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詩2008長篇版( 13 )
跟紛飛在一起的那一年,是1999年,我將要升大三。我記得那是大二結束時那個五月,在我準備回家過暑假之前。
其實會跟紛飛在一起,我也覺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為除了散步之外,我們從不曾做過其他的事情。
但請你不要想歪,我所謂其他的事不是指上床或是那方面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男生要追女生,總會有些步驟是非做不可的,例如情人節送巧克力,例如寫幾封情書或是e-mail,例如在已經十一、二點的深夜打電話聊聊天。總會有些地方是非去不可的。例如某家牛排館、某間電影院、某個看夜景的山上之類的。
但是我跟紛飛一直以來都只有找一條路或是找個公園散步,走個一個小時或一個多小時就回家,聊天的內容也都很平常,甚至,我們還沒有很深入地談到過感情的事。
『你知道能散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嗎?』紛飛說。
「怎麼說?」
『那表示你生活過得不錯,即使不是有錢人,你也有悠閒的時候。即使不是沒煩惱,你也有暫時不去想的時候。即使不是很快樂,你也有沉澱的時候。即使不是全無病痛,你也有還算不錯的身體陪著你一起走。』
「妳真的很喜歡散步,因為散步妳悟出不少道理的樣子。」我說。
『是呀!』她轉頭看著我,步伐依然緩慢,『因為散步,我還發現兩個秘密。』她說。
「哪兩個秘密?」我好奇地問。
『第一個,你喜歡我。』她說。
聽到這話,我哈哈地笑了出來,「那第二個呢?」我說。
『我喜歡你。』她說。
她曾經告訴過我她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一個小她兩歲的男生。當她已經大一,這個男生才高二,當她已經 ...