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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鄭成功為何要屠殺荷蘭牧師?

鄭成功為何要屠殺荷蘭牧師?

「開萬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移民世界;
  極一生無可如何之遇,缺憾還諸天地,是創格完人。」

  這是台灣的「延平郡王祠」正殿裡,至今仍在的清朝巡撫沈葆楨為鄭成功所題的楹聯。由大中國沙文主義史觀來看,鄭成功當然是個「完人」。但從台灣的小民史觀來看,究竟是「完人」還是「完蛋的人」,我們還是先從一幅油畫開始談起。

  這幅油畫看似都是金髮碧眼的洋人,很難想像與台灣有何關連。其實這幅畫現在陳列於台南市開山路的「延平郡王祠」,繪者則是台灣知名畫家顏水龍。至於畫中的主題發生在台灣,主角也都死在台灣,這就是有名的「傳教士范無如區訣別圖」。根據陳凱劭先生的研究,顏水龍這副名畫背後也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
昭和10年(1935年)台灣總督府為「始政四十年」(治理台灣四十周年),在全台各地舉行慶祝活動。在台北舉辦的是萬國博覽會,在台南則是聘請畫家小早川篤四郎 (Kobayakawa Tokushiro, 1893-1959)繪製十幅與鄭成功有關的油畫。因為鄭成功生於日本,母親又是日本人,可以表徵日本殖民台灣的正當性。即使到今天,台南這裡與鄭成功有關的史蹟,都還是日本觀光客必來之地。

  小早川自幼來台,曾拜「台灣洋畫之父」石川欽一郎(1871-1945)學畫;返日後又到東京的岡田三郎助(1869-1939)創立的本鄉洋畫研究所學畫,在這裡他認識了剛從巴黎回來的台灣新銳畫家顏水龍。因為惜才,就把最重要的這幅「傳教士范無如區訣別圖」交給顏水龍來畫,完成後陳列在位於台南州廳東側「歷史館」。「始政式」結束後,台南歷史館將這十張與鄭成功有關的油畫,移到紀念鄭成功的赤崁樓去陳列,結果歷史館毀於太平洋戰爭時美軍轟炸,這批畫作也因此逃過了戰禍。
1963年時,老蔣為了教化台灣人,學習鄭成功「反攻中國」,於是花錢重修赤崁樓,把木柱全換成鋼筋混凝土柱。又把位在台南市開山路,原本福州式的鄭成功祠廟及日本神社混合的「開山神社」拆掉,改建一座北京宮殿式的「延平郡王祠」,然後在祠邊蓋了一座現代式的「民俗文物館」。(2003年修繕後更名為「鄭成功文物館」,一樓展出常民文化,二樓則展出鄭成功其人其事。)

  因為赤崁樓不是標準的美術館,沒有控制恆溫恆溼的設備,所以這批畫作歷經三十年已有部份腐爛。1969年時,台南市政府因而找了畫工修補,然後移到延平郡王祠的民俗文物館收存。但畫工在修補時,竟把顏水龍的簽名(T. Gan)也順便塗掉,然後簽上畫工自己的名字。

  1989年,顏水龍教授到延平郡王祠文物館參觀時,又悲又喜的發現自己半世紀前的畫作還在人間。喜的是舊作能被公開展示,悲的卻是修補時被畫工濫加顏料,連自己的簽名也被塗換,於是回家後重畫了一張尺寸與原作一樣的「傳教士范無如區訣別圖」,還破例以漢字簽名。他生前希望這幅新作能掛回延平郡王祠的文物館,但至今未能如願;而顏教授已在1997年9月24日以九五高齡過世。
至於「傳教士范無如區訣別圖」,故事背景是在1661年,鄭成功因從漳泉北伐南京失利,為了休養生息,於是率軍進攻已被荷蘭統治38年的台灣。由於鄭軍突擊上岸,荷軍措手不及,「普羅民遮城」(赤崁樓)立刻失陷;但殘餘的荷蘭人堅守「熱蘭遮城」(安平古堡)九個多月,圍城的鄭軍雖有人數優勢,卻始終無法攻下。

  5月24日,一位已來台年14年,在麻豆社(Mattau今台南麻豆)對原住民傳教的牧師「范無如區」 (Hambroek,這是台譯,漢譯為「亨布魯克」),他因太太溫森塔莫(Anna Vincentamoy)和兩個年幼的女兒被鄭成功劫持為人質,被迫進入熱蘭遮城為鄭成功送信勸降。當時城內荷軍因兵困馬乏,議會裡主戰與主降的議員都有。可是負責來送信的范無如區牧師卻反對投降,他慷慨激昂的勉勵同胞:

