所產生的原本反應,而實際上這是辛苦的努力所帶來的續發變 動。這工作是前意識做的。而精神治療所能做的仍是將潛意識帶到前意識的轄權下。
因此對任何一個特殊的潛意識激動程序都可能產生兩種後果。它或者不被理會,在這種情況下它終於會在某個地方產生突破,並因此得到將其激動釋放以產生行動的機會,或者它 受到前意識的影響,所以其激動不但不會解除,反而受到前意識的束縛。這第二種情況正是那夢程序中所發生的(請看第七章 戊節)。由前意識而來的潛能在半路上和變為知覺的夢相 會合(藉著意識中被挑起的刺激而產生),將夢的潛意識激動約束住,夢就無法再進行干擾活動。如果夢者真的清醒一會兒的話,他就能夠趕走那干擾他睡眠的蒼蠅。而我們發現這是 比較方便以及比較經濟的方法——讓潛意識的願望自由發揮,藉著打開後退現像之路以產生夢,然後利用前意識運作的一點力量而將此夢束縛,而不必在整個睡眠當中繼續不斷地把潛 意識願望緊緊地縛住(請參閱第七章 丁節)。夢雖然本來不是一個具有意義的程序,但是在精神力量的相互作用上亦取得一些特定的功能。我們現在將看看這功能是什麼。夢使得潛意 識那自由不拘的激動受到前意識的控制。在這過程中,它把潛意識的激動給釋放了,因此是一種安全的活門,利用一點點清醒時刻的活動來保持著意識的睡眠。因此就像許多的精神構 造(它是這些系統的一員)一樣,它造成一種妥協,同時服侍兩個系統,因而使它們互相諧和合適。如果我們翻過來看第一章中羅勃特所提的有關夢的「排泄的理論」,我們甚至在一 瞥之下就決定要接受他所謂的夢的功能,雖然他的前提及有關夢程序的觀點和我們不同﹝23﹞(請參閱第五章 甲節)。
上面所謂「至少使兩個系統的願望互相諧和」暗示著夢的功能有時也會失手的。夢開始 的時候是對潛意識願望的滿足,但如果這個願望達成的企圖太過激烈地擾亂前意識以至於不 能繼續睡下去,那麼夢就破壞了這妥協的關係,並且不能再進行第二部分的工作。在這情況 下,夢完全被中斷了,並且變為完全清醒的狀態。即使在這狀況下,夢雖然看來像是睡眠的 打擾者而不是正常情況下睡眠的守護者,但這並非真的是夢的過錯。這事實大可不必讓我們 產生此種偏見,而對夢的意義發生懷疑。這並非是唯一的例子,對個體來說,那些正常情況 下有用的計策在情況發生些許的改變後,就變為無用而且礙手礙腳的事實是常見的,而這困 擾至少具有一種使個體的調節機構注意並且重新調整以應付變化的新功能。當然我現在腦海 裡所想的是「焦慮的夢」。為了不讓別人誤解我一直在逃避這和願望達成定律的主張有所不 同的夢,我將在下面提示一些關於「焦慮的夢」的解釋。
對我們來說,產生焦慮的精神程序亦能滿足某個願望,這並不是相互矛盾的。我們知道可以用這事實來解釋,即願望屬於一個系統(潛意識),而它卻受到前意識的拒絕與壓抑﹝24﹞。即使是在完整無瑕的健康心理中,前意識對潛意識的鎮壓並不完全,而這壓抑可用來度量我們精神的正常度。心理癥的癥狀顯示出病者這兩個系統發生了衝突,這些癥狀是產生妥協並使二者之間的衝突得以終止的產物。它們一方面讓潛意識的激動有發洩的場所,即給它一種發洩口,另一方面它亦能讓前意識對潛意識有某種程度地控制。在這裡考慮歇斯底裡癥或恐懼癥的意義是有益的。讓我們假設一位神經質的病人無法單獨過馬路——這個我們很正確地稱為「癥狀」者,如果我們強迫他去做那他認為以為自己無法做的事情(藉以消除他的癥狀),那麼將導致焦慮的發作。而的確恐懼癥的導火線往往是馬路上發生的焦慮。因此,我們發現癥狀之所以產生乃是藉以避免焦慮的發生;恐懼癥就像是豎立著對抗焦慮的碉堡。
如果不去探究感情所扮演的部分,我們的討論將無法繼續進行下去,不過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完全做到這點。讓我們先這樣假定,感情對潛意識的壓抑是最重要的,因為如果讓潛意識自生自滅,它會產生一個本具有快樂性質的感情,不過卻在受到潛抑學潛意識後,變為痛苦的。而壓抑的結果與目的便是阻止此種痛苦的產生。這壓抑擴展到潛意識的概 念內容,因為痛苦的產生可能由這內容開始。這裡我們將以一個有關感情來源而且相當確定的假說來做為我們討論的基礎(請參閱第六章 辛節)。它被認為相當於運動或分泌功能,不 過它的神經分佈之鑰卻要在潛意識中去找尋。在前意識的控制下,它被束縛被抑制,以致不能產生感情的衝動。因此,如果來自前意識的能量停止發出,那麼潛意識的衝動就有釋放出 一種不愉快與焦慮感情的危險。如果此夢的程序能繼續不去,那麼這危險性就會物質化,那些使它得以實現的情況是︰潛抑必須早就發生,而壓抑的願望衝動亦要相當壯大。因此這些 決定性因子就不在夢形成的心理架構之內。要不是因為我們的論題有一個地方(即夜間潛意識的釋放)和焦慮的產生有關,那麼我將要刪除有關「焦慮的夢」的討論,並且因而省略了許多曖昧不清的部分。
我已經一再說過,形成「焦慮的夢」的理論亦是心理癥病患心理的一部分(我可以這麼 說,夢中的焦慮是個焦慮的問題,而不是夢的問題。——譯者按︰本句在一九一一年增加, 卻在一九二五年刪除)。在指出它和夢程序相連的部分後,我們就不再有什麼可做的了。我 現在還剩下一件事。既然我曾經斷定心理癥的焦慮源起於「性」,那麼我就要解析一些「焦 慮的夢」以顯示夢思中所存在的性材料﹝25﹞。
在這裡我有理由將心理癥病患的許多例子置於一邊而引用一些年輕人的夢。 幾十年來我都沒有做過真正焦慮的夢。但我仍然記得一個七歲或八歲時所做的夢,而我 在三十多年後再予以解析。這夢還很鮮明,我在此夢中看見我深愛著的母親。她的外表看來 具有一種特別安靜、睡眠的表情,由兩個或三個生著鳥嘴巴的人抬入室內,把她放在床上。 我醒了過來,又哭又叫,把雙親的睡眠中斷了。那些穿得很奇怪並且奇異得高而且具有鳥嘴 巴的人,我是由菲利遜聖經﹝26﹞的插圖中找來的。我幻想 他們一定是那些由古代埃及墳墓上的凸雕而來的鷹頭神。另外經過分析後,引出一位 壞脾氣的男孩,他是一個看門者的孩子。當我們小的時候,大家常一起在屋前的草地上玩 耍。這個男孩子的名字是菲利浦。我好像是由這男孩那裡聽到有關「性交」的粗魯名詞,而 那些受教育的人則是用拉丁文「交媾」來形容此事,在這夢中我則選用鷹頭﹝27﹞。我一定 是由那年輕指導員(他對生命的事已經很熟悉了)的臉色來猜測此字所具性的意義。我媽媽 夢中的那個樣子,則是抄尋自祖父死前數天昏迷、喘著氣的樣子。對於此夢的「再度校正」的解析是我媽媽快要死了,墳墓的凸雕剛好和這配合。我醒來的時候充滿焦慮,直到把雙親 吵醒以後還不停止吵鬧。我記得看到媽媽的臉孔後,心裡就突然平靜起來,似乎我需要她並 沒有死去的保證。而此夢的「續發的」解析在焦慮的影響下已完成了。我並沒有因為夢見媽 媽正在死去而感到焦慮,我之所以會產生焦慮是因為在前意識的校定中我已受到焦慮的影響。當我們把潛抑加以考慮的時候,這焦慮之情可以推溯到那含糊但卻明顯的由夢中視覺內 容所表露的性的意味。
一位二十七歲的男人很嚴重地大病一年後,告訴我他在十一到十三歲之間常常反覆地做 下面這個夢,並且感到非常焦慮︰一位男人拿著斧頭在追趕他,他想要逃開,但他的腳似乎 麻痺了,不能移動半步。這個是一個常見的焦慮之夢的好例子,而且從來不會被認為是和性 有關。在分析的時候,夢者首先想到一叔父告訴他的故事(在那夢第一次發生之後),那是 有關他叔父一天晚上在街頭被一位鬼頭鬼腦的男人攻擊的事。夢者自己由這聯想得到以下的 結論︰他在做夢之前聽到一些和這相似的事。至於斧頭,他記得在一次劈柴時手指砍傷了。
然後他立刻提到和他弟弟的關係。他常常對弟弟不好,將他打倒。他特別記得一次他以長靴 剔破弟弟的頭,流了許多血,然後他母親對他說︰「我害怕有一天你會把他殺掉。」當他仍 然在思索有關暴力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他九歲時候的一件事。某天晚上他父母親很晚才回 來,雙雙上了床,而他恰好在裝睡。不久他即聽到喘氣聲以及其他奇怪的聲音,他還能夠猜 度他雙親在床上的姿勢。進一步的分析,顯示他將自己和弟弟的關係和父母的此種關係相類 比。他把父母親之間發生的事包含在暴力和掙扎的概念下。他並且找到對此觀點有利的證 據︰常在母親的床上找到血跡。 我可以這麼說,成人之間算是家常便飯的性交卻會使看見的小孩認為奇怪並且導致焦慮 的情緒。這焦慮之所以產生乃是因為這種性激動不能為小孩所瞭解,並且因為父母之牽涉在 內而遭受排擠,所以轉移為焦慮。另外我們知道在一個更早的生命過程中,孩子對異性父母 的性衝動還未受到潛抑,因而會自由地予以表達(請見第五章 丁節)。 對於小孩那些晚上發作的恐怕和幻想,我毫無懷疑地給予同樣的解釋。這種例子亦是一 種性衝動的問題,因為不被瞭解以有受到排擠而引起的。而如果把它記錄下來也許會顯示出 發作的週期性,因為性原欲可以因為意外的刺激或者自動的週期性發展而得以加強。 我沒有足夠的觀察材料來證實我這解釋﹝28﹞。
另一方面,小兒科醫師不管對孩童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都缺少這種瞭解整個現像的見解。 下面我要記錄一個有趣的例子,如果不小心被醫學神話所矇蔽,那麼就會很容易地將它看 錯。我要借用底巴克的有關論文「PavorNocturnus」。
