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人要東西來賣錢,基本上,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且給人東西他要怎麼運用真的是管不著,GM與管理人員實在不便過問。但此風不可長,讓GM有很深的隱憂感。
2.該員原本已經進入警告名單了,是因為他有回覆"會員自我介紹帖",加了100經驗,100金幣,威望1。本想說他才10歲,可能對於各種規定不是很熟悉,給他機會,而看來他的舉動真讓人為之騷動。
3.看來,我會再與潘大討論版規修訂,禁止在本寵物中心版塊發帖要求贈予物品裝備之行為,來避免新手玩家養成這樣的惡習。
4.希望他不會看到此帖那麼多玩家"關心"他,他就嚇跑了,其實,我們都很歡迎他來打怪,希望他能認真打怪,而不是用這種方式來要,這樣的話就失去了"玩寵打怪"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