  「我很清楚,我說這些話是在宣判我自己的死刑,但我絕不會因害怕而忘記我對上帝與公司的義務,我寧願冒一千次我與妻子的生命危險,也不願意被敵人利用。因為殘忍的國姓爺 (Koxinga)一定會找理由殺害所有被俘虜的荷蘭人,這些人反正是沒救了。若誤用同情心,為了救那些人而與敵人談判,等於使自己和他們陷入敵人的網羅,聽任敵人隨意虐殺。野蠻的敵人陰險狡猾,沒有同情心,只想詐騙、掠奪,還要屠殺荷蘭人來祭拜他所膜拜的撒旦。」

  大家聽了范無如區的話,無論軍民都重新拿起武器,準備扺擋鄭軍更猛烈的攻擊。但這時范無如區卻決定出城回覆鄭成功,說出荷蘭軍民戰死也不願投降的心願。大家都苦勸他不要冒險,他在熱蘭遮城裡兩個已出嫁的女兒更是跪地哀求,然而為了他被鄭成功扣押的妻子還有兩個女兒,他還是決定出城。臨行之前,他對揮淚送別的士兵說:

  「同志們,我這一去必死無疑,但為了拯救你們與陷在敵營的同志,也為了不讓別人責怪我因怕死而躲在城裡,以致犧牲了許多虔誠的基督徒。願上帝保佑我們的同胞,他一定會救你們脫離險境。你們要堅忍、奮鬥,不可灰心。」
范無如區回到鄭營,果然被鄭成功殺了,但他的故事卻傳誦至今,有一齣著名的戲曲《安托紐思˙亨布魯克──台灣的包圍》(J.Nomsz:Anthonius Hanbroak,of de belegering van Formosa),說的就是以上這個故事。至於顏水龍教授的油畫「傳教士范無如區訣別圖」,則是依據荷蘭人三百多年前的銅板畫,構圖有某種程度的關聯,人物部份也類似;但背景則不同,這張是在熱蘭遮城室外。另外一張分成八個部分的版畫就更清楚了。

  A圖裡的VOC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的商標。因為荷蘭並非直接派軍統治台灣,而是委託「荷蘭東印度貿易公司」治理,台灣長官揆一(Frederick Coyett)也不是荷蘭人,而是瑞典人。B與C圖是鄭成功軍隊攻擊普羅民遮城(赤崁樓)與熱蘭遮城(安平古堡)。D圖是主圖,也就是范無如區牧師正在與女兒訣別。
范無如區牧師對熱蘭遮城裡的軍民說到:「殘忍的國姓爺 (Koxinga)一定會找理由殺害所有被俘虜的荷蘭人」,很多人也許以為這只是一面之辭,但是回到歷史來看,《清史稿˙鄭成功傳》裡說他「凡事獨行獨斷,不與人商量」、「用法嚴峻,果於誅殺」、「雖在親族有罪,不少貸,凡有犯奸者必死之。」因為執法太嚴厲,導致部下多有反叛降清事件發生,使得廈門得而復失,後來名將施琅也被逼降清,終致台灣被清廷佔領。

  被鄭成功誅殺的部將,在當時戶官楊英《從征實錄》裡,記有姓名的就多達七十餘人,有的還連累妻兒並九族。《台灣府志》卷十九也提到:「成功立法尚嚴,雖親族,有罪不少貸。其立法:有犯奸者,婦人沉之海、姦夫死杖下。為盜,不論贓多寡,必斬。有盜伐人一竹者,立斬之。」

  另外鄭成功部屬阮旻錫所撰《海上見聞錄》卷二也提到:「初至,水土不服,疫癘大作,病者十之七八,死者甚多。加以用法嚴峻,果於誅殺。府尹楊朝棟以小斗散糧,殺其一家。又殺萬年縣知縣祝敬,家屬發配。於是人心惶懼,諸將解體。」

  東印度公司的土地測量師梅.菲力普(Philippus Daniel Meij van Meijensteen),1642年來台任職,1661年5月4日普羅民遮城失陷後,他與270多個荷蘭人被俘。但直到次年2月搭船離台前,都被鄭成功留在身邊擔任荷文翻譯,參與鄭荷雙方的談判。他所寫的《梅氏日記》裡,也提到鄭成功對屬下的嚴酷:「國姓爺的士兵若犯法,即使情節輕微,一樣也會被斬首。甚至,他的將官運氣不佳,沒能戰勝,也要斬首,這種情形幾乎每天發生。」
很多人或許以為,鄭成功的嚴酷只是用在官兵身上,對小老百姓沒有影響;或是以為鄭成功渡海來台,建立島上有史以來第一個漢人流亡政權,此地居民得以脫離荷蘭殖民統治,必然是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但事實則完全相反,鄭成功為「反攻中國」的需要,除了本身的封建剝削體制,還繼承荷蘭人的殖民統治方式,台灣人民的負荷是雪上加霜。《福建通志》裡諸羅知縣季麒麟說:「自偽鄭竊台灣,取之田所生十中之八九,從丁重斂,二十餘年民不堪命」。

