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中心版規
請勿在此帖討論,違者禁言1個月!!如有建議,請另發短訊給GM,謝謝!!
為維護本中心的優良傳統與會員間和諧融洽氣氛,特訂定版規如下,請玩家與會員到此區來務必遵守本版版規,違者將予以重罰!!
1.開分身玩寵(GM或測試組人員除外),只要IP有串通的帳號,一律無限期禁玩處分!被禁玩者若再犯者,則鎖IP禁訪之嚴厲處分!請勿以身試法!
註:舉報開分身玩寵者經查屬實者,將給予獎勵寵物幣100萬。
2.回文不得使用注音文,複製他人回文,或以簡單的謝謝等字眼回文者,一律將受到扣分扣經驗扣威望等不一的處分,屢教不改、累犯嚴重情節者,亦一律鎖IP禁訪!
3.回文至少10字以上,並且須與內容有關,胡亂回文者,亦一律將受到扣分扣經驗扣威望等不一的處分。
4.回覆內容有攻擊他人、漫罵他人、破壞本中心合諧氣氛情節重大者,則一律鎖IP禁訪!
2009/08/06新增
5.禁止在寵物中心發帖要物品或裝備,違者第一次扣經驗與金幣各20,再次違反者,則禁玩寵一週!
以上版規將視情形做增減!謝謝!!
若有以上情事或受到委屈之會員玩家,請以短訊告知GM,經查屬實,GM會在版主議事廳請各位版主與管大決議再處罰違反版規之會員。止
[ 本帖最後由 leo0201 於 2009-8-6 10:1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