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九章 新記賬法
五月十五日早朝,戶部尚書出來說︰“報告聖上,遵照聖上的指示,我們部已經把‘工商業促進法’的初稿寫出來了,請聖上審查。”
小趙皇帝說︰“既然把這個法的草稿寫出來了,就念給臣工們大家听一听,讓大家來議一議,大家來修改。
戶部尚書念到︰工商業促進法
“為了促進大宋工商業的發展,促進更多的工商業戶的產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新開辦的工商業戶,必須在開始營業前,取得官府所發的營業執照。對新開辦的工商業戶在辦理執照的時候,免除營業執照和相關手續的一切費用。”
“二、新開辦工商業戶,從營業開始,第一年免稅。第二年、第三年免半稅。”
“三、對新開辦工商業戶,已經營業不按時辦申辦營業執照,按營業時間,經營規模,營業總額為標準罰款。罰款原則不超過免稅額。”
“四、對原來已經正常營業的工商業戶,采應用新技術,在獲得戶部審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經過批準,可以享受免稅一年到三年的優待。”
“五、對已經經營正常,又鑽政策空子,關閉現有的,建立新的工商業戶來享受免稅的,按偷稅處理。如果經營項目與原來不一樣,不在此列。”
“六、對那些極小的攤點,如果純收入僅相當于工人工資的免稅。”
有大臣出來問︰制定這樣的政策,會不會影響我們朝廷的收入。
戶部尚書說︰“許多人害怕經營工商業,因為萬事開頭難。我們免除了營業執照的收費,我們免除了第一年的稅收,搞工商業的人就多了。只要成功一戶,我們朝廷以後就多一戶繳稅的人。今後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