  鄭成功把接收自荷蘭人的土地劃分為(一)王田、(二)私田(不屬於民間的開拓者,而是指文武官員的私有田地)、(三)營盤田(軍隊屯田之地)。所以名雖分三種、但實際上都是鄭氏一族、文武官員與軍隊幹部所有。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裡就說:「向前(荷治時期)之王田皆為官田,鄭氏宗黨及文武官庶民有力者招佃耕墾,自收其租,納課於官,名曰私田。」這與荷蘭「土地官有」制度何異?人民受罪更深而已。

  除了苛酷的地賦外,鄭成功另外制定了包括陸餉和水餉的「雜賦」。「陸餉」就是陸上的許多的稅目如厝餉(房屋、豬舍、雞舍都要交稅)、磨餉、菜餉等。至於「水餉」則有梁頭餉、潭塭餉、港滬餉等。最可笑的是不結婚的僧侶要課稅,但結婚的人也要交「婚姻介紹稅」。至於荷蘭殖民時代由本國所搬來的「人頭稅」,也被鄭成功保留下來。江日昇的《台灣外記》卷二三就說:「令各縣照台灣事例(荷蘭遺法),人人有丁銀,每月每人徵銀五分(即年額六錢)名曰毛丁。」

  《台灣外記》卷二三還說,到了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統治時,「工官楊賢條陳,為生財裕餉,凡有村落民舍丈量其周圍,以滴水外寬闊每微銀五分。克塽允啟、命李景張日耀清查徵收。百姓患之,毀其居室者甚多。」台灣人在重稅盤剝下,難怪到了鄭氏第三代,必須簞食壺漿迎接另一個殖民政權──滿清政府。
想思情郎想自己,不知爹親二十年。
思念想欲見,只有金十字,給阮母親做遺記。
放阮私生兒,聽母初講起,愈想不幸愈哀悲。
到底現在生也死。啊!伊是荷蘭的船醫。

  這是一首台灣人耳熟能詳的台語歌曲<安平追想曲>,說的正是台灣與荷蘭之間的故事。鄭成功大軍入台初期,台灣人民的抗暴行動也是相當慘烈。楊英《從征實錄》裡說到1661年7月,台灣中部原住民不堪鄭軍的凌虐而抗暴:「援勦後鎮、後衝鎮官兵激變大肚土番叛,衝殺左先鋒鎮營,楊祖與戰,被傷敗回,至省病,死之。」

  鄭成功怎樣對待台灣原住民,為何會激起民變。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裡就說:「沙轆番原有數百人,爲最盛;後爲劉國軒殺戮殆盡,只餘六人潛匿海口。」史載鄭成功「立法尤嚴,諸夷不遺赤子,並田疇廬社廢之」。

  江日昇的《台灣外記》卷五裡,也說到鄭軍凌虐台灣原住民,以致他們支援荷蘭來對抗鄭軍:「七月,張志、黃明縱管事楊高凌削土番,大肚番阿德狗讓殺高反。成功令楊祖征之。祖與讓戰,中標槍死。其鋒甚熾,欲出援荷蘭。功復令黃安、陳瑞二鎮往征。安設伏誘戰,遂斬阿德狗讓。撫綏餘黨,班師。」

  印尼國立檔案館(Arsip Negara, Djakata)收藏的《巴達維亞城日記》 (Dagh-Register Gehouden int Castect Batavia) 裡,也有台灣原住民協助荷蘭對抗鄭軍的報告:「國姓爺在台灣島的情形,跟我們一樣十分惡劣。大肚三社至鹿港一帶的番社,可能擊敗了九百名左右的武裝華人,到現在還是不准華人到那裡。從淡水回大員的少尉李八賀(Vendrig Lypach)報告說,有五艘帆船載了一千四百名的華人要到淡水,在中港地方靠岸,要他投降,但為大肚社和中港社番一舉殺退。」

  至於鄭成功怎樣對待台灣原住民,為何會激起民變。《巴達維亞城日記》說到:「大部分農民深受國姓爺的壓榨,很少人能享受他們的勞力所得,而且無法擁有全部的土地所有權。華人得將欠荷蘭人的款項交給國姓爺。國姓爺把大戶人家的婦人和孩子拘禁起來,因為國姓爺認為他們仍藏有金錢。就如他從六哥的婦人那裡發現二十錠黃金和十三箱銀子一樣。三哥的女兒,他一來就把她納入自己的妾群中。有些住在中國的人,由於害怕他的苛政,不敢來台灣探望親友。」

