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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不退費? 消基會:政府管管

社區大學不退費? 消基會:政府管管

社區大學是出社會後還想要繼續進修的民眾重要的學習管道,但是消基會接獲民眾投訴,指出有社區大學規定中途因故終止課程不得退費,實在太不合理,消基會經過調查後發現,在27所社區市民大學中,除了台北市主管的11家社區大學,以及中和社區大學和台南市社區大學,其他單位課程的退費辦法不是對消費者不公平,就是記載不清,呼籲各縣市政府應該盡速修訂社區大學課程的管理辦法,讓推展終身學習的社區大學真的變成讓消費者取信的單位。(李書璇報導)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有許多縣市推出社區大學課程,提供民眾另一個學習的管道與機會,不過消基會日前接獲民眾反映,指許多社區(市民)大學在報名表上不接受調整為其他課程以及不退費的規定,實在不合理;因此消基會從網路上搜集各「社區大學」、「市民大學」的課程並了解退費辦法,果然發現在21個社區大學和6個市公所開設的課程中,除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臺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有統一基準,以及有受理退費日期、以及退費比例的中和社區大學和台南市社區大學之外,其餘課程的退費辦法不是對消費者不公平,就是記載不清,像是有單位規定開課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費,有的有受理退費日期,卻沒有退費比例及金額;有的則採用保證金制度,卻沒有提到萬一中途停止課程,保證金要如何退還;消基會認為這些都嚴重損及消費者的權益,也違反消保法。消基會呼籲各縣市政府應儘快修訂社區市民大學的相關管理辦法,並建立收退費機制,不要讓原本開開心心想要豐富內涵的消費者,最後卻反而變成消費糾紛中的冤大頭。


消息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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