一位十三歲的男孩,身體不好,感到焦慮與多夢,他的睡眠開始受到困擾,幾乎每個星 期都有一次從睡眠中驚醒,非常焦慮而且伴隨著幻覺。他一直都能清楚地記得這些夢。他說那惡魔向他喊︰「啊,我們捉到你了!啊,我們捉到你了!」於是有一種瀝青和硫磺的味 道,他的皮屑即受到火焰的燒傷。他由夢中醒來時感到非常恐怕,但起先都叫不出來。當聲音回覆時,他記得自己很清楚地這麼說︰「不,不,不是我。我什麼都沒有做過!」或者︰ 「請不要這樣!我不會再做了!」或者有時說︰「阿伯特從來沒有這樣做過!」後來他拒絕脫衣,「因為火焰只有在他不穿衣服的時候才來燒他。」當他仍然做這種惡魔的夢時(對他 的健康是種威脅),他被送來我們的國家。經過十八個月的治療後,他復原了。有一次在他十五歲的時候,他這麼承認︰「我不敢承認,但我一直有針刺的感覺,而且那部分過度的激 動使我感到焦慮,好幾次我真想由宿舍的窗口出去!」
我們可以毫無困難的推論︰
①這男孩年輕的時候曾經手淫過,他或許要否認它,或者為 這壞習慣而要給自己嚴厲的處罰(他的招供是︰「我不再這麼做」、「阿伯特從來沒有這樣 做過」)。
②在青春期來臨後,這種手淫的誘惑又再度經由生殖器官的刺癢感覺而復活了。 ③現在他產生了對壓抑的掙扎,但他雖將他的原欲壓抑下來不過卻將之移形為焦慮,而這焦 慮則將他以前揚言要處罰自己的方法集合起來。
現在讓我們看看原作者的推論︰
1、由這觀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青春期可以使一位健康不佳的男孩變得非常軟弱,並且可以產生某種程度的大腦貧血。
2、這種大腦貧血會產生人格的變化,產生惡魔式的幻覺,以及非常劇烈的夜晚焦慮狀態(也許還有白天的)。
3、這個男孩的魔鬼妄想和自我譴責要追溯到宗教教育在他小時候所產生的影響。
4、所有這些癥狀在相當長的一段鄉村之旅後消失了,這是由於身體的運動以及青春期結束後身體精力的重獲所致。
5、也許這男孩大腦發展的先決影響是由於先天的遺傳因素,或者是他父親的梅毒感染。
以下是他的結論︰「我們把這病例歸屬於因為營養不足而引起的無熱性譫妄,因為這個癥狀是由於大腦缺氧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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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戊、原本的與續發的步驟——潛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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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更深入地瞭解夢的心理,我給自己找來一個極其麻煩的事情——對這件事來說, 我的解說力量是很不夠的。我一方面只能把這些複雜而又同時產生的元素,一個個地加以描 述(不能同時進行),一方面在描述每一點的時候,又要避免預側它們所依據的理由。像這 一類的困難,都是超出我的力量所能解決之外。在敘述夢的心理時,我已經忘了提出這些觀 點的歷史性發展,對這些我必須予以補償。雖然我對夢這問題的探討方向,是根據以前對心 理癥病患的研究而定的,但我並不想把後者當作我目前這工作的引證基礎,雖然我一直想這 麼做。不過我卻想以反方向進行,即以夢來做為對心理癥病患心理研究的探討方向,我知道 讀者所將遭遇的許多困難,不過我卻找不到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這些困難。 由於我對這些問題的不滿意,我很願意在此稍為暫停一下,以便能考慮別的觀點,它們 似乎對我的努力給予較大的價值。就像在第一章 中所描述過的一樣,我發現自己正在面對著 一個各派作家各具有完全不同意見的論題。在對夢的這問題的處理上,我們都能將主要的矛 盾給予合理的解答。我們只反對其中的兩個觀點——所謂夢是一種「無意義的過程」,以及 它是屬於肉體,除了這兩點以外,我都能在自己的複雜論題中各自證實了這些相互矛盾的意 見,並且指出它們都照亮了部分的真實。 關於夢是清醒時刻的興趣與以證實。而這又和那些對我們具有重大意義與興趣的事情發 生關聯。夢永遠不會為小事憂心。不過我們又接受相反的意見,即夢收集白天各種無關痛癢 的遺留物,而它們不能把握白天任何重大的興趣,除非它們和清醒時刻的活動分開。我們發 現對夢的內容來說,這也是正確的——它藉著改裝而將夢思的表達給予改變。由於聯想的原 因,我們知道夢的程序比較容易控制住近期或者毫無關係的概念性材料(而這還未被清醒時 刻的思潮所封禁);而它亦因為審查制度的原因,將精神強度由於一些重要但又遭受反對的 對像轉移到一些無舉足輕重的事情上。 至於夢具有「過強的記憶」以及和幼童時期的材料有關的事實,早就成為我們夢的定理 的基石——在我們夢的理論中,源於幼童時期的願望是夢的形成所不可缺少的動力。 自然我們毋須懷疑睡眠時外來刺激所具有的意義,這曾經實驗加以證實;不過我們曾經 指出這些材料和夢願望的關係,相當於白天活動中持續入眠的思想遺留物一樣。我們亦沒有 理由反對這個觀點——夢對客觀感覺刺激的解釋和錯覺一樣——不過我們已找到產生此種解 說的動機。這些理由都被其他的作者忽略了。對於這些感覺刺激的解說是這樣的——不去打 擾睡眠,並且用來滿足願望達成。至於感覺器官在睡眠時感受到的主觀性刺激狀態,曾由拉 德先生予以確實。我們並沒有把它們當作夢的一個特殊來源,但我們卻可以利用那在夢背後 活動的記憶的後退(退化)性復甦來解釋這種激動。 至於那些內臟器官的感覺——曾經一度是解釋夢的主要論點——也在我們的概念中佔據 一席之地,雖然不很重要。這種感覺——如落下來、浮游或者被抑禁的感覺——是一種隨時 「待命出發」的材料,不管什麼時候,只要合乎需要,夢的運作都會利用它來做為夢思的表 達。 我們相信夢的程序是快速而且同時發生的。這個觀點,如果以「意識對已造好的夢內容 的察覺」來看是正確無訛的,不過在這以前的夢程序,可能是緩慢而且具有波動性。至於夢 之謎——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壓了大量的材料的疑問——我們的解釋是,它們把心靈內那些已 經作好的構造拿來應用。 我們知道夢都是改裝的,並且受記憶的截割的,不過這並不造成阻礙,因為它不過是開 始夢形成的那刻就已存在的改裝活動之公開,而且是最後的一部分。 關於那令人失望以及表面看來是無法達到妥協的爭論——心靈在晚間是否亦睡覺,或者 它仍然像白天一樣地統帥著各種精神機構——我們發現二者都對,但並非全部都對。在夢思 中,我們能證明那非常複雜的理智機能是存在的,它幾乎和精神裝置的所有其他來源一起運 作。然而我們無法否認這些夢思皆源於白天,而且也要假定心靈會有睡眠的狀態。所以即使 是「部分睡眠」的理論亦有其價值,雖然我們發現睡眠狀態的特徵並非是心靈連結的解體, 而是白天統轄的精神系統將其精力集中於睡眠的願望上。由我們的觀點看來,這從外在世界 退縮的因素亦自有其意義在,它雖然不是唯一的決定性因子,不過亦是促使夢表現的後退現 像得以進行的原因。所謂「放棄對思想流向的主動引導」的概念亦不可予以非難,但精神生 活並不因此而變得漫無目標,因為我們知道,當自主(主動)的具有意義的思想被捨棄後, 非自主的思想則取得統轄權。另外,我們不但發現夢中含有各種鬆弛的關聯,而且還能指出 其他我們想像不到的連結。而這鬆弛的關聯不過是另外那些確定,而且具有意義的連結的替 代物。確實,我們會把夢視為荒謬的,不過夢例卻又給我們這樣的教訓——即不管夢表面是 如何的荒謬,它還是非常合理的。 對那些夢的功能——各個作家認為夢所應該賦有的——來說,我們毫無異議。如夢是心 靈的安全活門,以至羅勃特說的「所有有害的事物,經過夢的表現後,都變得無害了」—— 這觀點不但和我們所謂的夢的雙重願望吻合,而且對這句話來說,我們要比羅勃特瞭解得更 深。至於「心靈在夢中能夠自由扮演」的觀點,在我們的理論看來,則相當於前意識的活動 讓夢自由發展而不予以干擾。如「在夢中,心靈回覆到胚胎時期的觀點」這一類的文字,或 者是艾裡斯形容夢的話——「一個古老的世界,具有龐大的感情和不完全的思想」——使我 們很高興,因為這和我們的論點不謀而合(我們認為這些白天被壓抑的原始活動和夢的建造 是有關係的)。我們也能衷心地接受沙裡所寫的︰「我們的夢帶回我們早先的以及依次發展 的人格。在睡眠當中,我們回覆了從前對事物的看法和感覺,還有那些曾經統轄我們的衝動 和反應。」還有,我們亦和德拉格一樣,認為那些受到「壓抑的」成為夢的主要動力。 