  清人郁永河的《海上事略》裡,也提到台灣原住民不堪鄭軍的粗重勞役,憤而抵抗的情節:「康熙二十一年,偽鄭守雞籠,凡需軍餉,值北風盛發,不得船運,悉差土番接遞,男女老樨供役,督運辦日酷有加,施鞭韃,因相率為亂,殺諸社商往來人役,新港仔、竹塹等社皆叛。鄭克塽令左協陳絳率兵剿擒,土番盡遁入山,叢林疊澗,無由緝捕,仍不時出役剽掠,議就要道堅柵防困之」。

  《梅氏日記》裡也提到鄭成功追繳台灣人積欠荷蘭人債務的殘暴:「他們必須在三天之內償還,如果不還或是沒有還清,就要挨打,打在裸露的屁股上。第一次打三下,若再不還,第二次打五下,第三次打十下(像這樣加倍打下去)。最後就被關進監牢,用一塊大的四方形木板,好像領巾枷在脖子上幾個月,使那些人想要躺也躺不下去,想要站也站不起來;因為那種木板長寬都足有二呎半,厚達兩拇指。因此,所有公司的屬民都會帶著淚眼,期待這個獨裁者倒下去,使他們得以再回到公司的管轄下生活。」
荷治時期對原住民的宣教,相對於鄭成功的重利盤剝,對幾千年不曾使用過文字的台灣原住民來說、這種從歐洲傳來的福音,是讓台灣邁向文明世界的開端。

  荷蘭統治台灣初期,加爾文(Jean Calvin)宗的「改革宗教會」(De Gereformeerde Kerk),已在1627年(天啟七年)差派甘地地武斯牧師(Georgius Candidius)來台,1629年又差派右尼武斯牧師(Robertus Junius)來台。在這兩人領導下,之後又有包括范如無區在內的30多位荷蘭牧師,以新港社(Sinkan今台南新港)為基地,向附近的平地原住民傳教。

  1636年時,甘地地武斯牧師更在台灣設立第一所學校,收容70名新港社少年,教授羅馬字母並講述基督教教義,這是台灣人開是接觸現代文明的第一步。後來又在大目降社(Tavokan今台南新化)、蕭壠社(Soulang今台南佳里)、麻豆社(Mattau今台南麻豆)、目加溜灣社(Bacealuan今台南善化)等地設立傳教所。從此荷蘭牧師的腳蹤遍及台灣中南部。

  荷蘭在台的宣教事業很有果效,1659年(順治十六年)巴連泰(Jacob Valentijn)的《台灣巡視報告書》裡說:「教化成績最高的番社,80%住民的受到基督教育、其中40%相當能理解所學的教義。」《巴達維亞城日記》也說到:「原住民受洗禮者達5,900人,在教會舉行婚禮的已有五百餘對,受教育的學生六百餘名,並從其中提拔五十名為教師。」

  右尼武斯甚至還向巴達維亞要求,選派四、五位優秀原住民青年到荷蘭,接受正統的西方教育,從飲食、衣著、行為到心靈改造,使其脫離原始的生活,再回到台灣以自己的母語對同胞傳道。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裡就說:「新港、蕭壠、麻豆、大武郡、南社、灣裡以至東螺、西螺、馬芝遴,門繪紅毛人像」。可以想像到基督教在台灣已傳播至各地,信者畫耶穌像或使徒像於門扉為敬。

  荷蘭牧師還用以羅馬拼音翻譯了聖經、祈禱文、十誡、問答書等基督教教義書,作為原住民的教科書,進而編纂了語言辭典等。如Jac. Vertrecht譯的《Favor-langh語言基督教教材及說教書》、Gilbertus Happrt著的《Fovorlangh語辭典》與Daniel Gravius譯的《Sidiea語馬太福音》等,如今都是很珍貴的台灣史料。

  直到清朝治台時,原住民和漢人之間的田契等文書,仍沿用當年荷蘭人為台灣原住民所創立的文字。由於這些羅馬字和漢字對照的契文、曾在新港被發現,所以被稱為「新港文書」。周鐘瑄所修《諸羅縣志》卷八<風俗志>也說台灣原住民:「習紅毛字,橫書為行,自左而右,字與古蝸篆相彷彿,能書者令掌官司符檄課後役目,謂之教冊仔。」所謂「教冊仔」就是學羅馬字而能讀寫的原住民。可見荷蘭對台灣的經營,是比漢人政權的「殖民統治」更有效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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