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貼 國中生可以結婚嗎
每個國家都會依據國民發育的情況,訂出適合的訂婚和結婚年齡。我國民法規定的訂婚年齡:男性要滿十七歲,女性要滿十五歲;至於「結婚」,依民法第九百八十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男性比女性多兩歲的原因,是因為男性通常發育、成熟期較女性晚。
另外,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思慮比較不周延,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民法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案例中,小信念國中二年級,未滿十八歲,小芸才國中一年級,未滿十六歲,兩人還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而且也尚未成年,沒有雙方家長的同意,依法兩人是不能結婚的。
如果小信、小芸違反了結婚年齡的規定結婚,在法律有效嗎?立法者考量假如規定為「無效婚姻」影響太大,所以還是承認他們的婚姻「有效」。不過,小信、小芸還有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在兩人達到法定年齡或是懷孕以前,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另外,小信、小芸是在沒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結婚,小信、小芸是不可以撤銷婚姻的,但是,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不過,如果法定代理人知道事實後超過六個月,或結婚超過一年,或者已懷孕時,為了考慮婚姻的安定性、胎兒的利益,這時法定代理人就不能提起撤銷婚姻的訴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