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賺大了
一邊興奮地想著,羅賓一邊按著記憶中所載的知識,麻煩地處理起火蜥屍體。
操作的過程並不繁瑣,羅賓很快便將它腦部的核晶取出來了。
那是一顆如花生米大小,通體閃著幽幽紅光,彷彿晶瑩玉石般的溫潤核晶,就連羅賓這樣毫無魔法天賦的人也可以從中感覺到驚人的溫度。
讓他感到幸運的是,這核晶被火蜥的頭骨保護著,並沒有被自己一巴掌拍壞,還完好無損。
確切無疑,這就是最新鮮,品質最好的初級核晶,品質已經達到了上等。
搜索了一下來自煉金學徒的記憶,羅賓發現,這顆核晶的價值在500金幣左右。
羅賓想到其中代表的利潤,不由驚異地看了看身邊的小金一眼,卻見它得意洋洋地昂起了頭,短小的尾巴高高豎起,像小狗般不住地搖擺著。
「小金啊小金。」羅賓的眼中流露出了怪異的神色,調侃道︰「原來你還有這種能力啊,我看你不用叫小金算了,乾脆叫旺財吧。」
小金不解地看了看羅賓,卻見羅賓突然兩眼發亮,似乎發現了新大陸一般,忽地把抱了起來,眼楮與自己平視。
「小金,實話告訴我,你是不是有驅使魔獸的本事?」
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羅賓第一次見小金時就見它趴在魔狼的頭頂,之後為了證明它是有用的,又找來一頭魔獸,這樣的特徵,已經非常符合一些高級,甚至超階魔獸的表現了。
而且。以小金通靈地程度。說是智慧種族。一點也不過分。絕對不是一般地低級魔獸可以比擬地。
魔獸地內部比人類社會更加階級森嚴。那是深刻於靈魂與血脈內地金字塔階層。低級魔獸必然難以反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