我們重視歇爾奈爾敘述那部分,關於「夢的想像」的重要性,以及他本人的解釋,但我 們不得不把問題轉到另一個位置來看。事實上,重點不在夢創造了想像,而是在夢思的建造 上,潛意識的想像活動佔了重要的大部分。不過我們仍然虧欠歇氏許多,因為他指出了夢思 的來源,但所有他描述為夢運作的幾乎都是白天的潛意識活動,而它促使夢發生的能力是不 下於促使心理癥狀的產生。這和我們所謂的夢運作是不相同的,而且夢運作包含的範圍也較 窄。 最後,我們沒有理由捨棄夢和精神疾病之間的關係,反而應在一個新的立場上建立一個 更鞏固的連結。 我們所以能夠在自己建架的結構內,容納早期作者們所提出的各種不同的相互矛盾的發 現,這要歸功於我們夢理論的特色,它將這些理論結合成一個更高級的單元。對許多發現, 我們給予新的意義,但只有少數幾處遭受我們的否決。然而,我們的建架仍未完全。除了那 些因為我們進入和夢心理的暗處所遭遇的複雜問題以外,我們似乎遇到了一個新的矛盾。一 方面我們認為夢思源於完全正常的心靈活動,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在夢思中發現許多不正常的 夢程序,這些程序後來進入夢內容,而且在解析時又重複一遍,所有那些形容為「夢運用」 的卻和我們所知道的理智的思想程序不同。以前作者的嚴格判斷,認為夢的精神功能是低能 量,似乎是正確的。 也許需要更進一步地研究才能得到解答,並且使我們步入正途。現在讓我們再把另一個 夢形成的連接加以更仔細地觀察。 我們已經發現,夢取代了許多源於日常生活的思潮,並且形成一個完整的邏輯秩序。因 此,我們不必懷疑這些思想是否源於正常的精神生活。我們認為價值很高的思想以及極其復 雜的行為,都能在夢思中找到。但是我們無須假設這些思想行為在睡眠的時候完成,這種假 設會大大地弄壞了我們迄今所引用的關於睡眠精神狀態的概念。相反的,這些思想也許源於 前些日子,它們也許從開始就逃過意識的注意,在睡眠開始進行時,也許就已經完成了。由 此等前提,我們最多只能下這樣的結論︰最繁雜的思想成就也許不需要意識的協助亦能完 成。由每一位接受精神分析治療的歇斯底里癥病患或強迫思想癥病患中,我們都會找到這種 事實。這些夢思本身當然不是無法進入意識層;如果我們白天不能意識到它們的存在,那一 定有許多旁的理由。要被「意識」到和那特殊的精神功能——注意力——有關,這個功能似 乎只有一定的能量,因此可以由某一有問題的思想串列轉移到別的目標上。另外,還有一種 方法可以使這些思想串列不能進入意識面︰「意識的反映」顯示在施展注意力的時候,我們 是沿著一條特別的途徑,如果沿著此途徑進行的時候,我們遇到一個不能接受批評的概念, 那麼我們就瓦解了——即我們遺棄了注意力的潛能。似乎這樣起頭以及被遺棄的思想串列會 繼續地進行下去,而絕對不會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某一點達到特別高的強度,才會迫使注 意力再去注意它。因此如果某思想串列開始的時候就遭受排斥(也許是意識的)——在直接 的理智用途下,判斷它是錯的,或毫無用處——那麼可能造成這樣的結果︰此思想串列繼續 進行下去,毫不為意識所察覺,直到睡眠的開始。 總括一句,我們把這一類的思想串列稱為「前意識」,我們認為它是完全理智的,並相 信它或者被忽視,或者被排擠而受壓抑。讓我們再用簡單的字眼來敘述我們對思想產生的看 法。我們相信當發生一個有目的概念時,某些數量的激動——稱為「潛能」的東西——就會 依著此概念選擇的連接途徑,轉移過去,那些被忽視的思想,則是沒有得到此種「潛能」 者。而受到壓抑或排擠的思想串列,其潛能即被收回。在這兩種情況下,它們都得靠自己的 激動。有時這些思想串列——具有有目的潛能——可以吸引意識的注意力,然後經由意識的 機構而得到過度的潛能。接下來,我們要闡明意識的功能與性質。 前意識中如此進行的思潮最終有兩種結果,它或者自動地消失,或者持續下去。對於前 者,我們這樣認為︰它將能量由各個相連的小徑發散出去,這能量使整個思想網處在一個激 動的狀態。這種激動狀態持續了一陣子,然後就消退了。這是因為尋求解放的激動轉變為靜 寂的潛能。如果是這第一種結果的話,對夢形成來說,它已不具任何意識。但前意識中仍然 潛伏著其他有目的的概念,它們源於潛意識,而且一直保持活動。它們也許會控制這些前意 識中不被理會的思想激動,或者建立它與潛意識的關聯,並將潛意識願望的能量轉移過去。 因此,雖然加強力量仍然不能使它到達意識層,但是這種受到壓抑以及忽視的思想串列仍能 夠自我維持,於是我們可以這麼說,此前意識的思想已被帶入潛意識中。 其他可能引起夢形成的局勢如下︰前意識的思想串列可能一開始就和潛意識的願望相 連,因此受到那主要的具有目的的潛能拒絕;或者一個潛意識的願望,因為某些原因(如由 肉體而來的)而變為活動性,並且找尋機會把能量轉移到那個前意識所不支持(不供給能 量)的精神遺留物。這三種情況都有同樣的結果︰前潛識中有一組思想串列,受到前意識潛 能的遺棄,不過卻由潛意識願望中取得潛能。 由這點開始,此思想串列即進行一系列的變形,我們再也不能把它們認為是正常的精神 程序,最後導致一個令我們驚訝的結果(一個精神病理學上的構造)。下面我將列舉這些程 序︰ ①每一個單獨的思想強度都可以全部釋放,由一個思想傳給另一個,因此某些概念形成 時,即被賦予極大的強度(請見第六章 丙節)。又因為這過程可以數度重複,所以整個思想 串列的強度終於會集中在一個思想元素上。這是我們熟悉的夢運作的「壓縮」。凝縮作用是 我們對夢產生如此迷亂印像的主要原因,因為在我們已知的正常與能夠到達意識層的精神生 活中找不到相類似的東西。在正常的精神生活中,我們也能找到一些概念——屬於整個思想 串列的結果或癥結——它們亦具有高度的精神意義,但是其價值卻並不以任何對內在知覺來 說是明顯的感覺狀態表達出來。另外,在凝縮作用的過程中,每個精神的相互聯繫都變為概 念內容的強化。這情況就和我寫書的時候,用方體或正體來表達出那些我認為是瞭解內文的 重要部分。在演說的時候,我要更大聲更慎重,以強調的語氣把這個字念出。第一個類比使 我立刻想起夢運作所提供的實例︰「伊瑪打針的夢」中那個字。藝術史家們使我們注意到這 事實,即最早而且富有是歷史性意義的雕刻都服膺於相同的原則︰它們以形像的大小來代表 雕像的地位。國王要比他的侍從或被擊敗的敵人大二或三倍,羅馬時代的雕刻則利用更微妙 的方法來表現這種效果。如皇帝被放置在中央,直立著,被特別小心地加以雕塑,而他的敵 人則屈服於他足下。不過他不再是矮人群中的巨人。而今天在我們之間,下級對上級所行鞠 躬禮即是這種古老表現原則的一種迴響。 夢中凝縮的進行方向一方面受到夢思和理性的前意識關係的影響,一方面又受潛意識中 視覺記憶的決斷。凝縮作用的結果是產生那藉以穿透而進入知覺系統所需的強度。 ②藉著強度的轉移,中間思想——和妥協相似——經由凝縮作用的影響而形成(請參閱 我提過的許多例子),這也是我們正常思想中所從未有過的。在正常思想中最主要的是選擇 以及保留那「適當的」概念元素。另一方面,在我們嘗試以語言表達出前意識的思想時,集 錦構造與妥協常會出現,它們被認為是「說溜了嘴」。 ③那些互相轉移強度的概念間具有最鬆弛的相互關係。它們之間的關聯是我們正常思考 所不屑一顧的——最多用於笑話上——特別是那些同音異義以及一語雙關的情況,它們被認 為是和其他的連接相等。 ④互相矛盾的思想,但並不互相排斥,反而繼續相依為生,常常會組合而成凝縮的產 物,就好像矛盾並不存在一樣,或者它們達致一種妥協——對此種妥協,我們的意識是同樣 無法忍受的,不過卻常在行動中出現。 以上是一些夢思(其前身是架建於理智的基礎)在夢運作過程中最顯著的異常步驟。我 們以後將看到這些程序的整個重點是放在使潛能變為可動的,同時能加以釋放。至於這些潛 能所附著的精神元素,其內容真正的意義卻不被重視。我們亦可以這麼假定︰凝縮作用以及 妥協之產生是為了促成退化作用,即使思想轉變為影像的作用。至於某些夢的分析,還有夢 的合成,如「Autodidastes」的夢,雖然不具有後退現像所產生的影像,卻也仍然和別的夢 一樣,具有同樣的轉移與凝縮作用。 因此,我們可以達至這樣的結論,夢形成和兩種基本上就不同的精神程序有關。其中一 個產生完全合理的夢思,和正常的思想具有同樣的真理性,而另外一種則以最迷亂、最不合 理的方式,來處理這些思潮。我們已經在第六章 的討論中,把第二種精神程序稱為夢運作本 身。對這精神程序的來源,我們有何可說的呢? 如果我們早先沒有深入瞭解心理癥的心理——尤其是那些歇斯底里癥的——那麼我們就 不可能回答此問題。由這些研究,我們發現一個同樣不合理的精神程序在歇斯底里癥狀的產 生上佔據著主要的地位。在歇斯底里癥中,我們開始的時候也只是看到一些完全合理的思 想,和意識的思想一樣正確,而這第二種形式的存在,我們無法找到,只能在後來的追蹤研 究中發現出來。藉著對病人癥狀的分析,我們將發現這些正常的思想受到不正常的處理︰它 們藉著凝縮作用及產生妥協,藉著表面的聯繫,在不顧矛盾的情況下,經由後退現像的小徑 轉變成為外面所表現的癥狀。