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掰性侵 男友拖她報案
南部某私立大學一名十九歲女學生,因缺錢花用下海賣淫,她擔心染上性病被男友知道,向警方謊報遭到性侵;高雄市警方查出實情,並查獲介紹她到賓館賣淫的鄭金木,昨天將兩人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這名女學生月前在報紙分類廣告欄,見餐廳徵女服務生日領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且可以兼差;本月二日她依廣告上登載電話,打電話給鄭金木(卅二歲,有妨害風化前科),雙方談妥每次代價兩千元,由鄭金木抽兩成。
當天晚上,鄭金木帶女學生到飯店接接了三名嫖客後,與鄭金木拆帳後拿錢走人。
女學生回到住處睡了一覺,起床覺得身體不適,擔心染上性病及被男友得知她去賣淫,便向男友謊稱她在飯店遭性侵;男友立即帶她到高雄市警察局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女學生到飯店的原因、遭性侵的過程,以及加害人的長相等,均交代不清,且前後矛盾,經員警進一步追問,她才承認謊報。
女學生向警方表示,她因為缺錢花用,看到報紙徵才條件優厚,才鋌而走險;覺得皮肉錢不好賺,和不認識的男人發生性行為,令她「很不習慣」,「以後再也不敢了」。
前晚警方循線查獲鄭金木,並起出帳冊等物。鄭金木供稱,是女學生自願賣淫,他沒有逼她,女學生當晚接了三名客人後,便沒有再聯絡。
警方認為,女學生涉及誣告、偽造文書罪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鄭金木涉及妨害風化罪,一併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2007/09/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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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時代 , 有部份的小女孩 , 為了錢甚麼都敢做 ,
價值觀有了很大的偏差 , 教育的失敗可見一般
[ 本帖最後由 ga032794 於 2007-9-10 10:2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