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巴薩拉 於 2009-8-15 11:51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 或 登入會員 。
之前還看到有人攔截救難物資高價賣給災民
這種人根本就應該抓起來判刑
外加公佈姓名的
我記得啊 大陸四川大地震的時候
就也是有人發國難財 結果被大陸政府抓起來判重刑
有沒槍斃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我在想在這危難時刻
我到是認為亂世用重典會比較有章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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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巴薩拉的用意並不是官腔官調的思考喔
救人是第一要務!!這點我非常贊同.... 本就應當把事情處理好再來追究責任吧。
而且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
如果說 有自己另外的想法 可以開新帖子己發表來討論會比較公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