由於夢運作的特徵和那些產生心理癥癥狀的精神活動是完全一 致的,所以我們把歇斯底里癥的結論借用在夢上。 我們由歇斯底里的理論中,借用下述的主張︰一個正常的思想串列只有在下述情況才會 受到前述異常的精神處理,即當一個源於幼童時期而且遭受潛抑的潛意識願望轉移到思想 上,這思想才會得到此種精神處理。我們曾經假設產生動力的夢的願望皆源於潛意識(這和 上面的觀點是一致的),不過我們曾經說過這假設雖然無法駁斥,但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但為了要解釋潛抑——一個我們已經用過那麼多次的字眼——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去探 討我們的心理建架。 我們已經提過關於原始精神裝置的假設(見第七章 丙節),其活動是避免激動的堆積, 以及使自己儘可能地維持在平靜的狀態。因為這個理由,所以它的建造藍圖是據反射裝置。 而行動的力量——本身就是一種引起身體內部變化的方法——則受到它的操縱。然後我們繼 續討論「滿足經驗」所引起的精神後果。而在這點上,我們又加入第二個假說︰激動累積 (如何達到累積效果,我們暫時可以不管)的感受是痛苦的,同時它使裝置發生作用,想著 以重溫滿足的經驗——即減少激動,並且產生愉快的感覺。精神裝置內的這道主流——由不 愉快流向愉快,我們稱之為願望。我們斷定只有願望才能使這裝置產生行動,而愉快與痛苦 的感覺則自動地調節激動的路程。第一個願望的發生也許是「滿足記憶」幻覺式的強化印 像。不過這種幻覺,除非能夠得到完全的消耗,否則無法使需求停止,因此也就無法借完成 而得到愉快的感覺。 因此我們需要第二種活動,或稱為第二個系統活動。它使記憶的潛能不至於超過知覺範 圍,束縛著精神力量,並且把由需求而來的激動加以改道,使它循看一條團團轉的路,直到 最後藉著一種自主的行動操縱外在世界,使個體能夠真正地感覺那引起滿足的真正「對 像」。我們在精神裝置的圖解中,就只提到這裡。這兩個系統就是我們在完全發展的裝置內 所謂潛意識和前意識的根源。 為了能夠用行動將外在世界適當地予以改變,我們必須在記憶系統中堆積一大堆的經 驗,以及許許多多由不同的「有目的的概念」和這堆記憶材料所產生的永久性關聯。於是我 們就能將假設向前推進一步。這第二個系統的活動是在永遠藉著摸索的前進中,交互地送出 或收回潛能。它一方面需要不受拘束地管理各種記憶材料,但由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它沿著 各個思想小徑送出大量的潛能,那麼將使它們隨意漂流而毫無效果的浪費掉,並且減少了那 用以改變外在世界的力量。所以我如此假定(為了效率的緣故),這第二個系統將其大部分 能量置於一種靜止的狀態,而只利用一小部分於轉移現像上。我還不太瞭解這些程序的機 轉;不過任何一位想真正瞭解這概念的人必須在腦中有個實體的類比,即想像神經細胞激動 時所伴隨的行動。我要強調的概念是,第一個系統的活動是使激動的能量能夠自由地流出, 而第二個系統則藉著由此而產生的潛能,將那激動流出口堵住,並把它轉變為靜止的潛能, 同時提高其能量。因此我假定第二個系統控制激動所遵循的途徑和第一個系統必大不相同。 當第二個系統在其試驗性思想活動中達至結論後,它即解除抑禁,並且把堆積起來的激動加 以釋放以產生行動。 如果我們把抑制第二系統內「潛能的解除」和「痛苦原則」﹝29﹞調節功能的關係加以 比較,那麼就可以得到一些有趣的結果。現在讓我們先指出滿足的死對頭——即客觀的恐怖 經驗。讓我們假設,某知覺刺激於此原始裝置,並且是痛苦的來源。因此即產生不協調的運 動行為,直到最後某一個動作使此裝置和知覺分開,同時也遠離了痛苦為止。如果知覺再度 出現,這動作立刻又會再度出現(也許是種逃難的動作),直到知覺又再消失為止。在這情 況下,沒有任何傾向會以幻覺或其他的方式去增添痛苦來源之知覺的潛能。相反的,如果有 什麼發生而使得此令人困擾的記憶圖像重新顯現,這原始裝置會立刻把它再度刪除,因為這 激動的流入知覺會產生(或更精確地說開始產生)痛苦。這種記憶上的迴避——不過是重複 了此知覺逃避——亦被下列事實所協助,即回憶不像知覺,這沒有足夠的力量來喚起意識, 因此不能吸取新鮮的潛能。這種藉著精神程序不花力氣,以及經常迴避那曾經產生困擾的記 憶提供我們一種原型,以及第一個精神潛抑的例子。這是一個常見的事實,即迴避那些令人 困擾的刺激——鴕鳥政策——仍能在具有政黨精神生活的成人中見到。 因為痛苦原則的結果,第一個系統不能將任何不愉快的事帶入其思想內容中。它除了願 望以外,什麼都不能做。如果一直停留在這點上,那麼第二個系統的思想活動必定遭受阻 礙,因為它需要很自由地和各種經驗的記憶交通。因此產生兩種可能。第二系統也許完全不 受痛苦原則的約束,因此能夠繼續進行而不會受到不愉快回憶的影響,或許它有辦法使不愉 快的記憶無法將不愉快的情緒釋放。我們要刪掉第一種可能,因為痛苦則很清楚地控制著第 二系統的激動過程(和第一系統中的一樣)。所以只剩下一個可能,即第二系統轉移潛能的 當時亦抑禁了記憶激動的產生,這當然包括不愉快感的產生(可以和運動神經傳導相比)。 因此從兩個不同的起點,根據痛苦的原則以及前面所提的消耗最少潛能的原則,我們都能夠 得到同樣的結論,即第二系統的潛能同時產生激動傳導的抑禁。讓我們牢牢記住(因為這是 瞭解潛抑定律的鑰匙)︰第二系統要在能夠抑制住某一概念所發生的不愉快感覺時才能將潛 能傳移給它。任何一個能夠逃離抑制的都無法為第二系統以及第一系統所接近。因為痛苦原 則的關係,它很快地就被刪除掉。這種不愉快的抑制並不一定會徹底,不過它必須產生一個 開始,因為這樣才能讓第二系統知道此記憶的性質,關於它是否適合思想程序所找尋的目的。 我要把第一系統內進行的精神程序(步驟)稱為「原本步驟」,而那由第二系統的抑制 所產生的程序稱為「續發步驟」。我還能指出另外一個理由,為何續發步驟要改正原本步 驟。原本步驟努力地想產生激動的傳導,因為藉著如此堆積起來的激動,它能建立「知覺仿 同」(請看本章丙節)。然而,續發步驟捨棄了這個意圖,而以另一個來取代其位置——即 建立「思想仿同」。所有的思想都是由某個滿足的記憶(被當作是有目的概念)繞道而達至 同一記憶的相同潛能——希望藉著運動經驗的媒介而再度獲得。思考所關心的是概念之間的 相互聯繫,以及妥協的產物,都是達到仿同目標的障礙。因為它們以某一概念取代另一概念 之後,就把原來通向第一個概念的通道弄歪。所以像這類的步驟都是續發性思維所極力避免 的。我們也容易看出來,「痛苦原則」雖然在另一方面提供思想步驟許多最重要的指標,但 是在建立「思想仿同」時卻是一大阻礙。因此,思想步驟的傾向一定是要由「痛苦原則」的 規定中解脫出來,同時將感情的發展降低到最小,使它剛剛足以產生信號即可。藉著意識的 幫助得到過度的潛能後,思考才能達到這精練功能的目標(請參閱第七章 己節)。不過我們 很瞭解,即使在正常精神生活中,這個目的亦很難達到,而我們的思考仍然因為痛苦原則的 影響而時常發生錯誤。 然而這思想(續發思考活動的產物)成為原本精神步驟的對像並不是我們精神裝置的功 能性缺陷(這個方式可以用來解釋夢以及歇斯底里癥的產生)。這個缺陷源於我們發展歷史 中的兩個會合的因素。其中一個完全屬於精神裝置,因此對這兩個系統的關係有著決定性的 影響,另外一個因素的作用則是波動性的(時大時小),將機質性的本能力量帶入精神生活 來。這兩個因素都是起源於童年,而且是自幼年開始,我們的精神和身體器官所產生變異的 沉澱物。 當我把精神裝置內的一個精神程序稱為「原本步驟」的時候,我不單單是對其重要性和 效率考慮,我還想以其命名來顯示發生時間的前後。據我們所知,沒有一個精神裝置只具有 原本步驟,所以這樣的一個裝置只是理論上的虛構物。但下面這點倒是事實的︰在精神裝置 中,原本程序是最先出現的,而續發步驟則在生命的過程當中慢慢成形、抑制並且掩蓋過原 本步驟,不過要完全地控制它可能要到壯年的時候。因為這續發步驟出現得慢,所以我們的 核心(由潛意識的願望衝動所組成)仍然是前意識所無法到達、瞭解,或者是抑制的,而後 者則受到一經決定就無法予以變更的限制並成為傳導潛意識願望衝動的最適當途徑。這些潛 意識的願望對前意識的精神趨向能夠加以強迫的壓力,這是後者所必須服從的,不過後者也 許可以努力地將這些潛意識力量叉開,並將之引導到更高層的目標。續發步驟較晚出現的另 一個結果是前意識的潛能無法進入廣大的記憶材料內。 在這些源起於幼年時期不能被毀滅或抑禁的願望衝動間,某些願望的滿足是和續發性思 考的「有目的的概念」相衝突的,這些願望的滿足因此不再產生愉快的感情,反而是痛苦。 這種轉變的感情正是我們所謂的「潛抑」的基本。潛抑的問題是它為何發生此種轉變,以及 基於何種動機的力量。但對這問題,我們在這裡只要輕輕踫一下就好了﹝30﹞。