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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金管會:拒收存款列入金檢

[投資][銀行]金管會:拒收存款列入金檢

金管會:拒收存款列入金檢

 繼央行約談八大行庫負責人後,銀行到底可不可以拒絕客戶大額存 款,近來成為熱門話題。金管會官員給的答案也是「不行」!金管會 高層表示,根據銀行法第三、四條規定,銀行收受存款為載明銀行營 業執照的營業範圍之一,因此,屬於特許業者的銀行業者,不可以拒 絕收受存款,金管會未來會將此項目列入金檢範圍,也歡迎民眾檢舉 。

  金管會官員說,銀行得就其資金管理目的,自由牌告其收受存款的 利率,且牌告利率屬於要約行為,若民眾依照牌告利率辦理存款,銀 行當然不得拒絕。

  近幾年來利率始終不見起色,造成銀行爛頭寸問題愈來愈嚴重,部 分銀行因此開始拒收大額存款,特別是定存的部分,不少民眾不滿銀 行此種行為。

  金管會對此表示,銀行屬於特許行業,其營業項目包括吸收社會大 眾存款,銀行當然不能在資金過多的時候,出現拒收存款的動作,特 別是定期存款的拒收情事,過去雖然在金管會派員金檢時,沒有將此 項目列入檢查,但未來將新增入檢查項目之一,嚴密觀察是否有違法 情事。

  官員說,目前三百萬元以上,所謂大額存款,在定存的部分,由於 利率比較高,所以會發生銀行拒收的情事,現階段會注意銀行是否拒 收,但是銀行是否對於同一期間的定存利率,因其金額多寡而有其不 同的利率,這就回到民眾與銀行之間的契約關係,原則上不得拒收為 主。

  金管會強調,銀行除了不得拒收存款之外,也不可以有引導或推介 特定商品予客戶的「變相拒收存款」情事,如果民眾有遭遇如此狀況 ,應該立即向銀行局檢舉反應;而銀行業者每月都會與銀行局進行座 談,應可直接反應營運狀況,告知主管機關。

[ 本帖最後由 CS00437040 於 2006-7-23 23: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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