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章 工作
自由,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寶貴的,但同時也是有限度的,無限度的自由從來就沒有過,以後也不會存在。
權利這東西之所以吸引人,不僅僅代表著錢、女人,同時也代表著更大程度的自由。這才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
陸傳平是位學者,在社會學領域中,達到了無人可及的高度,但這並不等於他善長政治。社會與政治肯定分不開,他自然也比別人了解的更多些。
思考良久,才開口說道︰“你要的自由是什麼樣的自由?”
周維愣了一下,好一會才反應過來,沒錯,之前自己只想到自由兩字,卻沒有仔細想這兩字所包含的內容。
一個普通的公民是自由的,但他的自由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如果當街殺人,這種自由肯定是不會有的。
自己呢?周維殺過人,而且為數不少。在此之前,他可以蔑視法律。原因很簡單,真正的罪犯是被警察抓到,並且被法院判決的才是罪犯。那些作出違法的事情,卻沒有被抓到的,就不是罪犯。
這聽起來很不合理,可這樣不合理的事情,的確是存在的。就像踢足球犯規,觀眾只是局外人,只要不被裁判發現,你就不算犯規,哪怕你抱著球沖進去方大門,只要裁判不吹哨,就算是進球了。
蔑視法律並不等同於蔑視國家,他很清楚,憑國家的力量,如果真的想收拾自己,除非跑到國外,否則他根本不可能同國家機器抗爭。
古時候有句話叫作︰學得文武藝,貨賣帝王家。如今社會早就沒有了帝王。可國家還是存在的,以自己的能力,想要謀得一個不錯的職位。應該不是太困難的事。
得到相應地權限、自由。同時也會失去相應的自由。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