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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荔企業有限公司-婚禮顧問 面試紀實

我想只要有人再跳出來,
可以說說看,
以經受害的,
私下的情況,
聊聊天吧!!


聰明人應該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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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私底下說也ok阿
只要注意提到有關個人資料的部份要自行消音

基本上
在版面上討論可以幫到的人
遠遠大於私底下討論可以幫到的
我自己在生活中就碰到過幾個曾經因為這討論串而免於損失的人
人活著最重要的是什麼?
在人生的最後一刻
是心無罣礙
還是"如果能重新再來"?

瘋狂的定義:做著相同的事情,卻期望有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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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其實也想公開來說,
不過我想這邊有他們的人在巡版,
搞倒有些大大都隱藏之前的內容了,
也變成開始沒有完整的討論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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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必要整理一下和荔妹名單

防止未來繼續有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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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注意不要透露出「個人信息」(個資法的關係)
還有言語中要「敘述事實」不要出現「惡意中傷」
頂多只是被他們巡版的人傳訊息「警告」而已(不外乎我毀謗他們,他們可以從之前面試資料查出我是誰提出告訴之類的)
我都被警告到想反告他們恐嚇了...
人活著最重要的是什麼?
在人生的最後一刻
是心無罣礙
還是"如果能重新再來"?

瘋狂的定義:做著相同的事情,卻期望有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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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最近台中大軍出動,
有好多人遇到了,
請各位小心,
交朋友是不錯,
但別破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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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也可到愛情公寓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基本上資料已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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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這件事如果單一來看的確會被人認為你是自願的,然而多數人都遇到同樣案件,而且人事物地點等都相似或是一樣,
那這樣就可稱為詐欺.
這部份問過律師,基本上就是這樣,因此各位受害者別以為這樣就要不回費用,其實是可以的.
還有如果收到他們經理寄來的存證信函,基本上是可以不用理會也不需為這而害怕及擔心,
因為你手頭有許多證據以及已經有許多位受害者可以當證人.
反而是寫那種有恐嚇意味的存證信函是可判刑.
就是這麼簡單.主要也讓那群人別在不懂還一直裝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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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是580法律服務網(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的吳律師。
因為我們在網路上收到使用者投訴說被詐騙,想要解除合約,並且複製了 貴論壇的這篇文章,我也大約瀏覽了一下(看到92樓),但是對整件事情還是不很了解。
還希望各位多提供我一些訊息,如果有錯誤的地方,也請不吝指教。

1. 使用者有提到:「對方是利用引誘簽約或感情(如人性憐憫弱點或說因家境不好之類需要幫忙),且簽約完成時只是看樣本且當下沒有完整給使用人合約書,超過審閱期間才給合約。」
→ 請問各位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嗎?如果有人可以提供我合約範本更好(寄到law580580@gmail.com),讓我研究一下是否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2. 各位付完錢之後有沒有收到任何商品?
→ 如果要主張民法或刑法上的「詐欺」,必須符合「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的法律要件。
因此,如果是基於憐憫、同情,或想要藉機認識對方,而幫忙做業績,這樣在法律上還不會被認為是陷於錯誤,但是如果付了錢,什麼東西都沒有拿到,那就很明顯是詐欺了

目前要主張解除契約有幾個方法:
1. 依照消保法特種買賣的7天猶豫期間、或是主張沒有給予合理審閱期間。
2. 主張民法第92條被詐欺(但是如前面所述,如果是同情對方,或是自己有其他意圖,購買他方商品後,他方變得冷淡,要主張詐欺有困難)。不過,如果付了錢,什麼東西都沒有拿到,或是獲得
的服務與之前推銷時完全不同,就有機會。
3. 民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收到的產品跟之前說的不同)

除此之外,也可能向對方提告刑事的詐欺。

另外,這個案件其實是分成兩個部分:員工進入公司的問題,以及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問題。
我的建議是先從消費者付了錢,感覺被騙這邊著手,會比較容易舉證。還請各位描述一下買賣的過程,有助於釐清案情。

580我幫您法律服務網(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是一個法律平台,可以在上面免費法律諮詢,也可以透過比價的方式,知道律師費用,在此順便廣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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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位大大詢問

那我可以去這家公司 通過考核 拿到薪水在立刻離職嗎 我這樣做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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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註冊進來的人又多我一個..

去年在找工作時.也有收到這間公司的來信.一閞始我並沒有回應.
但幾週後又再次收到.連簡訊也有...我看他們應徵時間也太長久了..
行政助理最好找人了.怎麼可能一直找不到人??
深覺不妥就沒去..果然是挺有內情的..
感謝版大此版的分享讓大家在心裡先做一番評量..

另外主要要說的是....現在我也在求職中..今天接到一通請我去面試的電話..
公司名稱是"京華*業" 地址在建國一路上的某棟大樓14樓
主要業務也是婚禮企劃之類的..聯絡我的是人自稱是"柯經理"
週休二日.還有國內外旅遊.女員工產假.生理假.褔利看來不錯.
主要應徵人員大多是-->行政/客服/組訓人員/內勤業務/業務推廣/業務助理/行銷/
我好奇上來搜尋才看到此篇落落長的討論.雖然約好了面試.但我想我最後不會前往.
感覺上挺有相似的巧合...((也許是我多心了.但大家應該知道我想的是什麼了吧....=.=

[ 本帖最後由 olay 於 2013-10-29 16: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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