我們只要知 道這種轉變在發展的過程中產生——我們只要回憶孩童時期如何發生厭惡感,而這本來是不 存在的——而且和續發系統的活動有關。那些被潛意識願望藉以釋放情感的記憶,既然不會 為前意識所接近,因此附於此等記憶的情感的釋放亦不會受到它的抑制。所以即使把附在它 們上面的願望能量轉移給前意識思想,前意識思想亦因為這種情感的起源而無法和它接近。 反過來,「痛苦原則」卻支配大局,使前意識遠離這發生轉移的思想。因此它們就被遺棄 了,所以許多幼童時期的記憶一開始就被前意識疏遠了,這是潛抑的必須情況。 最理想的情況是不愉快的感情在前意識內。因為思想轉移失去潛能後就停止產生了,這 結果表示痛苦原則的參與是有用的。但是當潛抑的潛意識願望接受機質性的加強,然後再轉 移給被轉移的思想後,情形就不一樣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失去了前意識的所有潛能,這 轉移能量所造成的激動亦使這些思想企圖衝出重圍,於是產生防衛性的掙扎。因為前意識加 強它對潛抑思想的抗拒(即產生「反潛能」),而後這被轉移的思想(潛意識思想工具)經 由癥狀產生的妥協狀態達到其突破的目的。但是當這潛抑思想受到潛意識思想的強力資援, 同時又被前意識潛能遺棄後,它們就受原本精神步驟的控制,而目標則是運動行為的產生。 或者,如果可能則會使知覺仿同造成幻覺式的後現。我們大概知道,前述這些不合理的步驟 只能發生於潛抑的思想。現在我們又能看得更深一層,那些發生於精神裝置中的不合理步驟 是根本的。只要概念被前意識所捨棄,讓它自生自滅,並且由潛意識不受壓抑的能量所轉移 (而這潛意識努力地找出口),他們就會發生。其他一些觀察亦能支持我們的觀點——這些 被稱為不合理的,並非是指正常步驟的錯誤(所謂理智錯誤),而是那由抑制解放出來的精 神裝置的活動方式。因此我們發現統馭由前意識激動轉變為行動之間的還是同樣的步驟,而 前意識思想和文字之間的連結也很容易出現同樣的轉移和混淆。這我們常歸咎於不注意。最 後,要抑制這些原始形式的功能,需要更多工作(能量)的證據存在於下列的事實中︰如果 我們讓這些力量突破到意識層,則會產生一種滑稽(一些要藉著笑聲而釋放的過多能量)的 效果。 有關心理癥的理論指出下面這個不變以及無疑的事實,即只有幼童時期而來的性願望沖 動,在孩童的發展過程中受到潛抑後,曾在後來的發展中重新復活過來(或許是源於起始是 雙性的性體質的關係,或者是性生活過程中不良影響),所以可供給產生各種心理癥癥狀的 動力。只有推論到這些性力量,我們才能把潛抑理論中仍然存在的隱縫塞住。對於這些性的 以及幼童時期的因素是否同樣的適用於夢理論的問題,我將不予回答。我沒有完成後者的理 論,因為在假定夢願望永遠是由潛意識中而來的時候,我已經超過我能解說的地步﹝31﹞。 在此我也不想再深究形成夢和歇斯底里癥之間的精神力量有什麼不同。我們對任何一個仍然 沒有足夠的瞭解。 另外還有一個地方我認為是重要的,而我要承認,我是因為這點才能導出有關兩個精神 系統的討論——它們的運作方式以及潛抑的事實。現在的問題不是我是否能將這和大家有關 的心理因素造成一個適當而且正確的概念,或者(相當不可能)我的看法是否歪扭以及不完 全的。雖然在判斷精神審查制度和夢內容的合理與異常的修正中,我們會造成許多變異,但 以下這些一定還是事實。在夢的形成過程中,這類的步驟必定在運作,而它們的基本是和歇 斯底里癥的形成是同類的。然而夢並非是病態的,它並沒有顯示任何精神平衡的困擾,而且 它也不會發生效率被破壞的結果。也許有人認為不能由我的夢或者是我病人的夢中得到全體 有關正常人的夢之結論,但我相信這個反對是不值得一提的。因為我們可以由所見的現像推 論它的動機力量,結果會發現心理癥病人所應用的精神機轉並非新創,而是早已存在於正常 裝置之中。這兩個精神系統,控制二者之間通道的審查制度,其中一個活動對另一個的抑制 與掩蓋,以及二者和意識層的關係——或者其他對此觀察到的事實的更正確解釋。這些都形 成我們精神工具的正常結構,而夢則指出一條讓我們能瞭解這精神構造的路。即使很保守地 侷限於已知的確定知識的範圍,對夢我們仍然可以這麼說︰它們證實了那些被壓抑的東西仍 然會繼續存在於正常或異常人的心靈中,並且還具有精神功能。夢本身即是此受壓抑材料的 一種表現。理論上來說,每一夢例都應是如此的。由實際的經驗看來至少可以在大部分的情 況中找到,尤其是那些表現出最明顯的夢生活之特徵者。在清醒時刻中,由於矛盾態度的相 互中和,所以心靈中被壓抑材料無法被表達,並且無法被內部的知覺所感受,但是在晚間, 卻由於衝力對妥協結構震撼的結果,這被壓抑的材料找到進入意識的方法與路途。 Flecteresinequeosuperos,Acherontamovebo﹝32﹞(如果我不能影響神,那麼我亦 要攪動冥界。) 夢的解析是瞭解潛意識活動的大道。藉著夢的分析,我們能夠瞭解這最神秘最奇異的構 造。無疑地,這只是一個小步,但卻是個開始,而且這個開始使我們能夠更進一步分析(也 許基於其他我們稱為病態的構造)。而疾病——至少那些正確的被稱為官能性的——並非表 示這裝置的解體,或者在內部產生新的分裂。它們需要有動力的解釋,即在各個力量的相互 作用下,有些成分被加強,有些變弱,因而許多活動在正常機能下不會被察覺。我希望在別 處能夠顯示這兩種機構合成的裝置,這樣要比只有其中一個來得更為優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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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解析第七章 己、潛意識和意識——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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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更仔細地想一下,那麼將會發現前章的心理討論使我們假定有兩種激動的程序或者 解除的方式,而不是兩個靠近裝置運動端的系統。但這對我們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我們如果發現一些更恰當以及更靠近那我們所不知的真理的事實時,我們必須隨時把以前的概念 架構加以改變。所以讓我們來改正一些錯誤的觀念(如果我們把這兩個系統很簡明地當作是精神裝置的兩個位置)——如「潛抑」與「突破」中所蘊含的這些錯誤觀念的痕跡。所以當 我們說某個潛意識思想尋找機會進入前意識,然後突破而入意識界的時候,我們腦海中所想的並不是在新的地方形成新的思想(像副本由原本複印出來,兩本共同存在的情形),而那 個突破入意識的概念也並不指位置的改變。同樣的,我們也可以說前意識的思想被潛抑或由潛意識所驅逐而加以取代。這些意像(借用爭奪一片工地的觀念)很容易使我們認為某個地 點的精神集合真的消逝,而以另一個新據點的集合來代替。現在讓我們用一些和現實更接近的東西來替代此種類比︰某些特殊的集合具有潛能,可以再增加,也可以減少,因此這結構 就能夠受到某特殊機構的控制或者脫離之。在這裡我們用一種動力學的觀念來取代前述的區域性理論,即我們認為可更動的不是精神構造本身,而是它的「神經分佈」﹝34﹞。
然而我認為我們可以一起利用此二系統的兩種類比影像——這是合宜而且正當的。如果把以下的觀念放在腦海中,那就可以避免任何濫用此種表現方法的可能︰概念、思想以及精 神構造一般來說不應該認為是坐落於神經系統的任何機質元素上,而是(可以這麼說)「在它們之間」,而各種阻抗以及便利的道路形成了相對應的關聯。能夠成為內在知覺的任何對 像都是「虛像」——假的,和望遠鏡藉著光線的折射所造成的影像一樣。但我們把這系統— —本身並非精神的,而且永遠無法為我們的精神知覺所察覺——看成像望遠鏡投影的鏡頭那 類東西,是合理的。而如果我們繼續比較時,我們可以兩種系統之間的審查制度比喻成光線 由一介質進入另一新介質中所發生的折射作用。
到現在為止,我們只是靠自己的摸索來發展我們的心理學。接下來我們應該考慮那些盛行於現代心理學的定律,並且檢查它們和我們假說間的關係。利普士在他那有影響力的文章中曾表示,就心理學來說,潛意識問題比較不是心理學上的問題。只要心理學家漠視此問題,認為「精神」指的是「意識」,而潛意識的精神程序則是明顯的「無意義」,那麼醫生對不正常精神狀態的觀察則不可能用心理學去評價。醫師和哲學家只有互相承認所謂「潛意識的精神程序是一個確定的事實」後才有可能合在一塊。如果有人對醫生說,「意識是所謂精神不可缺少的特徵」,那麼他只好聳聳肩膀,不過如果他對這些哲學家的話仍然具有足夠的信心時,他也許可以這麼假定,我們和科學上所追究的並非是同樣的問題。因為是對心理癥病人精神生活有一點瞭解或者是對夢做一個分析一定能使任何人產生很深刻的印像,即那些最繁雜以及最合理的理想程序——並且無疑是對精神程序——能夠在不引起意識的注意時而產生﹝35﹞。當然,這是真的︰醫生只有在那能夠交通和被觀察的意識界中形成某種影響之後,才能夠學到潛意識的程序。但在這意識呈現的結果也許是個和潛意識不一樣的精神特征,以至於內在知覺無法辨別乙乃甲的取代物。醫生們必須自在地藉著潛意識程序對意識的影響中,以「推論」的方式繼續深處瞭解。藉著此種方法,他發現意識效果只是潛意識的一個遙遠(按即次要的)的精神產物,而後者不單單是以此種方式呈現在意識界,而且它的出現與運作常常為意識所不知。
