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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社論]受賄包庇色情 兩警求刑12年

[社論]受賄包庇色情 兩警求刑12年

【中時電子報 】

潘立明/基隆報導基隆警二分局員警涉嫌收受兼營色情交易的「阿樂哈飯店」業者賄賂,時間長達三年,基隆地檢署廿四日偵結,警備隊長許自成、警員鄒春陽及徐仁信依貪汙治罪條例分別具體求刑12年。

轉為汙點證人的員警許家聰及飯店前經理林溫濡,檢方依證人保護法窩裏反條款請求免刑。飯店股東蔡辰雄、妻子范學慧,亦遭起訴,未具體求刑。

檢方蒐證,「阿樂哈」飯店自民國七十六年起兼營色情交易牟利,今年六月八日凌晨,調查員前往搜索,在該店801及901室內查獲男女7人準備色情交易,當場查扣74冊股東盈餘分配表,始著手偵辦。

林溫濡坦承,九十三年初起,每逢春節、端午及中秋節,即向會計黃美嬌請領10萬元,其中2萬5千元交付警備隊員許家聰,許收受後轉交隊長許自成,許自成將5千元交給許家聰,總計3年來,許自成收取賄賂16萬元,許家聰收下4萬元。徐仁信自八十九年調往二分局刑查佐,林溫濡自該年七月起,每逢三節各請領10萬元,其中2萬5千元由徐以偵查隊名義收下,至今年端午節晚間止,徐某共收受45萬元。

鄒春陽自七十九年起任信六路派出所警員,九十一年元月起勤區職務調整,該飯店位於警勤區內,林溫濡開始按月8千元行賄鄒春陽,另以分局一、二組名義,於三節各收取1萬元及信六所1萬5千元,會計皆以「正義路」、「雜項支出」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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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路@@"
害我想到陶子的一首歌
十個電仔~八個混~九個貪~通通壞~

好像是這樣唱的呢??
~_~....記不得了..那個好心的大仔可以告訴我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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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難抵貪  嗔  癡
什麼錢該是自己拿的  什麼不該是自己的
總有許多人分不清  等到有了牢獄之災  才後悔當初
身為執法者  卻掩避不法  自身違法......
求處12年  得當  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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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活該啦!!生不對家庭  娶不到好老婆
國內版 都判12年了!
登上國際版的  回家逍遙
該怎麼說呢!!!  一切都是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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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其實這是在反映現在的社會是功利主義 金錢掛帥
笑貧不笑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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