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轉貼] 網路留言少按1鍵 變公然侮辱

網路留言少按1鍵 變公然侮辱

網路留言少按1鍵 變公然侮辱

在網路留言時少按下「悄悄話」按鍵,變成公開訊息,女子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日!


廖姓女子友人與中縣女子Jenny有感情糾紛,她到Jenny的無名小站上留言,直指Jenny「很賤」,但留言後忘記按下「悄悄話」按鍵,變成公開訊息,遭Jenny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廖女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住在台南市的廖姓女子與台中縣的Jenny並不相識,而其友人與Jenny有感情糾紛,廖女在去年8月間上網連線到Jenny的無名小站上留言,指責:「聽說你很賤耶!沒想到你真的還蠻賤的說!女人做人不要做的那麼賤啦!見一個愛一個,丟不丟臉?都不知道你的名聲傳的多響亮!」等語。


Jenny發覺後即到警局報案,並透過IP位址找到留言者正是廖姓女子,檢方偵辦後,將她起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她拘役20日,但檢方認為廖女並無悔意而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時,廖女表示自己是一時義憤才會留言,而原本這段留言只是要給Jenny一個人看,卻沒按下「悄悄話」按鍵,變成公開訊息,才會造成誤會,她也在網路上公開向Jenny道歉。法官審理之後,審酌被告的地位及情況,維持一審判決,還是判處她拘役20日。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TOP

回覆 2樓 奮鬥小蓁 的帖子

我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常常少打或多打 甚至打錯,我連用詞也不當 我...我去閉門思過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