我們必須放棄這種高估的想法,即意識乃是真正瞭解精神事件不可或缺的基本。就像利普士所曾說過的,潛意識是精神生活的一般性基礎,潛意識是較大圓圈,它包括了「意識」這小圓圈;每一個意識都具有一個潛意識的原始階段;而潛意識也許停留在那階段上,不過卻具有完全的精神功能。潛意識是真正的「精神實質」。對於它的內在性質,我們和對外在 世界是真實一樣的不瞭解。而它經由意識和我們交往,就和我們的感覺器官對外在世界的觀察一樣的不完備。
當我們捨棄了意識生活與夢生活之間的對立,以及將潛意識放在它應佔據的地位時,許多早期作者有關夢的重要問題都失去了意義。因此許多使我們驚奇的在夢中成功呈現的活動 不再被認為是夢的產物,而是屬於潛意識的思想——它在白天的活動並不少於晚間的。如果像歇爾奈爾所說的那樣,夢只是玩弄著一些身體的象徵性表現,那麼我們知道,這些表現是 某些特定潛意識幻想的產物(這也許源於性的衝動)。它們不但表現於夢中,並且呈現在其他歇斯底里性恐怖和別的癥狀上。如果夢中繼續進行著白天的活動,完成它,並且帶來具有 價值的新觀念,那麼我們所要做的便是將夢的偽裝撕除。此偽裝是夢運作和心靈深處不知名 力量協助下的產物(如Tartini奏鳴曲之夢中的魔鬼﹝36﹞,其理智上的成就和白天產生同 樣結果的精神力量是完全相同的。即使在理智以及藝術的產物上,我們也許亦傾向於過分的強調意識的部分。由某些生產特別旺盛的作家報告看來,如歌德和荷爾姆赫茲,他們創造中 的那新的以及重要的部分是整體的呈現在腦海中,而不是經過一番思考的。當然在別種情況下(需要每個理智成分的專注時),意識活動亦有部分的貢獻。這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但不管何處,只要意識參加一份,它就將其他的活動遮蓋起來,這是它濫用了的特權呀!
把夢的歷史性意義以一個獨立的題目來討論似乎是不值得的。譬如說,也許一個夢促使某個領袖去做一些大膽的嘗試,它或許改造了歷史。那麼只有在認為夢是一種神秘力量,並且和常見的精神力量不同時,才會產生此問題。如果把夢視為在白天遭受阻抗的衝動的「一 種表達方式」(在晚間被心靈深處的激動來源所加強),那麼這問題也就消逝無蹤了﹝37﹞。古人對夢的尊崇都是基於一種正確的心理認識,這是對人類心靈中不可控制以及無 法摧毀的力量的崇拜——那個產生夢願望的「魔鬼」以及在我們的潛意識中運作的力量。
在提到「我們的」潛意識時,我並非沒有任何目的。因為我所描述的和其他哲學家所謂 的潛意識不同,甚至和利普士的亦不一樣。對他們來說,這個名詞僅僅是意識的相反詞;這個他們以同樣的熱誠、精力去贊成與反對的論題乃是——除了意識以外,必定還有潛意識的 精神力量。利普士更進一步斷言,所有屬於精神的都是存在於潛意識中,而其中的一部分亦同時存在於意識中。但是我們集中這些有關夢和歇斯底里癥的現像並非為了證實這理論,因 為對正常清醒時刻生活的體驗就足夠證明它的正確性。由精神病理學構造以及此類的第一成員(夢)的分析所得的新發現乃是潛意識——屬於精神的——是兩個不同系統的功能組合。 正常人如此,病態的人也一樣。因此就有兩種潛意識,今仍未為心理學家們所分辨。由心理學上的用法來說,它們都是潛意識的,但從我們的觀點看來,其中一個被稱為潛意識,是無 法進入意識層的,而另一個我們稱為前意識,因為其激動——在滿足某些規定,或者經過審查制度的考核之後——能夠到達意識界。關於此激動到達前必須經過連串固定機構(我們可以由審查制度的所產生的改變看出它們的存在)的事實,使我能夠以一種空間的類比來描述它們。在前面,我們已經描述過這兩個系統的相互關係,即前意識立於潛意識與意識之間,像一道篩子。前意識不但阻隔了潛意識和意識的交通,並且控制隨意運動的力量,負責那能變動的潛能的分佈——其中一部分所謂的「注意力」是我們所熟悉的。
另外,我們必須要分辨超意識和下意識之間的不同—— 這於強調精神和意識之間的相同。
那麼意識所剩下來的角色又是什麼呢?(它一度曾是那麼全能,隱瞞著一切)。只有那 些用來察覺精神性質的感覺器官了。根據我們那圖解的基本概念看來,我們只能把意識感覺看成一種特殊系統的功能,因此這縮寫「意識(cs)」是合宜的。由其物理性質看來,我們 認為這系統和知覺系統很相像,因為它能接受各種性質的刺激,但是卻無法保留變更的痕跡——即沒有記憶。以其知覺系統的感覺器官指向外在世界的精神裝置,對意識的感覺器官 來說,本身就是一種外在世界,而意識存在的目的即靠著這個關係。這裡我們又再接觸到各種機構——似乎是統治著精神裝置結構的——組成統治集團的原則,激動的材料由兩個方向流向意識的感覺器官︰
①由感覺系統——其激動取決於刺激的性質——而來。也許在變為意 識感覺之前,先經過新的潤飾。
②由精神裝置的內部而來。當經過某些更改之後,它們進入意識,而其步驟的數量是以快樂和痛苦的質量被感覺出來的。
那些發現理智以及極其繁雜的思想結構不必經過意識亦可能產生的,哲學家們於是感到徬徨,不知道意識到底具有何種功能。在他們看來,它不過是整個精神步驟多餘的鏡影。但是我們卻借意識系統和知覺系統的類比避開了這尷尬。我們知道感覺器官的知覺將注意力的潛能集中在那傳導感覺刺激的輸入途徑中,知覺系統不同性質的刺激是精神裝置運動量的調節物。我們亦可以認為意識系統的感覺器官亦具有同樣的功能。藉著對愉快與痛苦的察覺,它影響精神裝置內潛能的路線,否則此路線將是一種藉著潛意識的轉移而運作。痛苦原則很可能是第一個自動調節潛能轉移的因素。但是對這些性質的「意識」,很可能導致第二種而且更微妙的調節,甚至可以反對第一種。為了使裝置的功能臻於完善,不惜冒看和原先計劃相反,引導並且克服那些會產生痛苦的關聯。由心理癥的心理看來,我們發現這些由感覺器官因為不同性質刺激所引起的調節程序佔了此種精神裝置功能的重大部分。原始的「痛苦原則」的自動統轄以及效率上的限制,受到感覺調節的中斷(它的本身亦是自動的)。我們發現潛抑(雖然開始有效,不過後來終於失去抑制力以及心靈的控制)比知覺更容易影響記憶,因為它不能由精神的感覺器官得到更多的潛能。我們知道,一個要被刪除的思想不能變為意識,因為它受到潛抑;另一方面,此種思想有時候之所以受到潛抑是因為別的理由而將它退出意識層。下面是一些解開潛意識癥結所能利用的治療程序。
意識的感覺器官對於那數量可以變更的潛能調節造成過強潛能的價值,可以由下面的事 實表露出來,即產生一些新的性質,因此帶來一些新的調節。這些造成人類優於動物的原因。思想程序本身是不具有任何性質的,除了伴隨著愉快或痛苦激動。我們知道必須加以某 些限制,因為它們可以打擾思想。為了要使思想程序具有性質,在人類來說,它們必須和文字記憶相關聯——其剩餘的性質足以吸引意識的注意因而從意識賦予思想程序一種新的,可 更遷的潛能(請參閱第七章 )。
只有藉著對歇斯底里癥的思想程序加以分析,我們才能瞭解意識問題的多面性。由這裡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個印像,即由前意識潛能移形到意識時亦有個類似於潛意識與前意識之 間的審查制度﹝38﹞。同樣的,這個審查制度亦透過某個數量的限制後才發生作用,因此具有低能量的思想構造就逃離它的控制,我們可以在心理癥狀中找到許多不同的例子。這些例 子顯示出某個思想為何不能進入意識,或者為何能在某種限制下掙扎進入意識。這些例子都指出審查制度和意識之間的密切以及彼此相反的關係。下面我將用兩個例子來結束我對這問 題的討論。
幾年前,我有個機會和一位病人交談,她是個聰慧的女孩子,不過臉上卻顯露著一種單純而冷漠的表情,她的衣著很奇怪。因為一般說來女人對衣著都很仔細,但她的一邊襪子下 垂著,罩衫上的兩枚紐扣也沒有扣上。她說腳痛,我沒有要求說要看,可是她卻露出她的小腿。她說她主要的困擾是(根據她的說法)︰她身體內有一種感覺,她像有些東西在裡面 「刺」,「前前後後的動作」一直不停地「搖擺」著她,有時使她全身「硬繃繃的」。當時我一位醫學同事也在場,他望著我,很顯然的他瞭解她主訴的意義。但令我感覺驚異的是, 病人的媽媽對這一切全然不在乎,雖然她一定常常處於她孩子所主訴的情況下。這女孩全然不知她自己的話裡面所含的意義,要不然她不會說出來。在這個例子中,審查制度很成功地 被鉤住,因而讓一個本來會被困在前意識內的幻想藉著偽裝的無邪的主訴出現了。
以下是另外一個例子。一個十四歲男孩患著攣縮性抽搐、歇斯底里性嘔吐、頭痛等,而來找我做精神分析。我這樣開始對他的治療︰要他把眼楮閉上,然後如果見到什麼影像或者有什麼思想則立刻告訴我。他以對影像的描述來回答——他來見我以前最後的那個印像在記憶中浮現。那時他正和叔叔玩像棋,看著面前的棋盤,他想到幾種情況,有利或者不利的,和一些不安全的下法。然後他看見棋盤上有一把匕首——一個屬於他爸爸的東西,不過卻在他的幻想下,置於棋盤上。接著是一把鐮刀,然後是大鐮刀,然後是一位老農夫在他家的遠處用大鐮刀修剪草地。過了好幾天,我才發現這一系列圖像的意義。這位小孩因為家庭的不愉快而感到困擾,他爸爸是個粗魯容易發脾氣的人,和病人媽媽的婚姻並不和洽,而且他所受的教育中具有太多的「威脅」。他爸爸和母親離了婚——她是一位溫柔、富有感情的女人,後來又再度結了婚。有一天他爸爸帶回一位年輕女人,那是這病人的新母親。幾天後,這孩子的病就開始發生。他對父親的恨被壓抑後產生上述一系列圖像,其暗喻是很明顯的。
它們的材料源於神話的回憶。鐮刀是宇宙之神宙斯閹割他父親的東西;大鐮刀和老農夫的景像代表那殘暴的老人克洛諾司,他把自己的孩子吃下肚,對他的行為宙斯給予如此不孝的報復(請見第五章 )。他父親的再婚給孩子一個機會去報復他父親很久以前所給予他的責備和威脅——因為他玩弄自己的性器(請注意︰下棋、不安全的下法(被禁止的行為)、可傷害人的匕首。)。在這例子內,長期被潛抑的記憶及由此記憶所導衍出來的東西一直存在於潛意識中,現在卻用一種繞圈子的辦法,以一種表面無意義的圖像來溜入意識內。
如果有人問夢的研究到底有何生理上的價值呢?我的回答是︰它對心理學知識有所貢獻而且是投射到心理癥問題的曙光。有誰能預言對精神裝置的構造和功能徹底瞭解是具有何其重大的意義呢?因為即使在今天這種不全瞭解下,我們仍可用於能治療的心理癥,並且獲得很好的治療效果。但是把這個研究當作是瞭解心靈以及每個人隱匿著的性格之工具——我聽過這樣的問題——究竟有何種實際上的意義呢?由夢所洩露出的潛意識衝動是否顯示出生活中真正力量的重要性呢?壓抑願望中的道德意義是否不要予以重視,它們現在創造了夢,以後會不會創造別的東西?我不認為自己能夠回答這些問題,因為我並沒有深入地研究有關這方面的夢的問題。不過,我認為羅馬皇帝將他的一名百姓處死——因為夢見謀殺皇帝——是錯的。他應該先找出此夢的意義,而這意義極可能和它表面不同。也許具有另一種內容的夢,實際上含著此種弒君的意義。我們難道不應該認為以下的說法是對的嗎?——柏拉圖曾斷言善良的人滿足於「夢見」壞人實際干的事。所以我認為夢應該被赦免。至於這些潛意識的願望是否應該變為真實呢?我就不敢說了。不過那些中間的以及移形的思想則必然不應是真實。如果潛意識以其最真實的形貌出現在眼前,我們仍然毫不猶豫地如此決斷,精神的真實也是種特殊的存在,不應該和物質上的真實混為一談。因此,人們拒絕接受其夢境的不道德似乎是不必要的。在瞭解我們精神裝置的功能以及認識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關係後,我們夢中生活的不道德部分和幻想的生活就會大部分消逝無蹤。沙克斯曾說︰「如果回到意識中去尋找那些夢告訴我們關於一個現實情況的東西時,我們應當不會感到驚奇。如果分析的放大鏡使我們發現所謂的龐然怪物不過是微細的小蟲而已。」
在判斷人類性格的實際用途上,一個人的行為和實際表達出來的意見就足夠做為參考 了,尤其行為更應該是第一個被考慮而且是最重要的。因為許多進入意識層的衝動在未付諸行動前就被精神生活的真正力量中和掉了。事實上,這些衝動在進行時候常常不會遇到什麼 阻礙,因為潛意識確定它們在某個階段中必定會被刪除。不管怎樣,由這些我們美德驕傲生長著的(經過極其仔細地耕耘的)土地上學習,是有益的。因為複雜的人類性格——被動力 向各方向推動——很少像古老道德哲學上所提的簡單二分法。
那麼夢是否能預示將來呢?這問題當然並不成立,倒不如說夢提供我們過去的經驗。因為由每個角度來看夢都是源於過去,而古老的信念認為可以預示未來,亦並非全然毫無真理。以願望達成來表現的夢當然預示我們期望的將來,但是這個將來(夢者夢見是現在)卻被他那不可摧毀的願望模塑成和過去的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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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請看拙著《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第十二章 ,關於寫信給弗氏,我預言此書有二千四百六十七個錯誤。
﹝2﹞齊格飛的身體只有一個地方能受到傷害。而哈根藉著一個詭計,促使克寧希在齊格飛外套上相當於此重要地點繡上一個小十字(只有克寧希知道秘密),後來哈根就根據這記號而把齊格飛刺死了。
﹝3﹞下面這個在我的「精神分析導論」的講演中引用的夢說明了夢中的疑問與不確定的意義,以及其內容改變成為一個單元的現像。雖然如此,在經過一段時間地阻隔後還是能很成功地被分析。 一位懷疑心頗重的女士做了很長的夢。「夢境中,有些人和她提起我那本關於玩笑的書,並且評價很高。然後有一個好像關於通道的想法,也許這是基源另一本提及(channel)的書,或者是一些關於通道的事……她不知道……一切都不明顯。」無疑的,你會認為「通道」這個元素是不能接近,而且也是不可解釋的,因為它是如此 不明確,在察覺「遇到難題」這點上,你是對的;不過這困難並非由於不明顯而來。困難,不明顯反而源於另一原因。夢者無法把「通道」和別的事物相連,當然我也無法加以解釋,過了不久——事實上是第二天——她告訴我她想到某些也許和她有關的東西,那是一個笑 話,一個她聽過的笑話。在英法的Dover與Calais之間的渡輪上,一位知名的作家與某英 國人攀談起來。後者引用了一句話「Dusub-limeauridiculeiln'yaqu'unpas」(昇華與荒謬之間只是一步之差而已)。「是的,lepasdeCalais」作者回答道,意即他認為法國升華而英國則荒謬可笑。但是PasdeCalais是個通道(水道)——在英國的部分。你也許會問,我是否認為這和夢有關。當然;它並且提供了此夢費解部分的解答。難道你不覺得這個笑話在夢發生前早已存在,並且是藏在「通道」後面的潛意識想法嗎?難道你認為這乃是後來加上去的發明?二者之間的關係洩露了病人表面仰慕所遮瞞的懷疑;而她的阻抗無疑造成遲延將此故事說出以及使這夢元素變為不明顯的原因。仔細考慮這夢元素與其潛意識背景的關係,我們發現它是該背景的一部分,是它的暗示,不過卻因為隔離而使它變得不被理解。
﹝4﹞請參閱《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林克明譯)第一章「關於遺忘的心理機轉」。
﹝5﹞「這事情順利嗎?」這是舊的醫學用語,意即「排泄物是否正常。」
﹝6﹞孩童早年所做的夢,常常記憶鮮明地留在腦海裡。這些夢對瞭解當事人的精神發展與其心理癥的產生上具有極大的重要性。對於此種夢的解析因此能使醫生免於錯誤與不確定,從而避免產生理論上的混淆。
﹝7﹞這原則當然也可以應用在那些夢內容公開展露著表淺聯繫的情況上,如毛利記載的兩個夢︰「他夢見自己是耶路撒冷或是麥加的朝香客。經過好多冒險後,他拜訪化學家pelletier,和他談一陣後,這位化學家送給他一把鋅制的鏟子,然後這東西又變成一把寬劍。在另外一個夢裡,他在高速公路上漫步,一面數著裡碑上的公里數,然後他置身在雜貨店,那裡有一組很大的秤錘。一位男人正把公斤的秤錘子加在秤上,因為他要稱毛利的體重。後來他向毛利叫道︰『你不在巴黎,而是在Gio-lo。』然後接著幾個情景後,他望見lobelia,花,接著是Lopez 將軍——他剛在報上看到他死去的訊息。最後當他夢見lotto 這遊戲的時候,他就醒過來了。」在和心理癥的病人工作如此長久之後,我發現此種表現法是他們都樂於利用的。
﹝8﹞《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第七章 、一一二頁的末段,弗氏曾經討論過他對都德筆下這角色所犯的錯誤。
﹝9﹞如果對這直線形的圖表想加以更進一步的分化,那麼就必須假定前意識的前面還有意識,換句話說,就是感覺等於意識。
﹝10﹞最早提到後退的是十三世紀一位學者AbertusMagnus。他說︰「想像藉著儲藏的感覺印像造成了夢,而夢產生的步驟和清醒時刻恰好相反。」Hobbes亦曾說過︰「總而言之,我們的夢乃和清醒時想像的相反。當我們清醒的時候,其動作由一端開始,而做夢時卻在另一端。」
﹝11﹞它們和所有那些真正屬於潛意識的精神活動(即只屬於潛意識者)一樣,都具有此種不可毀滅的性質。這些通道只要一打開,就永遠通暢無阻,不會因為荒廢不用而封閉。只要受到潛意識刺激的重新戳擊,它們就會繼續將這激動的程序引發。如果允許我用個比喻的話,這就和奧德賽的殘滅的地底世界的鬼怪一樣——這些鬼怪只要再飲到人血就會重生。 那些前意識系統中的程序,以此觀點看則是可以破壞的。對於心理癥病患的心理治療原則是 建基在這不同點上。
﹝12﹞我曾企圖更進一步地瞭解睡眠時所盛行的事物,以及幻覺的情況。這些努力都記載在我的論文「對於夢理論的一些後設心理學上的補充」上(一九一七年)。
﹝13﹞這是後來「精神分析」所謂的超我。
﹝14﹞一種德國金幣。——Krone相當於十馬克。
﹝15﹞在後來的論述中,弗洛伊德把「轉移作用」用來描述另外一種不同(雖然也並非沒有關係)的心理程序。他首先在精神分析治療中發現此種現像——即將原來施於某幼童時 期的對像(現在仍然存在潛意識中)轉移到現時的一個物像上。
﹝16﹞這是所謂的永恆的原則,弗氏在《在快樂原則之外》的前幾頁曾予以討論。但在弗氏的早期心理著述中就已經是其基本的假定了。
﹝17﹞即一些在感覺上和「滿足的經驗」完全相同者。
﹝18﹞換句話說,必定有一「現實試驗」的方法來試驗某一事物是否真實。
﹝19﹞LeLorrain很正確地表達了夢的願望達成。他說︰「不會產生嚴重的疲勞,也不會再度經驗到那漫長與頑固的掙扎。這掙扎把我們所找尋的愉快都消耗光了。」
﹝20﹞我已經在關於這兩種主要精神活動——快樂原則與真實原則——的論文中深入地討論過此種思想串列,這討論以後將再討論到。
﹝21﹞或者更正確的說,有一部分的癥狀和潛意識的願望達成相對應,而另一部分則是那些與願望相抗拒的精神結構。
﹝22﹞傑克遜說︰「如果瞭解所有關於夢的事實,那麼就能全部瞭解精神失常。」
﹝23﹞是否這就是夢的唯一功能呢?我不知道別的。梅德曾經審試要顯示夢具有其他的續發性功能,他的出發點是基於正確的觀察,即某些夢是為瞭解決衝突,在夢見後真的在真 實情況下企圖用以解決問題——即夢似乎是清醒時刻行動的試驗所。於是他在夢和野獸以及孩子的遊戲間畫下一道平行線——它們可以被看成是天生本能的練習場所,同時又是後來嚴 肅行動的準備。他並且提出這假說,即夢具有一種「遊戲的功能」。在梅德以前,阿德勒亦堅持過夢具有一種「事先想好」的性質(在我一九○五年發表的關於《一個歇斯底里病例的 部分分析》中那個夢。我們只能把它當作是表達意願的夢,因為它每晚一直重複地出現,直到這意圖被識破為止)。藉著些許的思考,我們就知道這所謂夢的「續發性」功能不應該屬於任何夢的解析所要討論的範圍。事先想好形成意願、造就一些問題的可能解答(而這在後來的清醒時刻裡被察 覺到),以及其他相似的東西,都是心靈中潛意識與前意識的產物;他們也許以「白天的遺留物」的身份持續進入睡眠中,並且和一個潛意識的願望連結而形成夢。因此與所謂夢的「事先想好」的功能不過是前意識清醒時刻思想的部分,其產物可藉著夢的分析以及其他現像而得以察覺。在夢和其顯意很久以來就被混淆在一起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小心,免得把夢和隱藏的夢思混為一談。
﹝24﹞第二個因素是更重要更深入的,但卻同樣為一般人所忽視。無疑的,願望達成必定帶來愉快,但是卻產生這樣的問題︰「對誰呢?」當然是指對那位具有此願望者。不過,據我們所知,夢者和其願望之間的關係是很特殊的。他排擠並且審查它們。簡單說來他毫不喜歡它們。因此其滿足不會帶來愉快,反而是相反的。由經驗看來,這相反的情況以一種焦慮的狀態呈現(這是需要更進一步去解釋的)。因此夢者和他願望之間的關係可以看成是將兩個完全分開的人以一些重要的相同因素結合在一起。我要告訴你一個神仙故事(請參閱第七章 丙節),其情境是和前述的一樣。一位善良的神仙答應完成一對貧窮夫婦的頭三個願望,他們很高興,決定要好好地選擇這三個願望。但是隔鄰農舍傳來的烤臘腸的香味使這婦人動心而想要得到一些,於是在一道閃光下,她的第一個願望達成而她先生卻光火了。在憤怒下,他希望臘腸掛在太太的鼻尖上,這願望也完成了。而臘腸怎樣也無法由這新位置中取下來。這是第二個願望的滿足。但它只是男人的願望,而其實現卻使太太很不舒服。接下來的故事你已知道了。既然他們事實上是一體——先生與太太——那麼第三個願望應該是臘腸離開這位女士的鼻子,這神仙故事可以和許多東西發生關聯,不過在這裡我只想用來說明︰如果兩人意見不一致,則其中一人的願望達成也許帶給另一人許多的不快。
﹝25﹞下列的某些言論在弗氏後來發表對焦慮的觀點下,是應該加以修正的。
﹝26﹞一本以希伯來文和德文寫的舊約版本。在第四章 關於申命記中有許多木刻的埃及 神的插圖,其中有幾個長著鳥喙。
﹝27﹞關於性,德文的俚語是「vogeln」,而這是由「vogel」(平常指鳥)變來的。
﹝28﹞在我寫這本書後,許多這類的材料就陸續出現於精神分析的文獻上。
﹝29﹞在後來的著述上,弗氏稱之為快樂原則。
﹝30﹞譯註︰這題目弗氏後來在他一九二一年的論文《潛抑》中有很長的討論。對此問題的後期看法則見於他一九三三年「NewIntroductorylecture」的第三十二課。
﹝31﹞在這裡(別處也一樣),我故意地不把我論題的缺陷補好,理由是︰一方面要花費很大的努力,另一方面又使我引用那些和夢無關的材料。譬如我刪掉了「壓抑」和「潛抑」之間是否有不同的意義。但是大家應該很明白,後者較強調對潛意識的聯繫。我也沒有說明為何夢思在放棄進行到意識界的道路,選擇後退過程的時候,還要受到審查制度的歪曲。此外還有許多相似的省略。我所急於要做的乃是創造一個問題的概念——這在對夢運作更進一步地分析中會遇到的,同時暗示在進一步分析時所會遇到的題目。決定在什麼地方將解釋之線索切斷並不是易事。有許多特別的原因(也許不是我的讀者所能猜到的)可以說明為何我不把性內容在夢中所扮演的地位予以詳盡的處理,以至為何我避免分析那些明顯具有性內容的夢。由我的觀點以及神經病理的定律看來,我都不會把性生活視為可恥,或者是認為醫生或科學研究者不應該和它扯上關係。那位翻譯Oneirocriticaof ArtenidorusofDaldis的作家,因為道德的理由,而不把有關性夢那部分 印給讀者看的舉動,在我看來是荒謬可笑的。那使我躊躇不前的理由是它將使我涉及我仍然不清楚的性變態和雙性的問題,所以我把這問題留待將來。(Strachtey注。那位翻譯 Oneirocritica的譯者克勞斯後來把這部分刪去的章節登在他的期刊Anb thropoplyteia 上。這本雜誌,弗氏曾經引用,並且在別處曾大力讚揚之。)
﹝32﹞弗氏認為Virgil這話是想用來表示被壓抑的本能衝動的力量。
﹝33﹞夢並非唯一可以形成精神病理基礎的心理現像的研究。在一些沒有完成的短文中,我曾經企圖以許多日常生活的現像得到相同的結論。這些以及其他關於遺忘、說溜了嘴、粗劣的動作等的記載都編在《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一書中。
﹝34﹞瞭解前意識的重要特徵乃是和文字表現的遺留物發生關聯後,這個觀點需要進一步的闡明。神經分佈,這是個非常含混的字眼,常常表示構造學上的意義,用來指神經在某個器官或區域的分佈情況。弗氏則常用它來表示某一系統或神經的能量傳導,或者指一個導出系統——即是一個釋放的程序。
﹝35﹞我很高興在此指出一位作者(DuPrel)對夢加以研究後,他所觀察到的意識和潛意識的關係竟和我的結論一樣。他這麼寫道︰「關於心靈的問題,我們不得不先回答這基本的疑問(即意識和心靈是否完全相同)。對這基本問題,夢的答案是否定的,亦即心靈這概念要比意識廣大得多。就像天上的星星,在它的照明力以外,仍然產生重力的影響一樣。」他又說︰「這是個事實,意識和心靈所包括的並不一樣廣大。」
﹝36﹞Tartini是位作曲家和小提琴家(一六九二——一七七○)。據說他夢見「他將靈魂賣給魔鬼後,就抓起一個小提琴,以爐火純青的技巧演奏了一首極其美妙的奏鳴曲。」醒來後,他立即寫下所能記憶的部分,結果寫成那有名的「Trillo DeDi-avolo。」
﹝37﹞請見第二章 注﹝4﹞中亞歷山大大帝包圍特洛城而久攻不下時所做的夢。
﹝38﹞有關前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審查制度,在弗氏後期的著作中很少再見到。然而,在他那篇《TheUnconscious》中他卻詳細地給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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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哩咧~~看這三大頁

夢的解析都可以出書了

其實我算是多夢的人了

有時候做夢真的很累人咧

希望有時候可以無夢睡著 不知道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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